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不管是不是你写的,你应该都明白,你和宋辞完全没可能。别误会,我是在替你着想,怕你产生不该有的心思,最后伤心的还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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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冷影帝学生时代写给同桌的情书在网上疯传。
我主动澄清:「假的,勿信。」
后来,校庆重逢,影帝红着眼眶堵住我,声音委屈:
「同桌,你连自己亲手扔掉的情书都不记得了吗?」
我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大气都不敢出。
影帝宋辞此刻就站在眼前,微微颔首,给面前的女孩签着名。
灯光打在他的侧脸,清冷又矜贵。
「谢谢宋哥。每日一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有嫂子?」
女孩做了个鬼脸。
「快了。」低沉冷淡的声线冲击着人的耳廓,连带着心脏都酥酥麻麻的。
女孩撅了撅嘴,「一年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宋辞微微勾了勾唇角,笑容却有些苦涩。
等粉丝散的差不多了,助理走过去和宋辞说了些什么。
他似乎是往我这边看了一眼,可还没等我打招呼就匆匆移开了视线。
已经……不记得了吗?
还是讨厌我,压根不想见。
空调的冷气吹到脸上,我想起陆可昨晚的话,「若宝,宋辞不会是暗恋你吧。」
她兴奋的给我指着那封在网上爆火的情书。
指尖落在那句:「同桌,算老子求你,考虑考虑我呗。」
看着校友群艾特我的人越来越多。
我主动澄清:「假的,勿信。」
在宋辞身上,永远都不可能会出现如此卑微的语气。
「求」这个字,我从来没见他说过。
别说情书,他就连写检讨书,都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口吻。
怀着笃定的心情,我点开粉丝评论区:
「宋哥平时又傲又拽的,怎么可能写个情书就变舔狗了,还撒娇?一眼假。」
「哪个黑粉这么无聊搞的恶作剧?真的是,老子爱看,快给我继续更。」
「虽然很假,但想想寸头宋哥朝女生嘤嘤嘤的样子,好像也很萌。」
「我不管,反正宋哥写的情书被我看到了,四舍五入一下,相当于这是宋哥写给我的,嘿嘿。」
「……」
情书是假的。
至于宋辞暗恋我,就更不可能了。
高中时,他就是校园风云人物,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声鼎沸,鲜花簇拥。
后来成了热度断层第一的顶流影帝,影响力更是不可估量。
而我只是他浓墨重彩的青春生涯中,最平淡的一笔。
现在看来,他甚至已经把我忘了。
我准备上出租的时候,一个身影由远及近,大喊着:
「陈小姐留步。」
我这才看清,跑过来的居然是宋辞的经纪人。
「陈小姐,宋哥让我问你,是真的想见他吗?」
这还能有假的?
我有点懵,但还是点点头。
经纪人抹了把汗,「跟我来吧,宋哥在车上等着你呢。你也知道宋哥的身份,所以刚才在会场……」
听着经纪人委婉的解释,我瞬间明白了。
宋辞是闪闪发光的顶流明星,而我对他来说,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高中同学。
他肯定不能当着现场这么多工作人员的面主动过来找我。
是我太不懂事了。
路上,我收到了领导发来的消息。
「小陈,成败在此一举,拿下影帝,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冲啊!」
「……」
从热闹的大街一直走到僻静的小路上,经纪人看了看四周,帮我拉开车门。
我道了声谢,声音因紧张而微微发颤。
隔了七年的光阴,我以为自己已经成长的足够勇敢了。
没想到一面对他还是前功尽弃。
又变回了之前那个胆怯自卑的小女孩。
果然。
人终究会被年少不可得之物困其一生。
一语成谶。
「宋老师,好久不见。」我深吸一口气,学着电视上那些人一样喊他,缓缓伸出手。
他立即握住,不给我任何后悔的时间。
手掌温热的触感,似乎一直蔓延到人的心里。
「好久不见,同桌。」
上扬的尾音,在幽暗的氛围下,平添了几分暧昧和蛊惑。
这怎么和我想象中大明星淡漠清冷还带点不耐烦的态度不太一样……
我愣了几秒,迅速收回手,努力坐的离他远一点,端正姿态:
「学校校庆给你们团队发了邀请,可是一直没有收到准确答复。您那天方便空出档期来参加一下吗?全校师生都很期待你的到来。」
我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却没想到——
宋辞漫不经心的靠在椅背上,懒懒问道:「全校师生,包括你吗?」
这是重点吗?!
可能是觉得我的心跳还不够快。
他又补了一句更直白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我,「你希望我来吗,同桌。」
我慌张的差点咬到舌头:「全校都热烈欢迎你的到来,我也是全校的一份子。」
六月阳光燥热难耐,透过玻璃,晒的人脸颊发烫。
这只是一个公事公办的流程。
我没有任何私心,只是为了升职加薪而已。
对,没错,就是这样的。
宋辞临时改变主意,决定回母校参加校庆的事震惊了整个管理层。
学校之前有不少活动都邀请过宋辞,无论开出的条件多么诱人。
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
宋辞的傲和冷在圈内非常出名,从不低头,从不迁就,从不迎合。
人情世故在他这儿根本行不通。
他不想做的事,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
校庆的事,他已经拒绝了。
领导这次找我撮合,其实也没抱希望。
没想到,宋辞不仅自我打脸同意了邀请,还为了空出档期拒绝了一位知名导演的电影邀约。
据说,他们团队等这个机会很久了。
这件事过后,领导认定我和宋辞的关系非比寻常的好。
不管我怎么解释都没用。
虽然我也不明白宋辞为什么会临时改主意,但肯定不会是因为我。
高中时,我和宋辞不仅不熟,甚至还可以说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爸妈离婚后,妈妈远嫁,爸爸外出打工。
我被寄养在叔叔家。
每天放学后都要提着蛇皮袋去小区捡瓶子,捡够一定数量才能回家。
早上要给叔叔婶婶还有堂哥做饭,洗衣服。
冬天,手上生了好多冻疮,被宋辞看到了。
他本来还支着脑袋,勾唇朝我笑,「小同桌,作业借我抄抄。」
下一秒,脸色忽然就冷了下来,「你手怎么回事?」
我被他身上暴戾的气质吓到了,匆忙用袖子遮盖。
第二天,他扔给我一只软膏,语气散漫却不容拒绝,「每天涂,直到痕迹消失为止。」
宋辞平时一件外套就能抵我一两个月的生活费。
那个药膏一定也很贵,我不敢接。
他硬塞到我手上,语气恶劣:「必须涂,这些疤痕老子看着心烦。」
或许宋辞是有一点嫌弃我的吧。
可偏偏每次换座,我们都分到一起,同桌一做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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