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外头客人都还在呢,等等吧,实在不行再说。”王淑珍又把耳朵贴在门上。心里直敲鼓,已经做好了闹起来的准备……婚床边,沈岁宁确实已经生气了,生气的关键点不光是这些人的过分刁难,更多的是陆宴时对漠视她的窘迫。这算是对她的变相报复吗?沈岁宁有点失望,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陆宴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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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泽!除了没考大学,我比沈宁悦差在哪儿?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你告诉我啊!”
小姑娘眼圈通红的抓住男知青的手,马上就被对方无情的甩开。
“沈岁宁,我再说一遍,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不要再来找我,凝悦看到会生气。”
“沈宁悦沈宁悦,顾泽,你以为我为什么对你好?为什么带你回家?因为我心里有你!可是你却背着我跟沈宁悦处对象,你怎么对得起我?”沈岁宁情绪激动,抓着他的肩膀耸动着问。
顾泽眉头紧紧的皱起来,满身都是书香气的男人,就连发火都是镇定的。
“感情的事本来就不能勉强,我对你从来都没有那份心思,如果让你误会了,我跟你说句对不起,我已经跟凝悦在一起,我是你堂姐夫,以后见面,请不要直呼我姓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再也不见。”
顾泽冷声冷气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小姑娘一个人站在河边,茫然又无助。
“顾泽,顾泽!”
三秒后。
噗通一声!
秋天里的河水又深又凉,很快就淹没了小姑娘的脖子……
沈岁宁在一阵头晕目眩中醒来,睁开眼睛,入目便是一扇老式玻璃,大红色的喜字,正对着她的脸,刺眼的光线晃得她头更昏沉,身旁不知是谁“呀”了一声,吓得她一个哆嗦。
“岁宁,岁宁,妈给你煮了鸡蛋,陆家人就快来了,醒醒别睡了。”女人拍了她一下,随即开始催促:“麻利起来,别磨蹭了!”
沈岁宁大脑被震的有一瞬间短路!
等等?
妈?
她母亲不是早在二十年前就过世了?
还有她,不也已经死了吗?
难道她来到了地府?
沈岁宁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才发现,
自己正处在一间土砖房里。
墙上糊的报纸看起来就有些年头了,有的地方返潮发了霉,老旧木头搭建的房梁上,一盏蒙满灰尘的灯泡,孤零零的悬挂着。
“这是哪儿?”
主要是沈岁宁面前的这张面孔,根本就不是母亲的脸啊。
沈岁宁再看向自己葱白一样细嫩的手,原本属于她干枯发瘪的皮肤,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口,散发着隐隐光泽,是那么的富有生机。
“蠢丫头睡傻了?这是你家,连你老娘都不认识了!”
沈岁宁眨了眨眼睛,难道她这是……
突然,她的大脑袭来一阵痛楚,像是有什么东西,拼命的在往外挤!
——原主也叫沈岁宁。
因为喜欢的男知青跟考上大学的堂姐恋爱,两个人要双双去城里,沈岁宁不甘心之下去找顾泽表白,被拒绝后一时想不开,原地就跳了河。
秋季大雨茂密,当时正好有一位军官小哥在河边防汛,见她发生意外,二话不说就跳进河里救了人。
而就是小哥的这一救,没想到会被赖上。
当时,原主表白杨泽不成跳河的事被村里的多嘴婆看见,过后在满村传的沸沸扬扬,原主面子上过不去,受不了流言的她,心里生了一个毒计。
她嫁祸给军官小哥,说是被他非礼了,想不开才跳的河,他跳河救人根本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怕身上摊人命!
这话一出,流言又跟天上的大风刮似得,反正不要钱,得哪儿传哪儿。
要知道这年头,耍流氓可是要吃花生米的。军官小哥被她碰瓷儿,百口莫辩,他家里为了保住这颗独苗,硬着头皮过来跟时家结了亲。
原主结完亲才知道,她诬陷的人是陆宴时。
说起陆宴时,家就住在县城的军区大院里头,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他的父亲曾经屡立战功,他的爷爷更是百花城首屈一指的大人物。陆宴时本人也是长得俊俏斐然,年纪轻轻就做了营长,每年给他说媒的都能把陆家门槛子踏破,可想而知,他那样条件只会有大把的姑娘往上扑,怎么可能非礼原主?
原主的家人太知道她什么德行了!
沈老太太为此忧心忡忡,说她就算嫁到陆家,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她诬赖人家陆宴时,肯定往死里整她。
于是,原主就被吓到心梗,大婚前夜一觉睡死过去了。
“陆宴时马上就来,你赶紧把衣服穿好!”王蕾将她思绪唤回,往她怀里塞了件对襟旗袍。
“妈。”沈岁宁这声称呼叫的干巴巴。
她上辈子是个不婚族,一辈子到老都没有结婚,现在刚穿越过来就要上花轿,一点儿心里准备都没有。
何况这还是原主诬陷来的婚礼……
“我能不嫁吗?”
“你说什么鬼话呢?”王蕾脸黑下来,“那陆家车都到门口了,你跟陆宴时结婚证也都领完了,现在反悔哪里来得及?把军婚当儿戏,咱们两家都落不到好,要是惹怒了陆家去告咱们一状,咱们全家就得进去吃花生米!”王蕾把她从美好的幻想中拽了出来。
沈岁宁嘴角抽了抽,“啊”一声,看着手里的大红婚服,头越来越痛。
沈岁宁上辈子是个随性的画手,喜欢旅游,喜欢自由无拘束的生活。为了追求高度自由,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直到去世前,她尝尽了晚年孤独,给人生留下满满的遗憾。
就像一句话说的:人生,不论你怎么选择,最后都要后悔。
既然都要后悔,这场婚礼也没有退路,那就暂且躺平,先保全两家颜面再说!。
原主跟陆宴时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但陆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头一次办喜事,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
沈岁宁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也都是陆家精心为她准备的,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
沈岁宁抹完了烟粉,自己动手,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今天正好戴上。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没多大工夫,陆宴时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衬得肤色白皙的他,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俊俏的要命!
“走吧。”陆宴时对沈岁宁伸出了一只手。
这声走,他说的很冷,并没有作为新郎官该有的春风得意。沈岁宁看着这双深沉的眸,犹豫了一下,才将手递给他。
这桩婚就是原主赖来的,陆宴时被硬按着头,不爽才是正常态度。
就在这时候,沈岁宁后院的邻居却说道:“诶,新郎官可不能就这么把人接走,得抱着,新娘子脚不能沾地。”
陆宴时听后,本就清冷的表情像是刮过风雪,但还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将沈岁宁抱了起来。
男人扛枪的手臂生的很结实,掌心有着薄薄的茧,拖着不到九十斤的她,就像一个轻飘飘的物件儿,走的脚下生风。
沈岁宁隔着他身上的衣料,似乎能够感觉到他胸膛里的心跳声,沉稳、有力,他的呼吸带着一股的皂角香,细闻,似乎掺杂了一点烟草气味,并不呛人。
出门时,阳光正好打在他的侧脸,沈岁宁手臂圈着他的脖子,身体靠在他肩头,能够清晰的看见,他高耸如山峦的鼻梁,完美利削的侧颜,红润如桃花般的美人腮。
沈岁宁不自觉的轻轻动了动手,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找纸跟笔,将现在的画面呈现出来……
不过也只能想想了,陆宴时接亲用的是部队的车,威武的停在村口,他就这么一路将沈岁宁抱过去,将她放在座位上。
沈岁宁是村里第一个出嫁用汽车接亲的新娘,吸引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围绕着汽车,议论纷纷,有羡慕,就有嫉妒。
“听说沈岁宁是想勾引顾泽不成才跳河的,人家好心好意救她,她倒好……赖上人家了!”
“怪不得呢,我瞅着新郎官都没有乐模样,敢情是不情愿!沈岁宁以后的日子能好过吗?”
“人家陆家在县城有权有势,沈岁宁管那些?能嫁过去就是本事!”
车上,沈岁宁不用刻意听,也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她,与其给自己找不自在,她干脆两耳不闻窗外事,认认真真的享受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的婚礼。
“车先别急着走,新郎官跟新娘把手牵着,我来给你们上月老绳,只要路上红线不断,以后你们两人的日子就会和和美美,白头偕老。”
对于这些繁琐的程序,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结婚习俗,沈岁宁可以理解,很配合的将手抬起来。
看着陆宴时的冷脸,她正担心陆宴时不肯配合,下一秒,她的手已经被一只温热宽厚的手掌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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