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烨周可可的小说叫《那封情书是真的》,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早知道昨天半夜就不在论坛里吐槽《海的女儿》。还大放厥词说什么给我一百天,妥妥地干掉冒牌货,把王子搞定。现在好了,自己挖坑埋自己。我垂头丧气,室友娇娇问:「可可,你今天给林烨发消息了没?」…
那封情书是真的字里行间,充满童年真童趣, 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不失为一篇佳作。
男神把我的情书拍照发了过来,问是不是我写的。
我立即表示,是自己一笔一画写的。
男神让我好好读一遍,于是我矫揉造作地开始给他逐句朗诵。
到最后一句卡住了:「将你放在心尖尖上的,孟娇娇。」
淦!抄得太顺手,忘记把室友的名字改成自己的了!
我被诅咒了:如果一百天内舔不到男神,我就得变成泡沫。
这样的事情谁信?
我信。
因为我一觉醒来,发现脚上长了一片蓝色的鱼鳞。
我忍着剧痛抠掉,不到一分钟,它又长回来了。
淦!
早知道昨天半夜就不在论坛里吐槽《海的女儿》。还大放厥词说什么给我一百天,妥妥地干掉冒牌货,把王子搞定。
现在好了,自己挖坑埋自己。
我垂头丧气,室友娇娇问:「可可,你今天给林烨发消息了没?」
「还没呢。」
说来也好笑。
我们宿舍其他三个都是舔狗,为了合群,我也得找个人舔啊!
既然要舔,就得舔个最厉害的,要不显得我没眼光,没志向。
所以我选了高冷校草林烨。
据说喜欢他的人,跟绕地球几个圈的香飘飘一样多了。
怎么着也轮不上我。
舔他,很安全。
结果现在,我百日攻略对象变成他了。
真想扇自己一巴掌。
要是当初决定舔我们班王大壮,我现在分分钟就达成目标了。
现在流的泪,都是当初脑子进的水。
抱怨无用,开始行动吧。
事关生死,是时候祭出真正的舔狗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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