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我嫁给他时,只有 16 岁。洞房花烛夜,他没有与我圆房,给出的理由是我年纪小,他不忍我受苦。我以为他爱重我,一颗心全放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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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清正端方,是朝野闻名的君子。
他不纳妾,无通房,世人皆以为他爱我重我。
只有我知道,他爱的是皇后娘娘。
原本我已经认命。
直到那年,叛军入城,挟持了我们唯一的女儿,逼他交出皇后与太子。
两军阵前,他一箭射死女儿,说:「自古家国难两全。」
我一夜白头,绝望下与皇后同归于尽。
再睁眼,我回到与他洞房花烛那一夜。
面对他古井无波的脸,我嫣然一笑。
「既然那么相爱,便让你们的爱情故事天下传唱吧。」
1
上辈子,齐王反叛,攻入皇城的消息传来。
我第一时间遣散家仆,带女儿出逃。
女儿不解,问我:「为何不等爹爹回家?」
我苦笑,拥紧女儿入怀:「你爹爹不会回家了。」
他有他更想回护的人。
果然,不久之后,皇帝被齐王斩杀。
沈旭护着皇后与太子逃出城去。
自始至终未曾想起,他还有发妻与幼女尚留家中。
好在,我已经不指望他了。
他忠义的美名天下尽传之时,我和女儿混在难民中,朝不保夕。
只是怀抱女儿,我心中未曾有一刻泯灭希望。
我想,假若此番能侥幸逃脱,我一定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
前尘往事,尽皆抛却。
再不用背负着那样沉重又恶心的秘密,日日忧惧。
但天不遂人愿,我们最终还是落入叛军手中。
沈旭拥太子为帝,率勤王之师与叛军对垒,逼得齐王节节败退。
齐王不知怎么想起沈旭爱重妻女的传闻。
他悬赏重金,终于抓到了我们。
城墙之上,穷途末路的齐王将刀架在女儿的脖子上,逼沈旭交出皇后和太子。
我明知无用,依旧声声泣血地祈求沈旭。
请他看在我们青梅竹马十一载的份上,救救我们唯一的女儿。
但他毫不犹豫地搭弓引箭,一箭射穿了女儿。
「自古家国难两全。」
两军阵前,他掷地有声的话响彻云霄。
一役功成。
他救皇后,拥太子,挽大厦于将倾,成为社稷功臣。
他用女儿的血,铺垫了他自己的千秋美名,成全了他所爱之人的锦绣江山。
我一夜白头,心如槁灰。
齐王没有杀我。
他逃亡前,命人将我送还沈旭。
我知晓他不杀我的理由。
他想让我做一把复仇的刀。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我在沈旭的营帐之中,见到了传说中名动天下的皇后。
她依在沈旭怀中,甚至已懒得向我掩饰他们的关系。
「你的女儿能以身殉国,原是天大的福分,你万不可心怀怨尤,怪罪沈卿。」
「毕竟你以蒲柳之质,能日日陪伴沈卿,应当惜福才是。」
孟菡高高在上地看着我,目光中带着几乎遮掩不住的嫌恶与憎恨。
此时她已经是整个帝国最尊贵的女人。
而我不过是一个被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蝼蚁。
她憎恨我什么呢?
答案不言而明。
我低低地笑出声:「皇后娘娘一定很嫉妒我吧?」
「我不过蒲柳之质,却是能光明正大站在沈旭身边的沈夫人呢。而您贵为皇后,却只能像见不得光的老鼠一样跟他在暗室之中苟合……」
我的话还没说完,孟菡便如我期待的一样暴怒。
她几步上前,一巴掌扇到我的脸上:「贱人,你怎么敢?!」
我的脸偏向一边,半边脸火烧一样疼痛,喉咙上涌上一股腥甜。
她犹不解气,长长的护甲划破我的脸:「你是个什么东西,也配这么跟我说话!」
「你能留着这条贱命,全在于我慈悲大度!」
「原还想让你回沈府继续做个摆设,但你既然如此不知惜福,便去慈悲庵给你生的那个贱种……」
我没有给她说完这句话的机会。
藏在袖中的金簪刺入了她的咽喉。
鲜血喷了我一脸。
方才还不可一世的明艳面庞,此时因为疼痛而极度扭曲丑陋,张大嘴巴,鼓着眼睛,好像一条死鱼。
不待我拔簪刺向沈旭,已被一股大力踢了出去。
我呕出一口鲜血,满目鲜红中,只看见孟菡倒在沈旭的怀中。
那张万年没有波澜的脸上,此刻惊痛悔怒交织,好看极了。
他红着眼咒骂我:「毒妇,我要让你万劫不复!」
可惜,他没有机会了。
进门之前,我便已经吃了毒药。
现在毒入肺腑,丝丝缕缕都是痛楚。
迷迷糊糊中,我看见那个粉团子一样的小人冲我招手。
像曾经无数次那样,如个小大人一样安慰我:「娘亲不怕,朝朝永远陪着您。」
我的女儿,她叫沈朝朝。
她从初生起,便没有被她的父亲抱过一次。
她很乖,很听话。
她总是问我,为什么父亲不喜欢她。
她甚至觉得,她的父亲是因为不喜欢她,所以才不喜欢我。
为了得到父亲的爱,她学琴,学棋,学书,学画。
小小的人儿,日日勤学不殆。
她以为学好了这些,成为京城里最有名的淑女,便可让她的父亲不再讨厌她。
但即使她把指尖弹出血,那血结了痂,痂落了又结了一层一层的茧,也未能获得她父亲的一个回眸。
那日在城墙之上,我的朝朝面对她父亲射来的箭,却只是看着我。
她对我说:「娘亲不哭,朝朝不怕。」
她只有 6 岁。
生命的最后时刻,还在试图安慰我这个没用的娘亲。
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向她伸出手:「好孩子,娘亲来陪你了。」
我重生了。
重生在与沈旭的洞房花烛夜。
与上一世一样。
盖头被揭开,映入眼帘的是沈旭冷漠到极致的一张脸。
他张口便说,他累了要去休息。
我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但眼前这张脸实在太过可恶,我毫不犹豫,一巴掌便扇了过去。
因为太过用力,手上传来麻痹的痛意。
沈旭原本如玉的脸庞上,多了清晰的五根指印。
竟不是做梦。
我心内一喜,抬手便又给了他一个耳光。
沈旭错愕。
他抓住我的手,眼神微冷。
「你发什么疯?」
我冷冷一笑。
「无他,手痒而已。」
沈旭错愕,难得露出茫然的表情。
我再接再厉,信口胡说。
「我爹没告诉你,我有狂病,一日不打人,就手痒难耐吗?」
「你既然答应了我爹,要照顾我一生一世,当心甘情愿被我打才是!」
沈旭气狠了:「你鬼扯什么?」
「我们认识那么久,怎么不知道你有这种病?」
我翻个白眼:「呵,你这话说得好笑。若要让你知道,又怎么让你心甘情愿娶我?」
「不过,你也用不着委屈。我爹养你这么久,现在你权当报恩吧,反正你皮糙肉厚,打两下有什么打紧。」
他气急败坏:「你不怕我休了你!」
我闲闲地喝了一杯合卺酒:「你休呀。你为了娶我,回绝了吏部侍郎家的婚事。大家都知道我是你恩师之女,你休了我,名声还要不要?」
他恨恨地看着我,憋了半天只放出一个「你!」字。
我气定神闲,心道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也就如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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