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到了奚明悦的公寓,蒋绍在玄关处换鞋。而身后突然贴上来一个温热的躯体,他被从身后环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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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明悦对蒋绍是一见钟情,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的。
奚明悦当初见到蒋绍的第一眼就看直了眼。
“我喜欢他!”奚明悦出神的望着蒋绍对身边的人说道。
从这句话后,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奚明悦喜欢上了华大金融系的高材生,也是赫赫有名的***蒋绍。
奚明悦本身也是非常出色的人,她是华大电子工程系出了名的才女,从小到大的奖状奖学金拿到手软,她模样漂亮性格温和,在众人眼中是个很好相处的乖乖女的形象。
追求奚明悦的人很多,她也从不暧昧的拖着,都是非常直截了当的拒绝,表示现在暂时没有考虑恋爱的想法,只想将注意力都放在学习上。
在众人的印象中,奚明悦沉迷于学习不可自拔,他们觉得在大学期间,她绝对不会喜欢上学习之外的东西。
但就这么突然,奚明悦突然就说喜欢上了蒋绍。
一个外表看起来非常般配,但只要了解两人的人,都会摇头不赞同的表示不合适,性格差异宛如鸿沟,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蒋绍在学校是风云人物,奚明悦也不遑多让。
奚明悦也似乎没打算掩饰自己对蒋绍的一见钟情。
对于身边朋友明里暗里的表示蒋绍不适合她,她也只是微笑着,一言不发,不抗拒也点头。
但只要奚明悦遇到蒋绍,只要长了双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奚明悦真的喜欢上了蒋绍。
眼睛中的感情是骗不了人的。
只是为什么偏偏挑上了这么一个难啃的骨头了?友人感到不解。
也的确,蒋绍长了一张出众的脸,从小到大都是人群中的聚焦点,校草的名号从他上学开始就没有从他的身上离开过。
喜欢蒋绍的人不知道排队排了多远,而蒋绍也的确没有愧对了他出色的外表,身边的异性从来就没有断过。
不过奚明悦虽然表示喜欢蒋绍,但她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也没有刻意的偶遇制造机会,只是在遇到的时候会驻足停顿,深深的望着对方,却一点要去打招呼索要联系方式追求一下的意愿都没有。
倒是之后蒋绍自己主动找上了奚明悦。
那天也凑巧,两个系的大课凑到了一起,下课的时候,蒋绍直接走到了奚明悦的面前。
奚明悦原本低着头整理着东西,眼前突然一片阴影落了下来,她抬起头,就看到了蒋绍似笑非笑的站在她的面前望着她。
蒋绍曲起手指敲了敲桌子:“听说你喜欢我?”
奚明悦顿了顿,视线在他俊美的脸上顿了顿,点点头,声音轻柔:“嗯,我喜欢你。”
她承认的太过于干脆,倒是让蒋绍愣了一下。
正常女孩子见到自己喜欢的人的询问,不应该羞涩不好意思吗?奚明悦的反应倒是令蒋绍感到意外。
“不过蒋同学不用觉得困扰,我喜欢你是我的事情,我并不打算打扰你,喜欢蒋同学的人很多,多我一个并不多。”
奚明悦站起来,她从容的站在蒋绍的面前,语气平淡温和的说道。
蒋绍意味不明的盯着奚明悦看了好一会儿,才带着玩味的语气提议道:“我也挺喜欢你的……你要不要和我谈个恋爱什么的……”
奚明悦歪了歪头,非常干脆的说道:“好啊,我并不介意。”
从正式见面到说话的几分钟内,这两人就确立了恋爱的关系。
但从两人的表情上,都看不出来什么欣喜的情绪,似乎只是一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对话而已。
而之后,在学校同学反应过来的时候,这两人已经开始出双入对,传出去的话也是两人开始交往了。
这下子可不得炸了,喜欢蒋绍的,喜欢奚明悦的,都炸开了锅。
但两人开始交往却是事实,再不愿意接受,亲眼看到了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所有见过奚明悦与蒋绍相处的人,都会感慨一句奚明悦真的爱惨了蒋绍。
奚明悦对蒋绍几乎可以说百依百顺,照顾的无微不至。
奚明悦在外面住,而蒋绍则是住校。
从交往开始,奚明悦每天早上都会带着早饭来蒋绍的宿舍楼下,托人带去宿舍给蒋绍,不管刮风下雨,也不管她再忙,那天是否有课,风雨无阻。
一开始蒋绍根本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他纯粹的夜猫子,晚上可劲的闹,白天没课能睡得昏天暗地的。
奚明悦最初给他送早饭的时候,蒋绍还皱着眉抱怨,不必这么麻烦,他懒得起来。
但奚明悦笑笑说道:“起来吃个早饭再睡,不然胃受不了。”
然后第二天依旧准时的将早饭送来。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蒋绍竟然也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吃早饭。
“哟,今天的早餐是什么?馄饨水晶虾饺?你小子可真的太有口福了,女朋友漂亮有才不说,还对你这么好,这么好的女朋友上哪儿去找?”
同宿舍的罗少奇翘了个二郎腿笑嘻嘻的说道。
“你都不知道咱们学校论坛上的人多酸,说你小子走了狗屎运呢,说你们根本走不长,新鲜感作祟,都在盼着你们什么时候分手呢。”
“啧,有本事他们自己追去,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蒋绍刷着牙瞥了眼桌子上的用餐盒包装的很好的早餐,懒洋洋的应了声。
罗少奇换了个坐姿,道:“我觉得这位奚同学挺好的,长得好看,又是高材生,和你走在一起各方各面都非常般配,比你之前的那些女朋友可好多了,怎样,蒋大少爷,有没有收心的想法啊?”
蒋绍洗了把脸,脸上还在淌水,他随意的拿毛巾抹了一下,拿起筷子夹了个水晶虾饺吃了起来。
“我收了啊,我又没有脚踏两只船。”
“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奚明悦了?”罗少奇问道,他始终觉得蒋绍很难收心,而且真的喜欢一个人,绝对不是蒋绍这幅样子的。
罗少奇提醒道:“我可和你说了,这奚明悦一看就是乖乖女的样子,你别到时候人家感情深陷,你却突然跟个渣男似的抽身而退,这样的乖乖女最受不得打击了,到时候别不好收场了,看你怎么交代。”
蒋绍想了下奚明悦的模样,的确,很漂亮,不然他也不会想到要和她试试。
只是……漂亮是漂亮,就是没什么锐气,感觉挺木的,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了,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不过他暂时并没有分手的打算,已经谈了一年了,虽然感到有一点腻味,但还不至于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有这样一个满心满眼都是他,听话乖巧不粘人的女朋友也不错。不会因为他女朋友的身份,对他管东管西的,至少现在他觉得还可以再继续一段时间。
“交代?给谁交代?合适就谈,不合适就分,都是成年人,又不是我脚踏多条船,对她始乱终弃。”
蒋绍突然觉得这早饭吃的没什么意思,他并不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早饭,他压根就不想吃早饭,偏偏被奚明悦弄得每天起大早,他感到有些烦躁。
“不吃了,你要吃吗?”蒋绍将筷子一丢,一点也不在意奚明悦的这份心意。
“吃吃吃,怎么不吃,也不知道这早饭她上哪儿买的,闻起来香吃起来味道更好,下次我见到了一定要问问。”
罗少奇一蹦三尺高,冲上来就将馄饨和水晶虾饺端过去狼吞虎咽起来,仿佛这辈子都没吃过似的。
蒋绍嫌弃的瞥了他一眼,看看时间,今天早上有课,下午倒是有时间,发小联系他要聚一聚……他并没有去想将时间给他的女朋友,在他看来根本不需要。
奚明悦早上也有课,将早餐送去男生宿舍让人带给蒋绍,她也没有因为没有见到蒋绍而失望,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
她鲜少打电话给蒋绍,作为女朋友,她也没有别人黏糊糊的那种劲儿,她很少出门玩,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泡在图书馆中。
但不管在做什么,只要蒋绍的一通电话,她都会将手下的事情放下,毫不犹豫的去到蒋绍的身边。
哪怕蒋绍只是单纯的叫她过去,纯粹没事找事,她也都安静的接受,笑容浅浅的温和淡然。
“悦悦,你好早啊,又去给你男朋友送早餐了呀?其实咱们学校食堂的早餐挺好的,你每天起那么早多累啊。”
林静月打着哈欠和同宿舍的人走过来,正好碰到奚明悦,快走两步走到她的身边与她并肩走。
“也没花多少时间,反正我也要早起吃早餐,就一道做了。”奚明悦温声说道。
林静月摇摇头:“多一个人多一份量,我可知道你那手艺都可以去当大厨了,便宜蒋绍了,可真的羡慕死我了。”
“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也给你带一份。”奚明悦道。
林静月连连摆手:“那还是算了吧,亲爱的男朋友的专属爱心早餐,我掺和在里面算什么呀。”
奚明悦抿唇浅笑,一如既往的温温柔柔不骄不躁。
“说起来,快放假了,悦悦你们有打算去哪里玩吗?平常在学校课业重,约会的时间都很少,放假了可得好好的去玩玩,培养培养感情嘛。”
奚明悦微微垂下眼帘,眼睫轻轻的颤了颤:“到时候再说吧,计划的再好,临门一脚说不定会有突发事件打断了。”
“也可以商量一下嘛,再忙,挤出两天的时间总可以呀。我跟你说呀,女孩子对男朋友撒撒娇不是很正常的吗。独属于两个人的旅途约会,更有利于升温感情哦。”林静月凑过去提醒道,“你就是太喜欢他了,事事都顺着他,什么都为他着想,人家都调侃你是二十四孝好女友呢。”
奚明悦淡淡道:“是吗?”
“悦悦啊,你可真的爱惨了蒋绍了。”林静月见她这幅固执的样子,叹了口气感慨道:“但咱们女孩子还是要多爱惜一下自己,有时候也得为自己想一想啊。”
奚明悦挂在嘴边的笑顿了一秒,在无人察觉的时候又恢复了正常。
“我喜欢他,所以我想给他所有我能给予的好。”
林静月吐了口气,感到很无奈。
明明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在感情上就认死理?栽在一个坑里死活不回头了是不是?
她以前怎么不知道奚明悦这么轴呢?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奚明悦爱惨了蒋绍。
可只要长了眼睛的人也能看得出来,蒋绍对奚明悦根本不纯粹,或许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根本就不认真。
可再好的朋友,一旦涉及到了感情问题,她明里暗里说了多少了,奚明悦那么聪明根本不可能听不懂,她就是故意装不明白的。
蒋绍真不是个东西!
林静月在心中咒骂,有奚明悦这么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女朋友还不珍惜,仗着自己的家世长相,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没有距离感。也得亏了奚明悦不是那种八卦的逛论坛的人,不然看到了那些花边新闻不知道得多伤心。
现在学校已经传出了风言风语,说奚明悦倒贴,说她没有自知之明,说……很多难听的话,都是因为蒋绍。
但凡蒋绍对奚明悦好一点,也不至于有那些传闻出来。
奚明悦多好的人啊,该死的蒋绍真的眼睛怕不是瞎了吧?
林静月气不过,越想越气,但也得顾及一下奚明悦的心情。
“悦悦,你有没有想过……或许蒋绍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呢?”
奚明悦笑了笑,温声道:“好不好有什么重要的呢?至少现在我还喜欢他,尤其那张脸,我真的很喜欢。”
林静月:“……”
为什么着重说了喜欢那张脸,林静月并没有多想,只觉得奚明悦真的太固执了,真的属于不见棺材不掉泪了。
奚明悦不想和人谈论自己的感情,转移话题道:“那你呢?假期有什么打算?出去旅游?还是宅在家里?”
林静月也不是那种太八卦他人感情的人,闻言自觉的顺着话题道:“没什么计划,打算去玩几天,之后就老老实实的啃书本了,我暂时有打算考研,不过……也有可能会出国……暂时先看看吧,就像你说的,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下学期就大三了,明年就大四了,我怎么觉得我大学生涯都还没开始,就一眼望到头要结束了呢?哎,大学都快结束了,我什么时候才能碰上我的白马王子呢?”
奚明悦抱着课本安静的走在林静月的身边,听着她絮絮叨叨的吐槽抱怨,脸上始终带着笑,心情看起来很好。
奚明悦当然知道林静月关心话的背后在提醒着什么,她不是装作不知道,只是单纯的不在意而已。
就像之前她对蒋绍说的那样,她喜欢蒋绍是她的事情,她并不打算给任何人造成困扰。
和蒋绍交往是在意料之外的事情,但能经常看到那张脸,其实还不错。
奚明悦对现状很满意,并不打算改变,当下最重要的是将她的学业完成,至于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今天奚明悦一整天都有课,她上课的时候习惯将手机静音。
下课后她又去了趟图书馆,等到忙完了手中的课业,看时间都快七点了。
她拿出手机,就看到手机上有一条信息和一个未接电话。
未接电话是蒋绍的,信息也是蒋绍的。
�回电话!】
只是三个字而已。
奚明悦神情平淡的看着手机屏幕,眼中不见丝毫情绪波动。
电话和信息都是五点多来的,之后就没有消息了,意料之中的结果,蒋绍在奚明悦的面前,按照林静月的话来说,有点被宠坏了。
奚明悦宠了蒋绍吗?
她没觉得!
只是做了一个女朋友应该做的事情罢了。
蒋绍所谓的被宠坏了,准确来说……或许是本性如此?
奚明悦拿着手机出了图书馆。
出了图书馆后,奚明悦回拨了蒋绍的电话。
电话那边一直无人接听,一直到电话自动挂断,奚明悦才放下手机。
她并没有再打第二次,想了想,她给蒋绍发了条短信。
�抱歉,之前在图书馆,手机设置了静音没有听到,我现在准备回家,找我是有事情吗?】
发完这条信息后,她就将手机息屏了,不疾不徐的朝校外走去。
她很快就忘了这个小插曲,脑海中还在回想今天的课业,一些有些不懂的地方着重的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重新梳理也渐渐的有些思绪了,她想回去之后应该可以让停滞不前的论文进度有了一些提升了。
刚走到校门口,手机就响了。
奚明悦将手机拿出来,来电显示是蒋绍。
奚明悦顿了一秒才接了电话。
“你在哪?”
电话一接通,电话那头的喧嚣就传到了奚明悦的耳中,她略略将手机拿的离耳朵远了一点。
蒋绍不耐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我刚出校门。”
“你来银月接我,困了。”
奚明悦看了看时间,嗯了声:“好,现在这个时间可能有些堵车,我过去大约有些晚了,你稍微等一下。”
“快点。”蒋绍不耐的催促道。
“好,我尽量。”奚明悦柔声答应着:“你先喝些暖胃的,晚上去我那里,我给你做点吃的。”
“嗯。”蒋绍随意的应了声就挂了电话。
奚明悦随手拦了辆出租车。
就像奚明悦说的那样,路上确实堵车,等她到了银月已经八点多了。
按照蒋绍给的包厢号,奚明悦来到了门口。
在这种地方敲门并不切实际,毕竟声音太大太多太乱,敲门根本没人听得见,但奚明悦出于礼貌,还是在门口敲了几声,然后等了两秒才推开门。
门一推开,里面乱糟糟的音乐顿时扑面而来,说话都得喊叫才能听得见。
昏暗的灯光下,奚明悦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中间昏昏沉沉的蒋绍。
也不知道谁先看到了奚明悦,然后相互推搡着,主动将音乐关了起来。
顿时耳边就清净了。
“哟,嫂子来了,阿绍这小子喝多了,我们说要送他回去他不要,非要让嫂子你来跑一趟,嫂子你就太纵着这小子了,就不该惯着他,哈哈哈……”
在场的人都是和蒋绍从小一起长大的,家世相当,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开各种玩笑都无所谓。
奚明悦和他们见过几次,基本上都是为了来接蒋绍,之后都没什么交集。
她从不好奇蒋绍的家庭,也不好奇蒋绍身边有什么人,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她都从来问都没问。
奚明悦总是非常精确的将自己控制在一个让她感到舒服,让蒋绍觉得惬意的位置上。
听到蒋绍的这些从小到大的发小的话,她只是笑了笑,走到蒋绍的身边,微微弯腰,一只手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后背。
“蒋绍?还好吗?能走吗?”
蒋绍的确喝了些酒,但却没有喝多少,远没有那些人嘴里面说的醉了的程度。
他能感觉到奚明悦靠近跟前身上的淡淡香气,
蒋绍抬起头,微眯着眼睛,似是没认出眼前的人是谁。
奚明悦眨了眨眼睛,轻声道:“真的喝多啦?现在要回去吗?”
蒋绍却答非所问:“这里都是我的朋友,我难道丢下他们自己走吗?”
奚明悦顿了顿:“那要再等一会儿吗?”
“对啊,嫂子既然来了,不然咱们一起聚一聚吧,嫂子是高材生,平常学业忙,每次说起来阿绍这小子都说你忙的很,没空,这可逮着机会了,可不能这么简单的走了。”
注意到蒋绍的神情,身旁的一群人开始起哄,架起了高台,让奚明悦进退两难。
作为和蒋绍关系最好最铁的发小盛镕,他坐在蒋绍的不远处,挑高了眉看着眼前的闹剧。
他瞥了眼半耷拉着眼皮的蒋绍,又看了眼站着不动的奚明悦,啧了一声,端起了酒杯,看出了蒋绍故意让奚明悦下不来台,要在这里为难她的意图,他也没有上去凑热闹,看戏就可以了。
盛镕和蒋绍从小算是穿着开裆裤一块儿长大的,对彼此算得上非常熟悉了,他清楚蒋绍光鲜的外表下那真实而恶劣的真脾性。
成绩好,外表出众,家世优越,成功的将蒋绍塑造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多的是女孩前赴后继。
好吧,这么评价蒋绍其实有点过分了,毕竟他自己也是这么一个情况,说蒋绍不是个东西,不也等于在骂他自己吗?
毕竟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盛镕谈了不少的恋爱,鲜少有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久了单纯的觉得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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