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掌中物太监夏钦钦》作者夏钦钦写的小说,男主女主柳扶云秦端。下面给大家带来精彩片段:秦端这人,是真记仇啊。八年前,我掴了他的脸,还让他这么跪过一晚。老皇帝子女稀薄,那时候,安贵妃是宫里唯一一生了儿子的,风头独一无二。华贵妃还只是个普通妃嫔,秦端是华妃的大太监,而我是安贵妃的执笔宫女,只比下等宫女好一点,全仗我写得一手好字。…
看过了《他的掌中物太监夏钦钦小说》,才知柳扶云秦端之间有这么细腻的情感,很高兴读到这本书,我喜欢。
秦端把簪子一扔,把我拽下床,将两根红烛塞我手里。
「皇后赏的人,可不能这么死了。你掌烛,跪一夜。」
他脱了官服,自己躺上床。宦官娶妻,旁人看了尽是嘲笑。纵然是督公,也不过是一抬轿子将我从宫里抬到督公府。我头顶红纱穿了身嫁衣,他只穿了平日的官服,胸前的红花球早已不知去向。
皇后将我赏给他,意在讨好,让他随意折磨我。哪怕我是个大宫女,在宫里有几分薄面,嫁了人,入了他的府,再死了旁人也管不着。
我反应过来,重重舒口气,点燃了手里的红烛,灭了房中其他烛火,跪在了床尾。房里烧了地龙,又铺着毛毯,跪久了虽然又疼又麻,但跟在宫里吃过的苦头不能比。烛泪滴在手上,烫得我龇牙咧嘴,又不敢发出声响,怕吵到床上的瘟神。
秦端这人,是真记仇啊。
八年前,我掴了他的脸,还让他这么跪过一晚。
老皇帝子女稀薄,那时候,安贵妃是宫里唯一一生了儿子的,风头独一无二。华贵妃还只是个普通妃嫔,秦端是华妃的大太监,而我是安贵妃的执笔宫女,只比下等宫女好一点,全仗我写得一手好字。
安贵妃浣衣房起家,没念过书,仅认识几个字,但生得花容月貌,妖艳妩媚,迷得老皇帝团团转,又有靖王这个大筹码,在宫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时间太久,我也忘了秦端是哪件事得罪了安贵妃,反正天天有人得罪她,糖放多了,盐放少了,都是得罪。只记得正值酷暑之夜,秦端跪在安贵妃宫里,安贵妃随手指了指我,让我拿着板子掴他脸三十下。
宫里的木板结实得很,一板下去脆生生,脸上立刻发红,肿起一块。我掴了四五下,不忍心再打。秦端那时候才二十,面庞生得白净,板子拍上去红红肿肿,格外骇人。
我十分清楚,在宫里一张好看的面皮有多重要。三十板子下去,他的脸必定皮开肉绽,加上酷暑闷热,发炎溃烂后肯定会毁容。顶着上不得台面的一张脸,莫说大太监,连华贵妃宫里最低等的洒扫恐怕都当不了。宫里捧高踩低,落井下石,等着他的结果会无比悲惨。
「娘娘,掴脸没什么趣味。」我大着胆子进言,「华妃一向自恃高贵,我们就让她的大太监跪着给您掌一晚灯,打狗还得看主人,这样岂不是更爽快?」
见安贵妃透着几分兴致,我笑着,继续道:「古人有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娘娘您国色天香,咱们今日就玩儿点雅致的,让他双手掌烛跪上一夜,好好映照您的倾城容颜。」
安贵妃听了大喜,她最恨人家说她没文化,平日里附庸风雅,又对容貌极其在意,立即就准了我的提议,还将我提拔为贴身宫女。
可以说,我是踩着秦端上去的。即使我本意并非如此,但客观来讲,这是事实。
我出主意让秦端跪一整晚,而安贵妃这个极品人才,就让我彻夜监督他。
我……我想亲切问候下她祖宗。
那晚秦端跪着,我在他身旁站着,熬到连鬼都能困死的下半夜,我对他说了唯一一句话:「我睡会儿,你自己跪着。天亮前叫醒我,否则我俩都吃不了兜着走。」
我知道他不敢不叫醒我。若他告我偷懒,我必定要将他拖下水。
说罢,我靠着桂花树眯了会儿。他跟我唯一的互动,是天亮前推了推我的肩,将我叫醒了。
我看了看他双手上堆的蜡油、不带一点褶皱的宫装以及被露水打湿的全身,嘴角抽了抽,倒吸一口凉气。他竟然扎扎实实跪了一整夜,不带一丝敷衍,哪怕我睡着了,哪怕四下无人。
我心里感慨,秦端是个狼灭啊,他比狠人多一点,他比狠人横一些——后面他爬上去的桩桩件件,证明我看人很准。
至于后来,我们再没这种「亲切」交流过。后宫里是非多得很,他跟着华贵妃坑蒙拐骗,我替安贵妃兜底善后,我们偶尔也过过手。
啧,不得不说,跟对人是多么重要的事。秦端有了华贵妃,一路扶摇直上,现下执掌了东厂和锦衣卫。而我,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大宫女,能活下来已经实属老天垂怜。
安贵妃那个蠢玩意儿,没我能凉上一百次,还不带重样的。这也是为何华贵妃寻个由头,让皇后开口将我赐给秦端。既能卸了安贵妃的臂膀,又能泄泄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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