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什么媳妇儿,林思思悔婚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林思思,估计是林家想赖账不想还彩礼,所以才会随便找个野丫头顶上。”听到这话,李铁柱张了张嘴,又看了看司念美艳动人的小脸,不太确定的说:“这,这么漂亮,不像是野丫头啊。”他从没看过这么好看的姑娘,村里稍微漂亮一点的也就是那些下乡的知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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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念刚清醒过来,消化着陌生的记忆,就听到女人哭闹的声音。
“那能怎么办,难道你让我们的亲女儿嫁给一个带三娃的老男人吗?”
“呜呜,她已经在吃了十几年的苦了,不是我不疼念念,但再怎么样那才是我们的亲女儿啊。”
司念视线模糊的扫过床边的两人,是一对四十来岁的中年夫妻,男人抽着烟,眉头紧蹙,女人正在掩面拭泪。
司念穿书两天了,但她一直因为原主身体原因没有清醒,一直在消化脑袋狗血的记忆。
她穿书了,还是落后的八十年代。
这也作罢,还是一个假千金。
真千金一个月前找上门来了,说她才是真千金,去一鉴之下还真是。
原主的身份就变得微妙起来。
真千金一直生活在贫穷的农村家庭,假千金不想过苦日子,生怕父母赶走她,所以撒泼耍赖赖着不走。
更重要的时候,这会儿的她还跟军区大院首长的儿子订了婚,眼瞧着马上就要嫁入豪门了,真千金忽然出现,打乱了计划。
原主气的半死,也将真千金恨上了。
就算是养条狗,十几年也是有感情的,更别说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原本家里想着让两人都留下,毕竟司家三代当官,也不是养不起。
谁料真千金乡下父母那边却也跟她订了婚事,要让她嫁给一个离婚带三个拖油瓶开养猪厂的二婚老男人。
真千金当然不干了。
司家父母心疼亲生女儿受了十几年的苦头,还要嫁给大龄二婚男,心疼的不得了,不愿意让她嫁过去。
谁知道真千金的乡下父母收了钱就跑了,这会儿不得不嫁。
思来想去,就有了让假千金替嫁的念头。
虽然听起来不太好,但是司家觉得,给人家白养了十几年的闺女,养的这么好,帮个忙也是情理之中。
而且她不是亲女儿,若是让她嫁过去,司家就亏了。
好的当然要留给自己的亲女儿。
原主得知这件事,当即气急攻心,跳水自杀了。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带着司家都没了面子,对原主也有些厌恶起来。
从小他们带孩子出去,就有人说过,这孩子怎么长得不像爹不像妈的,搞得两人很尴尬。
女儿也是性格蛮横无理,跟大家闺秀没得比。
便想赶紧换回来。
司念眨巴着眼睛。
原主虽然跳水了,但并没有没死,甚至因为这件事,家里人觉得她太极端,立即送去了乡下。
原主嫁给二婚老男人后,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老男人身上,虐待他的孩子,最后对方忍无可忍,和她离婚。
假千金变成了落魄乞丐,最终惨死街头,结束狗血一生。
真是令人无语的剧情。
司念这几天活不活死不死的躺在床上,最想的就是着这要是一场梦该多好。
她好不容易存下三十万的首付,刚交了定金,说没就没了。
气的她半夜都睡不着。
这会儿看女主妈妈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也不能再逃避。
家里人明显偏向真千金,她留下来不仅尴尬还寄人篱下,日子并不好过。
不如主动离开,或许还能得到个好名声。
于是司念开口了,“别哭了,我去。”
房间安静了几秒,张翠梅才发现女儿醒了。
她的表情闪过一瞬的尴尬,随即又愧疚的说:“念念,你别怪我们无情,只是妈实在无可奈何。”
司念淡淡的点头:“我懂,我要是留下说不定还要跟林思思抢军官未婚夫,始终是不好的。”
她说的太过直白,反倒是让两个大人都有种被戳破的羞耻感。
毕竟当年人家是看司念长得漂亮,才主动定下的婚约。
但两人一致认为,这肯定是因为自家的身份。
“我这里有一百块钱,够你花一段时间了,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没错,是打电话,不是过来找。
显然是已经打算和她拉开关系了。
不过有一百块钱也还行,毕竟这八十年代,一百块钱已经相当于未来的一千块了。
司念也不贪心,主要是她和人家也不熟,加上本身假千金这个身份足够尴尬了,人家富养了你十几年,你还要坑一笔,纠缠不休什么的,确实是很败好感。
她伸手接过,两人说了两句让她早点收拾,明天送她过去,便一前一后的离开了。
生怕她反悔。
明天就是结婚的日子了,虽然说结婚,但二婚在这个年代始终不光彩,所以并不打算办婚礼,把人送过去就得了。
司念起身,打量着这个房间,房间不大,一张漂亮的铁床,有书桌有衣柜还有梳妆镜。
一般人家可住不起这样好的房间。
司家对原主确实是也还算不错,起码在吃穿上没有虐待过她。
所以原主的衣服还挺多的,一些漂亮的法式裙子,中式裙子,配饰等等,还有不少珍珠项链。
桌上放着这个年代才有的热潮护肤品,百雀羚、雪花膏。
原主因为跟首长儿子定了娃娃亲,在保养这方面,司家也是十分舍得。
所以原主被养的嫩生生的,完全就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富家千金模样。
过惯了这样的好生活,自然是不想嫁给老男人。
将好东西都收着,第二天,司念提着自己的箱子乘车离开了。
没想到这么轻松就把她送走,司家人还有些回不过神,毕竟从知道不是亲女儿之后的一个月,司念一直各种闹着要留下来。
这会儿忽然这么爽快,反倒是让他们有些难受。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说没就没了。
换谁谁心里不难受?
看着父母略带不舍愧疚的目光,真千金林思思红着眼睛:“爸爸,妈妈,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没想这样的,要不然还是让念念回来吧。”
两人立即收回了目光,看着瘦弱的亲女儿,满心愧疚:“胡说,你没错,念念也十八岁了,该离开了,总不能养她一辈子。”
司念在车上回想着老男人要结婚的原因。
老男人叫做周越深,三十岁,开的养猪场,住的位置比较偏远在乡下。
三个孩子不是他的,是他姐姐的遗孤,一个十岁,一个八岁,一个才两岁不到。
因为这3个孩子的原因,他去年娶过一个老婆,但是对方不知怎么就跑了。
开厂太过繁忙,周越深没办法顾及三个孩子,所以才会想着再找一个。
到底是开猪厂的,舍得出钱,三两下就把林思思说到手了。
谁知道林思思还有这么一层身份啊。
还好司念跟这个时代的人想法不一样。
无痛生娃,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摇摇晃晃的来到了村口,司机是司家的,这会儿看她落魄了,也不见半分客气,只把人丢在村口。
“司念小姐,这村路不好走,你就自己过去吧。”阴阳怪气的丢了一句,司机转身就走了。
司念嘴角抽了抽,不管在哪个时代,人都是这么现实,虎落平阳被犬欺。
她提着自己沉重的大箱子,走进了破旧的幸福村。
一路上都是清一色的黄土瓦房,路上是崎岖的泥巴路,不过不远处居然还有一栋崭新的二层小楼房,倒是让司念多瞧了两眼。
田里这会儿还有不少人在劳作,忽然冒出这么一个俏生生的少女,一下吸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你好,请问一下你知道周越深家怎么走?”司念收回目光,见有人迎面而来,赶忙问路,总不能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跑。
“深哥?你找深哥干嘛?”迎面扛着锄头的青年惊讶的看她。
原本是不好意思瞧这一看就是城里姑娘的少女的,没想到她居然是来找深哥的。
“你认识啊?那就好。”看对方这语气,还挺熟,于是司念也不瞒人,主动道:“我是他的二婚媳妇,是来嫁人的。”
可能没有人嫁人比她更惨了,没有人来就算了,还找不着路。
真是太尴尬了。
但司家也明摆着不打算以亲家的身份送她出嫁,毕竟嫁给一个农村汉子,对他们来说那是十分丢脸的行为。
“啊?就是你啊?”青年惊愕的瞪大眼睛,黝黑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没错,能麻烦指指路?”提着这么重的箱子,又是六月天,原主这娇滴滴的身子,司念手都要断了。
对方反应过来,脸红了红,赶忙指着不远处的二层小楼房说:“就,就在哪儿呢。”
司念傻了眼,她刚刚还以为这是村里那个万元户的小豪宅,没想到竟然就是周家的?
富豪竟是我自己?
这房子,比那司家的还要好上不少吧!
这年头,能在乡下修建小楼的,足以说明对方是有家底的。
看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劲。
她谢了一声,赶忙走了过去。
青年还想说什么,可见人家已经满面春光的走了,一时哑然。
他不是听隔壁村说那家子姑娘不乐意,还闹得挺难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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