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73,傻子赶山养家忙王大虎大虎完本完结小说_热门小说排行榜重回1973,傻子赶山养家忙王大虎大虎

春耕任务分下来了。
王大虎和赵大凤被分到了同一组,去靠山屯最偏远的南坡砍柴开荒。
南坡不是个好地方。离屯子远,路难走,还得翻过一道山梁才能到,偏僻得连鬼都不爱去。
正因为如此,这活儿一直是分给屯里最没地位的人干的。
张翠兰知道以后,脸色不太好看。
“咋又分到南坡去了?那破地方来回就得走一个多时辰!”
赵大凤低着头不吭声,她早就习惯了。
“克夫”的名声在屯子里比狗屎还难闻。谁愿意跟她一组?
去年她一个人在南坡砍了整整一个冬天的柴,手上的冻疮裂了一层又一层,队里连个工分都不愿意多记。
“没事。”赵大凤轻声说,“反正有大虎跟俺一起,两个人砍得快。”
天刚蒙蒙亮,两人就出发了。
赵大凤背着一个破烂的柳条背篓,里面装了两个苞米面窝头和一竹筒凉水。
王大虎扛着修好的柴刀,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
翻过山梁的时候,王大虎放慢了脚步,等赵大凤跟上来。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赵大凤的脸色苍白,走得衣裳都湿透了,却咬着牙一声不吭。
她走路的姿势不太对——右脚每踩一步都会微微地缩一下,像是在忍痛。
王大虎没说话,但把这个细节记在了心里。
到了南坡,两个人开始干活。
王大虎负责砍大树,赵大凤负责把砍下来的枝杈归拢成捆。
他砍柴的动作又快又狠,柴刀在手里就像切豆腐的菜刀。
前世在蒙古草原上劈过帐篷用的胡杨木,那玩意儿比这硬十倍。小兴安岭的杨树白桦,在他手里简直不堪一击。
赵大凤被他的速度看呆了。
平时她一个人干一天的活儿,王大虎一个时辰就干完了。
中午歇晌的时候,赵大凤从背篓里掏出了两个苞米面窝头。
她把大的那个递给王大虎。
“大虎,吃。”
王大虎接过去,咬了一口。硬邦邦的,噎得嗓子疼。
他又看了看赵大凤手里的那个——比他的小了一圈,而且颜色发暗,掺了不少麸皮和野菜。
“大姐,你这个小。”他指了指她手里的窝头。
赵大凤摇摇头:“你干活多,吃大的。俺吃这个就够了。”
王大虎没有再说话。
他默默地把自己的大窝头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半塞到赵大凤手里。
“一起吃。”
赵大凤愣了一下,低头看着手里那半个窝头,嘴唇抿了又抿。
“你……你干活累,你自己吃吧……”
“一起吃。”王大虎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平淡但不容拒绝。
赵大凤的眼眶红了。她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啃着那半个窝头,眼泪无声地滴在了窝头上面。
结了婚,被婆家嫌弃克夫,回了娘家,十里八乡没有哪个男人正眼看她。
二十五岁的大姑娘,活得跟条丧家犬似的。
而眼前这个傻子,把自己的窝头掰了一半给她。
这是她嫁人以来,第一个愿意跟她分一口吃食的男人。
吃完了窝头,王大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大姐,你歇着。俺去那边看看。”
他指了指南坡深处的密林。
赵大凤着急了:“别去太远!那边林子深,有野物!”
“没事。嘿嘿。”
王大虎扛着柴刀就往密林深处走了。
其实他早就闻到了。
一股子极其腥骚的味道,从东南方向飘过来。
狐骚味。
前世在加拿大猎过银狐,对这种味道太熟悉了。
而且这股骚味很浓,说明狐狸就在不远的地方,而且不止一只。
他沿着气味追踪了大概两百米,在一个长满荆棘的矮坡上发现了狐狸洞。
洞口不大,但周围的泥巴上踩满了新鲜的脚印。三趾连掌,步幅窄——红狐。
而且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洞里至少有一大两小,应该是一只母狐带着两只幼崽。
他不打幼崽。
前世做了一辈子生意,他最信一条——竭泽而渔的事不能干。
留着母狐和幼崽,明年这一窝就能繁殖出新的种群,年年有得打。
他要等的是公狐。
公狐一般不跟母狐一起住,但每天清晨和傍晚会回来“探望”。
而且公狐比母狐大一圈,皮毛也更厚更亮,是上等货色。
王大虎在狐狸洞下风口五十米远的地方,找了一棵粗壮的落叶松,把自己藏在了树根的凹陷处。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从赵家灶台上顺来的干鸡内脏,放在了狐狸洞和他之间的一块平坦石头上。
然后,他等。
前世在阿拉斯加猎银狐的时候,他趴在雪地里等过整整六个小时。
今天这种温度,小意思。
不到半个时辰,灌木丛里传来了细微的窸窣声。
一个火红的身影从灌木丛中探出了脑袋。
公狐。
足有五六斤大的成年公狐,通体火红,毛色纯净得像一团流动的烈焰。
尾巴蓬松粗大,尖端带着一撮雪白的毛。
这皮子要是完整剥下来,搁在供销社至少能卖十五块钱。
十五块!够买三双最好的千层底布鞋了。
公狐竖着耳朵,小心翼翼地朝着鸡内脏靠近。嗅了嗅,又退了两步,又嗅了嗅。
十米。
八米。
五米。
王大虎屏住呼吸,右手缓缓握紧了一根提前削好的木叉。
前世在蒙古学的套狐术——不用铁夹,不用药物,只用一根木叉别住脖子。活捉,不伤皮毛。
三米。
出手!
木叉脱手的瞬间,带着精准的旋转,一下子别在了公狐的脖子侧面,将它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公狐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四肢拼命挣扎。
王大虎几步冲上去,一手按住木叉,一手精准地掐住了狐狸的后脖颈。
动物被掐住后脖颈就会本能地僵硬——这是所有犬科动物的死穴。
公狐挣扎了几下就安静了,全身僵硬,只有那双琥珀色的眼珠子瞪得圆圆的。
王大虎把它绑好了,用事先准备的破布条把嘴巴和四肢都扎紧。
手法利落得如行云流水。
他拎着这只活狐狸,走回了南坡的砍柴点。
赵大凤正在那边归拢柴火。
看到王大虎手里拎着的东西,她的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似的。
“这……这是狐狸?”
“嗯。”王大虎把活蹦乱跳的红狐往地上一放,蹲下来擦了擦手,抬头冲赵大凤笑了笑。
“给大姐的。”
赵大凤没听懂:“给……给俺的?”
王大虎站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赵大凤的脚。
她脚上那双破布鞋,鞋底已经完全磨穿了,大脚趾和二脚趾都露在外面。脚底板上有几道干涸的血痕,是被碎石割的。
“大姐的鞋破了。”他蹲下去,伸手碰了碰她那只磨得稀烂的鞋帮子,“脚流血了。”
赵大凤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脚,脸一下子就红了。
“没……没事,不疼……”
“卖了狐狸,给大姐买鞋。”王大虎说得很认真,一字一字的,像在许一个承诺。
赵大凤的嘴唇哆嗦了。
她低着头,看着眼前这个蹲在地上仰头看她的男人。
他的眼神傻傻的,笑容憨憨的,可说出来的话却像一把刀子,直直地扎进了她最柔软的地方。
买鞋。
二十五年了。
从来没有人说过要给她买鞋。
嫁到婆家三年,穿的都是她自己纳的千层底。被赶回来以后,娘家也穷得揭不开锅,她脚上的鞋永远是最破的那双。
而现在,有个人说要给她买鞋。
赵大凤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了,大颗大颗地砸下来。
她使劲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肩膀还是不争气地抖个不停。
“大虎……”她哽咽着说了一句,“你……你真傻……”
王大虎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巴,冲她咧嘴一乐。
“嘿嘿。俺是傻子。”
赵大凤破涕为笑,抬手在他胸口上捶了一拳。
那一拳轻得跟蚊子叮了一下似的。
就在这时候,王大虎的耳朵突然动了一下。
他的笑容猛地收了回去,整个人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如刀。
远处的密林深处,传来了一阵低沉的、令人汗毛直立的呜咽声。
不是风声。
不是鸟叫。
是狼嚎。
而且不止一只。
王大虎一把将赵大凤拉到了身后,柴刀握在手里,指关节捏得发白。
“大姐,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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