他们总递给我同一份剧本。
第一页,庶女要跪在祠堂青砖上,膝盖硌着父权的棱角。
第二页,弃妇要数铜钱上的锈,每一枚都刻着夫家的姓。
第三页,招娣要咽下自己的名,像咽下一颗不会发芽的核。
忍。熬。向上爬。
他们说这叫风骨,把伤痕养成的珍珠。可我从不是蚌。
我生来是握刀的手,不是盛沙的软体。我生来该劈开海,不是含住一粒疼就活成了一辈子。
他们写我的史诗,总要先划开我的动脉,看血滴成梅花的形状,才肯点头说——看,烈女。
可我想要另一种开头。
不是从羞辱开始。不是从剥夺开始。不是从“她本该是个男孩”的叹息里,像捡起碎瓷一样把自己拼凑完整。
我想要第一页写着:她站在光里,从未怀疑过这片光属于自己。她的剑不必先饮自己的血才能开刃。
她的疆域,从第一个念头萌芽时,就刻着她的姓氏。
不要逆天改命。那意味着天命本来不归我。
我要最初的契约上,我的名字就在甲方。
要那份力量不是反抗中磨出的茧,是舒展时就存在的骨骼。
要创造。要开辟。要在世界还空白的时刻,我的手就已经放在了造物的权杖上。
1.
我叫赵瑾,是父皇最宠爱的公主。
这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最宠爱”的意思是,父皇会在赐死我母妃之后抱着我哭,说朕对不起你,说朕会补偿你,然后把母妃的凤鸾宫赐给我住。
那年我七岁。
我跪在母妃的牌位前,把凤鸾宫的钥匙埋进了土里。
“公主。”我的乳母跪在旁边,声音发抖,“您这是大不敬。”
“什么是大不敬?”我问。
“就是……就是忤逆圣意。”
“我没有忤逆。”我把最后一捧土拍实,“我只是不要他用我娘的东西来补偿我。他如果真的觉得对不起,就该去娘坟前跪着。而不是把我当个物件,塞进娘的屋子里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乳母吓得浑身发抖,连声说童言无忌。
但我知道我说的是真的。
父皇不爱母妃。他甚至未必觉得对不起。他只是需要一个姿态,让自己相信自己是重情之人。而我是那个姿态里最好用的道具。
最宠爱的公主。
多好的名头。
像一条镶满宝石的锁链,好看,但一样能勒死人。
我开始学着做一个合格的道具。
不哭,不闹,不提母妃。在宫宴上弹琴,在围猎时骑马,在父皇咳嗽的时候递上枇杷膏,在他批折子批到深夜的时候端一碗银耳羹进去,什么都不说,放下就走。
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满意。
“瑾儿最懂事。”他这样跟人介绍我。
最懂事。
不是最聪明,不是最勇敢,不是最有才华。
是——最懂事。
懂事就是闭嘴,是不添乱,是在该笑的时候笑、该沉默的时候沉默。
十八岁那年,父皇给我赐婚。对象是镇北侯的世子,一个据说很会打仗的年轻人。我没见过他,只看过礼部送来的画像。
画像上的男人长着一张端正的脸,眉眼间带着沙场磨出来的冷硬。
“瑾儿觉得如何?”父皇笑着问我。
“父皇做主就好。”
他满意地点点头。
那天晚上我回到寝宫,把所有的首饰都翻出来,一件一件摆在桌上。
母妃留给我的只有一支银簪,簪头是一朵半开的玉兰。我把银簪插在发间,其余的全部收进匣子,交给乳母。
“拿去换钱。”
“公主?”
“换成碎银子,越小越好。”
“公主要银子做什么?”
“有用。”
乳母不敢再问。
我坐在铜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十八岁,眉眼已经长开了。不像母妃。母妃是江南女子,眉目温软得像三月的烟雨。
我更像父皇,眉骨高,下颌线锋利,不笑的时候看起来不太好惹。
这是我在铜镜里观察了自己十一年得出的结论。
不太好惹。
但没有人知道。因为我一直在笑。宫宴上笑,围猎时笑,端银耳羹时笑。
笑得所有人都觉得赵瑾是个好脾气的公主,像她母妃一样温柔,像一只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金丝雀是不会咬人的。
婚期定在三个月后。
我开始筹备我的嫁妆。
不是绣嫁衣,不是打首饰,不是写嫁妆单子。是做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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