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张婶点头:“刘家的没告诉你吗?小周他们因为每天都很忙,中午没时间吃饭,都需要送的,村里好几家跟着他干的人家媳妇儿,也是每天给男人送饭,不过因为小周没有娶媳妇的原因,之前都是刘婶帮忙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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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到了饭香味,那只黄色的藏獒总算是睁开了眼睛,站了起来,把视线落到了司语身上。
司语将狗碗放在了地上,推到了狗前面。
那藏獒立即埋头大口吃了起来。
司语松了口气。
刚要进屋,就听到门口响起声音:“好香啊奶奶,瑶瑶家今天吃肉啦,我要去找瑶瑶玩。”
司语歪头看过去,就瞧见一个中年女人牵着一个吹着鼻涕泡的小家伙走过来。
那中年女人也好奇的朝着这边看过来,刘婶平时可不会这么勤快,来这么早做饭。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就见周家门口站着个长得跟天仙似的女人。
“你,你是谁啊?”张翠兰惊呼问。
司语礼貌的打了声招呼:“你好,婶婶,我是林家的女儿,之前和周先生说亲的,昨儿个刚过来。”
“林,林家的女儿?林思思?就是你啊…..”对方愣了一下,有些难以置信。
之前不是听说,林家女儿不愿意嫁过来?
“我不是林思思,我叫司语,林思思是养女,小时候和我抱错了。”
“哦对,我好像是听说了这件事,说什么不是亲女儿,好像还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女儿对吧。”
司语点了点头,“没错,我们身份换回来了,所以订的婚自然由我来嫁。”
周围的人闻声也纷纷靠了过来,听到这话,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我就说嘛,你一看就不像是乡下丫头。”
“是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大明星似的。”
张婶子看她礼貌懂事,对她的印象好了不少,说道:“倒也委屈你了,那林思思原本都听说答应了,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之后,翻脸比翻书还快,立马就反悔了。”
她家就在旁边,所以对这件事还是比较清楚的。
本以为这个婚事已经黄了,没想到居然换亲女儿嫁过来了。
不过这个亲女儿长得实在好看,跟仙女似的。
“不委屈婶婶,我觉得周家挺好的。”
“仙女姐姐,你家好香啊!”一旁的小男孩甜滋滋的叫了一声。
虽然看起来脏兮兮的,但是小家伙圆滚滚的,四五岁的样子,实在可爱。
司语立即从兜里抓几颗糖递给他:“真懂事,来姐姐家吃饭呀。”
“这,这怎么能行呢,这么好的糖,给他太浪费了。”
张婶连忙拒绝道,那糖可是大白兔奶糖,十几块一斤呢.
司语看着眼巴巴的小胖子,无奈笑道:“再贵也是给孩子吃的,我初来乍到,还需要婶子多多关照呢,几颗糖不成敬意。”
她把糖塞进了小胖子的兜里。
小胖子赶忙剥开糖纸就往嘴里塞,气的张婶一巴掌打了过去:“臭小子,还不快谢谢你姨妈。”
“蟹蟹姨妈。”
“乖~”司语揉了揉小胖子的脑袋,周围的人见她这么大方,也是纷纷对视一眼,小声嘀咕。
“这城里来的就是不一样啊,糖都是吃最贵的。”
“可不是嘛,这样的千金小姐真的能在咱们村里生活下去吗?”
“谁知道呢。”
大家都知道周家的情况,这会儿又看司语着大方的样子,不免唏嘘不已。
“刘家的还没来给孩子做饭?”张婶教训了孙子一句,这才问道,“刚刚大老远就闻到了你家屋子里有肉香味,我还以为她来了。”
司语摇头:“还没有来。”
张婶闻言,忍不住吐槽道:“呸,这懒货,收了人家小周的钱,每天太阳晒屁股了也不晓得过来照顾孩子,几个孩子都瘦的皮包骨了,今儿个估计是看你来了,不打算过来了。她那个人可没存好心思,估计是想着把她那好吃懒做的女儿送进门,才想着进的周家。”
司语顿了顿,她自然也察觉到那个刘大婶不安好心,听张婶说对方还有个女儿,顿时明白了。
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放心吧张婶,以后我会帮忙照顾几个孩子的,起码不会让他们饿着肚子。”
张婶对她更满意了,这姑娘,虽然是城里来的,但是看起来一点也不高傲,还很好相处。
而且闻这肉香,一看就知道是会做饭的。
这还需要那刘春花干啥啊!
当即道:“那感情好,不过你可能要幸苦一点了,每天给孩子做饭不说,中午还得帮忙给小周送饭。”
司语听到这话,顿了顿:“送饭?”
张婶点头:“刘家的没告诉你吗?小周他们因为每天都很忙,中午没时间吃饭,都需要送的,村里好几家跟着他干的人家媳妇儿,也是每天给男人送饭,不过因为小周没有娶媳妇的原因,之前都是刘婶帮忙送。”
也正是因为中午才送,所以刘大婶偷奸耍滑,每天近中午了才过来给孩子做饭,每天她都能听到瑶瑶那孩子饿的哇哇叫的声音。
今儿个倒是很安静。
司语想了想也正常,不过那个刘大婶没告诉自己,今儿个也没过来,估计就是故意挖了个坑让她跳呢!
在农村给工作的男人送饭是正常的事情,自己今儿个要是不送,周梓华就得饿着肚子干活。
到时候心里会怎么想?
司语眯了眯眼睛,这个老婆子,小心机还挺多。
“我知道了张婶,谢谢你跟我说这事儿,放心吧,等会儿我给周先生送过去,不过到时候能麻烦你帮我看一会我家瑶瑶?”
张婶笑道:“客气了,平时我家石头就爱跟瑶瑶玩。”
司语谢了一声。
张婶也要回家做午饭去了,孙子一把挥开她的手,钻进了屋子说要帮姐姐带瑶瑶玩。
张婶骂了两句,歉意的看向司语:“这小子调皮的很,但也真喜欢瑶瑶的,你别在意。”
司语笑道:“无事,有石头帮我带妹妹,我能省不少事儿。”
张婶回了家,司语走进了屋子,瞧见石头正把自己给他的糖果往瑶瑶嘴里塞。
“瑶瑶妹妹,哥哥喂你吃糖糖。”
瑶瑶看到石头也很开心,张嘴就含了进去,吧唧吧唧的用自己小牙齿咬。
司语笑了一声,“石头,你帮我看着瑶瑶,我去做饭。”
“好的姨妈,包在我身上!”石头龇着牙齿应道。
司语觉得好笑,心想要是周家那两个小家伙这么好哄便好了,转身进了厨房。
昨晚上的红烧肉还没吃完,但也不多了,周梓华一个大男人肯定不够吃。
司语上锅和米饭一起蒸,又切了一点土豆丝,洗了白菜,打算炒个酸辣土豆丝和白菜汤。
她舍得放油,猪油下锅葱姜爆香,整个厨房瞬间涌出一股子霸道的香味。
勾的客厅和瑶瑶弹玻璃珠子的石头都不淡定了。
姨妈做饭好香啊,比奶奶做的香多了。
司语刚走出厨房,便瞧见了口水吧嗒掉的石头。
司语笑眯眯的去柜子里翻出一块酥麻饼干递给他,“先吃这个填填肚子,等会儿姨妈给你煮大米饭吃。”
她昨儿个买了不少饼干和糖果,主要是用来哄瑶瑶的。
家里孩子多,有点零嘴,偶尔也能填填肚子。
这会儿看石头可怜巴巴的,她也不忍心。
这年头糖精贵的很,农村根本舍不得吃,自己给他几颗糖,他都舍得分给瑶瑶,是个懂事的孩子。
司语就喜欢懂事的孩子。
“姨妈你真好!”石头漆黑明亮的眸子看到饼干的瞬间,跟开了光似的的。
司语摸了摸他的脑袋:“等会姨妈要去给你姨父送午饭,石头帮姨母看一会儿瑶瑶好不好?”
石头连忙点头。
司语进了厨房,翻出了一个不锈钢饭盒,分别将米饭和菜分开装好,剩下的菜,她盛了一碗大米饭给石头吃。
石头开心的连说姨妈你真好。
司语笑着点头,又摸了摸伸手要抱抱的瑶瑶,提着饭盒出了门。
正好张婶过来叫石头回家吃饭,看她提着饭盒出门,笑着指路:“你这就要出门了啊,找不着的着路?就顺着这条大路一直走,就能看见了,他们的养殖场开的很大。”
司语谢了一声,提着饭盒顺着她指的方向赶了过去。
六月份的天,烈日酷暑,但村里却没有那么暴晒,微风吹过她的裙摆,还挺清爽。
为了保护原主稚嫩的好皮肤,司语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洋帽,帽子的设计特别好看,既能遮阳,又修饰脸型,十分好看。
她提着饭盒路过一些田地旁边的时候,周围不少正在忙农活的人纷纷停下吃饭的动作,朝她看了过来。
大家都不认识她,不过有不少人昨儿个也看到她了。
这会儿不免也议论纷纷起来,不知道是谁家的亲戚。
反正他们村里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司语坦然的接受着路上的人的打量,也无所谓。
自己本来就是有钱人家下嫁过来的,没必要为了融入就讨好别人。
于是面对众人的打量,她只是莞尔一笑,算是点头招呼。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嘛,本来就是靠着笑容拉近的。
第一次点头,第二次搭话,第三次就熟了。
果然看她这表情,大家纷纷受宠若惊,还有人赶忙回以一笑。
农村人大多朴实,极品只在少数,所以还是很好相处的。
只要城里人不轻视瞧不起,他们其实大多也只是羡慕城里人的生活罢了。
司语一路走一路想,以前在外打工十几年,连套房子的首付都买不起,一心想要回村改造自己的房子过上田园生活。
然而现实很残酷,在未来,几十万根本就做不到财富自由。
但重活一世,她却能体验到了这样的生活。
不管书中的剧情如何,她都无所谓,她只要自己过得好便好。
此时,养殖场内。
忙碌了一早上的大家满身汗水的坐在地上吃饭。
在养猪场虽然累,起早贪黑的,但是赚的比种地多多了。
大家都是一副甘之如殆的表情。
养猪场这里也搭建了居住的房间,因为以防止意外,每天都要守夜。
早上大家从家里吃了饭出来,中午家里人会送饭,下午下班早就回家吃,下班晚了,就自己在这里做一点对付着吃。
一般中午休息时间本就不多,大家都不会自己做。
大家抱着媳妇儿亲亲我我吃饭的时候,那边给周梓华送饭的人这才过来。
看到今儿个过来的人,大家起哄一声,“老大,刘家姐姐来给你送饭来了。”
周梓华走了过来,看到羞答答的刘桂芳,皱了皱眉。
刘桂芳提着饭盒上前,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花色的大棉袄,虽然天气热,但是农村人不管春夏秋冬都裹得厚实的很。
这件大棉袄,还是她之前结婚,家里人给她买的,一直舍不得穿。
要不是今儿个她妈让她来给周梓华送饭,让她好好收拾一番,她还舍不得穿的。
她头上扎了两条麻花辫,一脸羞赧的样子,像是未出嫁的小姑娘。
看的周围的人暧昧连连。
大家都是过来人,哪里还不知道这女孩子的心思?
正好听说之前给周老大说的亲没成功,大家对那外村的林家也没了好感,心想着这自己村子的姑娘也不错。
虽然这刘桂芳结过婚,但是人家没有娃娃,年纪也适当。
之前因为刘婶要给回家做饭,刘桂芳也来帮忙送过几次,大家觉得应该是个不错的丫头。
“打扮的跟花蝴蝶似的,我就知道刘家不安好心。”眼瞧着自己丈夫看直了眼,有女人忍不住吐槽。
“你懂什么,像是你们这样结了婚就灰头土脸的才好看吗?”这话一出就被身旁的男人骂了一句。
气的妇女狠狠的掐他一把。
刘桂芳提着饭盒递给周梓华,声音娇滴滴的:“周,周大哥,我妈让我来给你送饭来了,不好意思,路上耽搁了一些时间。”
因为刘大婶现在帮忙给周家照看孩子和送饭,所以刘桂芳偶尔帮忙,大家也觉得没什么奇怪的。
周梓华漠然的点了点头:“麻烦了。”
他刚结过饭,又听周围的人倒抽气的声音。
下意识抬眸扫了一眼,便瞧见站在铁门门口,手中提着个饭盒的女人。
她身着一身靓丽的鹅黄色裙子,脚下是精致小巧的黑色皮鞋,露出了半截嫩白纤细的脚裸。
腰间被一根细细的腰带收缀,盈盈一握,十指纤纤提着一个饭盒。
往上看去,黑色的长发随意的扎着低马尾,黑亮的发丝垂在肩头,随风飞舞。
鹅蛋小脸,黑眸皓齿,五官明艳。
正值花季的少女。鹅黄色很鲜亮,也很适合她。将她肤色衬得更白皙似雪。
头上是一顶精致黑色的小洋帽……
整个人精致的就像是留学归来的千金小姐。
周梓华提着饭盒的手一顿。
司语也没料到,居然会看到别的女人给他送饭的狗血场面,一时之间表情也有些古怪。
看来周梓华在这村里也挺受欢迎嘛。
自己看来来的很不是时候。
司语表情淡淡,深知这会儿只要自己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于是伸手敲了敲铁门,礼貌的问:“我可以进来吗?”
大家一脸懵的看着这个从天而降的美艳少女。
一时之间不知道她从何而来。
这会儿听到这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妹子,你找谁啊?”
有人问。
司语还没说话,周梓华就已经绕过呆滞的刘桂芳走了过去,拉开了铁门。
嗓音低沉:“你怎么来了。”
周围的人瞧见这话,惊呆原地。
这大美人居然是来找他们周老大的!
卧槽,周老大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一个大美人,他们居然不知道?
而且看她手中提着的饭盒,难不成是来给他送饭的?
两个女人争抢着给他送饭,这待遇全村也仅此一个了。
周围的单身狗们后槽牙都咬碎了。
司语挑了挑眉,意味深长的扫了后面穿着花棉袄的刘桂花一眼,嗓音绵软:“我不能来吗?”
她要是不来,还真不知道,自己这未来便宜老公身边还有这么多莺莺燕燕呢。
司语掀眸,看向眼前高大欣长的男人,阳光耀眼,将近一米九的男人,实在是太高了,需要努力梗着脖子,仰视他。光线太亮,让她不得不眯起眼来,以至于男人的五官她看得太清楚。
“没有这个意思。”男人声音低冷,没有过多的情绪。
只是没想到她会过来。
但奇怪的是,既然刘婶的女儿过来了,那她为什么又要跑一趟?
难道她并不知道刘婶会给自己送饭?
还是说,刘婶并没有去周家,所以司语不知晓此事。
男人黑眸微眯,让开了路:“你进来。”
司语微微颔首,提着饭盒走进了养殖场。
养殖场,难免会有一些味道。
不过她却并不在意。
周围的人都是小板凳随便坐在地上吃饭。
这会儿她进来,反倒是有些不自然起来,赶忙收起随便的样子,有人拿来了凳子:“妹子,你坐。”
司语谢了一声,没有坐下。
而是无视周围好奇的目光,看向周梓华。
周梓华只觉得手里的饭盒,有些烫手。
犹豫再三,他走了过去,将饭盒还给了脸色难看的刘桂芳。
“麻烦了跑一趟了,这个你提回去吃吧。”
刘桂芳傻了眼,总算是从司语给她的震惊中,回过了神。
“周老大,这妹子是…..”有人忍不住问。
周梓华看了面含微笑的司语一眼,垂眸沉思两秒,才道:“她是林家的女儿,来履行和我的婚约的。”
“林家?不是都拒婚了?”
大家一听到林家,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起来。
周梓华是他们村子的骄傲,也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好兄弟。
他带着三个孩子,如此艰苦 ,连找媳妇给的彩礼钱都是大家的好多倍。
之前和林家说亲的时候,对方都答应了,大家热火朝天的说要给他筹备婚礼。
结果倒好,对方收了彩礼钱没多久,忽然就要拒婚了,害的他们周老大成了笑话!
自己的好兄弟被人这样玩弄,大家自然是憋屈的很,对那林思思更没什么好印象了。
没想到这会儿居然还敢过来。
一瞬间,四面八方的,全都是敌意满满的目光。
司语微微一笑解释道:“你们可能误会了,我不是林思思。”
大家又愣怔了,便听她说:“是这样的,林思思小时候和我被抱错了,我才是林家亲生的女儿,林思思也被亲生父母认了回去,所以才会由我过来履行这门婚事。”
“我之前好像是听隔壁村说了,那个林思思就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女儿,才不愿意嫁,我还以为是林家的借口呢,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那就是说,你是城里面来的?”
“哎哟我的天啊,你就是那个被认错的林家女儿?”
大家唏嘘不已。
难怪看她气质非凡,就不像是农村出生的。
原来还真是城里面来的,更让大家震惊的是,她在城里生活了那么多年,居然还真能放下城市的豪华,来到农村,履行这样的婚事。
这让大家十分震惊。
司语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本来看她长得白白嫩嫩,按道理应该说不像是能过苦日子的人。
可这会儿不仅来履行了婚事,而且还主动给周老大送饭。
似乎也不是那么难相处嘛。
不过还是有人忍不住问:“这事儿都闹了一个月了,你咋这会儿才过来?”
大家一听立马皱起眉头,“是啊,林思思从一个月之前就悔婚了,没多久听说就被接走了,要来早来了吧,现在才来?”
大家觉得她之前肯定是不想来的,但是人家亲女儿都回家了,她被赶了出来,说不定是没办法,才过来的。
司语眉头一皱,犹豫道:“这件事说来也很麻烦,对于这件事,我也是才知道没多久,我留在城内也是因为原本我和城内也有人订了娃娃亲,因为这件事,不能随便离开,只有等家里人将亲事给林思思,我才能走。”
“而且,事先我只知道林思思订婚这件事,后来家里人还不起这笔钱,林思思又不愿意嫁,才让我这个亲女儿嫁过来,收了钱的是我的亲父母,我也不能置之不理。”
众人一听,顿时为她心酸。
原来她也是受害者。
本来在城里过得好好的,突然听说自己不是亲生的,林思思订了婚又不愿意过来,家里人又把钱花了还不起,自己不得不和城内有钱人退婚,嫁来乡下。
同为女人的大家都觉得她实在是太惨了。
这是个舍得牺!牲!自!己的好孩子啊!
哪里像是那个林思思,知道自己是有钱人之后,立马就把养父母抛弃回城里,还抢走了人家的未婚夫,留了一堆烂摊子给这孩子。
真是心机太深沉,太恶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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