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她受的委屈,张鹤的女儿也受了,我还会继续为她报仇,惩罚张家,让她放心。」他收回目光,眼底透着嗜血般的残忍。仿佛要将我家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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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的亲妹妹怀孕了,是我爸的种。
他反手把我送给地痞流氓,作为报复。
我无路可走,看着他开车狠心离去。
「要报复是吗?」
「我给你——」
我一头撞在墙上,当场死亡。
后来——
他抱着我的骨灰盒痛哭,我朝他泼了一盆冷水。
「滚!」
「你也配给我哭丧?」
1
我死后,魂魄飘到一家酒吧。
害死我的罪魁祸首,我的男友纪珩正在喝闷酒。
他长得很帅,身边围绕着不要钱的美女。
现在的他,左右拥抱。
对比惨烈的我,格外讽刺。
但是。
他终究还是觉得无趣,扯了扯领带,离开了酒吧。
而我的魂魄也随他而去。
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冤魂索命」?
可是。
我动不了纪珩。
我很想杀了他,但我无能为力。
此时。
他叫了代驾,疲惫地靠在车上,眼神空洞,嘴里喃喃念道:「应该差不多了……」
差不多了?
我被糟蹋得差不多了?
呵。
纪珩啊。
你失策了。
我没有被糟蹋,我撞墙死了……
我以为纪珩要去找我。
最起码——
他应该是迫切想去看我笑话的。
就像他自己说:「你爸是人渣,你也不例外」
「你们一家人,都要为此付出代价。」
但目前。
付出代价的,只有我。
他还不知道。
他的好妹妹纪灵,是想跟我爸结婚的。
她早就跟我爸缠上了!
纪珩什么也不知道。
他的车,开往我出事的方向。
他要去找我了……
他很快就知道我死了。
他会很开心吧!
然而此时。
他接到了一通电话。
「纪珩,你在哪?」
「我刚哄睡灵灵,你能不能过来一下?」
电话中,女孩的声音柔柔的。
她是纪珩的青梅竹马,苏息。
「好,我马上到。」
他语气温柔,特意放出自己最好的那一面。
他对苏息,一直都是这样的。
而且。
苏息还没提纪灵时,他便没有迟疑地,示意师傅掉头了。
挂了电话,他眼眸微微一侧,看向我遇害的方向。
冷声道:「反正她也不会死。」
我敲了数遍门才出来了个小沙弥,他看起来才五六岁,正是可爱的年纪,养得又白嫩,看见我有模有样单手立掌冲着我说道:「女施主要上香还愿,还请初一十五再来。」
我看他可爱,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可又怕有忌讳,从荷包里掏了两块松子糖给他,还是平日哄宝珠用的。
他抿了抿嘴唇,犹豫着不肯接,我拉开他的手放进了他手心里。
「我不上香也不还愿,你去同你们主持说,他在俗家的女儿来寻他了。」
我知晓骗人不好,可有什么办法?
若不是我曾在船上听了段闲话,也断然想不出这样的法子来。
法慧主持出家前是先皇亲子,当今陛下还得唤他一声小王叔。
当年五王大乱,主持受皇命亲去平叛,淮王绑了家中亲眷,以家中亲眷性命相胁让他撤兵,王妃怕他受掣肘,带着家中子女一把火将王府烧了,等他攻下城回家时,只余下已烧得面目全非的一百多具尸体。
听闻家中一个奶娘带着小郡主逃了,可不知逃到了何处,找了数年未果,主持心灰意冷,在鸡鸣山出家为僧。
若是那郡主还在,也该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小沙弥还小,自是不知主持的过往,但进去寻人去了。
既大着胆子来了,就不觉得那般怕了,至于假扮郡主这样的事情,听闻当年有很多人家带着孩子去了王府认亲,虽都不是,也没见将哪个砍了头的。
王爷已是主持,更不会再造杀孽才是。
不一会儿出来了一个胖和尚,他肚子滚滚圆,鼻子又大,鼻头还红,脸颊两团肉,生在别人身上该是横肉,可在他身上,只显得可爱亲切。
他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笑眯眯地问道:「女施主如何肯定便是我家主持的女儿?」
我既不是自然也不敢肯定。
「猜的,民间传言如若是真,我样样都对得上啊!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只能见了主持才能知晓,毕竟到底是不是他女儿,只有他自己才知晓。」
反正不管怎样,见着人就行了。
假亦真时真亦假,那胖和尚歪头看着小沙弥鼓着的腮帮子,让他伸出手里,小沙弥显然还太生嫩,老实地伸开手,胖和尚胖胖的手指一捏,将剩下的一块儿糖塞进了自己嘴里,挺着大肚子又折回去了。
小沙弥傻眼了,我看着他的样子,无奈地拍了拍他小小的肩膀。
「你叫什么?」
「明镜。」
他沮丧着脸,快要哭了。
「明镜啊!你听阿姐说,每次待你师傅睡熟时,你便去挠他的门,他抢你吃食你便扰他好梦,若还不行,你吃之前便吐两口口水在吃食上,看他还吃不吃得下去。今次就算便宜了他,待下次阿姐来,定然多带几块糖给你吃。」
我蹲在他眼前,哄他道。
估计明镜从没听过这么邪恶的话,一时间懵了,只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
他师傅来得很快,将我带了进去,明镜跟在我身旁,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我得意地冲他笑,约莫是觉得我挺厉害吧?
法慧主持刚讲完经,在后院菩提树下等我,冬日天寒,独这棵树却碧翠如新。
他若不是光头穿袈裟,谁能想到他会是个和尚?
毕竟长得太过俊雅了些。他上过战场,身上却没有丝毫铁血气,看起来儒雅睿智,连年纪都分不大清。
众人都退下去了,他站在树下撵着佛珠,远远看去,像一幅画。
「民女有罪,还望主持见谅。今日撒谎也是迫不得已。」
我躬身行礼告罪,约莫是失望惯了,他表情并没什么变化。
我将肩上包袱取下来递给他,他拆开只看了一眼,便合上了。
「你何罪之有?小小女娘有勇有谋,已是少见了。如初可还带了什么话?」
他声音干净好听,不疾不徐,听着都叫人心生欢喜。
「并不曾。」如初该是温大郎君的字了。
「既寻到我处来了,该是真遇上难处了,日后他若有事,你随时都可来寻我。女施主唤何名?又做何营生?」
「宝银,陈宝银,我在汴河做个卖酒船娘。」
「好姑娘,且去吧!」
自上次之后,已是匆匆数月,汴河化了冰,我的生意却越发好了。
三月三听闻长公主要乘船游河,宝珠非要去看,船自是要停一日的,我便带着宝珠早早去看。
长公主乃今上亲姐,她父皇疼她,将她嫁到了富饶的汴京,还将汴京画给她做了封地。
关于长公主的传言有很多,听闻驸马养了个外室,她便派人将驸马给阉了,后来自己又养了许多貌美的男宠,日日逍遥快活。
只要她看上眼的,便没一个能逃脱的,所以在汴京,甚少听说谁家儿郎俊俏的,都是到了读书的年纪,便远远地送去书院读书,无事连家都甚少回的,除非起了攀附之心,自己想送上门的。
公主的传言甚多,谁也不知真假,可听闻当今圣上都得让她三分,她权势可见一斑。
我们去得早,自是占了桥上最好的位子。
公主出游阵仗自是极大的,光画舫就三艘,且都是三层高的。长公主极爱白纱,只看那艘白纱遮着,上面载的定是她。
中间一艘就是了,宝珠盯着看,叽叽喳喳好不吵人,船上除了伺候的宫女内侍,多是年轻貌美的男子。
各种各样皆有,看来公主养男宠的事情,并不是胡乱传的,却并不见公主。
眼看那画舫越来越近,来了一阵风,掀起那白纱来。
「长兄,是我长兄。」宝珠冲着那画舫一指,我吓坏了,赶紧伸手捂住她的嘴,待我回头看时,那飘起的纱已快落下了。
可有些人终归是惊艳的,哪怕只看过一眼,在万千人里,你依旧能一眼认出。
公主一身白色纱衣,长腿若隐若现,额头画着的花钿,红色的眼角和微微张开的红唇皆一清二楚。
而他,就在公主身下,敞着白皙的胸膛,我甚至清楚地看见了他蹙着的眉头和颤抖的长睫,公主要碰他的唇,他侧头躲开了,就在那一瞬,他睁开了眼睛,我们四目相对。
时间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长得我足以看清他眼里的羞愤,短得我没能寻出他唇边的那颗小痣。
堂堂状元郎,却不得不委身于长公主。
这约莫比杀了他更叫他难受,所谓文人风骨宁折不弯,今日所见的他和那晚的全然不似一人,他能忍辱负重,定然是还有比他的命更加紧要的事情要做。
我信他,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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