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他点点头:「是个好苗子,让他来试戏吧。」在我喜形于色的开心中,他意味深长的警告了我一句:「阿穗,体会爱情是件很美好的事,只是情深不受,月满则亏,什么东西过了度,最后反受其害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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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煦还不火的时候,我就看上了他。
面对我的追求,他不卑不亢:「江小姐,不好意思,我有女朋友了。」
我看着他云淡风轻的笑。
他大概不知道,我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所以隔天我给了他一张房卡。
房间里是他那个冰清玉洁的女朋友。
她为了一个角色和她新剧的导演、制片人三个人厮混在一起。
我站在面色苍白、摇摇欲坠的任煦身后微笑,问他:「任煦,现在你还有女朋友吗?」
我看上任煦的时候,他还不火,但我已经是圈里闻名的「长公主」了。
这个外号是网友瞎起的。
那时我身边游手好闲的富二代朋友都进军娱乐圈。
我无所事事,也出道了,因为资源太好,被一身反骨的网友骂的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直到后来有人拍到我开一辆科尼赛克 one:1,顺着这辆车扒出了我的身价背景。
毕竟这辆价值一亿的超跑全球不过六辆。
网友懵逼震惊后口风大变,一堆人跑到我这里来认姐姐,仿佛之前骂我的不是他们一样。
我看着评论意兴阑珊,然后就退圈了。
与其当明星,还不如当背后的资本。
大概是眼光好,手头资源多,又会挑剧本和演员,没想到还挺成功,年纪轻轻就将资本玩的风生水起。
后来的应酬饭局上,不少经纪人会带着他们手下的艺人来给我敬酒。
其实有男有女,但媒体八卦就喜欢捕风捉影,单单把我和圈内各种男明星的照片放出来,一堆绯闻喧嚣尘上,我也懒得理会,从没澄清过。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网友给我起了个「长公主」的诨名,说娱乐圈就是我的后宫。
有网友调侃,长公主这哪是来娱乐圈搞事业的,明明就是来开后宫的。
这就导致圈里各家男明星的粉丝们都对我又爱又恨。
爱是因为我手里资源逆天,能让他们的哥哥起飞。
恨是怕我看上她们的哥哥,传出绯闻,毁了她们哥哥的清白和事业。
我对这种事都已经习惯了,和我传出绯闻的男明星我一个都没染指过。
只有任煦是一个例外。
我第一眼看见任煦时,就对他很感兴趣。
无他,因为他长得实在对我的胃口,那时候他刚出道,跟着他的经纪人过来给我敬酒。
人群熙攘,我看着他,突然想到《白石郎曲》里的那句:「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他经纪人笑着跟我介绍:「江小姐,这是任煦,我们新签的艺人,还望江小姐提点。」
「任煦。」我低头在唇齿间念了一遍他的名字,然后抬头笑了笑,主动朝他伸出杯子,说:「是个好名字。」
他经纪人喜出望外,毕竟我极少理会敬酒,既然我肯喝他敬的这杯酒,就说明我对他有兴趣。
他经纪人从背后推他一把,他不得不上前一步,神色疏离冷漠,漆黑的眸子不卑不亢的对上我的视线,语气冷冰冰的像是渗出丝丝寒气一样,说:「江小姐,我敬你。」
他这副样子,仿佛我跟洪水猛兽一样,我忍不住莞尔一笑,喝了。
后来他送我回去。
他开车很稳,路上也很安静,一句话都没有,我坐在副驾驶,在川流不息的车灯中打量他的侧脸,很流畅的线条,睫毛浓密,鼻尖高挺,娱乐圈向来不缺帅哥,但英俊成他这样的,其实也很少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好奇,不知道他的睫毛上能不能放得下一支笔。
车子停在我公寓楼下的时候,我终于没忍住,抬手想摸一摸他的睫毛。
我在圈内的名声不太好,但我发誓,我其实很少这样轻浮。
只不过我的手在距离他脸半尺远的时候,就被他未卜先知的握住了手腕,他用了些力气,有些疼,但我默不作声。
然后他偏过头,视线对上我的眼神,冷漠疏离,我想他应该是误会了,因为他语气不容拒绝的对我说:「江小姐,请自重。」
我愣了愣,然后「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我收回手,没解释,只是微笑着问他:「那你为什么愿意送我回来?」
他声音淡淡的,理所应当那样:「你是个女孩子,晚上不安全。」
我这时才乐不可支的笑出来。
女孩子,需要人保护,真有意思,我在外人眼里是高高在上的娱乐集团长公主,人人仰视讨好,祈求从我手里获得一丝半点的资源。
只有他,理所应当的说:「你是个女孩子,晚上不安全。」
最后他离开前我唤住了他的名字,他在地下车库的顶灯中回头看我,眉眼深邃,长身玉立,我望着他微笑,我说:「任煦,再见。」
他客气的朝我颔首,彬彬有礼的回了句再见。
第二天我出席在任煦的剧组拍摄现场,在他望过来的视线里对他微笑。
剧组的人悄悄侧目,八卦吃瓜的视线在我和他之间流转,我置若罔闻,笑的势在必得,我说:「看,任煦,我们再见面了。」
他神色冰冷,没说话。
那之后整个娱乐圈都知道我看上了任煦。
有相熟的朋友八卦问我为什么喜欢任煦。
我想了想,其实没什么理由,我记得我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
「爱永远是突然降临的,只有从来没有爱过的人才以为爱是一个感情渐变的过程,爱是一种天赋。」
我就是在看到任煦的那一刻,觉醒了我爱人的天赋。
我开始追任煦。
我给他资源,出席他在的任何场合,追随他的每一场活动,我毫不避讳我对他的喜欢。
他先是惊然后是冷漠,拒绝我一次又一次,他说:
「江小姐,我没工夫和时间陪你玩游戏,别在我这里浪费时间了。」
我只是笑,偏头看着他,说:「谁说我在玩游戏,我很认真,任煦。」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认认真真的在任煦身后追了他一年多,但他岿然不动。
我给我爸爸打电话,我问他:「爸爸,我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很想和他在一起,可他不喜欢我,但我又很想得到他,我该怎么办?」
他不知道在哪个女人的身边,听见我这样低落的话不以为意,他教我:「那你就给他开条件,开到他没办法拒绝你。」
「可我只想要他的真心。」
我爸笑了,像是听见很傻气的话一样,他笑的我像个小丑,他对我循循善诱:
「傻姑娘,心是会变的,只有利益永垂不朽,他即使爱你,有一天也会不爱,可只要你能给他想要的,给到他拒绝不了,他就永远不会离开你。」
于是我笑出来。
可我身上「长公主」的光环对任煦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一开始我尝试给他资源剧本和代言,他统统不卑不亢的拒绝。
有人说他不识好歹,只有我知道,他越是这样,我越是喜欢他。
直到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
我让人去查他的女朋友是谁。
很快我收到那个名字——云安烟。
我上网搜了一下,她和任煦一起演了部仙侠片,算因戏生情。
我找导演要来片场的花絮,将他们的花絮从头看到尾。
然后后知后觉的醒悟。
我失恋了。
花絮里任煦温和、爱笑、温柔,他在对戏的时候专注的望着她,在大太阳底下用折扇给她挡太阳,望向她的眼神温柔,含着笑意……
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放弃了。
我这个人做事向来随心所欲,男未婚,女未嫁,我喜欢任煦便遵循本心去追他,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既然有喜欢的人,那我自然就要放手。
我对他的喜欢和追求是建立在他是个独立的个体的前提上。
如今他有女朋友,再介入纠缠就不礼貌了。
但理智上的潇洒不代表感性上的一点伤心都没有。
我不能待在国内,因为不管我如何说服自己潇洒一点,我骨子里到底还是流淌着偏执的、疯狂的占有欲。
它叫嚣着让我控制不住的想要去摧毁,我想摧毁云安烟,想对任煦威逼利诱,用我能想到的一切办法得到他。
所以我出国了。
我在国外玩了两个月,直到我接到任煦经纪人的电话。
他在电话那端很客气,很委婉的跟我说任煦被封杀了,能不能请我帮个小忙,末了又加了一句任煦不知道他给我打电话,在事情解决前能不能请我保密。
他苦笑:「任煦的脾气,您也清楚。」
毕竟喜欢过,反正闲来无事,我打听了一下。
任煦和云安烟一起二搭接了个剧本,有个投资的富二代想要潜规则云安烟,她不愿意,所以那个富二代用了点下三滥的手段,然后就被任煦打了。
倒也算英雄救美。
我给这个富二代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打牌,听完我的描述后开始抱怨:
「不是,你说谁?那个任煦?你要用他?」
「江穗我跟你说,他简直是个神经病,我怀疑他有暴力倾向,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打人,还说我下三滥手段逼迫他女朋友。」
「不是,我一向喜欢两厢情愿,他那个女朋友,我承认是有几分姿色,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是她硬往我身上贴的。」
「我平白无故被打一顿,还跳进黄河洗不清,我不封杀他封杀谁你说。」
「行吧行吧,既然你要用他就用吧,谁的面子我都可以不给,但长公主的面子不能不给啊,不过你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小心点。」
我没说话,挂上电话想起他跟我说他有女朋友时候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替他可惜。
然后我查了云安烟,她的黑料实在太多,背着任煦偷吃,为了上位卖肉,给某个煤老板当小三——和任煦在一起的这时候,她和这个煤老板还没断掉。
我怅惘的叹息。
然后非常、非常愉悦的笑出了声。
我给任煦打电话,打电话告诉他事情都解决了,他沉默片刻,说:「谢谢你。」
我语气淡定的说:「我帮你这么大一个忙,请我吃个饭可以吗?」
他答应了。
我在饭桌上送给任煦一张房卡。
他在看见那张房卡时脸色都变了,他的视线从那张房卡一点一点的移到我脸上,近乎冷漠的望着我,语气冰冷:「这是你帮我的条件?」
我笑,解释说:「不,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他疑惑的朝我挑眉。
我用指尖点了点桌面,说:「我陪你去看一场戏。」
我用那张房卡打开了酒店的房间,房间里是任煦那个冰清玉洁的女朋友云安烟。
她为了一个角色和她新剧的导演、制片人三个人像夹心饼干一样交缠呻吟。
他们好像坠入极乐天堂一样,连门口的声音都没听见。
我站在面色苍白、摇摇欲坠的任煦身后微笑,问他:「任煦,现在你还有女朋友吗?」
那天微雨,我一直陪在任煦的身后,他沉默寡言的走在雨中。
我陪他走了很久很久,直到他转身望向我。
他的额发被雨打湿,越发显得眉眼如墨,我不得不感慨造物主对他的偏心,我说:「任煦,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将事实摊在你面前,决定权在你自己手里。」
他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我不明白,明明出轨的是云安烟,明明背叛他的是云安烟。
明明为了角色为了上位可以什么都出卖的是云安烟。
可他却像比恨她更恨我一样,他其实没什么表情,语气起伏也不大。
但我就是听出浓浓的恨意。
他语气平淡的问我:「江穗,你是不是觉得,只要有钱有权有势,你就能将所有的一切玩转在掌心?」
「你是真的很喜欢我?」他在雨中上下打量我,在从我的表情中得到笃定的答案之后,他突然笑了,冷淡的、讥讽的、充满恶意的,仿佛我的爱给了他伤害我的匕首,他说:
「那就在一起吧,让我看看,你有多喜欢我。」
我和任煦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刚和任煦在一起的时候,身边的朋友都在笑。
说不愧是我,果然我想要的东西,没有我得不到的。
后来大概是我太认真了。
对待任煦的态度认真的令她们害怕。
她们又劝我,阿穗,玩玩而已,你不会陷进去了吧?
我漫不经心、不以为然的笑,反问:「谈恋爱不陷进去有什么好谈的?又不是过家家。」
朋友欲言又止,最后劝:「可是他不爱你。」
我端着酒杯沉默不语。
任煦确实不爱我,哪怕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即使在床上最最沉迷沦陷的那一瞬间,他望着我的眼神也是带着冰冷的审视。
大概是恨我让他看见他前女友的丑态。
对这件事我倒是有几分不理解,喝醉后反问我的朋友:「他前女友为了资源自己主动送上导演和制片人的床上的,又不是我逼良为娼,我只是好心的让他看到这个场景,他为什么不恨他前女友,而是恨我?」
「大概是恨你拆穿他的梦吧。」我朋友漫不经心的对我说,「他舍不得恨云安烟,就只好恨你了,你是城门失火殃及的那条池鱼。」
她说的直白又毫不留情面,我只能一口喝完面前酒杯里的酒,然后微笑。
平心而论,我对任煦可谓是一片真心向明月。
我这个人从小到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到如今也只在任煦面前俯首迁就,为爱卑微过这么一次。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任煦对我说:「让我看看,你有多喜欢我。」
这时候年轻,又没谈过恋爱,我将这句话当他对我的考验,所以很努力的想在他这里拿到满分——至少及格吧。
他第一次在人前给我难堪是我给他庆祝生日的时候。
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为别人花心思。
场地的选择,鲜花的颜色,香槟的口感,我还自己做了一个蛋糕。
从蛋糕胚到奶油到裱花,一点点都是我自己亲力亲为。
我做坏了大概百来个蛋糕,最后才勉强选中奶油涂抹最均匀,裱花最好看,图案最漂亮的那个。
我还邀请了我所有的朋友,预备将任煦介绍给她们。
任煦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
我认真的、真挚的、诚恳的,非常认真的喜欢的男朋友。
我朋友看我忙前忙后的样子假装嫌弃:「瞧你那不值钱的样子。」
我不以为然的笑。
后来我亲手将蛋糕捧到他面前,笑意盈盈的让他许愿吹蜡烛。
他面无表情的看了看蛋糕,又看了看我。
然后闭上眼,吹灭蜡烛的时候他许了个愿,他说:「我希望从没遇见过你。」
我的笑容一点点的凝固,但没人看见——因为吹完蜡烛后,任煦将我亲手做的这个蛋糕糊在了毫无防备的我的脸上。
在我所有朋友的众目睽睽下。
全场寂静无声,连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得见,有朋友大概想冲过来,我抬手向后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我将眼皮上的奶油抹掉,睁开眼,黏糊糊的奶油粘在睫毛上,怎么抹都抹不干净,让人的视线变得模模糊糊。
但我不肯闭眼,就这样仰头去看任煦,他也低头看我,我在他眼中看见我自己,满脸都是奶油,只有两只大而圆的眼睛露出来,眼圈好像红了,又好像没有。
我顿了顿,然后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微笑。
我说:「男朋友,生日快乐呀。」
我对任煦的过分纵容,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朋友恨铁不成钢的问我是不是被下蛊了。
我微笑不语,人这辈子,总会遇见一场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义无反顾的奋不顾身的爱情。
我知道他在为云安烟的事向我宣泄,我愿意纵容忍耐任煦,喜欢一个人就有了容忍、迁就的宽容,就好像心有了软肋,为这个人开了特权。
我愿意为自己的心动买单——直到我心动终止的那刻。
那时候,他在我眼里,就什么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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