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成商户妇沈念是被一阵剧烈的头疼疼醒的。脑子里像是被人塞进了一团乱麻,
无数陌生的记忆碎片横冲直撞,吵得她太阳穴突突直跳。她本能地想抬手揉一揉,
却发现手臂沉得像灌了铅。“娘子醒了?娘子醒了!”一个惊喜的声音在耳边炸开。
沈念勉强睁开眼睛,入目是一张圆脸盘子的丫头,十四五岁年纪,正红着眼眶看着她。
“娘子,您可算醒了!吓死奴婢了!”沈念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得厉害,
发出的声音沙哑又陌生:“水……”圆脸丫头连忙跑去倒水,沈念趁机打量四周。
青灰色的砖墙,粗笨的榆木家具,半旧的青布帐子,窗纸上还贴着个褪了色的福字。
墙角摆着一张黑漆书案,上头堆着几本翻得卷了边的书,旁边搁着一方砚台,墨迹已经干涸。
这绝不是她那个十二平米的出租屋。水递到嘴边,沈念机械地喝了两口,
脑子里的记忆还在翻涌——沈念,二十二岁,汴京沈家独女。沈家世代经商,
在汴梁城东开着一间不大不小的绸缎铺,虽算不得豪富,却也吃穿不愁。
十六岁嫁与城南周家次子周明远,周家原是书香门第,到这一代已然没落,
只剩下一座三进的老宅和几亩薄田。丈夫周明远,今年二十四,是个读书人,十七岁中秀才,
此后三考不中。公婆指望他光耀门楣,他自个儿也憋着一口气,日日苦读,不理俗务。
成婚六年,夫妻二人相敬如冰。儿子周晏,小名阿福,刚满五岁,是沈家二老的心头肉,
也是街坊邻居眼里的混世魔王。三岁就会上房揭瓦,四岁能把教书先生气跑,如今五岁,
正是狗都嫌的年纪。原身是个性子温吞的,自小被爹娘娇养,嫁人后也只会操持家务,
从不过问外事。前日去铺子里给公爹送饭,不知怎的就一头栽倒,再没醒来。沈念放下碗,
慢慢躺了回去。所以,她这是穿了?现代人,二十七岁,某985高校历史系硕士,
主攻宋史,毕业论文写的是《北宋东京城商业空间与市民生活研究》。为了查资料,
她把《东京梦华录》翻烂了,汴京城的每一条街巷都烂熟于心。结果一睁眼,
穿成了汴京城里一个商户妇。沈念盯着帐顶看了半晌,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娘子?
”圆脸丫头凑过来,满脸担忧,“您还难受吗?要不要再请大夫来看看?”“不用了。
”沈念撑着坐起来,“我躺了多久?”“一天一夜了。”丫头说着又开始抹泪,
“您可吓死奴婢了,老夫人那边都瞒着呢,只说您受了风寒……”沈念点了点头,
开始消化这具身体的记忆。丫头叫青杏,是沈家陪嫁过来的,今年十五,忠心耿耿,
就是脑子不大灵光。还有个婆子姓吴,专管灶上,今儿个请假回家看孙子去了。“姑爷呢?
”青杏的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姑爷……在书房呢。”沈念挑了挑眉:“没来看过我?
”“来、来过的!”青杏忙道,“昨儿个来了一趟,在门口站了站,说、说……”“说什么?
”青杏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说让娘子好生歇着,他、他要备考,
就不来打扰娘子静养了。”沈念沉默了一瞬。有意思。她掀开被子下床,青杏连忙来扶。
原身这身子骨确实弱了些,走两步就有些气喘。沈念扶着墙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初秋的风灌进来,带着些微凉意。院中种着一棵枣树,枝头挂了青青红红的果子,
树下是青砖漫地,扫得干干净净。东边厢房是书房,此刻门窗紧闭,
隐约可见里头透出的昏黄灯光。“姑爷又熬了一夜。”青杏小声嘟囔,“昨儿个晚上,
灯一直亮到四更天。”沈念没说话。周明远苦读,她是知道的。这人除了读书,万事不管。
家里的开销用度,人情往来,孩子的教养,全丢给原身。原身性子软,也从不抱怨,
只是一年到头添不了一件新衣裳,连胭脂水粉都舍不得买。可就是这样,周明远还是考不中。
三年前第一次落榜,他说是时运不济。两年前第二次落榜,他说是文章不合考官胃口。
今年春天第三次落榜,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三天三夜,出来之后,话更少了,书读得更疯了。
沈念合上窗户,心里有了计较。既然来了,总不能坐以待毙。这周家虽是书香门第,
实则已经穷得叮当响,老宅是祖产不能卖,几亩薄田的租子只够嚼谷,
一家人的开销全指着沈家陪嫁的嫁妆和沈家铺子的贴补。原身的嫁妆,
是一间城里的铺面和二百两银子。铺面租给一个卖杂货的,每月收二两银子的租金,
勉强够一家三口的日常用度。可周明远要买书买纸买墨,阿福要吃要喝要闯祸,
这二两银子根本不够使。原身爹娘心疼女儿,隔三差五就让人送钱送东西。
原身的嫂子是个厉害的,嘴上不说,心里未必高兴。沈念觉得,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她得赚钱。好歹是历史系高材生,对宋代商业门清,这汴京城里的生意经,
她能写一本十万字的论文。实在不行,帮娘家铺子打理打理生意,赚点脂粉钱总行吧?
这么想着,沈念心里踏实了些。她让青杏打了水来洗漱,
又对着铜镜看了看这张脸——鹅蛋脸,柳叶眉,五官清秀,就是面色有些蜡黄,
瞧着像是常年营养不良。沈念叹了口气,暗暗发誓:从今天起,先把自己养好。正想着,
院门被人拍响了。青杏跑去开门,不多时,领进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
穿着半旧的细布直裰,满脸堆笑。“小姐!”那汉子一看见沈念,就快步走过来,
“听说您病了?可把老奴急坏了!老爷和夫人也惦记着呢,让老奴来看看。
”沈念认出这人叫沈福,是沈家的老管事,自小看着原身长大的。
她露出一个虚弱的笑:“福叔,我没事,就是累着了。您回去跟我爹娘说,让他们别担心。
”“怎么能不担心!”沈福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这是夫人让老奴带给您的,
说是让您买些好的补补身子。”沈念接过来打开,里头是二两碎银子和一包点心。
点心的油纸包上印着“稻香村”三个字,是汴京城里有名的老字号,一斤要二百文钱。
“这……”“夫人说了,让您别省着。”沈福压低声音,“家里的事您别操心,
有老爷和夫人在呢。”沈念心里一暖,又有些不是滋味。原身的爹娘,是真的疼女儿。
可正是因为这份疼爱,她才更不能让他们一直贴补下去。“福叔,您回去跟我爹说,
让他得空来铺子里一趟,我有些事想跟他商量。”沈福一愣:“小姐要商量什么事?
”沈念笑了笑:“等我爹来了再说。”沈福走后,沈念把那包点心收好,
又看了看出租铺面的账本。原身的账记得简单,只记了每月的租金收入和日常开销,
沈念翻了一遍,心里有了数。这间铺面位置不错,在城东榆林巷口,人来人往的。
如今租给一个卖杂货的,租金确实低了点。若是收回来自己做点什么,或者换个租客,
收入应该能翻一番。不过这些都得慢慢来,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家里这摊子理顺。
沈念正想着,院门又被拍响了。这回进来的,是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虎头虎脑的,
穿着件湖蓝色的小袍子,衣摆上沾了泥点子,脸上也糊着不知道从哪蹭的黑灰,
手里攥着根竹竿,竹竿上绑着根线,线那头拴着只半死不活的蜻蜓。小家伙一进门,
就扯着嗓子喊:“娘!我回来了!”沈念看着他,一时有些恍惚。这就是她儿子,周晏,
小名阿福。原身记忆里的阿福,是个人嫌狗厌的混世魔王。三岁那年,
他把邻居家养的鸡撵得满院子飞;四岁那年,他把教书先生的胡子剪了半边;如今五岁,
已经开始带着一帮小屁孩满街乱窜,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无所不为。公婆心疼孙子,
舍不得打骂。周明远一心只读圣贤书,根本不管。原身倒是想管,可她性子软,
根本镇不住这小子。沈念看着眼前这个小泥猴,忽然有些头疼。阿福也看见了她,
眨了眨眼睛,忽然把竹竿往身后一藏。“娘,您、您病好了?”沈念挑眉:“怎么,
我不病着,你就能在外头疯跑?”阿福嘿嘿一笑,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我没疯跑,
我去给您抓蜻蜓了!蜻蜓可好了,能……能……”他说不下去了,
因为那只蜻蜓已经彻底不动了。沈念:“能干什么?”阿福挠了挠头:“能吃吗?
”沈念:“……”她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这是自己儿子,不能打,不能打。“青杏,
带他去洗脸换衣裳。”阿福一听,立刻往后退了两步:“我不换!我还要出去玩!
”沈念看着他,声音不大,语气也不重:“出去玩可以,先把脸洗干净,衣裳换了。
你这一身泥,出去也不怕人笑话?”阿福愣了愣。他娘今天说话,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追在他后头喊“阿福你别跑”“阿福你给我站住”“阿福你再这样我告诉你爹了”——当然,
告诉他爹也没用,他爹根本不搭理他。可今天,他娘就站在那儿,不追也不喊,
就那么看着他。阿福忽然有点心虚。“去不去?”阿福撇了撇嘴,把竹竿往地上一扔,
不情不愿地跟着青杏进了屋。沈念弯腰捡起那根竹竿,看着上头那只死透了的蜻蜓,
忍不住笑了一下。这小子,也不是无可救药嘛。傍晚时分,周明远终于从书房里出来了。
沈念正在灶房看着吴婆子做饭。吴婆子手艺一般,就会做几个家常菜,红烧肉炖得柴,
炒青菜总是过火。沈念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没忍住,自己上手炒了个醋溜白菜。
吴婆子看着她的眼神都不对了:“娘子,您这是……”“闲得慌,活动活动。
”沈念把菜盛出来,顺手尝了尝,盐稍微多了点,但比吴婆子做的强。
周明远就是这时候进来的。沈念抬头看他,心里微微一愣。这人长得倒是不错。二十四岁,
身量颀长,面容清俊,眉宇间带着一股书卷气,只是眼下青黑一片,眼窝微陷,
瞧着很是憔悴。穿着件半旧的月白长衫,袖口磨得起了毛边,也舍不得换。他站在灶房门口,
看了看沈念,又看了看她手里的锅铲,表情有些复杂。“你……好了?”声音清冷,
带着点疏离。沈念点点头:“好了。饿了吧?饭马上就好。
”周明远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平静,顿了顿,才道:“哦。”然后就转身走了。
沈念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人不是坏,是真的不会做人。老婆病了一场,
他就这么不咸不淡地问一句?也难怪原身心里委屈。不过,沈念倒是不怎么在意。
她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谈恋爱的。周明远这人,要是能考上进士,
那就是潜力股;要是考不上,那就是拖油瓶。眼下看着,潜力股的可能性不大,
得先想办法给他换个赛道。晚饭摆上桌,三菜一汤:红烧肉,醋溜白菜,炒青菜,鸡蛋汤。
阿福洗过脸换了衣裳,规规矩矩地坐着,眼珠子却一直往红烧肉上瞟。周明远坐在主位上,
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白菜,放进嘴里。他嚼了嚼,动作顿了顿。又夹了一筷子。
沈念低头吃饭,没说话。阿福已经开吃了,筷子使得不大熟练,夹了好几次才夹起一块肉,
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娘!这肉好吃!”沈念点点头:“好吃就多吃点。
”周明远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一顿饭吃完,周明远放下筷子,
终于开口:“今天的菜……”“怎么了?”沈念问。周明远沉默了一下,道:“味道不错。
”沈念弯了弯嘴角:“那以后我多做几次。”周明远愣了愣,似乎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最后只是点了点头,起身又往书房去了。阿福吃饱喝足,开始坐不住,扭来扭去要下桌。
沈念按住他:“别动,把碗里的饭吃完。”“吃饱了!”“你碗里还有半碗。
”阿福低头看了看碗,又抬头看了看沈念,小嘴一瘪,就要开始耍赖。沈念看着他,
不紧不慢地说:“阿福,你知道你爹为什么能一直读书,不用干活吗?
”阿福眨眨眼:“因为……因为爹要考科举?”“对。考上了,就能当官,就能挣钱,
就能想吃什么买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考不上,就得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阿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沈念继续道:“你将来是想考科举,还是想干活挣钱?
”阿福想都没想:“考科举!”“考科举就要读书。你现在连饭都吃不完,将来怎么读书?
”阿福愣住了。沈念把那半碗饭往他面前推了推:“吃完了,才能长个子,长脑子,
将来读书才能考中。”阿福看了看碗,又看了看沈念,纠结了好一会儿,终于低下头,
一口一口地把饭扒完了。沈念满意地点点头,接过空碗,揉了揉他的脑袋:“乖。
”阿福仰起头,冲她咧嘴一笑,露出两个缺了的门牙。那一刻,沈念忽然觉得,穿越过来,
好像也没那么糟糕。夜深了。沈念躺在床上,听着隔壁书房隐隐传来的读书声,
脑子里慢慢理着接下来的打算。周家这边,公婆住在老宅正院,
他们小两口带着阿福住在东跨院,单独开伙,每月初一十五过去请安。公婆都是规矩人,
对原身这个儿媳妇还算满意,就是婆婆总念叨着想再抱个孙子。周明远这边,
先观察一段时间。要是这人真是块读书的料,只是运气不好,
那她可以想办法帮他改善学习方法。要是不是这块料,那就得早做打算,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阿福这边,得开始启蒙了。五岁的孩子,正是可塑的时候,不能让他再这么野下去。
先教些简单的,看看他的底子,要是实在不是读书的料,将来跟着他外公学做生意也不错。
至于赚钱的事……沈念翻了个身,心里已经有了几个想法。城南那条街上,
有一家卖笔墨纸砚的铺子,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掌柜的是个老头,守着一间铺面,
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沈念记得,再过几年,那个位置会被一家书坊盘下来,
专门卖话本和时文,生意好得不得了。要是能把那间铺面盘下来……想着想着,
沈念渐渐沉入了梦乡。隔壁书房的灯,一直亮到三更天。
第二章 读书种子沈念在周家醒来的第三天,决定去公婆那边请安。原身是个规矩人,
每月初一十五必去请安,平时也隔三差五过去帮忙做些针线。沈念翻了翻原身的记忆,
觉得这位婆婆虽有些唠叨,但待儿媳妇还算和善,公公更是个闷葫芦,
整日就知道在铺子里打算盘。青杏听说要去正院,
忙翻出那件出门才穿的八成新的藕荷色褙子,又给沈念梳了个端庄的圆髻,插上一根银簪。
沈念对着铜镜照了照,气色比前两天好了些,脸上总算有了点血色。她点点头,
带着阿福出了门。阿福今天难得没有乱跑,老老实实地牵着沈念的手,只是眼珠子骨碌碌转,
打量着路过的每一棵树,大概是在琢磨哪棵好爬。正院在东跨院西边,穿过一个月亮门就到。
院子里种着两棵桂花树,此时正开着花,香气馥郁。沈念刚进院子,
就听见堂屋里传来一阵说话声。“老夫人,您是不晓得,那周家大郎啊,又考砸了!
这都第几回了?听说连主考官的门生都没考上……”是个妇人的声音,带着点幸灾乐祸。
沈念脚步顿了顿,听出这是隔壁李家的婆娘,出了名的大嘴巴。“哎哟,您可别乱说。
”另一个声音是婆婆周秦氏,语气有些不悦,“明远读书用功着呢,不过是时运不济。下回,
下回一定能中。”“下回?他都考了三回了,再考就是第四回!不是我多嘴,
您家二郎年纪也不小了,总不能一直靠着那点子租金过活吧?我听说他媳妇的娘家倒是殷实,
可那毕竟是嫁妆,贴补一两次还行,总不能贴补一辈子……”沈念抬脚跨进堂屋,
笑着喊了一声:“娘。”屋里的人齐齐看向她。周秦氏坐在上首,五十来岁,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深青色的褙子,面容慈和,此刻脸色却有些不好看。
旁边站着的李家婆娘满脸讪讪,干笑了两声:“哎呀,周家娘子来了,
我正说要走呢……”沈念笑着点了点头,也不接话,只把阿福往前推了推:“阿福,
给祖母请安。”阿福规规矩矩地作了个揖:“孙儿给祖母请安。
”周秦氏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招手把阿福叫到跟前,摸了摸他的脑袋:“乖,
这几日可听话?”阿福点点头:“听话,我把饭都吃完了。”周秦氏一愣,看向沈念。
沈念笑道:“这孩子大了,懂事了。”李家婆娘见没人搭理她,讪讪地告了辞。
沈念这才在周秦氏下首坐下,接过丫鬟递来的茶,慢慢喝了一口。“你身子可大好了?
”周秦氏问。“好了,让娘担心了。”周秦氏叹了口气,欲言又止地看了她一眼,
终究没忍住,低声道:“方才那李家婆娘的话,你别往心里去。明远这孩子,我是知道的,
他读书刻苦,就是运气差了些。你再给他些时日……”沈念放下茶盏,温声道:“娘放心,
我省得。明远是读书人,我自然是支持他的。”周秦氏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
拍了拍她的手:“好孩子,委屈你了。”正说着,外头传来一阵脚步声,
一个须发半白的老者走了进来。正是周明远的父亲,周老太爷。沈念起身行礼:“爹。
”周老太爷摆摆手,在椅子上坐下,端起茶盏喝了一口,忽然看向沈念:“听说你想见我?
”沈念一愣,这才想起来前日托沈福带的话。她点点头:“是有些事想跟爹商量。
”周老太爷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沈念斟酌着开口:“女儿想着,爹在铺子里忙了一辈子,
也该歇歇了。女儿在闺中时学过些算账的本事,若是爹不嫌弃,女儿可以帮忙打理铺子,
也能让爹轻省些。”周老太爷的眉头皱了起来。周秦氏也愣了愣,随即道:“你这孩子,
怎么突然想起这个?你一个妇人家,抛头露面的……”“娘,女儿只是想着,
如今家里开销大,明远读书也要用钱,若是能帮上些忙,也能减轻些爹娘的负担。
”沈念的语气很是诚恳。周老太爷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你方才说,学过算账的本事?
”沈念点头:“是,自小跟着娘学的。”周老太爷沉吟片刻,从袖中摸出一本账册,
递给她:“你看看这个。”沈念接过账册,翻开一看,是绸缎铺这个月的收支账。
她一目十行地扫过,心里暗暗点头:这账记得虽粗糙,但还算清楚,流水、支出、存货,
都有记录。她正想开口点评几句,周老太爷忽然又开口了。“你且说说,这账上有什么问题?
”沈念又翻了一遍,指着其中一处:“这里,从杭城进的这批素绢,数量是五十匹,
单价是三两二钱,总价应该是一百六十两。但账上记的是一百六十八两,多了八两。
”周老太爷的眼睛微微睁大。沈念继续往下翻:“还有这里,上月卖出的绸缎,
总计是二百三十七两,但入账只有二百二十两,差了十七两。要么是记漏了,
要么是银钱没点清楚。”周老太爷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沈念被他笑得一愣。
“好好好!”周老太爷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我沈家世代经商,
没想到最会打算盘的,竟是我这个闺女!”沈念心里一松,正要说话,
却见周老太爷的表情忽然严肃起来。他把账册从沈念手里抽走,合上,往桌上一放。
“念丫头,”他正色道,“你有这份心,爹很高兴。但是——”他顿了顿,看着沈念,
一字一句地说:“我沈家世代经商,总算出了个读书种子,绝不能断在你手里!
”沈念:“……”她看着自家老爹那张严肃的脸,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
周老太爷继续道:“明远那孩子,我见过几回,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只是这些年,
家里没人帮衬,他一个人苦读,难免走了些弯路。你是他媳妇,正该好好操持家务,
让他安心读书。至于铺子里的生意,有你大哥大嫂在,你少操些心。”沈念张了张嘴,
想解释什么,又咽了回去。周老太爷见她这副模样,以为她不乐意,
又放缓了语气:“念丫头,爹知道你是心疼爹,可你一个妇人家,抛头露面打理生意,
像什么话?传出去,人家还以为我周家苛待儿媳妇呢。再说了,明远若是中了进士,
你就是官家娘子,到时候还在乎这点银子?”沈念沉默了。她算是听明白了。在老爹眼里,
女儿再能干,也不如女婿有出息。女婿要是中了进士,全家跟着沾光,女儿就是诰命夫人,
那才叫光宗耀祖。至于女儿自己的想法,那不重要。周秦氏也在旁边帮腔:“是啊,念丫头,
你就安心在家带孩子,外头的事有你爹和大哥呢。明远读书要紧,你可不能分他的心。
”沈念深吸一口气,露出一个笑容:“爹,娘,我知道了。”周老太爷满意地点点头,
又把账册揣回袖子里,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忽然又回过头来。“对了,
”他像是想起什么,“明远这孩子,读书是好的,就是方法不太对。你回头跟他说说,
别光死记硬背,要多琢磨琢磨考官的心思。我听说今年春闱的考官喜欢议论时政,
让他多看看邸报。”沈念一愣,连忙点头:“女儿记下了。”周老太爷摆摆手,
大步流星地走了。周秦氏松了口气,拉着沈念的手絮叨了一会儿,无非是让她多体贴丈夫,
别因为丈夫考不中就甩脸子,男子汉大丈夫,总要给他留些面子云云。沈念一一应了,
心里却在想另一件事。老爹方才那句话,提醒她了。周明远三考不中,未必是脑子不行,
很可能是方法不对。宋代科举,考的虽是经义诗赋,但考官的个人喜好也占很大比重。
有的考官喜欢辞藻华丽,有的喜欢朴实无华,有的喜欢议论时政,有的喜欢引经据典。
不了解考官的风格,光靠死读书,考上的概率确实不大。她一个研究宋史的,
对这些门道再清楚不过。要是能从这方面入手,帮周明远分析分析考官的心思,
调整备考方向,说不定还真有戏。这么想着,沈念心里忽然有了些底。从正院回来,
沈念没急着去找周明远,而是先去了书房。周明远的书房不大,一张书案,一把椅子,
几个书架,满满当当地塞着书。书案上摊着一本《论语》,旁边搁着几本手抄的笔记,
墨迹还没干透。沈念随手翻了翻笔记,上头密密麻麻地写着他的心得和疑问。字迹端正,
条理清晰,可见是用心了的。只是那些心得,大多是照搬前人的注解,没什么自己的见解。
她又翻了翻书架上的书,清一色的经史子集,没有一本时文,也没有一本邸报。
沈念心里有了数。傍晚,周明远照例从书房出来吃饭。今天的菜是沈念做的,糖醋排骨,
清炒藕片,冬瓜汤。阿福吃得满嘴流油,周明远也多吃了一碗饭。吃完饭,周明远放下筷子,
又要往书房走。“等等。”沈念叫住他。周明远回过头,眼神里带着些疑惑。
沈念让青杏把阿福带下去洗漱,然后对周明远道:“我想跟你聊聊。”周明远愣了愣,
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回去。两人相对而坐,一时无话。沈念先开口:“你这几日读书,
可有什么心得?”周明远垂下眼,淡淡道:“无非是温习经义,揣摩圣人之言。
”“那你觉得,今年秋闱,考官会出什么题目?”周明远抬起头,
皱了皱眉:“这如何能猜到?科举大事,岂容投机取巧?”沈念笑了:“不是让你投机取巧,
是让你有的放矢。你可知今年秋闱的主考官是谁?”周明远想了想:“听闻是翰林学士李昉。
”沈念点点头:“李昉此人,你可了解?”周明远摇头。沈念慢慢道:“李昉,字明远,
深州饶阳人,后汉乾祐年间进士。入宋后,历官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主持过两次科举。
此人学问渊博,尤长于《春秋》,却不喜欢浮华之辞。他评卷,重义理,轻辞藻,
你若在他面前堆砌辞藻,反而不讨好。”周明远愣住了。沈念继续道:“你去年的文章,
我虽没看过,但也听人说起过,辞藻华丽,引经据典,洋洋洒洒数千言。这样的文章,
在李昉眼里,未必讨喜。”周明远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你是说,我的文章,
不合考官的胃口?”“不一定是全部。”沈念道,“但至少,你没有针对考官的喜好来写。
科举考试,说到底是考官选人,你连考官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写出来的文章,
如何能让他满意?”周明远眉头紧锁,似乎在思考她的话。沈念趁热打铁:“你若信我,
就把你去年秋闱的文章拿来我看看。”周明远迟疑了一下,还是起身去了书房,不多时,
拿来一沓纸。沈念接过,就着灯光仔细看起来。文章确实是好文章,引经据典,辞藻华丽,
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拿得出手的佳作。但沈念看着看着,就发现了问题。这篇文章,
从头到尾都在讲“仁”,从孔孟讲到程朱——不对,宋朝这时候还没有程朱理学。
沈念心里一惊,不动声色地把这茬揭过去,只论文章本身。“你这篇文章,讲的是‘仁’。
”沈念道,“可你知道李昉是怎么论‘仁’的吗?”周明远摇头。沈念回忆了一下史料,
道:“李昉曾在一篇文章里说过,‘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然爱有差等,施由亲始’。
他强调的是‘差等’,是‘亲亲’。可你这篇文章,通篇讲的却是‘泛爱众’,
讲的是‘仁者爱人,无差无等’。立意虽高,却与李昉的观点相悖。”周明远听得愣住了。
沈念放下文章,看着他:“你读书,是为了求取功名,还是为了探究圣贤之道?
”周明远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自然是……两者皆有。”“那你就该知道,
科举考试,不是让你探究圣贤之道的地方。”沈念的语气很平静,“科举是敲门砖,
你敲开了门,才能谈别的。你连门都敲不开,说什么都是空谈。”周明远抬起头,看着她,
眼神复杂。成婚六年,他从不知道,自己这个妻子,竟有这样的见识。“这些话,
是谁教你的?”他问。沈念微微一笑:“我爹教的。”周明远愣了一下,
想起岳丈是开绸缎铺的,每日迎来送往,三教九流都打过交道,确实可能知道这些。
他点点头,不再追问。沈念见他听进去了,又道:“你若想考中,往后就得换一种读法。
别再死记硬背了,多看看邸报,多琢磨琢磨朝中官员的喜好。今年秋闱,你若能对症下药,
未必没有机会。”周明远沉默良久,忽然起身,朝沈念深深作了一揖。“多谢娘子指点。
”沈念被他这一揖吓了一跳,忙站起来扶他:“你这是做什么?”周明远抬起头,
眼神里带着些愧疚:“这些年,是我……冷落了娘子。”沈念愣了一下,
随即笑道:“没什么冷落不冷落的,你好好读书,就是对得起我了。”周明远看着她,
似乎想说什么,终究只是点了点头,转身回了书房。沈念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感慨。
这人虽是个书呆子,但至少不傻,也不是那种刚愎自用、听不进人言的。只要他肯改,
就还有救。接下来几日,沈念开始正式接管儿子的启蒙教育。阿福听说要读书,
整个人都蔫了。“娘,能不能不读书?”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沈念,“读书没意思,
我想出去玩。”沈念蹲下来,跟他平视:“阿福,你知道你爹为什么每天读书吗?
”阿福眨眨眼:“为了考科举?”“对。考上了科举,就能当官。当了官,就能挣钱,
就能想买什么买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你不想当官吗?”阿福想了想:“想!
”“那就要读书。”沈念站起身,“从今天开始,每天上午认五个字,下午学一首诗。
认完了、学会了,就能出去玩。”阿福的眼睛亮了起来:“真的?”“真的。”沈念道,
“但你若是偷懒,那就别想出门了。”阿福用力点头:“我肯定不偷懒!”第一天,
五个字:人、口、手、足、目。阿福学得很快,半个时辰就记住了。沈念考了他一遍,全对。
“不错。”沈念揉了揉他的脑袋,“下午学诗。”下午的诗是《静夜思》。沈念念一句,
阿福跟一句。念了三遍,阿福就能自己背下来了。沈念有些惊讶。这小子,记性不错啊。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阿福摇头晃脑地背完,仰起头问,
“娘,这首诗说的是什么?”沈念解释道:“说的是一个人在外乡,晚上睡不着,
看见月光照在地上,以为是霜。抬头看见月亮,就想起自己的家乡了。
”阿福歪着脑袋想了想:“那他想家,为什么不回去呢?”沈念愣了一下,
随即笑了:“问得好。他可能有事回不去,也可能离家太远,回不去。”阿福点点头,
若有所思。沈念看着他,心里忽然有些欣慰。这孩子虽调皮,但脑子灵光,记性好,
还能问出问题来。好好教,未必不是读书的料。傍晚,周明远从书房出来,
看见阿福在院子里背诗。“……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周明远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
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这是你教的?”他问沈念。沈念点点头。周明远沉默了一会儿,
忽然道:“阿福这孩子,是该好好教了。”沈念笑了笑:“我也是这么想的。
”周明远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转身去了饭堂。晚饭后,
沈念照例和周明远讨论文章。这几日,周明远按照沈念的建议,开始看邸报,
研究朝中官员的喜好。沈念则帮他分析历年考题,总结规律。夫妻俩一个讲,一个听,
竟也慢慢默契起来。这日晚上,周明远忽然道:“我听说,今年秋闱的副主考是吕端。
”沈念一愣,随即点点头:“吕端,字易直,幽州安次人。此人行事稳重,为人宽厚,
喜欢朴实无华的文章。你写文章,切莫刻意求新求奇。”周明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沈念又道:“不过吕端这个人,最看重的不是文章本身,而是人品。他曾在朝堂上说过,
‘士先器识而后文艺’。你若能写出几分‘器识’来,比什么都强。”周明远听得认真,
默默记在心里。这一夜,书房的灯亮到很晚。第三章 生意经转眼已是九月。秋闱在即,
周明远的备考进入了最后阶段。沈念每日帮他分析考官喜好,指点文章得失,
夫妻俩配合得越来越默契。阿福的启蒙也初见成效。这小子记性好,学得快,三个月下来,
已经认了三百多个字,背了二十多首诗。沈念偶尔考他,十回有九回能答上来。
唯一的问题是——这小子还是坐不住。每次认完字、背完诗,就跟脱缰的野马似的,
一溜烟跑出家门,不到天黑不回来。沈念管了几回,发现根本管不住,索性由他去,
只要功课完成了就行。这日,沈念正在屋里做针线,青杏忽然跑进来,脸色发白。“娘子,
不好了!小郎君又闯祸了!”沈念手一抖,针扎进了指头。她顾不上疼,连忙问:“怎么了?
”“小郎君他……他把李家婆娘家的鸡……给弄死了!”沈念:“……”她放下针线,
深吸一口气:“走,去看看。”李家离周家不远,隔着一道墙。沈念到的时候,
院子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阿福站在人群中央,浑身是泥,脸上还挂着泪痕。
他脚边躺着一只鸡,已经不动弹了。旁边站着的李家婆娘叉着腰,正骂得起劲。
“……我养了三年的老母鸡,一天一个蛋,就这么让你弄死了!你个小兔崽子,
今天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我跟你没完!”阿福扁着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却倔强地不肯哭出来。沈念拨开人群走进去,先看了阿福一眼,确认他没受伤,
才转向李家婆娘。“李家婶子,对不住。这孩子不懂事,弄死了您的鸡,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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