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病院。
三年后,是她们偷走了我的人生。
02
我叫沈念,原本不叫这个名字。
七岁那年,我妈病逝,我爸沈建国在葬礼上哭到昏厥。三个月后,他娶了林美华,一个带着女儿的寡妇。
林美华的女儿叫林悦,比我小半岁,长得白净秀气,说话细声细气,见人就笑。我爸说,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要互相照顾。
我那时候还小,真的信了。
林悦喜欢我的房间,我爸让我搬去储物间。林悦看上了我的钢琴,我爸说「妹妹想学,你先让让她」。林悦想要我的奥数名额,我爸说「你成绩好,下次再考也一样」。
我一次次退让,换来的是一次次得寸进尺。
直到高二那年,我拿下全国数学奥赛金牌,保送清华。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赢」了林悦。
她当场就哭了,说姐姐好厉害,自己永远追不上。林美华抱着她安慰,眼神却像刀子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爸说:「念念,你妹妹心里难受,你把奖牌给她玩两天。」
我说:「不行。」
那是我第一次说「不行」。
我爸愣了一下,然后扇了我一巴掌。
「你怎么这么自私!她是你妹妹!」
我捂着脸颊,看着这个我叫了十七年「爸爸」的男人。
「她不是我妹妹,」我说,「我妈只生了我一个。」
那天夜里,我被一阵香味惊醒。
林美华端着一杯牛奶走进来,笑容温柔得可怕:「念念,别跟你爸置气,喝杯牛奶早点睡。」
我喝了。
再醒来时,我在精神病院。
束缚床,白色墙壁,刺鼻的消毒水味。
一个穿白大褂的男人站在床边,低头看着我:「沈念,18岁,精神分裂,伴有严重暴力倾向和被害妄想。入院原因:试图杀害继妹林悦。」
我张了张嘴,发现说不出话。药物让我的舌头像棉花一样沉重。
「你爸签的字,」医生说,「他说你疯了,让我们好好治疗。」
我想摇头,却连这点力气都没有。
病房的门开了,林美华牵着林悦走进来。林悦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看到我时却悄悄弯了弯嘴角。
「姐姐,」她凑到我耳边,用气声说,「你的清华名额,我帮你保着。你放心在这里治病,我会替你照顾好爸爸的。」
「对了,」她直起身,笑容天真,「以后我叫沈悦了。沈念的沈。」
她们转身离开,病房门重重关上。
我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听着走廊里传来的脚步声,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恨。
03
精神病院三年,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时光。
他们给我打针,吃药,做电击。我装疯,卖傻,学会在医生面前扮演一个「病情稳定」的病人。
我偷藏了一支笔,在床垫下面写数学题。没有纸,就写在墙上,写在自己的手臂上,写在医生丢掉的废病历背面。
我背完了整本《吉米多维奇数学分析习题集》,在脑子里推导了从黎曼猜想到哥德巴赫猜想的所有可能路径——当然,我没解出来,但那种思考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
第三年,林美华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一次,她带着一份文件让我签字。
「念念,你爸走了,」她说,表情淡漠,「心脏病。这是放弃遗产继承的声明,你签了吧,对你治疗有好处。」
我签了。
因为我已经不在乎了。
但我记住了她的话——我爸死了。
那个扇我一巴掌的男人,那个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男人,死了。
我没有哭,只是在那天晚上,第一次对着墙壁上的数学题笑出了声。
三个月后,我的「病情」突然「好转」。医生说我可以出院了,条件是必须定期复查,终身服药。
我答应了。
走出精神病院的大门时,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我身上只有一套洗得发白的病号服,和一张写着「精神分裂」的诊断证明。
没有身份证——林美华早就「帮我」注销了,毕竟「死人」不需要身份证。
没有户口本——「死人」的户口当然要销户。
没有学历——高中档案随着我的「死亡」一起封存了。
我成了一个不存在的人。
我在桥洞下睡过,在垃圾桶里翻过食物,在餐馆后厨洗过盘子。直到殡仪馆的老李头收留了我,给我一份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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