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落户到程寄声的户口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几经周折,我才拿到了自己的身份卡。那天从民政局出来,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程寄声的妻子。我拿着户口本和结婚证,心里的幸福一点点酝酿,满满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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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到程寄声的户口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几经周折,我才拿到了自己的身份卡。
那天从民政局出来,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程寄声的妻子。
我拿着户口本和结婚证,心里的幸福一点点酝酿,满满当当。
谁要图他的房子,我要的就是「程太太」的这一个身份。
程寄声就是这么一个好骗的人,喏,被我骗到手了。
我看着证件傻笑半天,程寄声凑过来,突然忧郁地说:「我感觉这张照片拍得我有点傻傻的。」
他不说我都没仔细去看,这会儿看了看,没忍住笑了出来:「确实。」
程寄声叹了一声,挺惆怅。
很难想象,这个人竟然会在意这事儿。
我想起来,其实拍结婚照的时候,他是很紧张的。
那时我偷偷去握他的手,冰凉冰凉的。
向来从容温淡的人,反而在结婚的事上,紧张藏都藏不住。
我保持着微笑,嘴皮不动悄悄和他说:「老公,笑笑,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是逼婚的。」
程寄声被「老公」这一声称呼震到,表情松动微微张嘴,似要说什么,又没声音出来。
照片定格在这一瞬间,程寄声像个面对镜头懵懂的孩子。
我很满意。
相较于他沉稳微笑的正经模样,我更喜欢他这样生动的样子。
见他如此在意,我笑着安慰:「没事,不影响,你还是很帅的。」
我这话倒是真的,他只需要站在那里,就轻易地让人看到美好。
无论何种姿态。
程寄声这会儿却没那么在意了,反倒是俯下身,轻声问:「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的?」
虽然他的腔调依旧平常,但我怎么琢磨,都能读出一点他别样的坏心思。
不就是想听那两个字吗?
直说不就得了,还拐弯抹角的。
这么想着,我就乐了,拍着他的肩:「你背我回去,我就告诉你。」
程寄声很听话的弯身,看出来了,那个称呼他挺喜欢。
我这人是有点坏的,到了他的背上变着法子折腾人。
支使他快步小跑,把人折腾够呛,才心满意足地软声在他耳边叫着人。
程寄声眉开眼笑,气儿喘不匀,低低声嘀咕:「我有妻子,有家了。」
家对程寄声来说,一直是个沉重的话题。
在家破人亡后的几年,他孑然一人,没有家,没有家人。
那样的人生,他一眼望去全是深渊。
我刻意忽略掉他竭力掩藏的哽咽,紧贴着他的背抱紧他:
「程寄声,我们不仅有家,还会有我们的孩子。」
在关于未来的蓝图里,有他,有我,有我们的孩子。
我们相守,我们白头到来,儿孙绕膝,一生圆满。
我是如此期许着的。
程寄声亦是。
程寄声是个完美情人,亦是无可挑剔的伴侣。
在爱人这件事上,他从最初学习的谨慎小心到如今的娴熟,一路上都极致周全。
我常骄傲,拐弯抹角夸他:「我眼光真好。」
有幸遇上他,便足够让我一生感激。
程寄声一如既往地谦和,他总说:「嗯,我真幸运,被你选中。」
瞧,少了点情调的男人,爱人时也会竭尽诚恳。
我抱着他说黏糊糊的情话:「那是,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一定是我的。」
程寄声也会调侃人了:「那你真自信,很棒。」
「我外婆说,人总执着于第一眼看上的东西,因为那是灵魂认出了对方,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是的,见到程寄声的第一眼,很强烈的感觉,他理应属于我。
程寄声气笑,瞪我:「我是个东西?」
我不禁莞尔,抱着他的脸使劲地啃,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你是我老公。」
这一招屡试不爽,程寄声受用极了,心甘情愿由我揉捏折腾。
他这人,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有股子对伴侣恪尽忠诚的好,半点不带虚假。
我有时也会疑惑,他是怎么能日日做到极致。
程寄声同我说起他的父母亲,这是他鲜少愿意提及的过去。
他细细说起,年少记事起,便从未见过他父亲大声和母亲说过一句话。
程老先生是个粗人,可他就是再生气,宁愿扇自己巴掌都不会和妻子吵上一嘴。
小时候程寄声皮,母亲性子又软,管不住他反而气得自己掉眼泪。
因为这事,程寄声没少被父亲暴揍。
每每总是边揍他边骂:「「犊子,老子的女人你也敢欺负。」
伴随着老父亲的皮带,程寄声算是刻骨铭心地明白了一个道理。
自己的老婆得宠着,半点委屈都受不得,就算是亲生孩子都不可以。
说完,程寄声失神许久。
料想是想起父母亲,心中多是愧疚难过和不舍。
我故意逗他:「原来这事也可以遗传啊,那以后,你儿子要是惹我生气,你会替我揍他吗?」
程寄声被我惹笑,罢了,一本正经地说:「我会把他的腿打折。」
谈话幼稚又好笑,我哈哈大笑和他闹成一团。
幸福装点的日子,令人欣喜地走到我们的一九九七。
这一年,香港回归。
程寄声是不大爱看电视的人,这晚却早早守在电视机前。
他骨子里刻着祖国情怀,十二点国旗准时升起,窗外庆祝的烟花霎时绚烂。
烟火炸响,光影错落入屋内,他轻拥我入怀。
这个晚上的程寄声,眼里倒影的火花如天上星河。
一九九七,是属于我们的一年。
这一年的秋天,我惊喜地发现身体里孕育了新的生命
程寄声在最初的喜悦之后,更多的是担忧。
我自是明白,他心疼我。
在他看来,生孩子这事,男人便是再心疼也不能分担半点疼痛。
所以,之前偶有话题提及孩子,程寄声曾认真说过:「有没有孩子都不重要,咱可以不生。」
我哪肯啊。
被幸福包裹着的日子,我偶尔也会想起那一份九九年的寻人启事。
我那么明确,自己永远都不可能离开他。
但又惶恐,若是天命不可违呢?
倘若如此不幸,我真的注定会走,总要有人陪在他的身边。
而且,这个男人,他值得我为他生一个孩子。
怀着这般惶然的心思,我异常珍视这个新生命。
程寄声几乎暂停了工作,待在厨房的时间越来越长,变着法子做各种各样好吃的。
得他照料,我几乎没什么不适,反而日渐圆润。
我一边嗔怪,一边唠叨着赶紧照几张好看的照片,免得以后圆了难看。
程寄声特意拿出少年时玩过的相机,我嫌弃自己气色不佳,非得他给我拍了一组黑白照片。
拿到照片的那一瞬间,我是欣喜的。
他确实是有些拍照的功底的,每一张照片里的我都是我不曾见过的自己的模样。
但看着看着,我便又蹙了眉。
这组照片,似曾相识。
很快我便想起来了,是了,我见过的,在那一份一九九九年的寻人启事上。
原来,这照片是程寄声帮我拍的。
我盯着手中的照片,脑海中乱糟糟地想到一句话: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这个念头的出现,使我惶恐难安,下意识抬头去看程寄声。
秋日的阳光金黄色,静静地铺满窗台,他垂头在看照片,唇角微微上扬,眸中尽是珍爱的情意。
我的心头蒙上一层阴霾,久久挥之不去。
很难想象,如果我失去他,我该怎么办?
也不敢去想,我要是走了,程寄声当如何?
这几年啊,我们努力地把彼此融进自己的生命,虔诚相爱憧憬着未来每分每秒。
分开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事。
程寄声察觉到我的异样,抬头问:「是不喜欢吗?」
不敢让他平添忧虑,我忙敛去情绪,胡乱找了个话题:「没有,我只是在想,你喜欢男孩女孩?」
这问题倒也合适宜,程寄声不作他想。
没什么迟疑地答道:「女孩。」
「为什么?」
「像你。」
被人偏爱,从来都最能疗愈人。
我极力淡去心中不安,更加小心仔细地呵护那个即将到来的孩子。
九七的冬天,早早下起了雪,我身子懒,窝在沙发上不爱动。
雪光明晃晃照亮窗台的每一天,程寄声就在钢琴前安静地弹上几曲。
我常伴着悠长轻缓的琴声入眠,青天白日也能得一个好梦。
在程寄声身边,时光温柔得让人沉醉。
便也忘了,这人间啊,原是有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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