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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我还没来得及发作,盛璟已经不动声色地挡在我们中间:「沈思,就你整天能说会道。」「一张小嘴儿叭叭的。」…

免费试读

盛璟斩获小提琴大赛冠军,我匆忙赶去庆功宴。

却听见有人问他:

「你微信里『开保时捷的女舔狗 3.23』是谁啊?」

盛璟漫不经心:「字面意思呗。」

我推门的手僵住了。

我的车是红色保时捷。

生日是 3 月 23 日。

1

我还没来得及落荒而逃,包间里传来另一个声音:

「我怎么听说你有个小青梅,生日好像就在 3 月份?」

盛璟沉默半晌,才含糊发出一声:「嗐!」

「她成绩挺一般的。」

「五音不全,连五线谱都不认识。」

「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都是她剃头挑子一头热,舔狗当得乐此不疲。」

我忍不住自嘲地笑了。

我和盛璟青梅竹马 24 年,最终就换来一个「舔狗」的称号。

确实,盛璟一直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上课不听讲,下课不复习,却门门考试拿第一。

闲暇时爬上操场的围栏,居高临下奏一曲小提琴,便能引来无数女生的尖叫。

高考那年,盛璟更是引发了轰动。

能上清北的成绩,却任性地选择了中央音乐学院。

他笑得肆意:

「天才在哪里,哪里就是舞台。」

而他也确实有狂的底气与资本。

短短几年时间,已经斩获海神音乐国际比赛金奖。

被媒体誉为「超高智商的小提琴家」。

相比之下,我就黯淡许多。

成绩一般般,也没有任何音乐天赋。

唯一值得称道的,似乎就是我长得漂亮,性格开朗。

而且在学校人缘很好,是大家投票选出来的学生会主席。

所以大学毕业,我没有再考研,而是直接开始工作。

而盛璟则毫不意外地保研了。

那时研究生换了新的宿舍楼,我特意请假开车帮他搬行李。

到了宿舍楼下,盛璟拦住想要上楼的我:

「我自己搬上去就行,你回去吧。」

我怔住了,半晌才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女朋友,在你们这群天之骄子的音乐家圈子里,特别拿不出手?」

盛璟颇为无奈地刮刮我的鼻子:

「想什么呢?我是金屋藏娇,免得被他们惦记我的漂亮媳妇儿。」

后来几次,我想见他的同学,都被盛璟以各种理由拒绝。

直到这次,盛璟以为我还在国外开会,所以在朋友圈发了庆功宴的位置。

包间里已经换了话题,聊起了弗里茨·克莱斯勒和梅纽因·梅克斯。

依稀是我融不进去的世界。

正当我准备夺路而逃时,包间的大门猝不及防被打开。

一个穿着白色仙女裙的女孩,略带高傲地上下打量我:

「咦?你是谁啊?」

「是不是走错了?」

包间里静默了一瞬间,盛璟的视线落在我身上。

他似乎有一瞬间的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下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不是去曼哈顿开会了吗?」

我犹豫了 0.1 秒,最后还是若无其事道:

「刚到,正找包间呢。」

连我自己都解释不了这个行为。

可能是身为商务总监的本能,万事留一线,绝不轻易交出最后底牌的习惯。

也可能是想最后欺骗自己一次,只要我不戳破,一切就尚有回旋的余地。

盛璟笑着给大家介绍:

「庄亦舒。」

「是……我的朋友。」

朋友,我嚼了嚼这两个字。

一股苦涩在舌根弥漫开来。

包间的气氛很微妙,大家的视线落在我的车钥匙上,表情堪称「恍然大悟」。

但很快那个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就打破了平衡:

「哈哈,庄亦舒,装艺术。」

「这名字挺配你的。」

我:「?」

我还没来得及发作,盛璟已经不动声色地挡在我们中间:

「沈思,就你整天能说会道。」

「一张小嘴儿叭叭的。」

「赶紧去吃东西吧。」

表面好像喝止了对方,但话语中却透出了亲昵与维护。

沈思颇为可爱地对盛璟吐了吐舌头,跑去一边吃果盘了。

沈思,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

最近半年,盛璟经常会提起她。

他说学校来了个「海归钢琴家」,是个叫沈思的女孩。

无论乐感,还是天赋,都丝毫不逊色于他。

现在是教授们的心头肉。

他半真半假地抱怨:「我感觉自己失宠了。」

虽是抱怨,但我却总能从中听出一种势均力敌的珍惜。

这时有盛璟的同学招呼我坐下,又随口开玩笑:

「璟哥,有这么漂亮的『好朋友』,怎么也不介绍给咱们认识呢?」

「你要是不要,就流入市场呗。」

盛璟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不轻不重吐出一句:「滚」。

将全场气氛推向尴尬的顶峰。

盛璟随手把我搭在椅背上的围巾拿来,盖在了我的腿上:

「你这身裙子都能参加宴会了。」

「打扮太用力过猛。」

「再说晚上穿这个也不安全,一会儿我送你回家。」

我刚笑着想解释,那头的沈思突然发出「呀」一声惊呼!

盛璟急忙扭头。

就见沈思一只手上是水果刀,另一只手划破一个口子,隐隐有血丝渗出。

盛璟顿时急了:

「都说了你的手是用来弹钢琴的!」

「平时想吃什么,不都是我帮你削的吗?」

沈思一脸委屈:

「你那么凶干吗?」

「我也是怕庄姐姐生气啊!」

说着说着,沈思眼圈就红了。

一副「想哭,但我强忍泪水」的琼瑶范儿。

盛璟猛地抬头看向我,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谴责。

可我明明什么都没干。

为什么她说两句话,你就认定我是罪魁祸首呢。

偏爱可以明目张胆,但怎么能黑白不分呢?

就在这时,盛璟已经惶恐地抱起沈思:

「我送你去医院!」

路过我的时候,沈思原本无力下垂的腿突然动了一下,一只脚几乎快要踢到我的脸上。

我下意识向后躲避,谁料身后正是一把斜放的椅子。

猝不及防之下,我狼狈跌倒,痛得发出一声低呼。

盛璟脚步一顿,刚想查看我的情况。

沈思便软绵绵道:

「对不起啊庄姐姐,我不是故意的。」

「只不过我的手实在太疼了……呜呜,我好怕以后弹不了琴。」

盛璟的眉心皱起,软言安慰道:

「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她摔倒也不赖你,都是她爱慕虚荣,没事非穿什么高跟鞋。」

说着,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包间里沉默得几乎要凝固了。

半晌,有盛璟的同学讪讪道:

「啊,这个……璟哥他不是……」

顿了顿,似乎又觉得无话可说,只好问要不要送我去医院。

我摇头拒绝了,一瘸一拐向地下车库走去。

爱慕虚荣。

不可否认,我确实是虚荣的。

我在职场上拼了命地赚钱,不到三年便爬上商务总监的位置。

我事事都要争第一,处处都想压别人一头。

买好房,开好车,穿 Chanel 套装,钻戒必须买三克拉以上的。

且向来喜新厌旧,争贵弃贱。

似乎人生唯一的「恋旧」,就是盛璟。

小时候,我父母离婚了,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

谁都不想要我,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踢去。

想要生活费,就要忍受冷嘲热讽与白眼儿。

那时唯一的慰藉,就是盛璟。

他会在我躲楼下哭的时候,温柔地拉起小提琴。

也会将早餐的包子和牛奶分给我。

学校有人说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他会坚定地把我护在身后。

我从小缺爱,他是唯一的热源。

所以这么多年,我舍不得放手。

一声尖锐又轻浮的口哨声,打断了我的回忆。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到了空无一人的地下车库。

一群打扮夸张,举止轻浮的小流氓正对着我调戏:

「美女一个人啊?」

「哟呵,还开保时捷呢。」

「不会是谁家的二奶吧?」

「陪一个男人也是陪,不如也陪陪咱哥儿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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