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她冷笑一声,对身后的李铁柱道了声谢,走进了这小楼房。房子很大,起码有三四百平。进去就是超大的客厅,客厅不仅有皮沙发还有电视机,收音机等这个年代的高档奢侈品。装修虽然有些随意,但看起来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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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语刚清醒过来,消化着陌生的记忆,就听到女人哭闹的声音。
“那能怎么办,难道你让我们的亲女儿嫁给一个带三娃的老男人吗?”
“呜呜,她已经在吃了十几年的苦了,不是我不疼语语,但再怎么样那才是我们的亲女儿啊。”
司语视线模糊的扫过床边的两人,是一对四十来岁的中年夫妻,男人抽着烟,眉头紧蹙,女人正在掩面拭泪。
司语穿书两天了,但她一直因为原主身体原因没有清醒,一直在消化脑袋狗血的记忆。
她穿书了,还是落后的八十年代。
这也作罢,还是一个假千金。
真千金一个月前找上门来了,说她才是真千金,去一鉴之下还真是。
原主的身份就变得微妙起来。
真千金一直生活在贫穷的农村家庭,假千金不想过苦日子,生怕父母赶走她,所以撒泼耍赖赖着不走。
更重要的时候,这会儿的她还跟军区大院首长的儿子订了婚,眼瞧着马上就要嫁入豪门了,真千金忽然出现,打乱了计划。
原主气的半死,也将真千金恨上了。
就算是养条狗,十几年也是有感情的,更别说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原本家里想着让两人都留下,毕竟司家三代当官,也不是养不起。
谁料真千金乡下父母那边却也跟她订了婚事,要让她嫁给一个离婚带三个拖油瓶开养猪厂的二婚老男人。
真千金当然不干了。
司家父母心疼亲生女儿受了十几年的苦头,还要嫁给大龄二婚男,心疼的不得了,不愿意让她嫁过去。
谁知道真千金的乡下父母收了钱就跑了,这会儿不得不嫁。
思来想去,就有了让假千金替嫁的念头。
虽然听起来不太好,但是司家觉得,给人家白养了十几年的闺女,养的这么好,帮个忙也是情理之中。
而且她不是亲女儿,若是让她嫁过去,司家就亏了。
好的当然要留给自己的亲女儿。
原主得知这件事,当即气急攻心,跳水自杀了。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带着司家都没了面子,对原主也有些厌恶起来。
从小他们带孩子出去,就有人说过,这孩子怎么长得不像爹不像妈的,搞得两人很尴尬。
女儿也是性格蛮横无理,跟大家闺秀没得比。
便想赶紧换回来。
司语眨巴着眼睛。
原主虽然跳水了,但并没有没死,甚至因为这件事,家里人觉得她太极端,立即送去了乡下。
原主嫁给二婚老男人后,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老男人身上,虐待他的孩子,最后对方忍无可忍,和她离婚。
假千金变成了落魄乞丐,最终惨死街头,结束狗血一生。
真是令人无语的剧情。
司语这几天活不活死不死的躺在床上,最想的就是着这要是一场梦该多好。
她好不容易存下三十万的首付,刚交了定金,说没就没了。
气的她半夜都睡不着。
这会儿看女主妈妈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也不能再逃避。
家里人明显偏向真千金,她留下来不仅尴尬还寄人篱下,日子并不好过。
不如主动离开,或许还能得到个好名声。
于是司语开口了,“别哭了,我去。”
房间安静了几秒,张翠梅才发现女儿醒了。
她的表情闪过一瞬的尴尬,随即又愧疚的说:“语语,你别怪我们无情,只是妈实在无可奈何。”
司语淡淡的点头:“我懂,我要是留下说不定还要跟林思思抢军官未婚夫,始终是不好的。”
她说的太过直白,反倒是让两个大人都有种被戳破的羞耻感。
毕竟当年人家是看司语长得漂亮,才主动定下的婚约。
但两人一致认为,这肯定是因为自家的身份。
“我这里有一百块钱,够你花一段时间了,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没错,是打电话,不是过来找。
显然是已经打算和她拉开关系了。
不过有一百块钱也还行,毕竟这八十年代,一百块钱已经相当于未来的一千块了。
司语也不贪心,主要是她和人家也不熟,加上本身假千金这个身份足够尴尬了,人家富养了你十几年,你还要坑一笔,纠缠不休什么的,确实是很败好感。
她伸手接过,两人说了两句让她早点收拾,明天送她过去,便一前一后的离开了。
生怕她反悔。
明天就是结婚的日子了,虽然说结婚,但二婚在这个年代始终不光彩,所以并不打算办婚礼,把人送过去就得了。
司语起身,打量着这个房间,房间不大,一张漂亮的铁床,有书桌有衣柜还有梳妆镜。
一般人家可住不起这样好的房间。
司家对原主确实是也还算不错,起码在吃穿上没有虐待过她。
所以原主的衣服还挺多的,一些漂亮的法式裙子,中式裙子,配饰等等,还有不少珍珠项链。
桌上放着这个年代才有的热潮护肤品,百雀羚、雪花膏。
原主因为跟首长儿子定了娃娃亲,在保养这方面,司家也是十分舍得。
所以原主被养的嫩生生的,完全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富家千金模样。
过惯了这样的好生活,自然是不想嫁给老男人。
将好东西都收着,第二天,司语提着自己的箱子乘车离开了。
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把她送走,司家人还有些回不过神,毕竟从知道不是亲女儿之后的一个月,司语一直各种闹着要留下来。
这会儿忽然这么爽快,反倒是让他们有些难受。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说没就没了。
换谁谁心里不难受?
看着父母略带不舍愧疚的目光,真千金林思思红着眼睛:“爸爸,妈妈,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没想这样的,要不然还是让语语回来吧。”
两人立即收回了目光,看着瘦弱的亲女儿,满心愧疚:“胡说,你没错,语语也十八岁了,该离开了,总不能养她一辈子。”司语在车上回想着老男人要结婚的原因。
老男人叫做周梓华,三十岁,开的养猪场,住的位置比较偏远在乡下。
三个孩子不是他的,是他姐姐的遗孤,一个十岁,一个八岁,一个才两岁不到。
因为这3个孩子的原因,他去年娶过一个老婆,但是对方不知怎么就跑了。
开厂太过繁忙,周梓华没办法顾及三个孩子,所以才会想着再找一个。
到底是开猪厂的,舍得出钱,三两下就把林思思说到手了。
谁知道林思思还有这么一层身份啊。
还好司语跟这个时代的人想法不一样。
无痛生娃,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摇摇晃晃的来到了村口,司机是司家的,这会儿看她落魄了,也不见半分客气,只把人丢在村口。
“司语小姐,这村路不好走,你就自己过去吧。”阴阳怪气的丢了一句,司机转身就走了。
司语嘴角抽了抽,不管在哪个时代,人都是这么现实,虎落平阳被犬欺。
她提着自己沉重的大箱子,走进了破旧的幸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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