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所谓色令智昏,大概就是看到林昀那张脸,我就被蛊得晕头转向,三两句便答应了他许多过分的要求。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疑问:「你为什么懂这么多花样?」林昀便垂下眼,语气难过:「在南风馆待了多日,虽然见识过,但身子尚还清白着。不过若是公主介怀的话——」「不介怀不介怀。」我赶紧说,为表诚意,还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大口,「你既已将清白给了我,我必不会辜负你。」林昀挑着眉梢,笑容瑰艳,说要为我抚琴。所谓色令智昏,大概就是看到林昀那张脸,我就被蛊得晕头转向,三两句便答应了他许多过分的要求。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疑问:「你为什么懂这么多花样?」林昀便垂下眼,语气难过:「在南风馆待了多日,虽然见识过,但…所谓色令智昏,大概就是看到林昀那张脸,我就被蛊得晕头转向,三两句便答应了他许多过分的要求。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疑问:「你为什么懂这么多花样?」林昀便垂下眼,语气难过:「在南风馆待了多日,虽然见识过,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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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山寺回宫的路上,我捡了个人。
少年衣不蔽体,浑身血糊糊地倒在路边,只一双眼睛带着清亮的光泽,好似脆弱琉璃,透过凌乱发间,恰巧在风掀起车帘的一瞬与我对上。
我定了定神:「停车,将路边那人抬上来。」
随行的陆云州淡漠道:「公主三思,此人来路不明,一身伤口实在可疑,不如处理了便是。」
「陆大人。」
我嗤笑一声,「你事务繁忙,想必忘性也大。若是三年前你晕在路边时我也这么处理了,何来你今日的平步青云?」
那段过往太过难堪,是陆云州最不愿提及的。
于是他冷着脸,命禁卫军把人抬了上来。
少年应该是受了极重的伤,就这么移动了一下,他就偏头吐出一口血来。
马车内血腥气弥漫,我犹豫了一下,伸手轻轻一拽。
一声清脆的撕裂响声后,我傻了。
入目是大片玉一样素白的色泽,上面是交错的红色伤痕,染血依旧不掩肌肉线条的漂亮。
更重要的是,从腰腹一路往下……他……
「看够了吗?」
我红着脸,猛地偏过头去,手忙脚乱解下披风,盖在他身上,又硬着头皮解释:
「我只想看看你身上的伤,没想到这衣服这么脆弱——」
他拢紧披风,幽幽道:「穷人家穿的衣裳,小姐见笑了。」
「你别担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说到做到,我将他带回去治伤,接着入宫回禀了一声,他就这么成了我公主府中第一位面首。
出宫时,我恰好在路上遇见陆云州。
他一袭靛蓝朝服,玉冠高束,衬得长身玉立,的确是俊美非常。
只是他厌恶我至极,一见到我,立刻摆出冷脸:「身为公主,不可言行无状。」
我垂了垂眼,拢着袖口轻笑:
「怎么,本宫收用个面首便是言行无状,那陆大人以势压人,擅自悔婚,又算是什么?」
陆云州表情僵住,半晌才道:「……强人所难,非君子所为。」
其实在被封为公主前,陆云州与我,是有婚约的。
三年前,他赶考途中遇上山匪,奄奄一息地倒在林中。
是我把他捡回家,悉心照料,又卖了两头猪、十只鸡,凑够了他需要的盘缠,陪他一同上路。
作为答谢,他与我定下婚约,许诺若金榜题名,便迎娶我过门。
那一年,陆云州高中探花,入朝为官后,又与宋太傅的嫡女宋明芝互生情愫,于是回来找我退婚。
任凭他和宋明芝软硬兼施,我就是死攥着合婚庚帖不肯退回。
那一日,在我家门口,陆云州与宋明芝并肩而立:
「乔一盏,天下怎么会有你这般死缠烂打、厚颜无耻的女子?」
宋明芝无奈地摇头叹气,似是好心:
「乔姑娘,女子合该矜持,你尚未出阁,给自己留点体面不好吗?为何要纠缠一个对你无意的人?」
入目所及,皆是街坊邻居对我指指点点。
我捏着庚帖,心尖痛得发颤,仍然强撑着笑道:
「好啊,退婚可以,三年前我救了你,又变卖家产送你进齐都,这钱你要怎么还?」
大约是为了羞辱我,宋明芝十七岁的生辰邀我前去,说要当着众人的面还钱,令我和陆云州彻底一刀两断。
谁料,她的生辰宴上竟有宫中来人,且一眼就认出,我与多年前宫变时故去的苏贵妃生得一般无二。
我就这样,一跃成为了本朝新晋的公主。
我与林昀一同赴宴,果然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
话里话外,无非是说我行为放荡,不合规矩。
类似的话我已经听得太多,内心毫无波动,安置好林昀后,就先去找皇上皇后见礼。
这么多年都没见过面,我这位父皇与我也很是生疏,只客套说了几句话,便放我离开了。
没想到我回去时,林昀竟然不在我安排的位置上了。
我生怕他迷路,冲撞了得罪不起的人,一路着急忙慌寻到殿外的海棠花林中,终于找到了林昀。
和他面前站着的那道,万分熟悉的身影。
「陆……」
我刚吐出一个字,却见陆云州抬了抬手,他面前的林昀便被推倒在地上。
「阿昀!」
我冲过去,把林昀从地上扶起来,挡在他面前,回身望着陆云州,面色森寒:
「陆大人,即便你对我多有不满,但我家阿昀并没有得罪你。」
陆云州似乎僵住了,半晌才有些艰涩地重复了一遍:「你家,阿昀?」
他鲜少在我面前露出厌恶冷漠以外的表情,我微微一怔,正要再说些什么,身后的林昀却发出几声急促的喘气声。
想到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全,这些日子又格外辛劳,我顿时将陆云州的反应抛到九霄云外。
满心担忧地转过身,就见林昀抿着嘴唇,脸色苍白,却还是轻声道:
「公主,不是陆大人的错,是我没站稳。」
显然,他知道陆云州官位不低,生怕给我惹麻烦。
「你别怕。」
我攥住他指尖,摇了摇头,尔后转身怒视陆云州,
「陆云州,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你如此欺负本宫的房中人,是否看不起本宫,也看不起本宫的父皇?」
整得谁不会以势压人似的。
陆云州沉默地看着我,神色冷肃,半晌才道:
「臣并非有意得罪公主,更无藐视圣上之意,望公主恕罪。」
这似乎还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头。
我冷哼一声,没再应声,握着林昀的手走了。
因为担忧他的伤势,宫宴一结束我火速离宫,等坐进马车,伸手就去扒他领口。
林昀抬手捂住:「……公主这般急切吗?」
迟了片刻我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脸顿时红得发烫:
「没有别的意思,刚才陆云州不是把你推倒了吗?我只是想看看你的伤势。」
听到陆云州的名字,林昀奇怪地停顿了一下,接着便换上一副难过的表情:
「其实我都明白,公主唤我阿昀,不过因为我是陆大人的替代罢了。区区面首,确实不该心存妄想——」
说到最后几个字,他偏过头去,声线微微发颤,仿若哭腔。
我一下子就慌了。
赶紧把人揽进怀里,轻言细语地安抚:
「怎么可能呢!陆云州庸脂俗粉,哪里比得过我家阿昀——如果你不喜欢,那我换个称呼?」
「这么说,公主并没有让我做陆大人替身的意思?」
「绝无此意。」
也许是脸埋在我胸口的缘故,林昀的嗓音听起来莫名发沉:
「那公主方才在陆大人面前说那句话时,也并没有轻贱我的意思吗?」
「那只是句俗语!」
我恨不得指天发誓,「阿昀是我的小心肝,我疼你还来不及,又怎么舍得骂你呢!」
眼前光线忽地一暗。
我还没反应过来,与林昀的位置就已经颠倒过来。
他揽我入怀,下巴抵在我肩头,灼热的气息呵在耳畔,声音里带着些微笑意。
「没关系。」
他低声说,「我愿意认盏盏为主人,甘之如饴。」
话音将落,他滚烫的吻也跟着落了下来。
这么些天,他侍奉我一直侍奉得很好,此刻亦如是。
我很快觉得脑袋发晕,也因此忽略了——
在说这句话时,他并没有叫我公主。
所谓色令智昏,大概就是看到林昀那张脸,我就被蛊得晕头转向,三两句便答应了他许多过分的要求。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疑问:「你为什么懂这么多花样?」
林昀便垂下眼,语气难过:
「在南风馆待了多日,虽然见识过,但身子尚还清白着。不过若是公主介怀的话——」
「不介怀不介怀。」
我赶紧说,为表诚意,还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大口,「你既已将清白给了我,我必不会辜负你。」
林昀挑着眉梢,笑容瑰艳,说要为我抚琴。
琴音潺潺,我喝着青梅酒,出神地想到了一些过去的事。
流落民间这些年,我的日子过得不算好。
小时候被养在村里的善堂,几乎没吃过几顿饱饭;
后来稍微大点,自己学着耕田养鸡;
再后来,我及笄,想嫁人,然后正好遇上陆云州。
其实不是看不出的,救下他时,他拱手冲我道谢,眼睛里藏着恰到好处的嫌弃。
我那时也确实不是很整洁,粗布麻裙,发间插着竹簪,汗水把额发浸得乱七八糟。
但陆云州一袭青衫、身染墨香,却也肯陪我提着镰刀上山割草。
我总以为,只要全心全意陪着他,说不定他也会喜欢我。
即便后来成了公主,依旧与齐都城格格不入。
我那位父皇其实也挺嫌弃我,赐了公主府后,就几乎没召见过我。
想得出神,竟没留意琴声何时停了。
林昀走过来,跪坐在我面前,轻轻抬起我的下巴:「公主怎么哭了?」
「其实你弹的曲子,我都听不懂,只觉得挺好听的。」
我用力地抿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但眼睛里还是雾气缭绕,
「说来惭愧,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文化的公主。」
「我弹琴本就是为了哄公主开心,既然公主觉得好听,那是我的荣幸。」
林昀温热的指尖落在我眼尾,一点点擦去泪水,
「公主的眼泪很珍贵,任何人都不配你为他们哭。」
我揪过他衣袖抹泪,晕晕乎乎地问:「那阿昀呢?」
「……」
朦胧的视线里,林昀用一种复杂至极的眼神看着我,「他也不配。」
……
后来我就昏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头痛欲裂,昨夜的事也记得不是很清楚。
只记得我听着林昀弹琴,喝醉了,是他把我抱回了房间。
我唤来小桃:「林昀呢?」
她欲言又止:「林公子在西偏院,帮公主喂鸡,说要为公主分忧。」
就这样,林昀顺理成章地承包了这群鸡和鹅的喂养工作。
他和陆云州完全是两种人。
陆云州自诩高贵的读书人,后来金榜题名,又入朝为官,连我都瞧不上,更别说我的鸡鸭鹅。
但林昀十分周全,在他的细心照料下,没过两个月,院里小鸡的数量就翻了一倍。
他打扫鸡舍时,我就支着脑袋坐在旁边看着。
看他微微弯腰时被嵌玉腰带勾勒出的劲窄腰身,漂亮得不像话。
正看得专注,目光猝不及防下却与他对上。
林昀勾勾唇角,忽然笑起来:「公主馋了?」
这话问得就很令人遐想。
我承认是有那么一点心动,但还是坚决摇头:「不,不可以!我们说好等会儿要出门逛街的!」
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公主在说什么?我是想问,要不要用过午膳再出府。」
「……」
可恶。
林昀望着我尴尬的表情,笑得前仰后合。
可哪怕是这样夸张的动作,仍不掩他流风回雪般的俊俏,反而显得更加生动。
出门时我故意板着脸,表现得十分不开心。
为了哄我,林昀在首饰铺子里买了个纯金的熏香花球。
做工精致,造价不菲,完完全全符合我的审美。
我心里其实已经非常雀跃了,但仍然故作不屑:「拿本宫的钱买东西,讨本宫欢心?」
林昀动作一顿:「公主稍等。」
我眼睁睁看着他转头进了隔壁的琴馆,没多时便捏着几张银票出来了。
「公主怎么这副表情?」
他抽了张银票出来,买下那只金花球,顺手把剩下的几张塞给我,
「卖了几份祖传的琴谱而已,谱子我早已默下来了,不碍事。」
于是我心满意足地收下他的礼物,也顺理成章地同他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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