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没空,今天要陪我弟。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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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等到雨停,我们一起回了公寓。
简瑟瑟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见到我就扑了过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对不起,对不起微微,我不知道会下这么大雨,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找不到你。
我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柔声哄着,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哭了。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哭,你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都怪我。
确实,开始是吓坏了,好在后来遇到了当归。
想到当归,我忙把简瑟瑟推开,指着身后那个腼腆的大男孩帮他们互相介绍。
这个是当归,我弟弟。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
只是,彼时的我却忘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渴望有一个家。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
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
没空,今天要陪我弟。
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
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再懂事再成熟,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道:姐姐,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
一番话说的,颇有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
一直玩到夕阳西落,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
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
你干什么呢?他回头问我,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踩影子啊,这样你就跑不了了。
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
轻舔了下下唇,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
我不会跑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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