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鸡叫声,还有人来人往说话声,让温安笛懵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她已经穿越了。揉着眼睛穿衣服出去,傅景初已经不在屋里,小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炉火烧的正旺,上面放着水壶,水壶盖上放着饭盒,热腾腾的冒着热气。温安笛看着冒着热气愣了一会儿神,才去倒水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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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在饭店吃的那种松软香甜的玉米面窝窝头一点都不一样。
伸着脖子咽下去,赶紧捧起碗喝了两口水。
傅景初看了温安笛一眼,垂下眼皮继续吃饭。
两人各怀心思默默吃饭时,有个女人在门外喊了一声:“傅队长,你在不在家。”
声音有些着急,还带着哭腔。
傅景初只是愣了下,迅速的放下筷子冲了出去。
温安笛也赶紧放下碗筷跟着出去,就见刚在院里见的那个圆脸女人张一梅这会儿抱着个孩子在哭,孩子不知道是怎么了,小脸憋得黑紫。
旁边还有个穿着白衬衣的姑娘,也是一脸着急。
张一梅看见傅景初,像是看见救星一样:“傅队,我家山子噎住了,我怎么拍都没用,肖医生说要赶紧送医院,我家大刚也不在……”
边哭着边使劲拍着怀里孩子的后背,而孩子明显已经呼吸困难。
傅景初顾不得多想,快步过去抱过孩子:“走,我们现在赶紧去医院。”
“等一下!!”
温安笛跑着过来,她看孩子难受的模样,就现在看情况已经非常危险了,恐怕跑不到医院就会因为窒息而死。
医生的本能让她顾不上多想,指挥着傅景初:“孩子表情已经很痛苦,呼吸急促困难,送医院来不及的,你手按住孩子胸口下方一寸的地方,使劲挤压,快!”
张一梅并不信的温安笛的话,毕竟这个恶毒的女人当初可是骂过她,还诅咒她儿子死了才好。
她刚才说的办法谁知道有没有用,哭着催着傅景初:“傅队,快,去医院,再晚就来不及了。”
白衬衣姑娘叫肖燕,她满是敌意的看了温安笛一眼,也催着傅景初:“傅大哥,快点,山子现在一刻也不能耽误!”
温安笛也没指望这些人能立马相信她,直接冲过去抢过傅景初怀里的孩子,背对着自己搂在怀里。
双手按在孩子胸口下做海姆立克急救法,让孩子腹部膈肌迅速上抬,胸腔压力增加,产生力道将卡在气道的异物吐出来。
傅景初愣了一下,见温安笛抢走孩子,生怕她的蛮横和自以为是误了抢救孩子的最佳时机,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和她平时的胡闹不同。
不由分说又伸手抢过孩子,顺势推了温安笛一把,用从未有过的严厉语气吼着:“温安笛!你还胡闹什么!”
温安笛趔趄了几步,重重靠在后面门框上,只感觉后背撞的生疼,可是现在不是她吵架的时候,孩子的命真是一分钟都不能等。
眼中也冒着怒火看着傅景初:“现在是你们在耽误救孩子的最佳时机,傅景初!今天这孩子我救不了,我把命赔给他!”
说完非常果决的抢过孩子,快速实施抢救,如果再不行,就只能剥开气管将异物取出。
怒吼的温安笛,眼冒怒火又带着一丝坚定,像是烈火中的玫瑰,火辣带刺。
却让人莫名的愿意相信她。
傅景初没再抢回孩子,而是看着温安笛在做急救,清楚的看见她额前碎发已经湿透,还有大滴的汗水滴下,落在眼睫上。
张一梅紧张的哭喊,想去抢孩子,却被傅景初拦住。
肖燕着急的直跺脚:“傅大哥,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是这样有用,我们还能这么着急吗?”
傅景初抿着唇角盯着温安笛,手却不由自主的攥成拳。
温安笛不知道按了多少下,直到孩子嘴里喷出一整个红枣,伴随着哇的一声大哭,才松了一口气。
张一梅听到儿子哭,也哭着冲过去抱过儿子:“山子,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肖燕见温安笛竟然真把孩子救活了,皱着眉头有些不满:“你这样做太冒险了,这一次不过是侥幸,要是真出事你负得起责吗?”
温安笛从原主记忆里扒拉一圈也不认识这个长得文静的姑娘,刚听着好像是个医生,这种阴阳怪气的语调,她可也是个从来不会受气的主,冷笑一下:“你倒是个医生,这么简单的急救方法都不知道?你是怎么当医生的。”
肖燕确实不是正规医学院毕业,只是跟着镇上医生学过,算是赤脚医生。
经过考核后,现在是队医务室的医生,主要管家属院这一片,谁家有个头疼脑热,孩子有个发烧咳嗽,也都是她过来看。
在家属院里人缘非常好。
如今却被温安笛这么直白的呛到脸上,清秀的脸上瞬间变得青红一片:“你,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话呢?你……”
红着眼圈委屈的看着温安笛。
张一梅心里护着肖燕,见温安笛这么讽刺肖医生,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抹了把眼泪:“虽然你救了山子,可是你也不能这么说肖医生,谁知道是不是刚才红枣已经快出来了,被你一折腾就掉了出来。”
温安笛突然觉得原主蛮不讲理其实也有好处,就是不会吃亏!
直接被这个无脑的女人气笑:“行,既然你这么说,今天就算我多管闲事,下次换你,就算你死在我面前,我都不看一眼!”
说完转身进屋,还用力摔上房门。
力气之大,一声巨响后,震的房门周围的土都掉了下来。
张一梅气的脸通红,说话都结巴起来:“你,你怎么还可以咒人死呢?怎么有你这么恶毒的人!”
肖燕过去挽着张一梅的胳膊,还伸手抚了抚她怀里孩子的后背:“嫂子,你也消消气,先看看山子还难受不。”
说完扭头看着傅景初,一脸抱歉:“傅大哥,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可能误会嫂子了,等嫂子气消了我们来给她道歉,没想到嫂子也是个热心肠呢。”
傅景初拧着眉点点头没说话,看着紧闭的屋门,感觉温安笛这次好像才是真的生气。
进了屋的温安笛只是气了一下,这会儿洗了手,气定神闲的坐下继续吃饭。
她刚才救那个孩子,已经有些冲动暴露,而傅景初的眼神深不可测,仿佛一秒能洞穿人的心思。
所以她必须要骄纵一些,才能让他不怀疑。
否则,她和原主性格前后差异太大,回头不得把她送精神病院去。
傅景初站了一会儿进屋,温安笛已经吃掉半个粗粮馒头,刚剩下的半盘白菜也吃的干干净净,倒是那一份红烧肉一口没动。
想到刚才自己推温安笛那一把,用了很大的力气,还是有些愧疚,沉默了一会儿去小床边,从枕头下摸出一个信封,转身过去递给温安笛:“这个给你。”
温安笛还坐在小饭桌前捧着碗喝开水,看见眼前突然出现的信封愣了一下,想伸手接,又想到原主的人设,冷哼一声继续垂眸喝水,不打算搭理傅景初。
傅景初在温安笛对面坐下,把信封放在桌上又往温安笛面前推了推:“这里有一些粮票还有一些钱,刚才我太着急了,对不起。”
温安笛心里有些诧异,都说这个年代,特别是西北这些地方,大男子主义非常严重。
而傅景初能主动道歉,也算难得,绷着脸淡淡的开口:“我就是看不得孩子受罪,要是大人,谁管她死活。”
很想有志气的说,钱和粮票拿回去吧,我不要。
可是想想原主就留下了几块钱和十斤全省通用粮票,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她想在这个年代立足过好,钱和粮票都需要!
傅景初见温安笛没有拒绝,说了声谢谢,又沉默的收拾桌上的碗筷,端着去洗碗。
直到傅景初上班离开,温安笛才拿起信封,把里面的粮票和钱都倒了出来,竟然有二十五块钱和五十斤粮票,和一个薄薄的小本本。
温安笛研究了一下,小本本好像是傅景初的口粮本,凭着这个本子可以去指定粮店领白面和清油,不过每个月都是限量供应。
她有些激动的看着这个月还有二十五斤白面没有领过,她把白面领回来,是不是就可以吃上白面馒头?
温安笛仔细的看了看这些对她来说非常陌生的粮票,还有旧版的钱,又小心收好,等她攒够钱,就跟傅景初离婚,离开这里。
虽然利用傅景初多少有些卑鄙,到时候挣钱了分他一半好了,而且两个没有感情的人这么捆绑一辈子,也是耽误了傅景初。
温安笛给自己的卑鄙找了个借口,然后心里没有任何负担的起身回房间,开始整理原主的东西。
原主家里条件不错,好像也没吃过什么苦,不爱上学却有个恋爱脑,竟然还留下一本日记,字迹幼稚像小学生写的,上面记录着和一个男生的恋爱。
最后一页写着:程刚,等我,你才是我想一生相伴的爱人。
温安笛看了几页有些头疼,将日记本塞进箱子里,把房间简单收拾了一番,原主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非常爱干净漂亮。
收拾好房间,温安笛套上红色棉衣,准备去粮站领白面,顺便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看看能不能找点生财之道,如果条件允许,温安笛还是希望上学,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围着白色长毛围巾出门,就见不远处路边站着几个妇女聊天,看见温安笛出门,立马停止了声音看了过来。
温安笛知道这些人闲着没事肯定还要议论她,而她也不准备跟这些人打招呼,改变太大容易让人怀疑。
拉了拉围巾盖住口鼻,面无表情的从一群妇女身边走过。
等温安笛一走远,几个女人立马头凑一起议论起来:“听说中午时候,是温安笛救了山子?”
“是,我在窗户前都看见了。”
“她能好心救人?之前看谁不是鼻孔朝天,是不是又想着跟傅队闹呢。”
“傅队就不该娶这个女人,娶肖医生都比她强,看看肖医生和傅队多般配啊。”
“可不咋地,我听我们家那口子说,傅队以前有个对象呢,这次是为了还什么恩情,才娶了温安笛。”
“我也听说了,两人还是一个村的,感情可好了呢,那姑娘年年都给傅队长寄鞋子毛衣。”
温安笛走了一段路想起应该拿个面口袋,要不面粉用什么装,转身回来就听见这么几句,忍不住接了一句:“这么说来,那傅景初不就是陈世美吗?”
也是这几个女人说得太投入,压根儿没注意又返回的温安笛。
突然冒出个声音,几人都吓了一跳,转身看见温安笛笑眯眯的站在身后,瞬间尴尬起来。
温安笛深深看了几人一眼,回家拿面袋子再次离开。
不过这些女人是非的能力,让她真是开了眼界,想想也是,这些女人将来可是村口或者小区门口,重要情报信息来源的中坚力量。
家属院距离镇子不算太远,走路过去也要半个小时。
温安笛看着田野上还没有化开的冰雪,还有远处荒凉一片的山丘,除了空气冷冽,实在太荒芜了。
心也跟着荒凉起来,叹着气朝镇子上走去。
镇子上比温安笛想的要热闹一些,午后阳光正暖,街上人也很多,还有推着板车卖东西的。
温安笛看了一圈,镇子不大,就一家国营饭店,街边倒是有摆摊卖面条,烧饼的,也没什么生意,老板坐在摊前打着瞌睡。
小吃零食这样的店也没有,只有板车上推着卖瓜子糖块点心的,看点心的颜色,都不知道放了多久。
在邮局旁边有发往市里和县城的班车,去县城的车一天一趟,早上发车下午回来,去市里的班车,三天一趟。
温安笛全部观察完,心里更凉,就这样的环境,她有多大本事能改变现在的生活状况?
闷闷不乐的拎着面袋去粮站领面粉,怕二十五斤面粉自己扛不动,就先领了十斤。
拎着十斤面粉从粮站出来,心里琢磨着要想办法去县城一趟。
没注意被人碰了一下肩膀,温安笛皱了下眉头,走了两步感觉不对,赶紧摸口袋。
里面的粮本和五块钱不见了!
温安笛顿时愤怒起来,她都穷成这样了,竟然还敢偷她的钱,扛着面袋就朝着刚才撞她的人追去。
她记得是个戴着灰色帽子,深蓝色衣服的年轻男人撞了自己。
小偷见后面有人追来,莫名心虚,撒腿就跑。
温安笛原本还不确定,现在看见张皇失措的背影,可以肯定了,这就是偷她钱的人。
一想到五块巨款,脚下生风,浑身都充满了力气。
“队长,你看那不是嫂子吗?”
傅景初和葛大壮来邮局取单位的东西,刚出邮局门,就看见一道红影子从面前跑过去。
不用身边人提醒,他也认出那是温安笛。
只是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背着面袋子跑成一阵风一样的女人,真是温安笛??
长跑是温安笛的强项,只是原主这个身体太缺乏运动,没跑多久,就感觉心口窒息的疼。
想到粮本和五块钱,温安笛咬着牙屏住呼吸,脚下发力一阵风的冲向小偷。
距离一点点拉近,小偷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狗啃泥摔在地上。
温安笛一个箭步冲过去,抡起面袋子砸向小偷后背,又一脚利落的踩在他后背上:“拿来!”
小偷怎么肯承认偷了东西,眼中冒着戾气的扭头:“什么拿来,你个泼妇快放开。”
边说着,双手按着地面想翻身起来。
温安笛力气到底不如一个男人大,被男人突然翻身弄了个趔趄,却又非常迅速的飞起一脚踹在小偷胸口膻中穴上。
小偷瞬间像是抽了筋骨的泥鳅,软踏踏的趴在地上,疼的捂着胸口连声哎呦着:“杀人了,臭娘们杀人啦!”
温安笛冷着脸,要不是收了力气,她都能一脚将这人踹死,蹲下伸手抓着小偷的胳膊,咔吧一声,直接将他的右胳膊卸掉。
“把我的钱和粮本拿来!”
小偷疼的冷汗直冒,哎呦的打滚,知道这是碰上硬茬了,一只没事的手从口袋掏出一把东西。
各种零碎的钱,粮票,还有温安笛丢的粮本,看来这一天没少偷。
温安笛拿了自己的五块钱和粮本,起身拎着面袋就要走。
小偷扶着被卸掉的胳膊,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哭嚎着:“姑奶奶,你不能不管我了啊,你走了我咋办。”
温安笛看了眼围观人群,笑了下:“去找公安,他们肯定能帮你。”
说完很潇洒的背着面袋子离开。
傅景初眼眸深邃的看着温安笛离开的背影,就刚才打小偷那几下,温安笛的身手还是非常利落的。
还有能准确的找到膻中穴位置,和卸胳膊的利索,那是非常熟悉人体构造,也非常熟练的做过这些才能做到的。
可是,他知道的温安笛,根本不可能会这些。
一旁的葛大壮也是震惊,刚才那个彪悍的女人真是队长媳妇?平时在家属院就泼辣不讲理,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身手,忍不住同情起傅景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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