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说主人公是洛风张志成的书名叫《十六个外甥,舅舅带娃成神壕》,小说《十六个外甥,舅舅带娃成神壕》作者为洛风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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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这什么舅舅啊?这么豪?
“婷婷,快点过来,这里有只小狗狗好漂亮啊!
那娜娜在第一个。
直接冲进去了宠物店。
被里面的猫咪和狗狗吸引了。
根本没听到那宠物店的老板说什么。
“这个狗狗是不是泰迪啊?
娜娜看了看。
好小一只。
而且还毛茸茸的。
非常的可爱。
反正小女孩子嘛。
最喜欢的就是泰迪狗了。
没有之一。
但是听说,泰迪很那个,就是精力旺盛。
只要一蹭着什么地方。
就能…..
额咳咳。
“这个什么狗啊?看起来憨憨的!娜娜想起了自己家隔壁喂的沙皮狗,就是这个样子。
“这个是英斗牛!虽然有点憨憨的,但是也非常可爱的!
老童宠物店的老板一脸赔笑。
要这些女孩子。
随便买三五只。
那真赚大发了。
“不要,这英斗牛,实在是太丑了!
娜娜对于英斗牛的颜值,真的欣赏不来。
但这样的狗。
好像在全世界,销量真的还不错。
“娜娜,婷婷,你们快来看啊,我认出来了,这是刚才那个姐姐牵着的二哈子狗!怜怜指了指笼子里,里面的哈士奇,还是很小的一只,完全没有刚才的大狗那么大,但是哈奇士的话,小时候还是非常可爱的。
“好呆萌的小狗狗,跟个傻子似的!娜娜对于哈士奇的颜值,还是挺喜欢的,大喊道,“舅舅,舅舅,快过来,娜娜要这只狗狗,给我买!
洛风笑了笑,随意点头道“行行行行,你们都自己看吧,喜欢就带走!
“卧槽!
老童立马眼睛一瞪。
什么叫喜欢的都带走?
要是一个人喜欢三五只?
都带走吗?
但是这话的意思?
是不是每个人,都能买一只狗狗啊?
这下可发财了。
“舅舅,我喜欢这只狗狗,l宠物店老板说是博美!艾艾抱着一直可怜的狗过来,那小狗微微吐着舌头,完全人畜无害的样子。
“喜欢就买!但是我可要先说一声,这些狗狗,回去就一个星期病死了,那可是不行的!洛风哪里不知道,有些狗贩子,真的是无耻,不知道在狗的身体弄了什么,那些狗,回去一个星期必死,然后又得让喜欢狗狗的人,因为失去了狗狗,掏钱再买。
“先生,您这为难了呀,小狗狗一般抵抗力都很差的!
宠物店的老板还没说完。
洛风就打断道“我没说死了一定找你们,但我想最近的微博热搜你也看了。
“额…..
宠物店的老板自然知道那个热搜。
就是曝光出来的宠物店内幕。
当然了,这一点,对方完全不用担心。
就对方这穿着,开的保姆车都是奔驰商务车。
宠物店老板知道是惹不起的主。
肯定不会这么干的。
再说了,他也没这么干过。
“对了,听见她们好几个都叫先生您舅舅?她们都是您的外甥女吗?宠物店老板客气地问道。
还没有等洛风回答。
那娜娜就抱着她喜欢的小哈士奇,可爱甜美地道“没错,我们都是舅舅的外甥女,我们舅舅是全世界最好的舅舅!
“舅舅是我一个人的,不许抢!兰兰还记得刚才出门的事情,哼唧了一声,瞪眼看着她们。
那老童老板,看到这里,扯了下嘴角,“先生真是有福气啊,这么多外甥女,好幸福。
当然了。
其实店主也为洛风捏一把汗的。
毕竟这些狗可都是正宗的纯品。
不是随便地方的那种杂交。
自然价格会很贵。
十几个小女孩子,每人一只的话,还真要点钱啊。
可就在兰兰和娜娜几个人斗嘴的时候,怜怜还有月月几个喜欢猫咪的小女孩子,则抱着两个像是猎豹一般的猫咪,走了过来。
这个宠物店的老童,看到这两个猫咪后,也是两眼冒光了起来。
他知道。
这个是很贵的猫咪。
这叫做阿瑟拉猫。
这是大老虎帝国那边,某宠物公司最近培育出一种新品宠物猫———阿瑟拉猫。
该猫的毛皮上长有虎纹和豹点,体重可达30磅(约14公斤),堪称“世界上最大、最稀有的家猫。
阿瑟拉猫每年的全球产量不到500头,每头售价高达2.2万美元。
真的是贵得逆天的猫啊。
可是这店里的镇店之宝也不为过了。
但是,为什么这么贵的猫咪?那些陪着小孩子的服务员,让她们抱着了呢?万一弄伤了怎么办?
宠物店老板是又激动,又担心啊。
当然了,此刻的洛风,从店主人的眼里,看出了这猫的不凡,而且也看出了他的担心,微微一笑道“喜欢的话,就买吧!一个人一只!
“啊?老童直接没反应过来,人都傻了,要说刚才那些狗狗,也就七八千,一万左右的价格。
可这是阿瑟拉猫啊。
全球每年只有500个的猫。
就算国内,也不过超过30只?
然后她们要一人一只?
“怎么了?老板?这个猫?是被人选中了吗?卖不了?洛风轻轻笑了笑,“既然有人选中了,那咱们再看一只就好!
“没人选中,没人选中!宠物店老板连忙开口。
这可真的要大赚特赚了。
两只猫。
合在一起。
差不多25万。
反正这店老板,是内心比较无语的,他基本小看了对方的消费能力。
一开始的确知道对方不平凡。
但没想到这么豪气?
虽然说,老童开了这么多年的宠物店,遇见的大金主,也不少,人家买宠物,万儿八千的,几万的,根本随便玩。
但是这位?
这种十几万的猫咪。
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真的是太少见了。
有一个在老童身边的女服务员,看到这里的情况,微微抬头看了看洛风,而对方又很帅。
慢慢开始脸红了起来。
“还不去照顾其他小朋友,在这里发春呢?老童小声低吼了过去,就你这样的货色,人家都会看上你吗?
天真。
这样的男人,随便出手就几十万。
身价至少上亿都不止。
因为老童见多了那些上亿身价的公子哥,他们花钱,一个月也就5万到10万左右的花。
当然了,这得看人家家里的年收入如何。
或者是看父母的宠孩子程度。
或者孩子自己是不是做了生意。
这些都是因素。
但眨眼就花几十万的,肯定是十亿级别的富二代。
62、要被吃穷了吗?
“阿姨,阿姨,这个记下来,羊肚菌龙虾卷!娜娜想起来了,这个上次爸爸带过去吃过,也是很好吃的。
虽然名字不是那么熟悉。
但是看图片就记起来了。
“哎哟,这太能造了!
隔壁包厢门口站着的李炫君,简直欲哭无泪啊。
都想扶着墙走了。
这全是硬菜中的贵菜啊。
反正李炫君又不好意思说。
这些小祖宗啊。
随便点点行了呗。
还真要自己大出血啊。
他只能是期待了,这些小可爱,可别再点什么逆天贵的菜系了。
不然这一小桌,估计要七八万,甚至十万了。
这还只是小不点们这一桌。
他刚才还说了。
今晚全部都是李公子买单。
当然了,许绍元这货,也是有钱人,估计点的也是贵菜。
他的卡里,当然也有几百万存着,但要是一顿饭,就吃掉个几十个w。
还真是心疼啊。
人家这些拼爹的。
就是牛逼啊。
“那个,李炫君啊,你在门口干嘛啊?进来赶紧的,该吃的吃,该喝的就喝把!许绍元喊了一声道。
当然了。
很快。
李炫君就走了进去。
都是一些老朋友了。
自然是喝得不少。
差不多四十来分钟左右,李炫君端起来酒杯,有些二杆子味道地道“你这个许仙啊,最近几年,都去什么地方去了?别给我说啊,你也进去了一趟?
“哈哈,怎么可能啊,我这个人,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纨绔,不着调,但还不至于碰不该去碰的!不过倒是你,让大家刮目相看!许绍元开口道。
“没办法啊,生活所迫而已!李炫君叹气道,“你要知道,我们可不是像你一样啊,含着金钥匙长大的,我们那会儿,就很羡慕你有个牛逼老爹!要不是我爹拦着,我都想回炉重造了!
“哈哈哈!许绍元没说什么,干咳笑了笑。
“笑什么啊,我说的可是真的,那会儿看小说看多了,总觉得死了以后能穿越,我都差点往楼下跳去了!然后可能重生,到时候,就成了你们这种富二代了呗!李炫君说完,看了看洛风,“还有啊,你洛风,也是让我很羡慕的!
“我应该没什么地方好羡慕的吧!洛风笑了笑,“不是,你们这话题,聊得有些沉重感了,还是换一个吧!
“别,你当然有我羡慕的地方啊!李炫君道,“我要是有你这么几个姐姐宠着,真的,那也幸福了。我记得你大姐夫,李博然吧,人家还替你打过架呢!每次看到你的几个姐姐,我都很羡慕很羡慕!我当时都想,要有这么几个姐夫,我也不至于在学校里被欺负啊!
听到这里。
那李炫君的眼圈稍微一红。
他家的情况呢。
就是单亲家庭吧。
老爸喝醉了。
经常在家里发酒疯。
是苦不堪言啊。
反正那会儿的软弱,后来出了社会,应该就飞放开了。
还去碰颜色直播。
“对不起了,不该聊这些的!其实李炫君也不是那种匪气很大的非主流,平时面对那些朋友,都文质彬彬的,但遇见的是一些富二代,就有点自卑吧。
“没事,没事,都过去了!
“以前的事情不用说太多,现在不好起来了吗?
大家现在总算知道他。
为什么以前那么乖。
现在还去干那种事情。
这是社会逼出来的啊。
“那好,你们喝着,我去看看小不点们吃得怎么样了!李炫君开口道。
“哎哟,你可别去了,你这喝了那么多酒?吓着人家小不点怎么办?柳含嫣一直没怎么说话,现在倒是站起身来,“这样吧,我去陪着她们吃吃喝喝就好了,我也吃得差不多了!
还没等李炫君反应。
那柳含嫣,直接就走了进去隔壁的包厢。
当然了。
这是柳含嫣,一直等待的机会。
她很想过去好好陪着这些小可爱。
“好吧,还真快!李炫君瘪了瘪嘴,没说什么。
当然了,此刻的陆雅晴,倒是看了一眼跑去隔壁房间的柳含嫣。
两个人肯定闹僵了。
陆雅晴认为,这个柳含嫣,去陪小不点们,不过是找机会靠近洛风罢了。
因为对方肯定是打算靠小可爱们,来攻破洛风的。
“对了,我表妹呢?
这个时候。
那许绍元放下了酒杯。
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她不是非要来认识帅哥吗?要来认识洛风,怎么现在就没影子了?许绍元看了看周围,还站起来往包厢独立的卫生间看了看。
“啊?来认识我的?洛风无语了,这都什么鬼。
“哈哈哈!许绍元笑了出来,“你别介意,主要是啊,我给她说了好多你的事情,她说很感兴趣,然后非要来看看你,而且照片上的你,她说不真切,指不定是美颜的啥的!就单纯过来一下认识你。她到现在了,可没有谈过恋爱的!
许绍元嘿嘿笑着,又道‘要是你们两个对上了眼的话,你可好好对人家,别欺负人哈。’
“…….洛风见此,简直要死了,“我完全不敢,也没这想法啊!
不说别的。
就她这呆逼的性格。
真难以吐槽啊。
一会儿忘记拿包。
一会儿忘记带狗。
最后还把狗狗给弄丢了。
洛风难以忘记她这样的性格,真不敢招惹啊。
完全就是个铁憨憨。
要是自己成了对方的男朋友,是不是有一天,得把自己弄丢了啊?
当然了,自己是个大活人,不可能被弄丢。
但要是某一天,邀请去她老家,洛风又不认识路。
肯定要被她丢在什么巷子里。
最后还把洛风的手机也一并带走,然后洛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洛风这样的画面,瞬间从脑海里闪过。
这样的女人,太可怕了。
当然了,那李雪,自然没有离开,而是早就溜过去了小可爱那边。
自己表哥,给自己介绍大帅哥的事情,她早就忘记了,现在只是跑到隔壁去,找那些小可爱们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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