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今天的小说《林清榆陆勋小说》,是作者陆勋写,该书主角林清榆陆勋,精彩内容节选:前生陆勋娶宋萋萋的原因,也是宋萋萋眉眼间,长得有几分像白玉书,把她当做替身的留在身边。从小到大,林清榆不管是成绩,还是样貌,处处不如白玉书,除了她的家世之外。白玉书跟陆勋的感情,就像是钢筋筑成的城墙,无人能够攻破!他对白玉书的爱,是爱到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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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陆勋娶宋萋萋的原因,也是宋萋萋眉眼间,长得有几分像白玉书,把她当做替身的留在身边。
从小到大,林清榆不管是成绩,还是样貌,处处不如白玉书,除了她的家世之外。
白玉书跟陆勋的感情,就像是钢筋筑成的城墙,无人能够攻破!
他对白玉书的爱,是爱到骨子里。
而她林清榆对陆勋来说,只是仇人的女儿,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可言。
敲门声,一点一点加重。
林清榆咬唇,陆勋对她向来没什么耐心。
要是再不给他开门,陆勋可能会踹了这扇门也不一定。
林清榆打开房间的灯,掀开被子穿上鞋子走下床,打开门假装刚睡醒的样子,揉了揉眼睛:“哥?你怎么回来了?不好意思,我睡得太沉了没听见,有事嘛?”
陆勋浑如刷漆的剑眉紧皱着,见到她是真的已经睡着的困意,起床给他开门,眉头松了松,转眼目光柔和地朝她额头伸去。
林清榆垂眸,躲避地转过身,走到桌前倒了杯水,将眼底的情绪很好地隐藏下来。
陆勋黑眸一冷,不在意的收回手走进房间,关上了门。
林清榆心里开始不安了,但是想到现在的陆勋讨厌她,是不会对她做什么的。
林清榆心又放了下去。
陆勋打量着粉色系少女的房间,屋内的充满着一股甜甜的气味,跟他车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还是跟以前一样没什么变化。
“好些了吗?”陆勋的语气冷淡,没有任何波澜起伏。
林清榆放下水杯,拉开书桌前的凳子坐下,同时也跟他保持了距离,“谢谢哥的关心,我已经好多了。”
陆勋走过来,他身上有股烟酒混杂的气味,不是很好闻,但也不难闻。
现在的陆勋,比起同年龄的人,他算是已经是一名很成功的商业精英,也许是在商业场上摸爬滚打多年,身上散发着一股傲然沉稳,从容不迫凛冽的气质,穿着黑色西装,身材挺拔的陆勋,十分的禁欲迷人。
这样优秀的男人,再配上一副优越的骨相,很招女人喜欢。
但她知道,在这副俊美的皮囊下,住着的是魔鬼,犹如地狱里爬出来索命的鬼厉。
蛰伏着,等待着时机,撕碎她,撕碎所有林家人。
林清榆为了不让他靠近,她故意表现出一副嫌弃的样子,扇了扇鼻子前的味道:“哥,你是不是又抽烟了?还有酒味,我不喜欢这个味道。”
果然站在他在三步之外的距离停下了脚步,“抱歉,最近有些忙,难免需要应酬,下次我注意。”
没等他提起,林清榆就率先提起白玉书的事:“哥,明天玉书是不是要回来了?我好多年没有见她,也挺想她的,我已经让吴妈把楼上房间打扫干净了。她明天回来就可以直接住了。”
陆勋眸光深了几分,眼底的冷光稍纵即逝很快地闪过,“不用了,我打算让小玉搬去我那。”
“是嘛?”林清榆摸了摸手腕上包扎的纱布,心底隐隐间,划过一丝疼痛,“这样也挺好…如果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可以尽管开口。”
前生,陆勋也提过,要带着白玉书离开这个家,不过被林清榆拒绝了。
因为白玉书要是走了,自己就没机会欺负她。
加上林清榆那么爱陆勋,林清榆不可能让他们有机会住一起!
于是就用…让她留下给她作伴的理由留在了林家。
“明天我休息,我要去机场接她,顺便带她回家吃饭,收拾下东西就走,晚上再带你们去逛下。”
林清榆抬起头,对着陆勋露出微笑,拒绝说:“哥,我就不去啦!明天我想在家休息,毕竟我也快考试了,还需要复习功课。”
看着陆勋冷俊的面容,林清榆有些怔松。
他们之间的打打杀杀,她不想参与。
只想扮演一个乖巧无害的妹妹,熬过这几年,努力攒钱,远走高飞。
但陆勋的性子多疑诡谲,也不知道能不能骗过他。
陆勋面色平静的看着林清榆,少女垂着头,乖巧纤弱,和以往张狂嚣张的林清榆,判若两人。
真难为她了,能演这么久。
男人菲薄的唇,带着丝晦暗不明,随即温和的开口,“你跟玉书都是我妹妹,不管对谁,我都不会偏心…晚上回来,我们一起吃晚饭,顺便给你你最喜欢吃的草莓慕斯蛋糕好不好?”
林清榆不敢掉以轻心,弯起月牙般的眼眸,笑了起来,“好,谢谢哥。”
“你早点休息。”
“嗯。”
陆勋离开后,林清榆睡得也算是安稳。
也许是重生知道白玉书还活着,没有再做可怕的噩梦。
翌日,林清榆被楼上来回踱步的脚步声吵醒,翻了个身,睁开眼睛,也没有了困意。
死前化疗的那几个月,她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在每个夜晚,都被蚀骨的疼痛折磨得整夜整夜睡不着,头发也掉得很厉害。
她从不知道原来化疗,能掉那么多的头发。
上辈子的时候,她很爱睡懒觉,有起床气,睡不好被吵醒就会发脾气。
但现在被吵醒,林清榆奇异的发现,她并没有什么感觉。
她拿起小灵通看了眼时间,才八点过一点。
吴妈知道她有睡懒觉的习惯,一般也不会上楼来打扰她。
林清榆放下手机,强迫自己闭着眼睛又眯了会儿。
陆勋是个很多疑的人,她的变化不能太大,否则会引起怀疑。
等醒来已经十一点多,林清榆起床,在洗手间刷牙。
吴妈敲了几声门,抱着晒好的被子走进来,“大小姐,中饭已经做好了,可能要等会儿,陆少爷要回去一趟,等会在过来跟你一起用餐。”
林清榆一边刷牙,一边点了点头。
用清水洗了把脸,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年轻稚气,皮肤像泡在牛奶里的软豆腐,真正的肤如凝脂。
死前的形如枯槁恍然如梦,她的手不自觉抚上脸。
其实她长得并不差,凤眼明眸,那双眼睛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带几分无辜,任谁都能欺负的模样,单纯无害。
她前生的性格,现在想来挺让人讨厌的,就是别人的口中那种,刁蛮任性绿茶的千金大小姐。
凭着林海生独女的身份,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包括……陆勋。
“知道了。”
今天不用出门,林清榆就穿了件粉色碎花长袖长裤休闲的睡衣,披着微卷的长发,去了楼下。
林清榆走到冰箱前,给自己倒了杯牛奶。
玄关处,正听见熟悉有说有笑的声音传入耳中,除了他们还会是谁?
林清榆抬眸看了眼门口,陆勋身后跟着白玉书,今天他们是特地穿了情侣装?
向来穿深色系的陆勋,今天却穿了件白色外套。
出国治病的这些年不见,白玉书真是长得越来越好看了。
一身白裙,纯洁无瑕,像是不食人烟烟火的仙女,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一般,被陆勋放在心尖上那么多年,也是情有可原。
可是…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可能还没从陆勋妻子身份中走出来。
林清榆仅仅看了一秒,便收回了视线。
陆勋轻声地附在白玉书耳边说:“没事,去吃饭吧。”
白玉书撩了下耳边的长发,手足间有些无措,点了点头,手里拿着礼物,走到已经坐在餐桌前开吃的林清榆身边,把礼物递给了她:“这是我回来给你买的礼物,希望你会喜欢。”
林清榆弯眸,莞尔一笑,“谢谢,快坐下吃饭吧。今天吴妈做的饭菜不错。”
可能白玉书也没想到,林清榆竟然也会对她有好声好气的时候。
要是放在以前,林清榆早就把东西甩在地上,抓着她的头发,让她滚出去,然后这时候陆勋就会出手阻止,带白玉书离开。
而上辈子这个时候,她也的确这么做了,甚至抓破了白玉书的脸。
那个时候,陆勋是怎么骂她的呢?
时间太久了,林清榆不太记得起来,反正不会是什么好话。
白玉书小心翼翼的看了眼陆勋,陆勋神色不动,面上没有什么情绪。
男人从容的将手里的碗给白玉书递了过去,淡声道,“吃饭吧,一会儿带你去看看有什么要买的东西。”
白玉书乖巧的接过,嗓音细细的,“其实也没什么好买的,陆哥哥我知道你忙,你不用管我,你尽管做自己的事吧。我在家等你下班回来接我就好。”
陆勋给她碗里夹了菜,“没事,我请了假。难得陪你一天,以后可能没多少机会。”
他们坐在一起,林清榆独自坐在对面。
对于他们的谈话,林清榆丝毫不感兴趣。
林清榆点头吃着饭,碗里多了块可乐鸡翅,是陆勋夹过来的,“今天真的不跟我们出去?”
我们?
陆勋把自己跟白玉书归一起,叫我们,而林清榆在他们眼中永远都是个外人。
跟他们出去,做什么?
当电灯泡嘛?
这辈子,她给自己定的目标,第一条,就是远离陆勋!
所以,林清榆拒绝了。
林清榆微微一笑,轻快的说,“不用了,我还要复习。”
她吃的本就不多,抽了张纸,擦了嘴,站起身来,就往楼上走去。
背过身的那刻,脸上的情绪,也一点点瓦解。
陆勋,前生是我太过执着,把你看的比我的命还重要。
企图用婚姻把你绑在身边,是我错了。
这辈子,我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我祝你们往后余生,平安喜乐,幸福美满…
林清榆坐在书桌前,没有拆开白玉书送的礼物。
里面的东西,就算不拆她也看过了,是个水晶发夹,还是施华洛世奇。
在2000年,平均薪资只有几百块的年代,算是很稀奇的东西。
她不喜欢戴首饰,戴了首饰,总觉得自己被一条铁链拴住了自己。
也许是心理作用,让她很不舒服。
林清榆把礼物收进了书桌的柜子下面。
翻出高三的数学复习册,这些题目对她来说并不难,书页很新,一看就是不经常翻。
以前林清榆的成绩在班里也是吊车尾,后来为了能够考上大学,她就让陆勋做她家教老师,除了上班之外,让他来辅导自己课业。
别看陆勋的学历只有初中文凭,但是他精通五门国外语言,他所学的知识,全靠自己日积月累自学而成。
他学习的能力要是放在她的学校,陆勋简直是逆天的存在,就算是帝都市状元估计也不在话下。
像陆勋这样聪明又努力的人,永远都能够创造奇迹!
倒也不怪,林海生能够看得上陆勋!
不过,林海生从来不会关心她学习上的成绩,比起学业,林海生更注重的是,她在兴趣班的表现。
林海生把她当做名媛千金来培养,让她学习各种舞蹈课,钢琴课,高尔夫,烹饪,还有刺绣,她会的很多,这些也是林海生抓她最严的课程。
毕竟他都打算好了,等到她二十岁就把她嫁给门当户对,最有价值的合作企业伙伴,达成两家的商业联姻。
在他眼里女子无才便是德,始终都是要嫁为人妻,嫁为人妻后,就应该在家相夫教子,不需要抛头露面。
只需要服侍,笼络好丈夫。
林清榆看着窗户外,一辆黑色轿车行驶出大门。
看样子他们离开了。
林海生还要三天才回来,接下去这些天,是她难得不多,自由的时候。
丢掉手里的书,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她不想在被林家条条框框所束缚。
匆匆走到后院的花园里,这里种了棵枣树,听吴妈说是妈妈怀她的时候活着种下的,现在已经长得比围墙还要高,一根树枝比手臂还要粗,弯弯曲曲伸到了隔壁的别墅里。
这里的别墅区,都是连着的,墙边种了几棵树勉强隔开视野。
现在树上的枣子长得正好,林清榆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爬到树上,然后一边看着风景,一边吃着枣。
林清榆还是太高估了自己,徒手根本就爬不上去,她只能搬来梯子。
坐在围墙头,枣树枝叶茂盛,遮住了她的身影。
摘下一颗比一颗红色的大枣,随手擦了几下,丢进了嘴里,晃荡着脚,十分地惬意,她感觉从未像今天这样感受过自由,闭着眼睛享受着吹来的微风…
清晰的感受着,自己还活着。
这时,隔壁别墅里传来了一声瓷器破碎的声音,还有少年发怒的声音:“出去,都给我滚出去…”
声音是从二楼传来的,林清榆抬头看去,一个拐杖从里面丢了出来。
“阿树,妈妈是为了你好,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你一直在家里不出门,妈妈真的很担心你。”
“什么为了我好?不过就是嫌弃我是个累赘,我死了不是更好…你们就不用操这么多心,把时间浪费在我这个废物身上。出去…全都给我滚出去!”
“阿树…”
“我让你出去,没听见吗?”少年怒吼着声音。
女人妥协的说道:“好…妈妈出去,你不要伤害自己。”
这里住的是谁?好大的脾气。
她回忆了下,林清榆记得,她割腕的半个月后,陆勋送她去医院复查,回来时,林清榆正好看见隔壁停了辆救护车。
医护人员抬了一具被白布盖住的尸体出来,人已经死了,也是跟她一样,割腕自杀的。
他比较惨,死在浴室两天两夜才被发现。
听吴妈说,自杀的少年,是帝都豪门世家江家的未来继承人,江裕树,因为小时候出了场车祸,双腿残废,导致后来整个人都陷入了阴郁中,闭门不出,从而患上了精神疾病。
江裕树本就有自杀的倾向,只是前几次比较幸运而已,被救了下来。
年纪轻轻的十八岁就死了,太可惜了!
林清榆从树上摘下一颗枣子,从破碎的窗户里丢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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