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天空的爱简笙胡式微》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天空的爱简笙胡式微,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下面是章节试读,是属于言情小说。主要讲的是:他身上穿的,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简笙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式微,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带着酒气。 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 简笙的脾气,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对付他得顺着毛摸,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
免费试读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
只是,彼时的我却忘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渴望有一个家。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
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
没空,今天要陪我弟。
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
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再懂事再成熟,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道:姐姐,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
一番话说的,颇有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
一直玩到夕阳西落,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
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包厢里,简笙靠在沙发上,目光放空。当归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叫了声姐姐。
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
刚迈出去两步,身后酒瓶落地,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是因为他吗?
我僵在原地。
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
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十几分钟后,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
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双眼猩红,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
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他估计能把人打死。后来虽然命保住了,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
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
我将当归护在身后,转身和简笙对视,不是,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
他身上穿的,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简笙站起身,一步一步逼近,式微,怎么就不能乖点呢。
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带着酒气。
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
简笙的脾气,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对付他得顺着毛摸,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
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
走啦弟弟,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
当归也倔,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他不是我姐夫。
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声音放柔,你先跟司南出去,我没事的。
当归从不会忤逆我,虽不放心,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
临到门口,他回头对我说道:姐姐,我就在门外守着,你要有事就大喊。
真真切切的担忧,烘得我心头暖暖的。
待包厢那扇门关上,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让我跟他对视。
式微,别看别人,我会受不了的。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
说完,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呼吸有些重,温热带着湿意,痒痒麻麻的。
我轻轻推他,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
推了几下,推不动,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
我没醉,他喃喃道,我喜欢你的,式微,我是喜欢你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只可惜,时光无法逆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迟来的深情比草贱。
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胸口酸酸胀胀的。与爱情无关,只是委屈,铺天盖地的委屈。
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
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控制不住。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
感受到胸口的湿意,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捧着我的脸,怎么哭了?
我咬着下唇哽咽,简笙,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
你说你喜欢我,要是真的喜欢,怎么舍得删我,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整整一夜啊!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
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我用力地推开了他,落荒而逃。
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现在就有多反感。
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从来不是。
当归果然守在门口,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
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疾声问我:怎么了,他是不是欺负你了!我去找他!
说完便想往包厢走。
我拉住他,抽噎着摇了摇头,当归,我想回家。
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
当归垂眸看着我,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
他声音嘶哑,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好,我们回家。
找领班帮他请了假,碍于我的身份,领班倒也没为难。
为了旅游,我第二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换了身波西米亚风的碎花长裙,用同色系发带松松散散地将头发束了起来。
当归也是一身休闲装,倒是和我的穿搭很相配。
我捏住他的小奶膘轻扯,我弟还真帅呢!
他又一次红了脸,低下头微笑着道:姐姐也很漂亮。
鸦羽般的睫毛垂下,盖住了眼里的光。
这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撩的我心里痒痒的。哎,这么容易害羞,真的好想欺负他啊。
收拾妥当,拎着行李出门,却在门口遇到了简笙。
他沉着脸,眼下还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暴躁。
要去哪?他问道。可能是吸烟吸多了,嗓子沙哑的能听到颗粒摩擦。
我皱眉看他,旅游。
简笙直勾勾地看着我,忽然勾唇笑了,只是那笑意并未达眼底,式微,我警告过你的。
听话点不好吗?
听话?我倒是也听话过十年,又换回来了什么呢??被无数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倒贴,在最怕的雷雨夜被扔下。
当归插进我和简笙中间,抬臂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我回首看去。简笙仍站在原地,看向当归的双眸满是狠绝。
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姐姐,你冷吗当归低下头,柔声问我。
我摇头。不是冷,而是怕。
十几分钟后,去往机场的路上,我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别逼我对付他】。
可能是脸色不好看,一旁的简笙探过身,抽出一张纸巾,帮我擦掉额头的薄汗,怎么了?
手忙脚乱地熄灭手机屏幕,我努力扯起嘴角,没事,可能是昨晚没睡好。
鹿城的夏天很热,热到蒸发了当归初见碧海蓝天的兴奋。
在鹿城待了两天,实在受不了高温的我们转战去了西海。
可能鞭长莫及,简笙一直没什么行动,倒是简瑟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
她跟我说:那个孩子来历不明的你就这么领回家,微微,你别被骗了。
骗?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钱吗?要是真是为了钱,那我随他骗好了。只要他能给我一个家,哪怕他的关心和在意都是装出来的。
我无所谓的,只要,能有一个家。
西海和鹿城的天气是两个极端,一个酷夏,一个严寒。
裹着新买的棉衣,我们跑去租了个车。来西海旅游,自驾是灵魂。
我问当归,你会开车吗?
他摇摇头,有些羞赧。
没事,我教你!
当归脑子灵活,学东西很快。
我们从西平郡出发,沿着环线一路行驶。到达布逊淖尔时,下了一场大雪。
把车停在路旁,当归拉着我跑下去堆雪人。堆到一半,他的头顶便被雪花覆上了一层白。
我想帮他拂去,被他歪头躲过了。
一张俊脸缩在围巾里看不清神情,倒是裸露在外的那双桃花眼亮晶晶的。
隔着围巾,他的声音听上去也瓮声瓮气的,姐姐,网上说一起淋过雪,便能共白首。
看着他眼里的光,心像被针扎了一下,瑟瑟缩缩地疼。
我也希望,等到我们垂垂老矣,他能拖家带口地来看我,再笑着唤我一声姐姐。
可是……没可能了。
走走停停,一个星期就能走完的大环线我们生生走了十多天。
回到春城,已是八月底。
我联系了简瑟瑟,让她帮我约了简笙。
简笙这次没有卡着点出现,我到咖啡厅时他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
他一身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矜贵清冷。
可能是看当归看得久了,现在再面对这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竟觉得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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