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她还记得自己叫琼娘,看着她阿爹很久,许是认出来了,喊了声阿爹,莹白的脸上两行泪,犹豫着扑进了她阿爹怀里。一家人将她看了又看,哭了又哭。温老爷并不识我,家里的丫头十几个,他每日早出晚归,哪里有精力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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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的那天我娘哭晕了好几回,把她唯一的嫁妆一朵绒花给了我,我当着家里人的面拿了二两,将剩下的二两悄悄给了我娘。
叫她无论如何都要将弟弟和妹妹养活了。
那日的雪好大,我爹去县城帮工还没回来,我娘带着弟弟妹妹站在漫天风雪里送我,天这样冷,我娘身上连件袄子都没有。
驴车拉着我越走越远,风雪这样大,早迷了我的眼。
和我一起买来的一共十二个姑娘,都是我们村和邻村的,年岁和我差不多,虽被人牙子买了来,可至少每天吃得饱肚子,能狠心将女儿卖了的,平日在家过得自然不会很好。
每日叽叽喳喳还能说话,我只安静地听着,不知道我们又要被卖到哪里去。
路不好走,这一走就是月余,等到汴京时,已是春日了。
人牙子将我们关在一处小院子里,头日带了长得最好看的五人出去,过了几日又带了余下的几人。
我被卖到了城西的温家,温家二进的院子,家主听闻还是个七品的官儿。
我被分在了二小姐的院子里做个粗使丫头,平日里扫扫院子,做做杂事。
温家人口简单,除了夫人就一个姨娘,姨娘还是夫人的陪嫁丫头,三个郎君都是夫人所出,听闻都送到山西极有名的书院读书去了,一年也见不着两回。
三个郎君都生得好看,最好看的却是那大郎君,天上谪仙般。
大小姐也是夫人生的,今年十三,看似文静,可脾气不大好。二小姐是姨娘生的,今年只七岁,圆融白嫩,像个福娃娃,又爱笑,在家里又年纪最小,有痴症,家里人人宠着。
温家并不苛待下人,我来了一年,养胖了许多,夫人每月还给我们每人二百个大钱的月例,逢年过节时还有赏钱,我将这钱悄悄攒了起来,看日后有没有机会能捎回家中。
对我来说,这样的日子日日都是好日子,做的活和家里比起来算什么?我闲时学着打络子,做针线,和一众小姐妹谈天说地。
大小姐好诗书,她身边伺候的大丫头时画姐姐也不差,人又亲切,从不吝啬,只要有时间便教我们认字。
一日听闻与我同卖到汴京的姐妹竟活生生被主家打死了,我才知晓自己命好,遇上了一户好人家,过的日子竟是神仙般的日子。
只是变故来得太快,我十四岁这年,家主不知犯了什么事儿,温家被抄了家,十五岁男女皆入死牢,罪不及外嫁女。
抄家前一夜,夫人发还了所有的卖身契并每人给了十两银子,放还了家里仆人婢女一条生路。
温家后起,家里的仆人多是新买的,一夜之间就散了个干净。
我揣着自己这些年攒下的钱,准备回村去,可看着已经九岁了仍旧懵懂无知的二小姐,终究是心软了。
温家的宅子已罚没了,我和二小姐已没了住的地方,她也不能再叫原来的名字琼娘了,我给她重新起了个名字,叫宝珠。
她是我妹妹,我叫宝银,陈宝银。
温家人羁押在死牢,我手里的钱即便全使出去了,不定能见一面,我得带着宝珠活着,要活着就得吃饭,得有地方住。
我力气大,也不怕苦,这几年识了几个字,还能算账。
租了条小船,我在汴河上做起了卖酒的营生,卖酒自是要有小菜的,夏日秋日里我便卖醉虾醉蟹,冬日里做些暖胃的小食。
第一年除去租金,我竟赚了三十七两银。
温家的事情本来风风火火,似要立时就行刑了,可一年过去却没了动静。
我缝了棉衣棉裤,带了酒菜和宝珠去看她阿爹阿娘并哥哥姨娘,她开心地穿上了我给她新缝的红棉袄棉裤,拉着我的手开心地摇了又摇。
牢里已经不像去年看得那般严了,我使了二两银子,牢头放了我和宝珠进去。
牢里昏暗,味道难闻,宝珠胆小,抓着我的手,一双眼慌乱得像一只迷路的小兔子,我拍着她的手说无事,有阿姐呢!她笑了笑,嘴角边是两个极小的梨涡。
一家人竟是关在一处的,我已认不出夫人老爷和姨娘的样子,人早已黑瘦得脱了像,家里的三个郎君却只两个,不在的是大郎君,我见他们也只三四回,年纪都差着一两岁,如今再认,已不知道谁是谁了。
差的那一个,不晓得到底哪里去了。
可至少在的,看起来都还像个人。
牢头开了门,给了我们半个时辰。
墙角铺了稻草,该是他们平日睡觉的地方。
宝珠看着她心心念念的阿爹阿娘,已认不得了,可家里人认得她,看她藏在我身后探着脑袋不敢出来,老爷半天才叫了声琼娘。
她还记得自己叫琼娘,看着她阿爹很久,许是认出来了,喊了声阿爹,莹白的脸上两行泪,犹豫着扑进了她阿爹怀里。
一家人将她看了又看,哭了又哭。
温老爷并不识我,家里的丫头十几个,他每日早出晚归,哪里有精力记我们?
夫人不过四十,却已白了头,看着像个六十岁的老妪,可她还识得我。
「你是宝银丫头?」她眼睛灰白,说话都有些费力。
「阿娘,她是我阿姐。」宝珠拉着我的手答道。
「老爷夫人恕罪,奴婢不敢再让二小姐叫本名,怕哪一日官家寻来,只得让她跟着奴婢姓,给她起了个宝珠的名字。」
「宝银何罪之有?我温家满门获罪,只留下她一人,事发突然,给我儿寻个去处都不及,若不是你,她如今不知还能不能活着站在此处?老夫谢你都不及,谁能想到温家获罪一年,亲女都不曾来,来看我们的却只有府里的一个丫头?当初夫人将卖身契已还于你等,你已不是府里的丫头了,做宝珠的阿姐又有何不可?温府若有重见天日的一天,宝银就是我府上的小姐。」
我观老爷情态,风骨仍在,此事或还有转还的余地,心里为宝珠开心起来,我并不想做什么小姐,只想回村看看我爹娘弟弟妹妹,在汴河继续做个船娘也很好。
「老爷夫人莫怪大小姐,我带着宝珠去过苏家,当日并未见到,听闻她刚生产,还在坐月子,苏家怕惊了她,不曾告知她实情,亲家太太使人寻了我,说若是为了大小姐好,叫我万不可再带着宝珠上门。」
「几日后苏家就搬去了东都,大小姐即便想看你们,山高水远,她还有个孩子,又怎能回得来呢?」
还有我没说的,大小姐听了温家的事,哭晕了两回,姑爷趁着她昏迷不醒时,将她抬上了船。
都是俗人,这样的时候,明哲保身何错之有?
说了几句,时辰已到,我要带着宝珠走,她哭着要带家里人一起,哄了又哄才将她带出来。
她却哭着说怎得不见她长兄?
府里到处都是大郎君的传说,生得芝兰玉树不说,及冠之年已连中三元,是宋阁老最得意的门生,未来的阁老非他莫属等等。
别的我不知晓,可长相确实不差,毕竟他娘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就这样一个人,竟生死不知,不见了。
温老爷闭口不言,我知晓此事不能再问下去,带着宝珠回了家。
我们和别人在东街同租了间院子,我和宝珠来得早,占着两间东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
西边三间住着一家四口,男人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女人在家带孩子。
货郎姓何,六尺身材,一张巧嘴,何娘子不爱说话,人却极好,她手巧,闲时便绣些帕子荷包,货郎便挑着去卖。
我缝个衣服做双鞋还行,刺绣什么的根本不通,闲时就让宝珠跟着她学,宝珠耐得下性子,学得有模有样,我每日卖剩的鱼肉虾肉,多进了宝珠和她两个孩儿的肚子。
这日与平日并无不同,只是汴河结了冰,我的营生便不得不停了,有爱吃我做的小食的老顾客,我便在家做了送去,回了家吃了晚饭,宝珠已瞌睡,看她睡下了,我取了鞋底就着油灯来纳。
火盆里烧的是柴,烟大,窗户开了条缝,等睡时灭了火,透一透风才敢关。
我已十五了,走到哪里都算个大姑娘了。
在汴河营生并不像想的那样轻易,时不时有人骚扰,更何况我一个姑娘带着个妹妹呢?
不过河道有河道的规矩,交了保护费,自是有人看护着的。
我不怕累,就怕惹了麻烦。
敲门声响起时,我吓了一跳,毕竟在汴京我和宝珠相依为命,谁会黑了天来寻我们?
「谁啊?」
我扬声喊道。
「我姓温。」
门外的人声音压得低,是个低沉好听的男声,姓温?我不及多想,穿了袄子下了床。
门外的人闪身进了门,我将门迅速地关了。
来人背着身站在床边看着宝珠,房子小,床前只一道帘子遮着,里面算作卧房,外面充做厅堂,如今被他拉开了,便一目了然。
他身量极高,披着一件玄色斗篷,头发用玉带紧紧束着。
我隐约猜到了他是谁,可不敢多问,只等着他看够了。
我给火盆里填了柴,烧了壶热水,给他倒了杯茶,茶是平日里船上给客人喝的,说不上好,但也不差。
待他拉上帘子出来,油灯昏黄,可我依旧将他看了个全。
府里人说他生得芝兰玉树,我长这么大,并不知道芝兰玉树是什么,可今日再见他,算是知晓了。
他生得和夫人很像,只眉毛更粗些长些,天生一双桃花眼,不笑也风流多情,鼻梁挺直,嘴唇并不很薄,下颌角分明。
细看唇下一点黑痣,人却清冷得很。
又冷又欲,美男子这样肤浅的字,都不足以形容他,关键他还生得白。
他斗篷都未脱,在椅子上坐下,端起我倒的茶。
手也生得这般好看,果然好看的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的。
他瞳孔黑,看着人时讳莫如深,让人心惊。
我看他穿着打扮,并不是落魄的样子。
因为他斗篷下的白袍,是云锦缝的,真正的寸锦寸金,他既不曾落魄,又为何不救温家其他人呢?
朝堂多诡秘,我不敢多问,自然也不想问,只在一旁立着等他问话。
「不急不躁,倒是有几分胆识的,怪道能护琼娘周全。」他说话声音又低又清冷,我不敢多看他,只低着头什么也不答。
「此物交于你,明日你想法子出趟城,将它送到鸡鸣寺法慧主持手里。此事牵扯甚大,定要小心行事,若不是无法,我也不会来寻你。」
我本不欲接,可听他说无法时语气里的急迫和无奈,终是咬牙接过了。
东西用布包着,是本书的模样,并不十分厚,递到我手里时还带着他的体温。
「郎君,万望珍重,温家老小还在牢里盼着你呢!」
他起身要走,我终是不忍,为着宝珠,为着温家,说了这样一番话。
他点点头,忽地笑了,似骄阳般刺眼。
「你就不怕温家和我都是坏人么?」
「我只知道温家待我好就够了。」若不是温家,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今是个什么模样。
他点了点头,闪身出去了。
鸡鸣寺平日并不是平常寺院,每月只初一十五两日开放,明日并不逢初一也不逢十五,只进门就是件天大的难事,更遑论要见主持。
第二日一早我就将宝珠托付给了何娘子上了鸡笼山。
鸡笼山虽叫山,却并不险峻,我干惯了力气活,走几步路的事儿,自然并不难。
到了寺门口,大门紧闭,里面传了一阵诵经和敲木鱼的声音。
我敲了数遍门才出来了个小沙弥,他看起来才五六岁,正是可爱的年纪,养得又白嫩,看见我有模有样单手立掌冲着我说道:「女施主要上香还愿,还请初一十五再来。」
我看他可爱,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可又怕有忌讳,从荷包里掏了两块松子糖给他,还是平日哄宝珠用的。
他抿了抿嘴唇,犹豫着不肯接,我拉开他的手放进了他手心里。
「我不上香也不还愿,你去同你们主持说,他在俗家的女儿来寻他了。」
我知晓骗人不好,可有什么办法?
若不是我曾在船上听了段闲话,也断然想不出这样的法子来。
法慧主持出家前是先皇亲子,当今陛下还得唤他一声小王叔。
当年五王大乱,主持受皇命亲去平叛,淮王绑了家中亲眷,以家中亲眷性命相胁让他撤兵,王妃怕他受掣肘,带着家中子女一把火将王府烧了,等他攻下城回家时,只余下已烧得面目全非的一百多具尸体。
听闻家中一个奶娘带着小郡主逃了,可不知逃到了何处,找了数年未果,主持心灰意冷,在鸡鸣山出家为僧。
若是那郡主还在,也该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小沙弥还小,自是不知主持的过往,但进去寻人去了。
既大着胆子来了,就不觉得那般怕了,至于假扮郡主这样的事情,听闻当年有很多人家带着孩子去了王府认亲,虽都不是,也没见将哪个砍了头的。
王爷已是主持,更不会再造杀孽才是。
不一会儿出来了一个胖和尚,他肚子滚滚圆,鼻子又大,鼻头还红,脸颊两团肉,生在别人身上该是横肉,可在他身上,只显得可爱亲切。
他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笑眯眯地问道:「女施主如何肯定便是我家主持的女儿?」
我既不是自然也不敢肯定。
「猜的,民间传言如若是真,我样样都对得上啊!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只能见了主持才能知晓,毕竟到底是不是他女儿,只有他自己才知晓。」
反正不管怎样,见着人就行了。
假亦真时真亦假,那胖和尚歪头看着小沙弥鼓着的腮帮子,让他伸出手里,小沙弥显然还太生嫩,老实地伸开手,胖和尚胖胖的手指一捏,将剩下的一块儿糖塞进了自己嘴里,挺着大肚子又折回去了。
小沙弥傻眼了,我看着他的样子,无奈地拍了拍他小小的肩膀。
「你叫什么?」
「明镜。」
他沮丧着脸,快要哭了。
「明镜啊!你听阿姐说,每次待你师傅睡熟时,你便去挠他的门,他抢你吃食你便扰他好梦,若还不行,你吃之前便吐两口口水在吃食上,看他还吃不吃得下去。今次就算便宜了他,待下次阿姐来,定然多带几块糖给你吃。」
我蹲在他眼前,哄他道。
估计明镜从没听过这么邪恶的话,一时间懵了,只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
他师傅来得很快,将我带了进去,明镜跟在我身旁,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我得意地冲他笑,约莫是觉得我挺厉害吧?
法慧主持刚讲完经,在后院菩提树下等我,冬日天寒,独这棵树却碧翠如新。
他若不是光头穿袈裟,谁能想到他会是个和尚?
毕竟长得太过俊雅了些。他上过战场,身上却没有丝毫铁血气,看起来儒雅睿智,连年纪都分不大清。
众人都退下去了,他站在树下撵着佛珠,远远看去,像一幅画。
「民女有罪,还望主持见谅。今日撒谎也是迫不得已。」
我躬身行礼告罪,约莫是失望惯了,他表情并没什么变化。
我将肩上包袱取下来递给他,他拆开只看了一眼,便合上了。
「你何罪之有?小小女娘有勇有谋,已是少见了。如初可还带了什么话?」
他声音干净好听,不疾不徐,听着都叫人心生欢喜。
「并不曾。」如初该是温大郎君的字了。
「既寻到我处来了,该是真遇上难处了,日后他若有事,你随时都可来寻我。女施主唤何名?又做何营生?」
「宝银,陈宝银,我在汴河做个卖酒船娘。」
「好姑娘,且去吧!」
自上次之后,已是匆匆数月,汴河化了冰,我的生意却越发好了。
三月三听闻长公主要乘船游河,宝珠非要去看,船自是要停一日的,我便带着宝珠早早去看。
长公主乃今上亲姐,她父皇疼她,将她嫁到了富饶的汴京,还将汴京画给她做了封地。
关于长公主的传言有很多,听闻驸马养了个外室,她便派人将驸马给阉了,后来自己又养了许多貌美的男宠,日日逍遥快活。
只要她看上眼的,便没一个能逃脱的,所以在汴京,甚少听说谁家儿郎俊俏的,都是到了读书的年纪,便远远地送去书院读书,无事连家都甚少回的,除非起了攀附之心,自己想送上门的。
公主的传言甚多,谁也不知真假,可听闻当今圣上都得让她三分,她权势可见一斑。
我们去得早,自是占了桥上最好的位子。
公主出游阵仗自是极大的,光画舫就三艘,且都是三层高的。长公主极爱白纱,只看那艘白纱遮着,上面载的定是她。
中间一艘就是了,宝珠盯着看,叽叽喳喳好不吵人,船上除了伺候的宫女内侍,多是年轻貌美的男子。
各种各样皆有,看来公主养男宠的事情,并不是胡乱传的,却并不见公主。
眼看那画舫越来越近,来了一阵风,掀起那白纱来。
「长兄,是我长兄。」宝珠冲着那画舫一指,我吓坏了,赶紧伸手捂住她的嘴,待我回头看时,那飘起的纱已快落下了。
可有些人终归是惊艳的,哪怕只看过一眼,在万千人里,你依旧能一眼认出。
公主一身白色纱衣,长腿若隐若现,额头画着的花钿,红色的眼角和微微张开的红唇皆一清二楚。
而他,就在公主身下,敞着白皙的胸膛,我甚至清楚地看见了他蹙着的眉头和颤抖的长睫,公主要碰他的唇,他侧头躲开了,就在那一瞬,他睁开了眼睛,我们四目相对。
时间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长得我足以看清他眼里的羞愤,短得我没能寻出他唇边的那颗小痣。
堂堂状元郎,却不得不委身于长公主。
这约莫比杀了他更叫他难受,所谓文人风骨宁折不弯,今日所见的他和那晚的全然不似一人,他能忍辱负重,定然是还有比他的命更加紧要的事情要做。
我信他,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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