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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我被一名女警救了。她很漂亮,是那种纤细的美,不像是一名警察,像是豪门大小姐。但是我永远忘不了那个雨夜,我被强奸犯拖在地上,拽进幽深的小巷的时候,她从天而降,救我于水火之中。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女警姐姐正在和医生谈话。我紧紧地拉着女警姐姐的手,她安慰我说没事了。我哭得一塌糊涂,哭过之后,她给我倒了杯水。我这时才知道,她叫思甜甜。她好漂亮,她的眼神充满的阳光和力量。让我有勇气站在原告席上,公开的守护自己本应该有的权利,说「不」的权利。女警姐姐给我介绍了律师,也是个很漂亮的姐姐,她说话冷冰冰的。但是却透露着一种反差萌,和甜甜姐姐一样可爱。她明确地告诉我,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免费试读

9番外篇

我被一名女警救了。她很漂亮,是那种纤细的美,不像是一名警察,像是豪门大小姐。

但是我永远忘不了那个雨夜,我被强奸犯拖在地上,拽进幽深的小巷的时候,她从天而降,救我于水火之中。

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女警姐姐正在和医生谈话。我紧紧地拉着女警姐姐的手,她安慰我说没事了。

我哭得一塌糊涂,哭过之后,她给我倒了杯水。

我这时才知道,她叫思甜甜。

她好漂亮,她的眼神充满的阳光和力量。让我有勇气站在原告席上,公开的守护自己本应该有的权利,说「不」的权利。

女警姐姐给我介绍了律师,也是个很漂亮的姐姐,她说话冷冰冰的。

但是却透露着一种反差萌,和甜甜姐姐一样可爱。

她明确地告诉我,强奸未遂属于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姐姐叫宋思怡,两个人是闺蜜,平时就住在一起。

甜甜姐会给思怡姐准备好热水,还会做饭,思怡姐姐会接甜甜姐回家。

我感觉她们都关系胜过爱情和友情,用古人的话,应该算「知己」。

当我回家之后,周围的人很多都会似有似无地挑起这个话题。我防不胜防,直到我在邻居闲聊时听到,人家不得手,能被判得这么重嘛。她早就不干净了。再说了,人家不找别人就找她,不是因为她自己大晚上出门吗,说不定就是她勾引的。」

我当时在树后,阳光的照耀下,很冷。

这时,思怡姐拉着我走到邻居的面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阿姨,当你肆意造谣的时候,法律正在凝视你。」

邻居反应过来之后笑着说,哎呀,你看阿姨怎么管不住自己呢。小姚啊,你别介意,阿姨是瞎说的。」

在场的人都在看我的反应,我的手微微颤抖。

这时一只手握住了我,是思怡姐。

她给了我一个坚定的眼神。阿姨,这些话,你留着和法官讲去吧。」

我拉着思怡姐转身离开。

家里有人觉得我很过分,都是邻居,何必闹得这么僵呢。

我回答,她造谣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都是邻居?所有人都要对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我不是咄咄逼人,我只是在保护自己。」

我搬到的甜甜姐姐家的旁边,一位警察,一位律师,我觉得现在的安心指数爆表。

两个人经常就晚饭吃什么发生分歧,不过没关系,我不挑食。做饭一般是甜甜姐做,所以我一直认为思怡姐不是很会。

直到有一次,甜甜姐因为任务受伤。

我悄悄地鼓动思怡姐做一顿饭。然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厨房杀手,我不懂明明都是食材,怎么她就能做出生化武器呢?

最后,还是我做了几个卖相不好,但是绝对能下咽的菜,带到医院。

甜甜姐有时会上夜班,上夜班回来就直接睡在我家,因为思怡姐有很大的起床气,还很容易被开门声吵醒。如果被吵醒了,她就会狂背法律条文。

职业病是很常见的,思怡姐身上尤为常见。她可能聊着聊着就被出两句法律条文,所以时间久了,我也会被不少。

前年过年的时候,我们三个一起去旅游。思怡姐在被骗了之后,俩人联系的当地警察,抓捕诉讼一条龙。后来甜甜姐告诉我,思怡姐姐被骗了之后,坐在沙发上背了一个小时法律条文才行动。

去年夏天,思怡姐遭遇的雪糕刺客。我和她一起站在店前三分钟,我知道,她在背默法律条文,后来那家不写价格标签的店主就被教育了。

我一直认为甜甜姐是个流血不流泪的女中豪杰。直到她上次进医院,在所有人都走后,她抱着思怡姐哭唧唧地诉说歹徒是如何的心狠手辣。

思怡姐很挑食,甜甜姐经常为此数落她。直到我们带去的饭菜,甜甜姐挑出黄豆和胡萝卜。我才知道原来她也很挑食,只不过因为是她做饭,所以这些食物从来没上过餐桌。

后来,我成为了一名心理医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我遇到了一个自闭症的女孩子。她的成绩很好,她的钢琴弹得很棒,她是人们眼中别人家的孩子。但是她的身上有着很多的伤疤,很多很多。新新旧旧的伤疤重叠,触目惊心。

我找到父母询问情况,他回答不打不成器。我看着女孩精致而无神的眼眸,直接带她做了伤情鉴定。也有闲人说我多管闲事,但是我不后悔。那个女孩子现在是著名的教育家。前几天,她还带着一个孩子来找我。

下班了,我走着去幼儿园接我的宝贝女儿。我结婚了,又离婚了。因为我的丈夫出轨,有人说,忍忍就过去了,有人劝,你还有个女儿。等这些人都走后,我跑到两位姐姐的家睡得昏天黑地。直到思怡姐把我叫醒,甜甜姐已经做好了饭菜,在哄着小囡囡玩。

我沉默地吃饭,两人也没有说话。等到小囡囡睡了,我才问,姐,你们不结婚是不是因为不相信爱情啊。」

思怡姐摇摇头,甜甜姐回答我,不结婚,是因为没有遇到那个想要结婚的人。」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反正那一刻我的异常清楚我的选择,我不想为了婚姻而将就婚姻。

我的小囡囡很懂事,她成为了一名考古学家。不过,因为从小在两个姨姨身边长大,她也会开口就是法律条文,也会打架。她像是我们生命的延续。

因为我的厨艺不好,所以我想要个会做饭的女儿。所以我从小让她跟着甜甜姐学,后来在第十八次端出一盘生化武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没有这个天赋。

有一天,我看到一对双胞胎来拜访她们。我才知道,她们原来还有过那么惊心动魄的故事。

甜甜姐在喊我吃饭,快过年了,是时候讨论今年过年去哪里旅游了。

半夜,我正在陪护床上睡觉。

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我火气一下就上来了。

我走出病床,接通电话,「宋小姐,我希望你不要不识好歹。她是少爷的女人。」

我坐在安静的走廊上 ,问,「你们知不知道一句话?」

对方愣了一下,「什么?」

「扰人清梦,天打雷劈。而且非法拘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主刑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你们犯法了。有什么事,去和警察叔叔说吧。」

我干净利落地挂断电话。利用网上报警把录音发给警察,高科技,就是方便。

处理好一切,我心满意足地回了病房。开门后,思甜甜直接扑过来把我抱住,开始哭。

她手上的针已经别扯掉了,留下一道血。她恍若未觉,我叹了一口气,任劳任怨地叫来医生。

心中默默对刚刚给我打电话的人骂满整个屏幕。

清晨的阳光闯过窗户,暖暖的照在我的脸上,撒了一地金黄。我睁开眼睛,思甜甜已经醒了,对着地板在发呆。

我对甜甜说,我要下楼去买早餐,她眨眨眼睛,请求和我一起去,她现在没有打点滴,穿着病号服很大,显得空荡荡的。我也怕她一个人在病房会出意外,牵着她的手。

出门才发现门外坐着两个人。我把甜甜护在身后,防备地看着两人。虽然我觉得没有大白天抢人的,但是这是无脑狗血文,我还是怕意外的。

这两人拿出警官证,「宋思怡小姐,是何居队长让我们来的。在案件没有查清楚之前,我们每天都会派专人负责。」

我放心下来,这个案件牵扯得甚广,小心一些也是正常的。

过了几天,甜甜终于办了出院手续,我问她,「甜甜,你是要回家,还是和我一起住?」甜甜怔怔地看着我,我才想起,她是被父亲送到江淮瑞的手中的。

甜甜牵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开口,「思怡,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我连忙解释,「没有没有,甜甜跟我回家吧。正好我家我自己住。我记得你做法很好吃,正好有口福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我走出病房,上了警车。我报了地址,过了十分钟我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我第一反应是给何队发消息,毕竟是他派来的人。

何队也很惊讶,他说打不通今天警员的电话了,马上会派人来,让我不要轻举妄动。

甜甜也发现不对劲了,她抓着我的手越来越紧。这时,正好车没什么油了,我暗暗庆幸,油价上涨,我上次加的油少。

车越来越慢,我挑了一个相对人多的地方,直接带着思甜甜从车上跳下。

然后我俩光荣的又进医院了。我吊着腿,思甜甜身上多处擦伤。

我又在午夜接到电话,「宋小姐,这件事不是你能管的,我们上面有人。」

我看着手机上的凌晨一点,直接开口「绑架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使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你们犯法了。」

把我弄醒了 ,那就都别睡了。根据手机定位到他们打电话的地点,这就是警察叔叔的任务了。

思甜甜也醒来了,看着我说,「思怡,报警真的有用吗?」

「甜甜,你觉得什么有用?」

思甜甜看着自己的手,「我觉得什么都没用,他们太强大了。」

我轻声回答,「甜甜,我是学法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你的背后,是国家。不管在什么时候,遇到违法行为,报警一定是最佳选择。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这次的笔录是在医院做的,何队穿上警服之后就和我上次在面馆见到的有些不一样。大概是比较严厉?

我们在医院等着结果的时候,看到新闻上不断报道的男主家的股市大跌,多名员工被抓,包括男主也被带走接受调查。

我觉得这才是正常小说该走的流程,囚禁,绑架,胁迫都是犯法的。

我们需要正义,我们需要正义按时到来。我们更需要阳光下的自由呼吸。

出院后思甜甜住在我家,正好原主的家人都在外省。思甜甜越来越正常的生活,这些新闻给足了她安全感。她在我的鼓励下选择了起诉。

原主也是个法学生,还有律师证。所以我亲自上场给她打的官司。

在法庭上,我第一次正面地看到那个小说总裁,那个和思甜甜纠缠了几千章,身上背着半部刑法的总裁。

到了这种境地,他居然还敢在法庭上公开威胁。「你们最好放了我,要不然,我让你们生不如死。」

我旁边的甜甜手一下就抓紧了我,看得出她很害怕。

我安抚地拍拍她的手,「江先生,威胁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他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我希望你在说每一句话之前想清楚。你要对自己说出的话负责。」

他还带着天选之子的笑容,笑得像个疯子,「思甜甜,你这个婊子。你居然真的敢告我。我要让你在 T 市过不下去!」

我淡定开口,「《刑法》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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