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告别
离婚那天,她笑了
民政局门口的李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衬衫,头发随意扎成马尾,脸上挂着笑。那种笑不是强颜欢笑,是发自内心的轻松。
“想好了?”工作人员例行公事地问。
“想好了。”李菊的声音干脆利落。
坐在对面的王成反倒有些恍惚。他现在西装革履,人模狗样,手腕上的表能买下他们当初结婚时那间出租屋整条街。他以为李菊会哭,会闹,会像以前那些女人一样歇斯底里——毕竟他只给了她五十五万的分手费,连三姐儿房子首付都够不上。
但李菊只是笑着签了字。
“孩子归我,”她说,“厂子我不要你的。”
王成皱眉:“你一个人养两个孩子……”
“孩子学费啥的打准时点的,我能。”李菊打断他,“以前一穷二白的时候都能,现在更没问题。”
她站起身,从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就是菜市场装青菜的那种——把离婚证往里一塞:“走了啊。”
王成叫住她:“小菊……”
李菊回头:“还有事?”
“那个……马琳的事……”他想解释什么。
“不用说了。”李菊摆摆手,“她年轻漂亮,你还要往前发展。我怪不上你,男人有钱就变坏嘛。你做你的,但我这个人吧,眼里揉不得沙子。”
她说这话时还是笑着的,语气轻松得像在讨论今天的天气。王成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李菊走后,王成蹲马路牙子上抽着烟,王成记忆回到了那个夏天。
那是1998年的夏天,他们挣到了第一个百万。
往前数十五年,1983年春天。十八岁的李菊和二十岁的王成在镇上的砖厂认识。一个推砖坯车,一个码砖坯垛子。
两个人都是穷得叮当响的主儿——李菊家老娘肺痨,钱花完了病没治好,走了,老爹还是个瘸子。姐姐穷怕了跑了,剩她一个苦苦支撑,没钱回家老爹还能骂的出口;王成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上面三个哥哥还没娶媳妇,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被赶出来自己谋生。
两个一无所有的人,凑到一起取暖的那天晚上,是个有大月亮的好天儿。
砖厂下班后两人坐在土坡顶上啃馒头喝着凉水,看着月亮,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到未来俩人都沉默了许久,然后他说“李菊,咱俩一起过吧,反正都没人要。”
她说“行”。
没有婚礼,没有彩礼,也没有嫁妆,甚至连床新被子都没有,就是凑合凑合把铺盖卷搬到一块儿,招呼大家喝了点甜水共同见证一下,就算结婚了。
那天晚上她还是穿着白天干活的那身衣裳,用肥皂洗了脸和脖子就算是新娘子的装扮了,他把她拉到怀里说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她摇摇头说;比一个人强多了,起码有个说话的人,比之前的日子有奔头。
王成和李菊两个都是能吃苦的,后来他们攒了点钱,不干砖厂了,去城里摆摊卖早点。
凌晨三点起来和面炸油条,熬豆浆。冬天手冻得裂口子,夏天热得一身痱子。就这样起早贪黑干了三年,终于攒够了钱盘下一个小店面,开了一家小吃店,再后来小吃店变成了饭店,饭店又变成了酒店,连锁酒店开到省城去了,资产滚雪球一样往上翻,从万元户到百万元户再到现在。
一步一步爬上来,日子越来越好过,两个人感情却越来越平淡了,这大概就是命吧,王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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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生
拿到离婚证那天晚上,李菊回到家,十二岁的女儿王芬和七岁的儿子王峰,正趴在桌上写作业,看到妈妈回来两个孩子都抬起头来看着她,眼睛里藏着小心翼翼的忐忑,显然他们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毕竟爸爸好久没回家回来了。就是回来了也总是跟找茬和妈妈吵架,吵得很凶的那种,整个楼道都能听见,邻居们都在背后指指点点的。
孩子们在学校也没少被人嘲笑,说她爸在外面有人了,年轻漂亮的,比妈妈年轻十五岁呢。多新鲜呐——这些风言风语早就传遍了整座小城,甚至传到了孩子们的耳朵里,躲都躲不掉,瞒也瞒不住。
“妈……”晓芬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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