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忍辱负重,我在王府当女主》讲述的公爷,雍王,乔爷两人的感情故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忍辱负重,我在王府当女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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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星稀,本该是稀松平常的一个夜晚,雍王宫上空却火光冲天,燃烧的火屑卷着忽明忽暗的红飘零入夜,又渐渐消散。
“娘……娘娘,叛军已攻破中门了!”
出去探查情况的小太监跑歪了冠帽,不知在何处绊了一跤,划破了脸,又沾了些许尘土。
尽管狼狈,他仍努力克制着颤抖的周身,向殿前伫立着雍容万千的女人禀告着探听来的信报。
魏后遥望着仿佛向着眼前席卷而来的火光,听着喊杀哭嚎声由远及近,喃喃念道。
“凌儿,我们终归是没等到那一天,雍王朝,殁了。”
宋凌的手指收紧,握在剑鞘上的指节咯咯作响,心里怕极,却不愿表露分毫。
几步迈出殿外,白袍上的金蟒迎风而舞,人虽纤瘦,被火光与宫灯映出的身影却坚毅似蕴万钧之力。
寒芒一闪,剑刃与刀鞘摩擦的锵声凛冽清鸣,剑锋横横于魏后与小太监二禧身前。
“母后莫怕,儿臣定当护您周全。二禧,扶母后进殿,闭紧殿门。”
“今日我必死守此门,来一人,我便杀一人!”
魏后看着宋凌背影,她已长至女子最好的二八年华,却日日与刀枪剑戟为伴,晨前昏后伏案。
她的凌儿长得更胜自己年轻时的卓世风姿,扮了十六年男儿身,眉眼如画,还多了几分蓬勃的英气。
然这十六年来,却不曾有一日像其他公主一般,描眉扑蝶,抚琴清歌。
为了保全地位与母国权势,在她出生那夜费劲心力瞒下性别,鞭策教导十余载,一朝不敢懈怠,终归成了一场笑话。
还累得她一同刻苦隐忍,不曾有一日开怀。
“凌儿,你逃吧。”
雍王暴虐,喜怒无常,这些年也时常有偏远地界百姓起义被镇压之事。
魏后为保全万一,命人造了条通往城郊的密道。
站在密道口,魏后同宋凌说道。
“这通道有去无回,石门一旦再度落下,便不能再打开,去吧。”
宋凌听她言中之意,是不欲与自己同去,原已失了血色的唇瓣被她咬得几欲滴血,梗着细白的脖颈第一次忤逆魏后的话。
“纵使宫城已破又如何?孩儿学武多年,若拼死一搏,即便杀不退万千叛军,却未必不能为您和二禧挣个逃命的机会。”
“哪怕孩儿败了,亦会伴着母后直至最后一刻,母后不走,孩儿亦不会苟活。”
魏后冷厉了半生的脸色终于有了丝缕破绽,隐有痛楚与不舍显现。
“凌儿,叛军恨王室中人入骨,定要斩草除根,如若母后与你一起逃了,追兵必至城外,不见你我尸骨不会罢休。”
“我已命人于殿内外布了火油,待石门落下,我会命二禧身穿你服饰与我一道殉身火海。”
“叛军自是不知公子凌实乃女儿身,届时自会认为殿内男女尸骨各一,是为你我母子。”
魏后转头问向二禧。
“你可愿意,为你主子赴死?”
二禧规规矩矩的跪正身子,给魏后和宋凌各磕了一个头。
“奴才愿意。”
宋凌听到此处已是泪流满面,哽着嗓子想再叫母后,却发不出一点声响。
魏后亦不忍再看她,拂袖转身而言。
“凌儿,此前母后与你说过,你生来便是为拯救雍魏两国国运而活,现下雍国已覆,母后把你自个儿的命还你,从此往后,天下再无公子凌,弃了你的姓氏,好好活下去。”
“不论何时,都要好好活着,母后要你活着。”
魏后的一行热泪滚落,宋凌却瞧不见了。
石门缓缓落下,宋凌眼见着二禧披上了她的褂子又看向她,似是动了动唇,说了几个字,又冲她笑了笑。
石门合上之后,上方半人粗细的石柱滑下了半尺,结结实实卡住了门梁。
“母后,二禧……”
通道中并无半点光亮,宋凌探着十指摸上了冰冷的石门,哭了一会,直到感觉到指尖的温度正在节节攀升,宋凌心中一片凄然。
殿中起火了。
这一刻她明白了究竟何为心若死灰。
然而她的命是二禧舍命换的,母后方才的叮嘱还言犹在耳。
“活下去。”
宋凌撑着发软的双腿站了起身,摸索着往相反的方向踱步而去。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通道到了尽头。
双臂向上一撑,果然有个活板门,宋凌定了定心神,气下沉于丹田,劲运于经脉,隔空震开了木门上铺陈的草甸。
天快亮了。
身上这件用赤金线绣的四爪蟒袍不能再穿了,脱下来点了把火烧了。
她一刻不敢耽搁,必须尽快远离昭阳城,可抬头四顾,并不知该何去何从。
一夜之间,国破家亡,这世上最在乎的人也已不在了。
公子凌,博闻强记,资质天成,七岁读百书,八岁阅兵法,十岁秋猎一箭百步穿杨,十二岁一柄轻剑巧胜武师。
若不是那些个被母后持着藤条鞭笞挑灯夜读的日夜,曾付出的非常人能懂的艰辛太过真切,她倒真会恍惚着以为这一生好似大梦一场。
往后,只得弃了国姓,隐去一身本领,不能叫任何人猜疑她与宋凌有丝许瓜葛。
叛军,亦是她曾经的臣民,惧怕公子凌卷土复国。
而旁的国家,多年来亦受雍国欺侮压迫,若得知雍国王室有余孽逃出,必定也不会轻易放过她。
如若这身藏了十多年的白皮娇骨现于人前,等待她的将是怎样一番折辱,自不用多说。
宋凌抬头看了看日月即将交替的山巅,心中盘算着可去之处。
再往北百里就是凤阳王霍文公的封地,霍文公自她出生前便被贬去了与楚国交界之城,近些年派来进贡的使臣又尽数被雍王斩了。
不会有人识得她的样貌。
接下来赶路的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宫里的东西带出来不能换钱,她也不敢靠近县城,饿了就摘些野果,猎野兔,还抓过一条蛇喝血啖肉。
夜里睡在树下怕有猛兽,睡在树上又恐有毒蛇,不得好眠,七日下来,人瘦了一大圈。
走到凤阳城时,守城门的还以为她是流民,不肯放她进去。
宋凌趁着夜色绕着城墙转了转,发现守备也不怎么严密,找了个无人处翻了进去。
这十六年也不算什么都没留下,这身武艺虽然不能在人前再施展,却可以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苦中作乐的笑了笑,躲进了一户人家的谷仓里,因为太过疲累,在稻草堆上倒头就睡了过去。
“娘!娘!粮仓里闹鬼啦!”
被清脆到有些震耳朵的童声吵醒,宋凌揉了揉眼睛。
中年妇人的声音渐近,惊得宋凌即刻警惕着爬了起来。
糟了,睡得太死了。
“你个兔崽子,一大清早的就说些不吉利的话,我看看什么鬼敢偷老娘的囤粮?”
宋凌趁妇人还没进来,利落的解了头发,长发披落,又吐了点口水简单擦掉了些许脸上的泥,换上一副惊恐的表情候着妇人的惊呼。
“哎呀妈呀。”
妇人被宋凌这副样子吓了一跳,不过惊吓过后定睛一瞧,这仓里躲着的分明是个年岁不大的小丫头啊。
【作者篇外话】架空背景,有权谋,微宅斗,题材设定与作者前作完全不同,请勿放在一起比较。如果不喜欢要弃书的话不用留言告诉作者,写作不易,各位看官手下留情。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书评区留下脚印的时候,尽量不要过多剧透,给后来的读者留一些跟着书中人物遭遇共情的空间。
阅文之后随手点个催更,就是给作者最大的鼓励了,感谢。
“你……是难民?咋混进城的?”
宋凌怕解释多了反生破绽,索性咬着唇可怜巴巴的不吱声,还加上了点瑟瑟发抖的戏码。
妇人脸上显出一丝不忍。
虽然这姑娘一身的脏污看不出样貌,但十几岁的女娃,又是没有户籍的流民,若是昨夜宿在了别处,兴许今天醒来就是在窑子里了。
“可怜见的。你家里人呢?”
“死……”宋凌刚要答话,习惯了刻意压粗的声线脱口而出。
及时收了收,又夹了夹嗓子,用娇柔的女声答道。
“都死了。”
妇人见宋凌惟能瞧清楚的一双眼睛生得又黑又亮,觉得心里被她这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得堵得更难受了。
“来,妹子,起来。”
妇人拉着宋凌从稻草堆上站起身,这才发现她比自己还高半个头。
错愕了半晌,心善的女人还是带宋凌进了屋,给她烧了桶热水让她洗去了一身污秽。
“我男人出去做工了,家里就我和小崽子,你放心洗,我的旧衣服给你放门口了。”
听见妇人放下东西又风风火火的走了,宋凌靠在木桶上仰着头看了会一团团的水雾。
气运跌到底之后,反倒没继续倒霉下去,误打误撞闯入的这户人家,是良善之人。
如果方才妇人嚷嚷着赶她走或是要报官,她便只能打晕这母子二人,再度连夜出城寻下一个落脚处了。
她折腾不动了。
宋凌闭了闭眼,从浴桶中站起身。
因多年习武练剑,又因裹胸常年只着长衫,出浴之人胸前臀尖弹韧饱满挺翘,腰腿又似柔枝嫩条,周身曲线玲珑有致,久不见光的胴体莹白若脂。
若非脸相比身子而言晒得黑了些许,倒真堪得赞一句人间有尤物。
开门摸到那妇人搁在门口的衣物,里面还很是贴心的夹了件藕粉色的肚兜。
宋凌边苦笑边尽数套穿上,第一次在白天人前解了缠胸的帛布,低头看了看随她呼吸不断起伏的圆润。
一朝恢复女儿身,不适应是自然的,甚至觉得有种莫名的羞耻。
但宋凌知道,这身子,才是她保命的利器。
往后即便逃得再远,也避免不了某时某地遇见什么见过公子凌真容的人。
她只有摒弃前半生所有作为公子凌而养成的习惯、姿态、说话方式,做回个千娇百媚的女儿家,才能将露出破绽的风险降至最低。
穿着妇人打着补丁的旧衣裳跨出门槛,宋凌怯生生的捏着衣摆,半垂着头咬着下唇,也不喊人。
在院子里玩木马的小男孩先发现了她,好奇的走过去歪着头自下而上与宋凌对视。
忽而小男孩羞答答的笑了,倒腾着小短腿跑到在灶台前忙活的妇人身后,一把搂住了妇人的大腿,把脸埋在妇人围裙上,看一眼宋凌,又埋头偷笑一会。
妇人骂道:“又抽什么风呢?娘这做饭呢,烫着你个憨小子!”
小童扯了扯她围裙,指了指宋凌站着的方向。
“娘,女鬼升仙了。”
妇人见宋凌洗好出来了,拨开儿子的头用围裙净了净手走过去。
走得距宋凌越近,脸上的惊喜越多。
“天老爷!妹子你长得也太俊了,这没洗之前跟泥猴似的,洗干净了都觉着我这身破衣裳配不上你了。”
宋凌面上赧然的笑笑,心中一动作势要给妇人下跪。
妇人连忙拦住了她:“这是干啥!豆子,带她进屋坐着。”
妇人看宋凌的模样就喜欢,说话的语气又柔和了不少。
“马上好饭了,一会咱们再说话,啊。”
小豆子蹦蹦跳跳的走过来拉着宋凌的手往屋里走,结果第一步迈出去发现自己拉的不像是个人,倒像是村口那架坏了的马车,他们几个小伙伴拉着玩过,纹丝不动。
宋凌身上有功夫,又有内劲,哪里是五岁小童能随便拉扯得了的。
豆子心里更高兴了。
娘一喊胖,爹就搂着她说,饺子要吃烫的,媳妇要娶胖的。
这姐姐力气这么大,肯定够胖。
反应过来后的宋凌泄了力跟着豆子进了里屋,没一会妇人就端了些粗糙的吃食上桌。
豆子把唯一算得上荤腥的一盘野菜炒鸡蛋往宋凌面前推了推。
妇人招呼道:“吃吧,妹子,你饿坏了吧。”
宋凌的确饿坏了,吃了十多年八珍玉食的胃口此刻竟被一盘炒蛋,一碗稀饭勾得垂涎三尺。
冲妇人点了点头以示谢意,端了碗执起筷子开始喝了一口,热食入腹的舒适感让宋凌几欲流泪。
以前练不好字,背不好书时,母后也罚过她不能吃饭,饥饿感她熟悉,但像野人一样生食兽肉却几乎把从小锦衣玉食的她折磨得发狂。
在山上不敢生火,怕引来流寇和山贼。
小豆子勉强伸直胳膊才把筷子尖上摇摇晃晃的鸡蛋丢进宋凌碗里,吓得妇人轻叫:“兔崽子,这点鸡蛋金贵着呢,掉地上打死你。”
宋凌怔了怔,豆子冲她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惹得两个女人都笑了起来。
妇人说道:“你看我这记性,都忘了说了,我叫巧月,我男人姓王,你叫我嫂子吧,这是我儿子豆子。”
“妹子你……叫啥啊?打哪来的?”
看着四目澄澈友善望着自己的母子两个,宋凌心中一暖,忽而觉着不想用谎话诓骗掏心掏肺的娘俩。
“我叫……玲珑。”
母后从前有一夜吃醉了酒,一改往日的严厉,叫她伏在自己膝上为她梳发,那也是宋凌记忆中仅有的几次母女温情。
母后说,玲珑,玲儿,是她给宋凌取的乳名,小公主的乳名。
只不过母后只叫过那一次。
巧月见宋凌只字未提来历,也没再追问,这年头不太平,她既说了家中已无他人,也就别再逮着人家的伤心事问了。
“玲珑妹子,你还有可投奔之人么?你打算去哪儿啊?”
玲珑放下碗筷抬起清亮的眼,摇了摇头:“我无处可去。”
小豆子奶声奶气的开口说:“那敢情好,留下给豆子做媳妇!”
巧月一筷子敲在儿子脑壳上:“胡说八道什么!”
豆子捂着脑门瘪了嘴,声音却依然洪亮,底气十足。
“二狗子说的!他堂哥家里买了个女娃娃当媳妇养,养到他堂哥长大就能成亲。”
“她长得好看,我拿鸡蛋稀饭养着她,我就要她了!”
巧月被豆子的一番浑话气笑了:“你要不要脸?你都是我养的,五岁了擦个**还要老娘帮忙,你还养上媳妇了。”
“妹子,别介意啊,平时他爹忙,我白天也没功夫管他,整天和那群孩子出去野,惯不学些好的。”
巧月瞥见玲珑神情落寞,眼角发红,慌忙摆了摆手。
“吓着你了?我和你大哥都是本分人,不干欺男霸女的恶事,莫听臭小子胡言。”
玲珑闻言摇了摇头:“嫂子误会了,我只是……想我娘了。”
巧月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她才好,豆子懵懂的看着玲珑问道。
“你娘……死了吗?”
巧月在桌下踢了豆子一脚。
“妹子,你先在我家住下,城里现下也不太平,你个没户籍的丫头,长得还这么俊,出了巷子口一准被人盯上。”
真假参半的做了一早上的戏,等的就是这句话。
心里虽然有些过意不去,利用了巧月对她动了恻隐之心,扮乖卖惨暂时留了下来,但事到如今,她已走投无路了。
乱世之中人人自危,像凤阳城这种国界相交的地方,能遇上这样一户仍存有善念的人家,或许已是母后冥冥之中相佑了。
玲珑虽不会做活,力气却远大于寻常女子,跟着巧月学了半日,挑水劈柴这些粗活都被她揽下了。
家里突然冒出来个大活人,瞒也是瞒不住,没几日就被上门借钉耙的邻户瞧见了。
见邻家婶子一直抻着脖子看后院正码着柴火的玲珑,巧月搡了搡对方。
“我蓟州的妹子,前些日子那边不是打仗么,投奔我来了。”
三婶瞪圆了眼睛:“呦,蓟州来的?听说那边可惨了,还以为雍王一死,世道能好起来,不成想那些义军夺了权,闹得更乱了,人命都不当条命了。”
巧月不想与她讨论玲珑的身世,扯开嗓子喊道:“豆子!回家吃饭了!”
三婶闲了一整日,嘴也闲得难受,不死心的又言:“你这妹子身量高挑,看着挺能干活呢,许人家了没?”
巧月只装作听不见,倒了盆污水又骂了句:“这兔崽子,又跑哪疯去了,婶子,你瞧见没?”
三婶讪讪的说没瞧见,回了自个家。
晚上四个人围坐在桌边吃晚饭,王焕问媳妇。
“今天队上二狗子他爹问我,说听孩子说咱家来了个天仙似的姑姑。”
巧月拧了豆子的耳朵一把:“还不是你儿子这大喇叭,都跟他说了别出去胡说,一点也不听话。”
王焕工队做的是修城门工事的苦力活,早出晚归,也没见玲珑几面,却从媳妇那得知这姑娘身世凄惨,无依无靠,在自家住的这些天话少又勤快,也不忍赶她走。
城外往北数十里就是夏兆国地界,往南又是兵荒马乱的雍国,她一个小姑娘,哪里有去处。
“巧月,要不明天你带玲珑去落个户籍吧,左右你蓟州那个表妹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世,就依她的身份记在咱们家。”
“这两年这样的事多了,想必里正也不会多问。有了籍,往后玲珑妹子是做工还是嫁人都可,也能有个依傍。”
巧月松开豆子,饭也不吃了,欲言又止了好一会又说道。
“行是行,可……”
玲珑知道,若是落了户籍,她便不会被划入流民之中赶出城去,可相应的,王焕这一家要多缴一个人头的赋税。
“王大哥,巧月嫂子。若有了户籍,我自会出去找份工做,万不会叫你们白白养着的。”
巧月一脸的为难:“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是怕……妹子你长得太过出众,若是出去见了人,恐惹祸上身呐。”
小豆子虽听不大懂,却也一脸的焦急,落了筷子眼巴巴的看着玲珑。
这间小瓦房虽简陋,却在几日里给了她无尽的温暖,这一家三口人是真心处处为她考虑,玲珑冲他们抚慰一笑。
“哥,嫂子,小豆子,我知道你们是怕我吃亏,可我若想在这城中站住脚,总归不能日日躲在家里不敢见人的。”
“是福是祸,我自有我的命数,你们为我做得已经够多了,玲珑不甚感激。日后若得了福缘,定涌泉相报。”
自打她住下来以后,还是第一次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巧月张了张嘴,与王焕对视一眼,不得不承认这话有理。
第二日一早,巧月带着玲珑去找了里正。
里正盯着玲珑瞧了半晌,又狐疑的看向巧月。
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巧月是圆脸,玲珑是鹅蛋脸,怎么看也不像能攀上亲戚关系。
“巧月,你可把人看准成了,真是你家遭了难的妹子?这年头来路不明冒名顶替的人也不少。”
这年头长得好看又不当饭吃,搞不好反倒是祸患。
“哪能呢,您看我这妹子,一瞧就是良家女,乖巧得话都不怎么讲,干活可麻利了。”
巧月打了包票,说了不少好话,里正才磨磨蹭蹭的给玲珑写了籍单。
事毕,巧月又说玲珑身量高,穿她的旧衣袖子裤腿都不够长,拉着她进了城中,说要给她买两身新衣。
巧月家住在城西,算是凤阳的城中村,住的多是些做粗活的人家。
进了城中,明显热闹了起来,也能见着高屋大宅了,只是若论及繁华程度,远不及雍国旁的郡城。
巧月挽着玲珑走街串巷,见着巷子口阴凉处有个瓜摊,咽了咽口水。
走了一上午,日头晒得人发昏,又许久没吃过瓜果了,巧月馋得挪不动步子了。
“娘子尝尝吧,不甜不必付钱。”
老板切开一个瓜,用刀尖挑了块果肉递给巧月。
牙尖一咬,汁水四溢,香甜满腔。
从包着的手绢里摸了枚铜板递给老板:“麻烦你给我和我妹子切两片吧。”
老板见等了半天就开了一个铜板的张,当然不悦。
“都是论个卖的,没有切两片的说法。”
囊中羞涩,虽然口渴,巧月只得讪讪收回了手。
“那……就算了吧。”钱还得留着给玲珑买新衫子呢。
老板见两个女人要走,一把拉住了巧月的手,立了眉毛说道。
“瓜都给你们开了,现在你说不买了,我卖谁去?”
巧月也急了:“你这人好不讲理,怎得又变成尝了你的瓜就非买不可了?莫不是看我们两个女人家好欺负?”
老板襟着鼻子嘴巴,上下打量了两人略显穷酸的穿着,啐了一口。
“看你们这副样子,是城西出来的吧?没钱就在你们那狗窝里好好待着,少来城里晃悠,今天你不把这瓜钱付了,就别走!”
巧月被这人一连串的连辱带吓气得眼圈泛红,手腕也被他攥得生疼,挣了两下挣不脱,又不敢声张。
官差更瞧不上城西人,要是把他们引来,指不定还要落个什么后果,万一连累王焕丢了活计就全完了。
正当不知所措之际,玲珑抬手搭上了老板的肩头。
“今日我们姐妹二人来城中采买,不懂规矩,还望老板高抬贵手。”
老板顿感右肩一沉,似有千斤重担压得他瞬时栽歪了身子,惊惧交加的抬头,这才正眼打量起了巧月身畔的玲珑。
这女子一直半垂着头,鬓边额前的碎发几乎遮住了眼睛,又一直没吭声,就没怎么注意到她。
这会四目相对,肩头剧痛,眼前这双眼睛深邃若寒潭,闪动着清冽的光,像是在向他发出无声的警告,若再向前一步,跌进去就要万劫不复。
男人忽而就觉得脚底也发了软,松了握着巧月的手,口中喃喃:“不要了,你们的钱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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