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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婆婆刘晓琴和公公沈博明在跟客人道别,黎笙走过去,大大方方地把碗放下,对正要离去的舅舅舅妈鞠躬致歉。“对不起!舅舅!舅妈!我中午话说重了,别放在心上。以后我一定和从隽好好的,保证再也不胡闹了。”舅舅和舅妈像是看异类一样地看着黎笙,到底是亲戚,不好说什么,只得点头。“不胡闹就好,从隽是个好孩子,会对你好的。”…

免费试读

京都一间医院的高级VIP病房里,一位打扮优雅的四十来岁女人,穿着白大褂,望着床上形容枯槁的一位病人,眼底含着冷笑。

“黎笙!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还好,跟昨日一样。”

“跟昨日一样?”王主任王娟笑着摇头,拿过遥控器把电视打开,调到新闻频道,“不不不,今天注定了跟昨日不一样。黎笙!你看看电视,沈从隽死了。在国外洽谈公务时被人开枪打死了,看到镜头里那架即将降落下来的飞机了吗?那里面装着的就是沈从隽的尸体。”

黎笙看了一眼,别过头,苦笑:“我跟沈从隽已经离婚十多年了,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王娟!你不是喜欢他吗?又是他曾经的未婚妻,为什么他死了,你会那么开心?你到底在开心什么?”

喜欢他?是他曾经的未婚妻?嗬嗬!王娟的脸气到变形。

“我在开心我所爱的男人终于心里没有别的女人了,因为他死了。黎笙!”王娟走上前,一把扣住黎笙的脖子,眼底杀气腾腾,“你知不知道沈从隽有多固执,就因为你跟他在人前举行过婚礼,他就决定要照顾你一辈子。哪怕你做出了那么多让他丢脸,伤的他体无完肤的事,他还是一样的要为你付出。

你知道吗?当年的付大宝根本就没把你怎么样,他说他不敢,怕沈从隽找他算账。只要他没碰你,他就罪不至死。没想到他还真猜对了,也赌对了。你走后,沈从隽要宰了付大宝,直到他说他没碰你,沈从隽才放过他。还算他识相,没把我供出来,不然他今天也坐不上那个位置。

跟你离婚后,沈从隽一心扑在工作上,无论我怎么使尽浑身解数,他都不肯看我一眼。没办法,我只好又把你找回来,就为了让他在看你的时候能顺便看看我,发现我对他的好。可惜他没有,他看你就只是看你,一个眼角的余光都不肯给我。我好恨,发誓要杀了你们两个。

哈哈哈!我终于做到了。其实你没有肝病,是我在你喝的水里投放了一种病毒,没多久你的肝就硬化了。我原以为沈从隽看到你这样一定会嫌弃死了,谁知他还是把你照顾的无微不至,甚至连这么高级的VIP病房都能给你申请下来,还满世界的给你找匹配的肝源。我好气呀!我好生气。我以为你死了,他就该看看我了,谁知他那么绝情,非得要逼着我对他动手。”

闻听此言,黎笙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她一下子从病床上坐起来,目呲欲裂地盯着王娟,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是你?是你故意让我得的肝病?为什么?为什么?就因为我嫁给了沈从隽?当初要不是你嫌弃他瘫痪,受伤,怕不能人道不要他,我会阴差阳错地嫁给他吗?王娟!你不是人,你是魔鬼。是人怎么可以这么狠毒?你抛弃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你就要想尽办法把人拆散?拆不散就要杀人?”

“嘘!”王娟看着黎笙激动的情绪,心里很满意,做了个让她噤声的动作,“不要那么激动,反正沈从隽已经死了,尸体都从国外运回来了,你激动也顶不了什么事。我们还是安安静静地看会儿电视吧!看看我们曾经共同喜欢过的男人是怎么站着出去,躺着回来的。你说,沈家那两位老人要是得知了这个情况,会不会一命呜呼?”

黎笙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视机,镜头对准了被缓缓拉开的机舱门上,背景音放着哀乐,捶击人心。沈从隽被人抬了出来,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爱国人士沈从隽在去国外洽谈生意时遭遇恐怖分子袭击,不幸为国捐躯,享年四十五岁……”

播音员后面说了什么,黎笙已经听不见了。眼里已经被泪水模糊着,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心也疼痛的难以描述。

她年轻时嫁给二十五岁瘫痪在轮椅上的沈从隽,勉强维持了五年的婚姻,后面独自一人漂泊生活。遇到师傅收留,教她国术中医。北上京都十几年,原以为跟这个男人再无瓜葛。

没想到,这些年他一直在默默地照顾自己,默默地生活在自己的身边。

如今,他走了,就那么走了。

“从隽!呜呜呜!从隽!呜呜呜!”

看着男人就那么被人静静地从飞机上抬下来,进了一列专车,再也看不见,黎笙哭的声嘶力竭。

她以为这个男人早就结婚生子,把自己给忘了。谁知他没有,一直没娶,默默地在背后照顾着她。

“从隽!呜呜呜!你怎么那么傻?呜呜呜!你为什么要一个人过?呜呜呜!”

“哭什么?”王娟关了电视,突如其来地怒吼,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针管,狞笑着,“看你对沈从隽那么痴情,我就好人做到底,送你去见他吧!不用太感激我,去了地下,你们再做一对恩爱夫妻。”

尖尖的针头朝着黎笙的脖子上扎去。

黎笙吃痛,抬起眼泪未干的眸,使出浑身力气,反手夺下王娟手里的针筒,猛地一下扎在她的手背上,把所有的药水都推了进去。

当愣怔中的王娟反应过来时,觉得头脑一阵阵地眩晕,她很清楚针筒里的毒到底有多厉害。

失算了。

她失算了。

被一个快要死的人算计成功,真是让她窝火。

“黎笙!你把我杀了,是想让我跟着你们一起走?下辈子我们还纠缠不清?”

“做梦!”黎笙喘着粗气,忍住身体的严重不适,“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也一定和从隽好好地过日子。再不会受你挑唆。王娟!我杀你,是为了给这个世界除去祸害。”

说完,黎笙的整个人都飘了起来,意识也越来越模糊,然后就见一道白光闪过,一切都归于了沉寂。

“咳咳咳!咳咳咳!”

嘶哑的咳嗽声传来,黎笙感觉喉咙口实在是干,晕乎乎地坐起来,闭着眼睛想摸床头柜上的杯子,好喝口水润润嗓子。

可惜摸了半天都没摸着,睁开眼,就见床边坐着一人。

“嘶!”

她被吓了一跳,抬眼打量屋子四周,被床头墙上的大红喜字给惊的差点没尖叫出来。

这是哪里?她不是跟王娟同归于尽了吗?怎么会来到了这儿?等等,房间里的摆设怎么那么熟悉?一张床,一个五斗橱,一个书桌,一个大衣柜。

大衣柜的中间门上还镶嵌着穿衣镜,镜面上也贴着大红的喜字。这,这不是她十九岁那年嫁给沈从隽的房间吗?

低头再看自己身上的穿着,没错,一身的新衣,还是姑姑骗着哄着在省城百货大楼买的。当时她还纳闷一向抠门成精的姑姑怎么那么大方,舍得给自己买这么颜色鲜艳的大红碎花衣服。

敢情,人家这是有目的的,就是为了骗她进沈家,跟沈从隽结婚。

前一世,她得知真相后,在婚礼上大吵大闹,丢尽了沈家的脸,最后怒急攻心昏迷了过去。醒来的时候也是发现床边轮椅上坐着个男人。

那个男人就是沈从隽,一个为了她终身不娶的人。

黎笙下床来,穿上鞋子,看着那个坐在一旁,面无表情,年轻的男人,忍不住哭着扑了过去。

“从隽!呜呜呜!从隽!呜呜呜!不要离开我,不要走。呜呜呜!从隽!不要丢下我,呜呜呜!”

前一分钟在电视里看见沈从隽被人从机舱门里抬出来,她肝肠寸断。后一分钟就重回到了十九岁刚结婚的时刻,场景转换太快,黎笙还没适应过来。

脑子里想的全都是沈从隽被人抬走的画面,她好心痛,也好后悔。那么好的男人,她为什么要错过?

沈从隽坐在轮椅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不过小媳妇的举动倒是让他感觉有点意外,之前不还咬牙切齿地骂自己是骗婚的骗子吗?怎么睡一觉起来就变了,抱着自己一直哭是怎么回事?

还说什么不要离开她,不要走。他倒是想走呢?可他还走得了吗?

他已经废了。

四个月前的一场任务,让他的腰椎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虽然任务是完成了,命也保住了,可他却废了。

从腰部以下,都没有了知觉。

国内最高的权威医生已经给出了诊断,他站起来的希望为百分之一。

他的未婚妻王娟怕自己拖累她,在半月前毅然决然退了婚。当时他心里平静如水,什么感觉都没有。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王娟的行为他也能理解。不能理解的是父母居然瞒着他在乡下给他找了个小媳妇,还逼着他跟她拜了堂,结了婚。

真是有够荒唐的。

只是他眼下是个废人,说什么都没人会听,就连一向尊重他的父母都不听他的了。还说给他找媳妇是为他好,将来他们老了也不用害怕没人照顾他。

父母的理由实在是无法辩驳,他只得躲回房里来,不想听见小媳妇的破口大骂和寻死觅活。

黎笙趴在沈从隽的腿上哭的伤心伤情,好久好久才渐渐地平复下来自己的情绪。抬头,就见沈从隽像是看怪物一样地看着自己。

知道男人是喜欢自己的,黎笙也不矫情,拉过他的衣袖就给自己擦眼泪,嘴里还不满地埋怨。

“我都哭了,你也不哄哄我。”

哄?沈从隽动了动嘴唇,最后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倒是低眸看了看自己的衣袖。

脸上的表情依然冰着,看不出喜怒。

“从隽!”黎笙伸手捧住男人的脸,眼底含了笑意,只是眼眶还是红红的,显得楚楚可怜,“我以后再也不离开你了。”

再也不离开?沈从隽蹙眉,难道她之前有离开过吗?小媳妇睡一觉怎么说话颠三倒四的?不会是气傻了吧?

也对,谁愿意把一生的幸福浪费在一个半身不遂的人身上?会被气傻一点都不奇怪。

“你也不能离开我。”黎笙将自己的脸靠过去,贴着男人的,感受他身上的僵硬,“从隽!你放松一些,不要紧张,我是你媳妇。”

沈从隽就像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更像是一尊没有了生命的泥塑木雕,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管黎笙怎么对他,始终稳如磐石。

黎笙知道,这个时候的沈从隽犹如行尸走肉,无论谁对他做什么,说什么,他都不会有感觉。

他受伤了,辛辛苦苦创建的世界瞬间崩塌,甚至连未婚妻都弃他而去了。身心俱受重创的他是不可能会对任何人有任何感觉的。

前一世,她都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有那么深的执念的,其实他们两个结婚五年,在一起的日子都不超过五个月,可就是这么个她怨恨了一辈子的男人,在离婚后还一直默默地照顾着她。

想起自己前世的愚蠢,黎笙觉得今生再不想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她要和深爱自己的男人好好地活着,恩恩爱爱地活着,不管他有多么冷,她都要想办法将他融化在自己的骨血里。

男人依然不动如山,黎笙歪过头,在他的脸上轻轻地亲了一口,坐在他腿上,用自己的额头顶住他的。

男人的五官深邃,虽算不得有多惊艳,可也男人味十足,是个标准的猛男。他手臂上的肌肉很硬,抓上去跟抓着石头似的。

“从隽!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就在一起。不要有心里负担,你的身体一定会好起来的。会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有一点,不管你以后怎么样,心里都只能有我一个人。”

成为正常男人?他还有那个可能吗?沈从隽的心里狠狠一滞,脸上依然没有表现出来。

黎笙之所以这么说是知道前世王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中医,经过了两年的治疗,沈从隽康复了。公公婆婆为此十分感激王娟,简直把她当做恩人,除了没把沈从隽和自己的命给她,几乎能给的都给了。

“从隽!我要和你在一起,永远不分开。”沈从隽不说话,黎笙想起前世自己和他的惨状,忍不住趴在他肩头又开始哭,一抽一抽地哭,说话鼻音非常严重,“哪怕以后你不要我,我也要跟在你身边,哪儿都不去。”

小媳妇的话终于让沈从隽皱了皱眉,无奈地叹息着:“我是个废人,你跟着我会苦一辈子。”

黎笙抬起头,流着眼泪的眸子格外清亮,湿漉漉的,看着格外叫人心疼。

“谁说你是废人?”黎笙怕自己坐久了给男人的腿带来负担,站起来,蹲在他面前,仰视着他,“你在我眼里是英雄。还有,我说过了,你以后会好起来的。别人治不好你,那是他们没本事,我一定可以治好你的。”

不敢把自己前世是中医名家的话说出来,怕男人不信,黎笙擦干了眼泪笑着,编了个瞎话。

“很小的时候,我们村住在牛棚里的一位爷爷就开始教我中医了,还教我辨别草药和针灸。从隽!你相信我!你的腿不是很严重,只是腰椎上的血管里有淤血,只要坚持针灸,服药,把淤血散了,你的腿就好了。相信我!我一定会把你治好的,我已经偷偷为你把过脉了。

只是有一条,治好了你,不能把我甩了,我不想离开你,一辈子都不想。”

黎笙真的是怕了,万一沈从隽好了,公公婆婆又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了,还是要让他们离婚怎么办?这一世,她说什么都不要离开这个男人。

小媳妇趴在自己的腿上,肩膀一耸一耸的,沈从隽就知道她在哭。

他也搞不懂这个小姑娘怎么就那么能闹腾,中午来的时候是一通的骂,把个婚礼现场闹的鸡飞狗跳,人仰马翻,直骂的自己晕死过去才罢休。

好不容易睡醒过来,还以为她会接着骂呢?谁知道改版本了,一直哭,动不动就哭的唏哩哗啦的,让人手足无措。

哭就算了,还一个劲儿地说胡话。

什么能治好自己的腿?什么中医针灸?小小年纪,虚岁才十九,哪里就有那个本事能治好自己的腿了?不过是安慰他罢了。

“不离开我,你会过的很苦。”沈从隽伸手缓缓地摸了摸小媳妇的脑袋,拍拍她的肩,“不要哭了,你如果真不怕苦,那你就跟着我好了。等到你受不了的那天再离开也可以,我无所谓。”

说到后面那一句,沈从隽的语气很平静,仿佛一切如他遇见的那般。也仿佛早就洞察了先机,对身边所有的一切都看的淡漠了。

黎笙抬头,又拉过沈从隽的衣袖擦眼泪,眸底全都是坚定的神色。

“我不走,我要治好你,让那个女人看看,我选的男人到底会不会跟她说的那般不堪。”

她的话音还没落,新房的门被人推开了,进来的是婆婆刘晓琴,手里端着一碗面,上面卧着三个黄澄澄的鸡蛋,还撒着葱花,味道很香,直冲鼻。

黎笙的肚子“咕噜”了一声,马上从沈从隽的腿边站了起来,别别扭扭地叫了声:“妈!”

她很清楚,婆婆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前世要不是她一直胡闹,不肯待见沈从隽,也不会逼着沈从隽跟她离婚。

这一世,她一定要跟公公婆婆相处好,再不让他们为了自己和沈从隽操碎了心。

“你在从隽面前说谁的坏话呢?你才来多久,一天都不到,谁会跟你说什么?”刘晓琴觉得自己新娶的这个儿媳妇真是个会挑拨是非的能手,三言两语就把人给挑唆起来。

好在他儿子是个明辨是非的人,不然还不得叫她给挑唆坏了?

知道婆婆这是意会错了,以为她在背后说王娟的坏话呢?黎笙不卑不亢地回答:“我没有说谁的坏话,还记得我来的时候,有个穿黄色碎花连衣裙的姑娘吗?她扎着两辫子,还学人电影里的做派,把辫子给卷起来了一圈的那个。

她跟我说,今天的婚礼本来是她跟从隽的,就因为从隽的腿不行了,才找我来给他冲喜。等从隽的腿好了,他就会跟我离婚娶她的。我当时脑子一热,就开口骂人了,现在想想,觉得自己好笨,被人家三言两语就给忽悠了当枪使。”

这话,前世的王娟的确是跟她说过,她之所以会在婚礼上大闹,也是因为她说的这些话。当时的黎笙怎么说也都是个高中生,眼看还有一年就要考大学了,却被自己的姑姑和奶奶算计了。

不但大学考不成,还把她给骗到省城来给个瘸子做媳妇。这跟人贩子卖了她有什么区别?她心里有气,再加上王娟的那一番话,简直就能把人气炸。

所以她悲愤交加,大骂沈家人不要脸,砸钱算计她一个农村小姑娘。

生生把自己的婚礼给搞的一塌糊涂,感觉好羞,好想捂脸。

黄色连衣裙,扎着两辫子?那不是自告奋勇要来帮忙招呼客人的王娟吗?难道是她挑唆自己的儿媳妇大闹婚礼?还骂的那么难听?

刘晓琴愣了一下,皱眉,没说什么,把手里的面放在了写字桌上,转身出去了。也没说这面是给谁吃的。

黎笙饿一天了,赶紧端起面来,喝了口汤润润嗓子,想想又觉得不妥,问沈从隽:“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我不饿。”沈从隽摇头,“你吃!”

“可我想让你陪着我一起吃。”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递到男人的嘴边,“你不吃我也不吃。”

说完就一直举着筷子,等着他张嘴,大有你不吃我就不撒手的意思。

沈从隽无奈地望了眼眼前的小媳妇,对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很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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