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编给各位带来的最新小说《畅销小说爹地,妈咪她快成世界首富了》讲述的沈宗林沈酒的感情故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
免费试读
真不知道霍时君为什么这么关心这部戏。就很奇怪。“她的终身大事,有什么可担忧的。”霍时君清冷道,“必然会有一个男人喜欢她的。”操什么心!安雨墨眨眨眼睛,“说的也是,微雨都不露脸的,可就这一双眼睛都能让男人一见钟情。”“别乱说。”沈酒无奈。“我哪有,我说傅木南一定喜欢你。”安雨墨也没有见过沈酒的样子。可是她的眼睛太好看了。像小狐狸一样,狡黠,聪慧,明亮。看着人心痒痒的。这么好看的眼睛,一定是长在好看的脸上的。霍时君眼底闪过一抹戾气,不动声色的看向了不远处的傅木南。而傅木南刚好也在看沈酒。发现霍时君不善的目光看过来,微微一顿。他有惹这位大佬吗?“好了,开始吧。”卓秦看霍时君来了,就开口道。来试戏的男演员们放下剧本,有些紧张。微雨的剧本精彩,可是角色难以拿捏。其他人的剧本级别都是难,然而微雨的剧本是地狱级别的。可是,如果演绎成功了,一旦播出,就会一夜成名。这并不夸张。她前三个剧本,就捧红了,两个视帝,一个影帝。而那三个人还有一个是新人。就因为演了微雨的剧本,一下子就改变了命运,从此扶摇直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这些在娱乐圈都已经是一线的男演员,接到微雨剧本的试戏,说什么也要来参加的原因。谁还不想当个视帝影帝了。试戏开始。第一个试戏的叫闻霆。闻霆出道五年,什么角色都演过。是从龙套爬上来的。这一路也不容易。接到微雨剧本的试戏通知,差点激动的把手机掉进茶杯里。他觉得,老天爷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努力。他对这个角色势在必得。不过当他看到来试戏的对手,才发现这个男主角的竞争压力确实很大。连孟奕都来了。还有傅木南。闻霆深吸了一口气,走上前,然后开始按照剧本上写的来演。沈酒看着他,目光始终寡淡。闻霆看到她这样,心里就知道自己没戏了。接着就是孟奕。孟奕出道的时间更长,什么场面都见过。就算对面有霍时君这样的大人物在,他也表现的十分淡定。不过试镜的过程,他不是很满意。他觉得自己没有发挥好。但是也不可能再让人给他一次机会。然后就轮到了傅木南。傅木南早就酝酿好了情绪。所以一上来就入戏了。这部戏的男主角虽然不像女主角那么病娇,可是也是一个偏执型人格的人。他和女主角因为家族恩怨,相爱相杀。两个人的感情虽然张力十足,却又要克制隐忍。傅木南对这个角色拿捏的十分到位,演绎的也非常精彩。沈酒眸光微微一闪。她觉得傅木南很适合这个角色。霍时君看到沈酒的目光,邪异深邃的眸子微微阴沉下来。想让他来演这部戏,做梦!“回去等通知吧。”他冷冷道。沈酒蹙眉,她还有话要说呢。霍时君都这么说了。其他人又能说什么。反正这件事确实还要商量一下。傅木南走到沈酒的面前:“有空吗,我想请你吃午餐?”沈酒一愣:“不好意思,我们还要开会,没有时间。”傅木南有些失落:“那好吧,对了,我们加个微信吧。”“好。”沈酒拿出手机,加了傅木南。霍时君脸色一沉,她有手机了?
面无表情的时候还好,但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什么表情,这道疤都会变得非常狰狞可怕,就连他自己,也用了好长时间才习惯它的存在。
倒是家里那位……
唯一一个完全不害怕的,居然是一个他从镇上买回来,帮忙做饭的女孩子。
毕竟,就连两个儿子,在刚看到他的时候,也是不敢靠近,就分家之后,才慢慢接受自己这个吓人的爹爹。
摇摇头,没再多想,示意儿子跟上,时间不早了,吃了早饭,还要干活呢。
屋外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林禾翻了个身,回笼觉也睡不了了,掀开被子爬起来,推开木门。
院子里,一个四五岁的男娃,抱着一个小奶娃,正像模像样的哄着呢,可惜效果不佳。
林禾:“把孩子给我。”
男娃顿时脸上一喜,连忙把奶娃给林禾抱了过来,眨巴着两只黢黑的大眼睛:“娘,弟弟怎么了,怎么总也哄不好?”
林禾直接翻了个大白眼,没理男娃,只是摸**娃的**,尿布还是干的,可能是饿了,便去厨房端了早上特意炖得稀烂的米粥。
奶娃已经六七个月了,可以吃软乎的粥,也算是好养活。
果然,盛着食物的小勺子刚喂到嘴边,奶娃也不哭了,连忙张大嘴巴,吧唧吧唧吃得喷香。
男娃也不介意林禾的无视,屁颠屁颠的跟到厨房,看到弟弟不哭了,瞬间眉开眼笑。
“娘,你好厉害,我都不知道弟弟原来是饿了。”
男娃叫的响亮轻快,林禾却是别扭又无语。
无痛当妈,以前网络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没想到居然让她给实现了。
她不是这俩娃的亲娘,她是他们爹买回来的。
上辈子,她在末世混了两年,最后死在了丧尸的爪牙之下,明明还清晰的记得被啃食的疼痛,结果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在被‘合法交易’。
这个身体跟她一样,也叫林禾,只有十五岁,而且跟她十五岁的时候,也长得非常非常像——只是太瘦了。
又黑又瘦,脸色蜡黄,好像随时要死掉一样。
第一次从水里看到自己倒影的时候,饶是连丧尸都不怕的林禾,也被吓了一跳。
原主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女孩,家里穷,爹娘决定卖了女儿,给儿子讨媳妇。
正好被这俩娃的爹碰到了,知道原主会做饭洗衣干家务,地里活儿也啥都会,就买回来了。
可能是为了省粮食,原主从决定被卖掉的时候,爹娘就不给她饭吃了,加上在家里被压榨得厉害,整整三天没卖出去,然后就饿死了。
林禾就是在那会儿穿越过来的,顺便也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所以才知道这么多。
恰好在穿过来的时候,看到抱着奶娃娃在集市上闲逛的李长辉,她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李长辉也发现了,就把她买下来了。
李长辉倒是个好人,买来之后就带她去吃了一碗馄饨,然后认真的交代她。
“你叫林禾是吧,以后我就叫你小禾,你放心,我只是需要一个人帮我煮饭,照顾孩子,其他的都不需要你做。
”
“为了你以后生活方便,跟我回去后,我会跟其他人说,你是我媳妇,这样在村里也不会被人欺负,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以后你就是我孩子们的娘,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了你,可好?”
李长辉自然看得出来,林禾是长期挨饿,又被爹娘不喜,受苦遭罪不少。
不挨饿,不受欺负,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
当然,对在末世混了两年,每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经常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挨饿的林禾来说,同样如此。
所以当时林禾就非常干脆的,跟李长辉回来了。
嗯,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她已经被李长辉买了,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有路引,甚至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在这个据说才刚刚安定下来的朝廷,要是被人抓住的话,下场可能不会太好,被当成敌国探子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乱跑怕是只有死路一条。
这点自知之明,林禾还是有的。
于是她就跟着李长辉回来了,回了这个叫做乡安村的小村子。
嗯,貌似距离原主以前的村子,也不是很远的样子。
不过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说,本身也是被彻底卖掉了的,貌似价格还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种。
原主爹娘那边是不会跟她联系了,也没资格没理由联系,她现在就一个身份——乡安村李长辉的新媳妇。
要说这李长辉,也是个厉害的,十五岁参军,期间回来了两趟,一趟送一个儿子回来,面前这个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来,就带着她和一个刚半岁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长辉带回来的这个小媳妇,明显就是还没生养过的,不可能是三个娃的亲娘。
而李长辉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爹娘一笔银子,然后从自己老娘家里,接了两个儿子出来,带着小儿子和新媳妇,搬到以前的旧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杀了太多人,身上煞气重,怕惊了家里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来看,还不如说李长辉单纯不想跟老娘他们住在一起,找了个由头分家,还是让人不能反驳的理由。
毕竟,就这几天来看,李长辉,好像确实让人比较,嗯,害怕?
至少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长辉,那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们回来啦。”
一个高兴雀跃的大嗓门从外面传来,男孩,嗯,也就是狗蛋,连忙激动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们回来啦,娘做好饭了,在喂弟弟吃饭呢。”
林禾一抬头,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回来了,小的那个是李长辉大儿子,叫狗剩,今年七岁,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个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挺拔,哪怕穿着粗布麻衣,背着背篓,挑着水桶,也依旧气质出众。
不愧是参军十年,还能平安回来的人,林禾心里嘀咕着,这李长辉怕是在军队还混了个不小的职位,不然普通的大头兵,怕是养不出这样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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