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爱意凋谢》正在火热连载中,《爱意凋谢》是人气作家的经典力作,小说通过对胡式微简笙之间的情感故事获得了无数好评,主要讲述了: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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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
只是,彼时的我却忘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渴望有一个家。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
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
「没空,今天要陪我弟。」
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
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再懂事再成熟,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道:「姐姐,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
一番话说的,颇有「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
一直玩到夕阳西落,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
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
「你干什么呢?」他回头问我,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踩影子啊,这样你就跑不了了。」
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
轻舔了下下唇,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
「我不会跑的。」他说。
公寓楼下,简笙正倚在车门上等我,脸上带着疲倦,风尘仆仆。
看到跟我并肩而行的当归,两道难得舒展开的浓眉又蹙到了一起。
他站直身子,用下巴对着当归点了下,问道:「不介绍一下吗?」
介绍就介绍。
我亲昵地拉过当归,「我弟弟薛当归。」
「简瑟瑟的哥哥。」
可能对我给他的介绍不是很满意,简笙深邃俊朗的脸上蒙上一层愠色,「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真不愧是亲兄妹,连提出的疑问都一字不差。
我不想搭理他,扯着当归的胳膊想回家,刚走没两步硬生生地被简笙给拽住了。
「有事找你。」
我站住,扭头看他,示意他说。
他清了清嗓子,语气缓和了些,「我……我是来拿你前几天给我买的衣服的。」
手心里,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
仰头看向简笙,「我跟你说过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显然不信,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式微,别闹了。」
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式微别闹了,式微听话,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我、不、喜、欢、你、了。」
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
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
半晌,他才缓缓转头问我:「是姐姐的男朋友吗?」
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
「不是。」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
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说实话,挺丢人的。
当晚,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
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更是破口大骂。
「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
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还有,当归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家人!」
在老胡的叫骂声中,我挂断了电话。
我妈死后的第二年,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我嫌看着膈应,索性直接搬了出去。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
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多傻啊。
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
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俊俏的小脸板着,严肃道:「姐姐长得太漂亮了,会被别人惦记的。」
这彩虹屁吹的,真是……让我芳心大悦。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式微,阿笙喝多了,你能来接他一下吗?」
我刚要拒绝,就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包厢里,简笙靠在沙发上,目光放空。当归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叫了声姐姐。
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
刚迈出去两步,身后酒瓶落地,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是因为他吗?」
我僵在原地。
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十几分钟后,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双眼猩红,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
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他估计能把人打死。后来虽然命保住了,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
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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