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沈逸何清的书名叫《表面王爷》,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五年啊,沈逸,你还真是说断就断。我在洛安城买了处大宅子,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女子,教她们识文断字和谋生的手段。我的字还是沈逸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教的。…
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细腻的感情,但确让人感动,很好的一篇文章,推荐《表面王爷》这本书。
"「你这女人,这种话也能光天化日地说出来,真是不知羞耻 。」
我掩嘴轻笑, 「姐姐我过来人跟你说几句体己话,你发什么火啊。得了,当我没说 。」
编排了沈逸几句我痛快了些。
我大摇大摆地上马车离开。
帘子放下的那一刻,我脸上的笑容消失,眼泪瞬间就侵袭了我的面容。
五年啊,沈逸,你还真是说断就断。
我在洛安城买了处大宅子,收留一些无家可归的女子,教她们识文断字和谋生的手段。
我的字还是沈逸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教的。
每每铺陈纸笔,心里总是闷痛。
他成婚那天,结亲的队伍从我门前经过,我在阁楼上透过半开的窗牗看见一身喜服的他英气勃发。
不是不痛,也不是毫无怨言,只是,强求就能得到吗?
歇斯底里,就能留在他身边吗?
我明知道不能,还不如把握住我能得到的。
比如钱,比如自由,比如尊严。
我不纠缠,不是故作洒脱,而是为了保留我最后的尊严。
听说,沈逸成婚第二天就去了边塞守城。
我收留的女子中有一个被坏人欺辱过,有了身孕。她难产生下了一个男婴后失血过多而亡,我给这苦命的孩子取名思益,小思益一出生就有七个母亲,我宅子里的女子,都是他的母亲。
他尤其爱与我亲近,我是他大娘。
他五岁在外面玩和一个孩子发生了碰撞,那孩子父亲打了思益一巴掌,我抄起棍子就跑了出去。
谁他娘的敢欺负我何清的儿子!
一看是三王府家的奴仆,我脚步顿住了。
我不想跟三王府家的人接触。
我忍住这口气转身准备回宅院,那恶奴居然拦住了我的去路。
"「呦,这不是何清吗?老熟人见面不打声招呼 ?」
王府里奴仆众多,我记性好,见过的多半记得长相,但没那个心思去了解他们姓名,所以我不知道这奴仆的名字。
我压着心中的怒火, 「恕小女子眼拙,没认出大哥您是哪位,还请大哥见谅 。」
我的忍让换来的是那奴仆的变本加厉,他毫无顾忌地盯着我,那露骨的眼神让人恶心。
"「何清姑娘不记得我,我可是对何清姑娘的倾城之貌魂牵梦萦。我在王府里守夜,每每听到你在王爷床上的叫声就浑身燥热。王爷不要你了,我要你好不好,我不比王爷差……」
他说着就伸手来揽腰,我反手扇了他一巴掌。
他脸色生寒,向我扑了过来。
小思益拿棍子打他后背,到底是小孩子,力气小,恶奴仅仅是有点吃痛,他并未理会小思益,依旧扑过来箍住了我的脖子,把我往后巷里拖拽。
小思益哇哇大哭, 「娘,你放开我娘!你这个坏蛋 !」
宅院里的姐妹们跑了出来,见状立刻抄家伙来打恶奴。
恶奴双拳难敌众手,被姐妹们你一棍子她一榔头打得抱头鼠窜。
我惊魂未定,由姐妹们搀扶进宅院里,锁上了大门。
我拿细软出来,让姐妹去雇了一些看家护院,以防恶奴再找上门来。
但从遇到恶奴的那天开始,我们平静的生活就被打乱了。
小思益的那声娘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小孩子贪玩,在宅院里关不住,我的叮嘱他没放在心上,爬狗洞出去找小伙伴玩,我们发现他不在家后,就四处寻找。
但为时已晚,再见小思益,他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才五岁的孩子啊!在城郊的护城河里不知泡了多久,身体泡得浮出了水面,被渔民发现。
他全身泡的浮肿,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养了他五年,在我心里他早就跟我亲生儿子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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