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我背过身悄悄擦眼泪,这样俗气的名字也就他起得出来。烤串烤好,大家围在一起吃,看着桌子上的啤酒,我拿过一听就往嘴巴里倒,苦涩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开,我看着对面的人,经常被我嘲笑的美人痣还在眼尾,脖子上依旧挂着红绳,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送的那条,一切都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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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的未婚夫因公殉职,尸骨无存,可今年八月二十号晚上八点十七分,王队亲自打电话给我,他说,沈观南找到了。
人没死,活的好好的,但要结婚了。
1
去往那个沿海小镇时,王队和同行的警察一直在劝我,可我不死心,我是他追了两年,宠了五年,求了两回婚的人,他怎么可以忘了我?
我摩挲着手上的素圈,他明明已经对我求婚了,他怎么可以娶别人?
飞机转大巴,五个小时的大巴我吐得天昏地暗,历经十个小时,我们四个人终于到达了那个小镇。
「在那儿。」
王队指着一家叫做晴天的民宿,一直默默无闻的旅馆因为游客拍的一组照片而突然走红,那一组照片里,突然出镜的老板更是吸粉无数,虽然只有一个侧脸,但足以让一群人都为之疯狂。
王队看了我一眼,「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一定要……」
我紧紧盯着那扇门,五感顿失。
王队推开门的时候,海螺特制的风铃响起一阵清脆的声音。
眼前是一个很大的一个院子,鹅卵石铺成的一条小路只通屋子,院子里有个超大的秋千,还有一条金毛和好多只猫,我诧异地看着那些小动物。
忽然一个人从贝壳串成的帘子后走了出来,来人人高腿长,黑 T 下的臂膀线条紧实流畅,侧脸轮廓干净利落。
看到他的一眼,我的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僵滞在原地,后背发麻,脑袋里嗡嗡的,身体功能好像一瞬间全部丧失,只能拼尽全力死死地盯着眼前的男人。
我见过跟沈观南八成像的人,甚至连眼角下的泪痣都一模一样,可我看一眼就知道他不是沈观南。
眼前的人跟我的少年相去甚远,他的脸比少年的沈观南五官更加成熟,多了棱角,更多了些冷峻。
我控制不住地靠近再靠近,直到看到了他眼角的泪痣,脖子上的红绳……
「沈……观南……」我强忍着哭腔,轻轻喊出他的名字,生怕吓跑他。
他抬头看我,竟是陌生到了极致的眼神。
「什么?」
「沈观南……」我几乎说不清楚他的名字。
那人冷漠地看着我,「抱歉,小姐,你认错人了。」
可我这辈子什么都可能认错,唯独不会认错沈观南,因为他是我的半条命。
王队急忙拉着我,「不好意思,还有空房间吗?」
沈观南抱着双臂仔细地审视了一下我们,「有,要几间房?」
「两间。」
「进来吧!」
他径直扭头往屋子里走,一个眼神都没看过来,我天真地以为,只要他看到我,他一定会想起我,只要他看到我!一切就会不一样的……
可他看我的眼神陌生又犀利,还带着一点儿的被唐突的嫌弃。
听到他还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哭,听到他结婚了我也没有哭,可一想到他刚刚的眼神,我的心像是被人攥在手里,疼得快要炸裂开来,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
「身份证。」
王队递过我们的身份证。
那人接过身份证的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左手小拇指少了一截,他走向柜台,右腿走起来微跛,我捂住自己的嘴巴。
王队拿过房卡急忙让人把我带了出去。
我坐在房间里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他怎么变成这样了。」
来的路上我发誓,见面我一定狠狠甩给他一个巴掌,这个负心汉,怎么可以忘了我娶别的女人!
可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突然就舍不得了,我只想抱抱他……
我在房间里待了好久,久到李姐怕我出事硬把我带出了房间,大家都在后院吃烧烤,我一眼就看到了正在烤串的沈观南,王队站在他旁边,两个人似乎很聊得来。
「念一,好点了吗?」
我点头。
「阿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念一。」
我缓缓伸出手,控制着自己不要抖,「孟念一,你好。」
宽厚温热的手掌短促地握了下我的手,「阿南,你好。」
陌生人之间的打招呼,那一瞬间,我鼻尖一酸,想起了刚求完婚的时候,他抱着我整个人温柔得不像话,缱绻地喊我「沈太太,你好。」
终究是错过了。
看着眼前的人,我有无数的话想问,到头来还是只问了句,「这里很漂亮,你们在这里过得好吗?」
他熟练地翻着烧烤架,随口回答,「挺好的。」
那就好。
说话间,一块鸡翅忽然掉了下来,他看向门口的方向,「土豆,过来。」
土豆是我们共同领养的一只橘猫的名字,名字还是他取的,他说,「又胖又圆,叫土豆得了。」
看着甩着尾巴过来的大金毛,我嗓子发紧,「他叫土豆?」
「嗯,又胖又圆,不叫土豆叫什么。」
我背过身悄悄擦眼泪,这样俗气的名字也就他起得出来。
烤串烤好,大家围在一起吃,看着桌子上的啤酒,我拿过一听就往嘴巴里倒,苦涩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开,我看着对面的人,经常被我嘲笑的美人痣还在眼尾,脖子上依旧挂着红绳,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送的那条,一切都不真实。
李姐给我们分烤串,蘑菇放到了他的盘子里,他先他一步拿了起来,「不行,他不能吃蘑菇。」
桌子上的人忽然都看着我,正当我无措的时候,忽然有个人影跑过来,直接跳到沈观南的背上,抱着他的脖子亲昵地蹭了蹭。
「阿南,我想死你了!」
沈观南急忙弯腰,一手护着身后的人,「下来。」虽是责备,可我听的那语气里只有宠溺。
背上的人被他拉进怀里,他笑着介绍,「这是我老婆,叶柠。」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等我收拾好背着画板出去的时候,已经过了午餐时间,王姐对我招手,「念一,给你留了饭。」
大家在院子的木桌上闲聊,叶柠看到我以后哒哒哒地跑到屋子里,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个橙色的信封,她献宝一样的递给我。
「念一姐,我们亲人不多,正式邀请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很正式的邀请,我接过那个信封,没勇气拿出里面的请柬,叶柠不停地催促我,「念一姐,你是学美术的,你帮我们看看这个请柬设计得怎么样?」
薄薄一张纸我却感觉千斤重。
「来,我看看,这个颜色好漂亮。」李姐急忙开口。
「我也觉得!这个橙色是阿南选的,我选的紫色,但是橙色的效果更好,念一姐,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放下画板,指了指自己橙色的衣服。
高中之前我没有特别喜欢的颜色,直到有次穿了个橙色的外套,沈观南说我穿橙色很好看,从那以后,橙色成了我最爱的颜色。
「念一姐,你跟我家阿南的品位好像啊!」
我家阿南。
我听着这四个字格外的刺耳,曾几何时,沈观南在人前最爱喊我,「我家念念。」
李姐看到我的神色,立马从我的手里接过了请柬,「里面的漫画好像你,很可爱,只是这个是傍晚?婚礼时间在傍晚?」
叶柠揉着脸,「这是阿南要求的!因为他说……」
「因为有人起不来。」
叶柠愣愣地看着我,「念一姐!你怎么知道?!阿南就是这样说的!但是最重要的是阿南特别喜欢傍晚。」
沈观南说过,一天之中他最喜欢傍晚,因为傍晚的时候,睡美人就变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天生觉多,高中五点半起床对我来说简直是十大酷刑之首。
那三年,每天早上,我都会坐在沈观南的单车后面,闭着眼睛抱着他继续睡,下课十分钟我都能做三个梦,每次醒来他的校服都披在我的身上。
记得有次睡得迷迷糊糊的,有人在我耳边叹气,「唉,你这么能睡,娶你那天该拿你怎么办?」
一直到二十四岁那天,早上我被他的胡茬扎醒,推了推他继续睡,他把我扣进怀里,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嗓子哑哑地对我说,「念念,我们的婚礼定在傍晚吧!」
我哼哼了两声,他亲了亲我的额头,满足地舒了一口气,「必须得让我的小瞌睡虫睡饱了,要不然闹脾气不嫁给我了怎么办?我找谁说理去!」
而如今,不是我不嫁,而是他娶的不是我,果真是没地说理去。
我起身拿起画板,也就是这一瞬间,叶柠看到了我无名指手上的戒指,看着她的目光,我晃了晃戒指,「因为他也这么说过。」
「你结婚了吗?念一姐。」
「嗯,我结婚五年了。」
叶柠很惊讶,「那姐夫呢?他没陪你一起来吗?」
我看着远处走过来的男人,微微摇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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