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穿成了对照组
睁开眼的第一秒,我就知道出事了。
头顶是报纸糊的天花板,身下是硬邦邦的土炕,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柴火灶特有的焦糊味儿。一只芦花鸡正站在窗台上,歪着脑袋跟我大眼瞪小眼。
“宋挽歌!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隔壁赵知青都上工一个钟头了,你让人家比下去多少了?”
一道中气十足的嗓门从院子里炸进来,紧接着门帘一掀,走进来一个穿蓝布褂子的中年妇女,手里拎着一把扫帚,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块糊不上墙的烂泥。
宋挽歌。
这三个字像一盆冷水浇下来,我整个人都清醒了。
我穿书了。
穿进了昨天晚上熬夜看完的那本年代文——《七零之我是下乡女知青》。
这本书在某读书App上热度极高,评论区的读者分成两派,一派为主角赵明薇叫好,另一派——骂女配宋挽歌骂得狗血淋头。
原因很简单:宋挽歌是赵明薇的对照组。
赵明薇是城里来的知青,人美心善,勤劳能干,全大队的男人都暗恋她。宋挽歌是本地姑娘,好吃懒做,尖酸刻薄,处处跟赵明薇作对,最后落得个众叛亲离、被婆家赶出门的下场。
书里有一句经典台词:“宋挽歌这一辈子,就是用来衬托赵明薇的。”
评论区最高赞的评论是:“宋挽歌死的那章我多吃了一碗饭。”
而现在,我成了宋挽歌。
“还愣着干啥?”便宜娘王桂兰拿扫帚杆敲了敲炕沿,“赶紧洗脸去!今天公社放映队来放电影,全大队都去看,你给我收拾利索点,别丢老宋家的人!”
她说完风风火火地走了,留下一地鸡毛。
我从炕上爬起来,在屋里唯一的一面小圆镜里看到了自己的脸。
黄巴巴的皮肤,两条麻花辫扎得毛毛躁躁,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褂子,整个人看起来灰扑扑的。
但五官是好的。眉眼弯弯,鼻梁小巧,嘴唇饱满——如果好好收拾一下,绝不比那个赵明薇差。
书里怎么写的来着?
“赵明薇像一朵白玉兰,清雅高洁;宋挽歌像一根狗尾巴草,灰头土脸。”
狗尾巴草?
我把镜子扣下。
去他娘的狗尾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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