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虽然辛安夷救了她儿子,可是积累的旧怨,让张一梅依旧非常讨厌辛安夷。肖燕没再说话,扭脸看着窗外,三年前,从霍远征调过来,她就喜欢他,听说他乡下有对象,也没敢表露过心思。谁知道三个月前,霍远征突然就娶了辛安夷,一个蛮不讲理的城里姑娘。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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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上比辛安夷想的要热闹一些,午后阳光正暖,街上人也很多,还有推着板车卖东西的。
辛安夷看了一圈,镇子不大,就一家国营饭店,街边倒是有摆摊卖面条,烧饼的,也没什么生意,老板坐在摊前打着瞌睡。
小吃零食这样的店也没有,只有板车上推着卖瓜子糖块点心的,看点心的颜色,都不知道放了多久。
在邮局旁边有发往市里和县城的班车,去县城的车一天一趟,早上发车下午回来,去市里的班车,三天一趟。
辛安夷全部观察完,心里更凉,就这样的环境,她有多大本事能改变现在的生活状况?
闷闷不乐的拎着面袋去粮站领面粉,怕二十五斤面粉自己扛不动,就先领了十斤。
拎着十斤面粉从粮站出来,心里琢磨着要想办法去县城一趟。
没注意被人碰了一下肩膀,辛安夷皱了下眉头,走了两步感觉不对,赶紧摸口袋。
里面的粮本和五块钱不见了!
辛安夷顿时愤怒起来,她都穷成这样了,竟然还敢偷她的钱,扛着面袋就朝着刚才撞她的人追去。
她记得是个戴着灰色帽子,深蓝色衣服的年轻男人撞了自己。
小偷见后面有人追来,莫名心虚,撒腿就跑。
辛安夷原本还不确定,现在看见张皇失措的背影,可以肯定了,这就是偷她钱的人。
一想到五块巨款,脚下生风,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队长,你看那不是嫂子吗?”
霍远征和葛大壮来邮局取单位的东西,刚出邮局门,就看见一道红影子从面前跑过去。
不用身边人提醒,他也认出那是辛安夷。
只是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背着面袋子跑成一阵风一样的女人,真是辛安夷??
长跑是辛安夷的强项,只是原主这个身体太缺乏运动,没跑多久,就感觉心口窒息的疼。
想到粮本和五块钱,辛安夷咬着牙屏住呼吸,脚下发力一阵风的冲向小偷。
距离一点点拉近,小偷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狗啃泥摔在地上。
辛安夷一个箭步冲过去,抡起面袋子砸向小偷后背,又一脚利落的踩在他后背上:“拿来!”
小偷怎么肯承认偷了东西,眼中冒着戾气的扭头:“什么拿来,你个泼妇快放开。”
边说着,双手按着地面想翻身起来。
辛安夷力气到底不如一个男人大,被男人突然翻身弄了个趔趄,却又非常迅速的飞起一脚踹在小偷胸口膻中穴上。
小偷瞬间像是抽了筋骨的泥鳅,软踏踏的趴在地上,疼的捂着胸口连声哎呦着:“杀人了,臭娘们杀人啦!”
辛安夷冷着脸,要不是收了力气,她都能一脚将这人踹死,蹲下伸手抓着小偷的胳膊,咔吧一声,直接将他的右胳膊卸掉。
“把我的钱和粮本拿来!”
小偷疼的冷汗直冒,哎呦的打滚,知道这是碰上硬茬了,一只没事的手从口袋掏出一把东西。
各种零碎的钱,粮票,还有辛安夷丢的粮本,看来这一天没少偷。
辛安夷拿了自己的五块钱和粮本,起身拎着面袋就要走。
小偷扶着被卸掉的胳膊,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哭嚎着:“姑奶奶,你不能不管我了啊,你走了我咋办。”
辛安夷看了眼围观人群,笑了下:“去找公安,他们肯定能帮你。”
说完很潇洒的背着面袋子离开。
霍远征眼眸深邃的看着辛安夷离开的背影,就刚才打小偷那几下,辛安夷的身手还是非常利落的。
还有能准确的找到膻中穴位置,和卸胳膊的利索,那是非常熟悉人体构造,也非常熟练的做过这些才能做到的。
可是,他知道的辛安夷,根本不可能会这些。
一旁的葛大壮也是震惊,刚才那个彪悍的女人真是队长媳妇?平时在家属院就泼辣不讲理,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身手,忍不住同情起霍远征来。
摸了摸下巴:“队长,我们要不要捎嫂子一段?
想想刚才要不是霍远征踢石子打了小偷的腿,辛安夷也不会那么顺利追上小偷,所以他猜测,霍远征肯定也是愿意帮辛安夷的。
要是能缓和两口子关系,以后日子也能好过点。
霍远征收回视线:“不用,我们还要去农机局一趟,不用管她。”
……
辛安夷背着十斤面粉回家,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结婚后,她的户口就迁到霍远征这边,也不知道当初原主娘家为什么这么着急忙慌的把原主嫁了,还把原主的户口火速迁走。
按说原主家条件不错,父母都有工作,姐姐哥哥也已经上班,怎么就巴不得原主嫁的越远越好?
辛安夷没有原主这一段的记忆,不知道是原主刻意忘了还是她也不知道?
所以她要想办法挣钱攒钱,和霍远征离婚后,要去城里买了房才能落户。
只是怎么挣钱?
辛安夷出身医学世家,可是母亲和哥哥却从事经商,所以她也不缺生意头脑,唯一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适合做什么生意。
拐进家属院时,脑子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主意,实在不行她也做个赤脚医生。
反正这会儿当医生,也不要求行医资格,多少小门诊都是江湖医生出身,有几个正规学过。
对比起来,她还是非常有优势的。
不过,好像也不行,她要是给人看病,霍远征肯定会怀疑。
辛安夷想得头秃也没想到个好办法,干脆先解决晚饭再说。
来回走一圈,又跟小偷斗一场,辛安夷累得进门后先换了衣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才起身挽着袖子去和面。
辛安夷不是个娇气的姑娘,平时就喜欢自己动手做饭,而且还做得很好,连妈妈都非常喜欢她做的菜。
想到妈妈,辛安夷鼻子有些酸,谁能想到辛家小公主竟然在七十年代面临着吃不饱饭的问题?
也不知道在原来的世界里,她是不是已经死了,家里人一定很伤心难过吧。
按了按眼角,压下想家的泪,开始和面。
等霍远征回来时,辛安夷已经烙了一盘猪油饼,除了前两个掌握不住火候有些糊了,后面每个饼都是金黄油亮,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见霍远征进门,辛安夷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你回来啦,刚烙好的饼子,你赶紧洗手来吃。”
霍远征滚了下喉结,有些不适应回家时家里充满着饭的香气,之前每天回来可都是冰锅冷灶,还要他动手生火做饭,饭好了辛安夷出来端一碗又摔门进屋。
辛安夷翻了下平底锅里最后一个饼子:“我放了葱花和猪油盐巴,很好吃的,不用炒菜都行。”
她刚看了下,搪瓷罐里的猪油剩的不多,中午她还无知的用清油点了火,所以再炒菜的话,就非常奢侈了。
毕竟现在家里就霍远征上班有工资,她还是节约点吧。
霍远征点了点头,过去洗手,又帮着把猪油饼端到小饭桌上,想了想去碗柜里拿出一个铁罐和一只空碗。
从铁罐里舀了两勺淡黄的颗粒出来,再倒开水冲调,立马飘散出一股淡淡的奶香味,还有丝丝香甜,很好闻。
辛安夷笨拙的把炉盖盖好,洗了手过来坐下,看着霍远征冲调的一碗淡黄色的水,忍不住皱了皱鼻子,使劲吸了一下,很治愈的香甜味,吸一口都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霍远征把碗推到辛安夷面前:“你喝这个。”
辛安夷瞟了眼铁罐,上面写着麦乳精,据说这是一代人的回忆呢。
再看霍远征收起麦乳精,却舍不得给自己也冲一碗,突然觉得这个木讷少言的男人,还是有几分可爱的。
也没客气,端起碗抿了一口,弯了弯眼睛,一脸满足:“真好喝啊,甜丝丝的,你要不要尝尝?”
霍远征摇头,默默给自己倒了一碗开水,拿着猪油饼准备吃时,突然开口:“你要是想去市里,过几天我去市里开会可以带你去。”
辛安夷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真的,可以带我去吗?”
霍远征看了眼辛安夷,漂亮的眼里辛满了期望和惊喜。
抿了抿唇,垂眸沉默的咬着饼子,心里却犹豫,要不要告诉她辛家现在的情况?同时他也想搞清楚,辛安夷为什么懂医学上的东西。
霍远征最终什么也没说,沉默的吃饭,也可能是辛安夷今天不一样,饭后他提醒了一句:“明天隔壁镇有大集,早上十点会有班车在家属院门口送大家过去。”
说完又想起辛安夷嫌弃村里土气,怎么可能看上这种集市?不等辛安夷回应,默默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辛安夷坐在火炉边上有些无所事事,窗外天色已暗,隔壁邻居家骂孩子的声音也清晰传来。
天黑外面冷,所有人基本都窝在家里。
可是除了一盏昏暗的灯泡,家里没有电视录音机,连个收音机都没有,这么长的夜晚怎么过?
辛安夷看着霍远征弓着腰在案板前洗碗,因为屋里生了火有些热,他就穿了件白色衬衫,衬衫系在腰里,宽肩窄腰格外明显。
特别是躬身洗碗时,身体小幅度动着,腰部力量更明显。
看着还是挺养眼。
辛安夷有些无聊的想着,思想逐渐不健康起来,赶紧拍了下额头,她现在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还在胡思乱想什么?
外面有脚步声,接着是个男人在喊:“队长在家吗?”
霍远征甩了甩手上的水,过去开门,辛安夷也有些好奇的站起来,竟然还有人来串门?
是隔壁张一梅爱人王文刚带着妻子抱着孩子过来,后面还跟着女医生肖燕。
王文刚进门就不停的冲霍远征道谢:“队长,多亏你救了山子,真是不知道咋感谢了,这个虎娘们在家连个孩子也看不好,还能让孩子噎住。”
张一梅在一旁跟着道谢:“队长,谢谢你了。”
霍远征皱了皱眉头,有些不喜欢这种感觉,毕竟救山子的人是辛安夷,不管辛安夷平时怎么为人处世,今天确实是她救了孩子。
那感谢的人就应该是她。
没等他开口,肖燕也接过话去:“是啊,今天实在太凶险了,要不是霍大哥在家,山子真是凶多吉少。”
然后又笑看着张一梅:“要我说呀,霍大哥就是山子的贵人,山子应该认霍大哥当干爹。”
辛安夷站在一旁看着这几人进来像是没看见她一样,特别是那个肖燕,中午那么冷为了美穿着白衬衣,这会儿又穿了件桃红色毛衣,麻花辫侧垂在肩上,看着倒是温柔恬静。
就是这话说得够婊里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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