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任务分下来了。
王大虎和赵大凤被分到了同一组,去靠山屯最偏远的南坡砍柴开荒。
南坡不是个好地方。离屯子远,路难走,还得翻过一道山梁才能到,偏僻得连鬼都不爱去。
正因为如此,这活儿一直是分给屯里最没地位的人干的。
张翠兰知道以后,脸色不太好看。
“咋又分到南坡去了?那破地方来回就得走一个多时辰!”
赵大凤低着头不吭声,她早就习惯了。
“克夫”的名声在屯子里比狗屎还难闻。谁愿意跟她一组?
去年她一个人在南坡砍了整整一个冬天的柴,手上的冻疮裂了一层又一层,队里连个工分都不愿意多记。
“没事。”赵大凤轻声说,“反正有大虎跟俺一起,两个人砍得快。”
天刚蒙蒙亮,两人就出发了。
赵大凤背着一个破烂的柳条背篓,里面装了两个苞米面窝头和一竹筒凉水。
王大虎扛着修好的柴刀,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
翻过山梁的时候,王大虎放慢了脚步,等赵大凤跟上来。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
赵大凤的脸色苍白,走得衣裳都湿透了,却咬着牙一声不吭。
她走路的姿势不太对——右脚每踩一步都会微微地缩一下,像是在忍痛。
王大虎没说话,但把这个细节记在了心里。
到了南坡,两个人开始干活。
王大虎负责砍大树,赵大凤负责把砍下来的枝杈归拢成捆。
他砍柴的动作又快又狠,柴刀在手里就像切豆腐的菜刀。
前世在蒙古草原上劈过帐篷用的胡杨木,那玩意儿比这硬十倍。小兴安岭的杨树白桦,在他手里简直不堪一击。
赵大凤被他的速度看呆了。
平时她一个人干一天的活儿,王大虎一个时辰就干完了。
中午歇晌的时候,赵大凤从背篓里掏出了两个苞米面窝头。
她把大的那个递给王大虎。
“大虎,吃。”
王大虎接过去,咬了一口。硬邦邦的,噎得嗓子疼。
他又看了看赵大凤手里的那个——比他的小了一圈,而且颜色发暗,掺了不少麸皮和野菜。
“大姐,你这个小。”他指了指她手里的窝头。
赵大凤摇摇头:“你干活多,吃大的。俺吃这个就够了。”
王大虎没有再说话。
他默默地把自己的大窝头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半塞到赵大凤手里。
“一起吃。”
赵大凤愣了一下,低头看着手里那半个窝头,嘴唇抿了又抿。
“你……你干活累,你自己吃吧……”
“一起吃。”王大虎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平淡但不容拒绝。
赵大凤的眼眶红了。她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啃着那半个窝头,眼泪无声地滴在了窝头上面。
结了婚,被婆家嫌弃克夫,回了娘家,十里八乡没有哪个男人正眼看她。
二十五岁的大姑娘,活得跟条丧家犬似的。
而眼前这个傻子,把自己的窝头掰了一半给她。
这是她嫁人以来,第一个愿意跟她分一口吃食的男人。
吃完了窝头,王大虎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大姐,你歇着。俺去那边看看。”
他指了指南坡深处的密林。
赵大凤着急了:“别去太远!那边林子深,有野物!”
“没事。嘿嘿。”
王大虎扛着柴刀就往密林深处走了。
其实他早就闻到了。
一股子极其腥骚的味道,从东南方向飘过来。
狐骚味。
前世在加拿大猎过银狐,对这种味道太熟悉了。
而且这股骚味很浓,说明狐狸就在不远的地方,而且不止一只。
他沿着气味追踪了大概两百米,在一个长满荆棘的矮坡上发现了狐狸洞。
洞口不大,但周围的泥巴上踩满了新鲜的脚印。三趾连掌,步幅窄——红狐。
而且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洞里至少有一大两小,应该是一只母狐带着两只幼崽。
他不打幼崽。
前世做了一辈子生意,他最信一条——竭泽而渔的事不能干。
留着母狐和幼崽,明年这一窝就能繁殖出新的种群,年年有得打。
他要等的是公狐。
公狐一般不跟母狐一起住,但每天清晨和傍晚会回来“探望”。
而且公狐比母狐大一圈,皮毛也更厚更亮,是上等货色。
王大虎在狐狸洞下风口五十米远的地方,找了一棵粗壮的落叶松,把自己藏在了树根的凹陷处。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从赵家灶台上顺来的干鸡内脏,放在了狐狸洞和他之间的一块平坦石头上。
然后,他等。
前世在阿拉斯加猎银狐的时候,他趴在雪地里等过整整六个小时。
今天这种温度,小意思。
不到半个时辰,灌木丛里传来了细微的窸窣声。
一个火红的身影从灌木丛中探出了脑袋。
公狐。
足有五六斤大的成年公狐,通体火红,毛色纯净得像一团流动的烈焰。
尾巴蓬松粗大,尖端带着一撮雪白的毛。
这皮子要是完整剥下来,搁在供销社至少能卖十五块钱。
十五块!够买三双最好的千层底布鞋了。
公狐竖着耳朵,小心翼翼地朝着鸡内脏靠近。嗅了嗅,又退了两步,又嗅了嗅。
十米。
八米。
五米。
王大虎屏住呼吸,右手缓缓握紧了一根提前削好的木叉。
前世在蒙古学的套狐术——不用铁夹,不用药物,只用一根木叉别住脖子。活捉,不伤皮毛。
三米。
出手!
木叉脱手的瞬间,带着精准的旋转,一下子别在了公狐的脖子侧面,将它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公狐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四肢拼命挣扎。
王大虎几步冲上去,一手按住木叉,一手精准地掐住了狐狸的后脖颈。
动物被掐住后脖颈就会本能地僵硬——这是所有犬科动物的死穴。
公狐挣扎了几下就安静了,全身僵硬,只有那双琥珀色的眼珠子瞪得圆圆的。
王大虎把它绑好了,用事先准备的破布条把嘴巴和四肢都扎紧。
手法利落得如行云流水。
他拎着这只活狐狸,走回了南坡的砍柴点。
赵大凤正在那边归拢柴火。
看到王大虎手里拎着的东西,她的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似的。
“这……这是狐狸?”
“嗯。”王大虎把活蹦乱跳的红狐往地上一放,蹲下来擦了擦手,抬头冲赵大凤笑了笑。
“给大姐的。”
赵大凤没听懂:“给……给俺的?”
王大虎站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赵大凤的脚。
她脚上那双破布鞋,鞋底已经完全磨穿了,大脚趾和二脚趾都露在外面。脚底板上有几道干涸的血痕,是被碎石割的。
“大姐的鞋破了。”他蹲下去,伸手碰了碰她那只磨得稀烂的鞋帮子,“脚流血了。”
赵大凤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脚,脸一下子就红了。
“没……没事,不疼……”
“卖了狐狸,给大姐买鞋。”王大虎说得很认真,一字一字的,像在许一个承诺。
赵大凤的嘴唇哆嗦了。
她低着头,看着眼前这个蹲在地上仰头看她的男人。
他的眼神傻傻的,笑容憨憨的,可说出来的话却像一把刀子,直直地扎进了她最柔软的地方。
买鞋。
二十五年了。
从来没有人说过要给她买鞋。
嫁到婆家三年,穿的都是她自己纳的千层底。被赶回来以后,娘家也穷得揭不开锅,她脚上的鞋永远是最破的那双。
而现在,有个人说要给她买鞋。
赵大凤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了,大颗大颗地砸下来。
她使劲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肩膀还是不争气地抖个不停。
“大虎……”她哽咽着说了一句,“你……你真傻……”
王大虎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泥巴,冲她咧嘴一乐。
“嘿嘿。俺是傻子。”
赵大凤破涕为笑,抬手在他胸口上捶了一拳。
那一拳轻得跟蚊子叮了一下似的。
就在这时候,王大虎的耳朵突然动了一下。
他的笑容猛地收了回去,整个人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如刀。
远处的密林深处,传来了一阵低沉的、令人汗毛直立的呜咽声。
不是风声。
不是鸟叫。
是狼嚎。
而且不止一只。
王大虎一把将赵大凤拉到了身后,柴刀握在手里,指关节捏得发白。
“大姐,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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