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正是林静这么无心的一句话,忽然让吴江心中的疑惑有了些眉目。司徒父母家住在G市最为繁华的东城,而她订的酒店在西城,可以说是距离她父母家直线距离最远的酒店里相对来说比较好的一个地方。如此煞费心思,怎么会是巧合,就连她的行李也简单得出奇,哪里像是千里迢迢回国的人,故乡反倒像一个驿站。据她说,这次也就停留不到一周的时间,吴江的婚礼过后,参加完那个医药研讨会,她马上就要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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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玦坐在机舱前排靠过道的位子,但她是最后一个下飞机的人。她看着同一趟航班的乘客从自己身边川流而过,起初还有人对她的“礼让三先”表示谢意,最后人们只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个仿佛被牢牢钉在了座位上的女人。
直到一位带着标准笑容的空姐走至她的身边,询问:“这位小姐,本次航程已经结束,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司徒玦这才不得不站起来,向对方嫣然一笑,“不,谢谢,我这就离开。”
她在洗手间里补了很长时间的妆,然后顺理成章地成了该航班最后一个取出托运行李的人。饶是如此,朝出口走去的时候,她仍然命令自己做足了五次深呼吸。
这次她从洛杉矶回国,经上海转机回G市,乘的是夜机,可是出口处已然簇拥着不少接机的人。她拖着行李箱匆匆而过,没有看到任何一张熟悉的面孔,当然,也没有人在某个角落叫出她的名字,对于一个整整七年未曾踏上故土的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两分失落,八分竟是轻松。
夜色中的机场大门已经完全不复记忆中的模样,眼前每一个陌生的场景无不提醒着她这七年光阴的真实存在。时间总是能够改变一些东西的,这不就是她这次说服自己回来的最大理由吗?
等待出租车的长龙在一点点地缩短,总算是轮到自己了,司徒玦刚打算把行李扔进车尾箱,冷不防有一双手从自己的斜后方伸了出来,不由分说地重重合上了出租车的尾箱盖。
司徒玦一惊,转身的时候一脸的戒备,但是在她用了几秒钟看清并确认来人后,顿时卸下了重重心防,换上了再灿烂不过的笑脸。她当即就松开了手上所有的东西,迎面给了来人一个大大的拥抱,回应她的是一双稳定而有力的大手。
其实她并不是太喜欢煽情的场合,但是眼泪还是那么自然地流淌下来,直到那人摸了摸她的头发,松开了手,她才在泪眼朦胧中回到了人间—热浪喷薄的南国之夜,人来人往的机场……还有气愤的出租车司机和身后一脸莫名的等车的人。
她不禁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与来人交换了一个同样无辜的眼神,赶紧对司机和下一个乘客说抱歉。那人顺手接过她的行李,揽着她的肩往另一个方向走,“我的车停在下边。”
司徒玦问:“你不是说今晚有台手术不能来吗?”
“病人的身体有状况,手术推迟了几天。再怎么说也要来接你啊,多亏没有提前告诉你手术改期的事,都说要给你惊喜了,没有惊,哪来的喜?否则岂不是要错过刚才那个精彩的熊抱?我真该请人拍下刚才的一幕,好留到以后笑话你,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在上演‘蓝色生死恋’。”
司徒玦闻言笑道:“行啊,吴江,有家室的男人就是不一样,都看上韩剧了。”
“人哪能一成不变啊?”吴江半认真地感叹,“你不也变了?说真的,刚才打招呼之前,光凭背影和侧脸,我还真拿不准一定是你。”
“你是在暗示我变老了?”司徒玦佯怒地驻足,抚着自己的脸,同时也在好友的眼镜镜片上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齐齐往后梳起的头发下露出的额头光洁依旧,身材仍是窈窕,就连鼻子一侧的几颗淡淡的小雀斑也还是老样子,没有多也没有少。看似什么都没变,可是她心里明白吴江的意思。
大家都变了,时间是太过神奇的东西,它不只改变了司徒玦,就连吴江这样一个曾经飞扬跳脱、片刻也安静不下来的男孩,竟然也被打磨成全心扑在手术台上,其余什么都可有可无的淡漠的男人,也只有在老朋友面前,才能依稀看出几分当年的样子。
沉浸在故人重逢的喜悦里的两人,莫名地就安静了下来。
“司徒,谢谢你这次能赶回来,我很高兴。”吴江正色道,他决定在许多不甚美好的回忆席卷而来之前将注意力转回值得高兴的事上。
司徒玦很是配合,“你结婚,我怎么能缺席,那未免太不够意思了。”
她说得很是轻描淡写,仿佛在说从某个相邻的城市欣然来赴会的老友,而不是一个离开七年之久,中途无论有多少变故都视故乡如洪水猛兽的人。
“不要太感动啊,你要是哭的话,我会发疯的。明知道我这次回来主要是公务在身。”司徒玦又恢复了轻快而戏谑的语调,两人继续并肩往前走去。
吴江耸了耸肩,“我就是算准了这次研讨会的时间,才把婚礼定在这个时候,双重理由之下,你不回来也说不过去了。”
“千万别这么说,我可受不起。”
“婚礼而已,总是要办的,挑在什么时候不是一样?”
司徒玦斜了吴江一眼,“人生大事,怎么能说得这样轻率,照你这个逻辑,岂不是成了‘配偶而已,总是要找的,挑谁不是一样’?”
吴江居然笑着点头,“就是这个道理,不枉费我们的交情,知我者,莫若司徒也。”
“胡说!”司徒玦听不下去了,“谁拿枪逼着你结婚了,吴江,我跟你说啊,你坚持你那套理论我管不着,但是对于大多数女孩子来说,婚姻是一辈子最重要的选择。要不你就孤家寡人别结婚,结婚了就好好过,要不平白地耽误了别人,简直是岂有此理!”
吴江大笑,“七年换了九个男朋友的人来教我婚姻之道?”
司徒玦困惑地说:“有那么多吗?早知道不告诉你了……你别偷换概念,恋爱和结婚是两回事。未来吴太太的照片我看了,还是那个姓阮的女孩子吧,挺好的,又年轻又漂亮,眉眼、气质让人看着很舒服,连我都挺喜欢的,好好对她吧。”
“你看,我们的眼光又不谋而合了。放心吧,我当然会好好对她,只不过你怎么知道,在未来的吴太太眼里,我不是为了结婚而出现的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什么锅配什么盖,这样不是正好?”
在司徒玦驳斥他之前,两人已经走到了车边。吴江赶紧说:“屏住呼吸啊,还有新的惊喜送给你。”
“信你才见鬼了。你换车了?上次告诉我的不是这款……”
话音还没落,车门从驾驶座里面打开,又一个人笑吟吟地出现在她面前。
“看看是谁?”
“林静!”司徒玦一声惊呼,熊抱再次上演。如果说吴江的出现还有些许在意料之中的话,那林静的到来的的确确给了她惊喜。司徒玦跟吴江可以说是“同穿一条裤子长大”,那情谊自不必说,林静却是她在国外几年最好的朋友之一,两人同在一个大学,她住处的备用钥匙每每都是林静代为保管,直到他先一步归国。这接二连三的好友重逢怎能不让她欣喜?!
“你看,我说吧,司徒的招牌动作,刚才我们还抱头痛哭了一场。”吴江对林静笑道。
司徒玦松开林静,说道:“还是你把持得住,刚才吴江哭得我衣服湿了一片,真没办法。”
林静也是一脸笑意,“三年不见,这个拥抱就这么草草结束?我还以为会有更多表示。”
“那是我控制住了,我一激动起来就咬人。”
三人说说笑笑着坐回车里。林静执方向盘,司徒玦坐在后座,还没从强烈的情绪反差中脱离出来,兴致高昂,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你们怎么一块来了?约好的?林静你还在检察院吗?本来不是说要留在上海的吗?你来机场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喋喋不休地像个孩子,好像这样就能把这一刻的喜悦维持得更久一些,自己也就可以在这样的兴高采烈中赖得更久。
一连串地问了好几个问题,她才发觉前座的两位男士都没顾上回答,林静的眼睛仿佛看向左侧某个地方,吴江也是。
司徒玦好奇地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那个角度的位置除了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之外再没有别的,就在她看过去的时候,机场的一个工作人员走向那辆车,敲了敲车窗,似乎是在提醒该处不允许停车。
林静这才感觉到司徒玦的话停了下来,他微微回过头笑道:“我说嘛,那里应该是不让停车的……司徒,你的问题说得太快了,急什么,有大把时间可以慢慢聊。对了,你今天的香水味相当不错。”
司徒玦懒懒地倚在座位上看着他,永远不疾不徐,不错过每一个细节,这就是林静。“你喜欢?那我送给你女朋友,不过一瓶也许不够哦。”她假装心无旁骛地开着玩笑,假装在车子离开之前没有看到那辆吸引了前排座位两个男人目光的雷克萨斯开启又合上的车门。
“哈哈,特定的味道用在特定的人身上才有吸引力。”
“算了吧,你明明是怕一瓶不够,导致分配不均。林静,人家吴医生都要结婚了,你呢?”
“说不定也快了。”林静半真半假地说。
“真的?上个月在MSN上还听你说没找到可以‘共度一生的人’,一眨眼就‘快了’?”司徒玦一脸狐疑,毫不掩饰自己的八卦态度。
林静说:“所以你要祝我好运。”
车子开上了机场高速,林静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司徒,你这次回来住哪?”
吴江侧身看着后座上的她,“不如住我家?”
“神经。”司徒笑骂道,“我再丧尽天良也不会住进一个几天后就要结婚的男人家里。你们放心,我谁都不打扰。我……我一早就订了酒店。”
吴江和林静都没有再出声。司徒玦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这座城市,她生于斯长于斯,且不说父母健在,还有无数的亲朋好友、同学旧识分布在这城市的各个角落,可她只能住在酒店。一个重回故乡的异乡人,任谁都会觉得有几分奇怪吧。
“哦,林静,琳西让我代她问候你。你早些定下来,我想她也是高兴的,毕竟可以彻底了却一桩心事。”
琳西是林静在美国的时候相处时间最为长久的一个女朋友,她是第三代华人移民,跟司徒玦也很是要好。司徒玦一度以为自己这两个朋友一定会修成正果,没料到三年前林静回国,和琳西的关系也结束了。琳西是个要强的女孩,司徒玦劝过她挽留林静,或者跟林静好好谈一谈,但是她没有。林静走后,她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可司徒玦却见过她醉后的眼泪和脆弱,最终琳西嫁给了一个旅美的加拿大华人。
琳西曾对司徒玦说,她没有挽留林静,也不敢跟他一起回国,是因为她发现了一个事实:林静是一个好情人,但是他没有爱过她。
司徒玦太能理解琳西那种绝望,有些女人,她可以要得很少,不在乎他一无所有,也不在乎为了跟他在一起要克服多少困难,但是她却必须要那个男人全部的真心,如果没有,宁可放弃。所以一段时间里司徒玦对林静很是不能理解,只不过后来想通了,感情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别人又能明白多少。即使林静辜负了琳西,也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对于司徒玦来说,他还是一个好朋友。
“琳西,她现在过得好么?”林静的语调温和,一如问候一个老友。
司徒玦叹了口气,“挺好的,儿子刚三个月,非常可爱,丈夫也很爱她。”
林静说:“真好,她是个好女人,应该得到这样的幸福。”
“林静,什么时候让我见见你的那个‘终结者’?我很好奇。”司徒玦说。
“好啊。”林静大方应允,“不出意外的话,吴医生的婚礼上你就会见到她。”
“到时你可要给我介绍介绍。”
“那要看她买不买我的账啊,她啊,我可说不准。”
林静说起那个“她”的时候,既无奈又纵容,那种不经意间流露的温情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司徒玦有些为琳西这么多年来的心事而感到唏嘘,不禁笑言道:“我更迫不及待要见到她了。提醒你啊,我回去后一定会很三八地添油加醋给琳西描述的。”
林静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吴江插嘴道:“女人的嗜好真是奇怪。”
“你们都应该乖乖请我吃饭,堵住我的嘴,因为你们实在有太多把柄在我手上,千万不要在我面前随便说女人的坏话。别忘了,女人是最小气的,稍不顺心,就会忍不住挑拨离间。”司徒玦扬眉说道。
“别人难说,你肯定不会。你是我见过的最豁达的女人。”
司徒玦笑了,“林静,算你识相,从现在就开始给我戴高帽。”
“绝对发自肺腑。”
“那你就错了,我是个气量很窄的人,我记恨的事情,一辈子都忘不了。”
车子终于驶进了市区,时间已经不早了,繁华路段还是相当热闹,路灯在眼前无尽绵延,像一条走不完的路。抽身离开的时候不过是牙一咬心一横的事,回来却需要太多的勇气。可是总得有这一天啊,只是不知道七年的时间到底够不够久。这次回来定是坎坷之旅,少不了重拾一些她最不愿意想起的事,但是,没有比这更好的开端了,她很满足。
第二章 人人都爱司徒玦
回来这一路跨越了大半个地球,称得上旅途劳顿,但是司徒玦全无睡意。吴江说她是时差还没来得及倒过来,算了算,估计有二十多个小时没好好睡上一觉了。两人也许怕把她一个人留在酒店里,如果睡不着反倒寂寞,便提议带她去重温久违了的国内夜生活,大家找个地方小酌几杯,反正好友重逢,还有说不完的话,散后各自倦鸟归巢,正好入眠。
司徒玦欣然应允。她没有告诉他们,她岂止是二十多个小时没有合眼。回国前的那个晚上,她是眼睁睁看着窗外的天空从墨黑一片逐渐发白,一分钟也没合眼,说不出为了什么,就是觉得一颗心仓皇无比,没个安放处。在飞机上的时候她疲倦得不行,但是一踏上地面,吴江和林静的接踵而至有如给她注射了一剂强心针,到了现在临界点已过,反倒一点睡意也没有了。
到了吴江一早订好的地方,服务生推开包间的门,站在最前面的司徒玦当场被吓了一跳—偌大一个包厢,里面人头攒动,她毫不怀疑自己是被误领到了别人的地盘,正待退出去,身后的吴江已经步入包间内,回头看了一眼犹在云里雾里的她,笑着问道:“怎么了,咱们司徒是被这架势吓到了?”
说话间,原本坐着歪着、唱着喝着的一群人都笑着迎了上来。司徒玦揉了揉眼睛,那一张张面孔,或许胖了一圈,或许平添了鱼尾纹,或许秃了前额,或许全然变了衣着气质,可是细细看下来,哪一张不是她曾经熟识的?!那些仿佛遗忘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名忽然全冒了出来,就在嘴边,呼之欲出。
吴江说得对,她被吓得不轻,很难说那种感觉是意外还是别的什么,毫无防备之下,司徒玦竟然对这突如其来的热闹盈门生出几分恐惧,她扮不来乳燕归巢般的欢快,只能僵着身子站在人群当中,一脸的茫然,或是漠然。
好在尾随司徒玦进来的林静更为心细,又善察言观色,他是在吴江的邀请下陪伴司徒而来的,里面多半是吴江和司徒的旧友,他并不熟识,但他至少了解司徒玦,这一回,只怕“惊”是有了,“喜”却未必。他站在司徒玦身边,轻轻拍了拍司徒绷紧了的背,司徒这才回过神来,绽开了笑脸,一个个地叫出了那些人的名字,很快就融入他们中去,拥抱,寒暄,一时间热闹得不亦乐乎。等到一一招呼完毕,吴江也不忘把林静介绍给大家。以林静的身份和他的交际手腕,自如地融入一个圈子当然并非难事,这就是一个为了久别的好友回归而举办的欢聚,激动、融洽、嘈杂、热切,正是它本来应该呈现的样子。
司徒玦好不容易得以闲下来喝口水的间隙,身边的吴江低声问了句:“怎么了司徒?刚才……也怪我事先没跟你打招呼,他们也是听说你回来了,真心想来跟你聚聚,我真没料到会来这么多人……我以为你会高兴。”
司徒玦当然知道吴江本是好意,他怎么会知道时隔那么多年,曾经在这群人中呼风唤雨的司徒会变得胆怯。面对好友的歉意,司徒玦笑了笑,“怎么不高兴?我那是倒时差失眠的后遗症,一见那么多人就蒙了。”
林静也从一场“一见如故”的攀谈中脱身出来,坐到他们身边。
“司徒,他们都是你过去的朋友?这么晚了,那么多人还等着给你洗尘,看来在哪里你的人缘都是那么好啊。”林静笑道。
吴江也笑着说:“要不怎么说‘人人都爱司徒玦’呢?”
“又胡说八道……”司徒玦闻言白了吴江一眼。
林静却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吴医生说得有道理。”
谁不喜欢司徒玦呢?就连林静这样看似交游广阔、平易近人,实则心气极高、鲜少与人深交的人,也把她引为至交好友。她漂亮,却从不以此为筹码;她聪明,却从不咄咄逼人;她骄傲,但那也只限于严苛的自我要求。何况,她还努力、有趣、善良、可靠……她是那种可以让你大胆倾诉秘密却从不担忧泄露的朋友;她是春风得意时可以跟你畅饮,苦闷失意时陪你买醉到夜深再把你安全送回家的伙伴;她是一个感性的时候浪漫得一塌糊涂,理智的时候无比清醒的可爱女人。在好朋友的眼里,司徒是造物主垂怜的浑然天成的良玉,偏偏她的名字里有个“玦”字。玦,半环也,那是有缺口的玉佩。莫非为她取名的长辈也知道月满则缺、慧极必伤的道理?所以在林静看来,最应该得到幸福的司徒,在最快乐的时候,眼里也有一丝仓皇和挥之不去的不确定。
“你们这么一唱一和地捧杀我又是何必?”司徒玦明显不吃这套,不以为然道。
林静暗指着周围那些人,“哪里的话,看得出他们也都是真心来跟你聚一聚的,这年头能这样可不容易。”
司徒玦笑而不语。在座的虽然未必跟吴江一般与她是打小的“刎颈之交”,也不一定都是如林静这样推心置腹的知己,但一个个的确都曾经是她的朋友。只不过她离开的时候身败名裂,太过狼狈,没料到七年之后还能有这样的场面。
人人都爱司徒玦。是啊,他们都曾经喜爱她。美美当年约会时每一条漂亮的裙子都是从司徒的衣橱里搜刮的;三皮失恋的时候司徒整整陪足他一周,听他大吐苦水;敏敏每次考试都坐她身后,一路绿灯;还有小根,现在一副有出息的模样了,当年在学校穷得有了上顿没下顿,是司徒一声不吭地把饭卡递给他,为了交最后一学年的学费他借了司徒一千块,到现在她都从没提过一个“还”字。
司徒从没有想过要收获感激,她那么做,只是因为他们是朋友。可是当年那件事事发,她声名狼藉、百口莫辩的时候,他们都在哪里?司徒可以理解他们的沉默和回避,但是她忘不了那些鄙夷、不屑、落井下石的眼神里亦有他们的一份。
她毫不光彩地落荒而逃,七年了,也许时间让他们忘却了许多东西,只记得她的归来,记得她曾经是善待自己的一个人,所以今天他们来了。短暂的不适之后,司徒玦也只有试着忘了那些阴暗、那些背弃,与他们把酒言笑,任往事如过眼云烟。
也许正是这样,林静才说她豁达。可她知道她不是豁达,她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好,她也骄纵,她也任性,她也苛求,可是这些,她只对最最亲近的人展现。她原谅这些朋友,更理解他们,只不过因为她心中的傲气,他们不是她在乎的人,她管不了“别人”,所以她无所谓,才能一笑而过。
喝了一阵之后,美美、三皮几个开始唱歌,其余的人多半也是好一阵不见,聊得不亦乐乎。司徒玦则兴致勃勃地拉着吴江、林静“砌长城”,美其名曰“重拾国粹”。
吴江一边无奈陪打,一边打趣司徒玦,“你几时那么眷恋中国文化了?”
林静笑着接话:“她连回家的路都不认识了,还知道‘艳照门’,其心可嘉。”
正说着,司徒玦喜滋滋地从上家小根那里捡到一张好牌,开了一杠。
同为陪打的小根也说:“司徒,你酒量也长进了,喝了那么多酒,牌还打得那样精,美利坚……”
“什么?”埋头理牌的司徒惊讶于小根说到一半没了下文的话,笑吟吟地抬起头,正想问对方为什么一副见了鬼的神情,却发现这时的包厢里已然诡异地安静下来。聊天的人噤声了,喝酒的人放下了杯子,唱K的歌声消失了,只剩下空悠悠的伴奏声还在不明状况地回旋。热闹喧腾的场面不知不觉在某个瞬间冷却,寂静如海上的幽灵船。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来自服务生推开门后,站在门口的那个人。
他走进来的时候不紧不慢,转身脱去身上的外套,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微笑。
“大家都到了,我是不是来晚了?”
他说得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他不是个不速之客,而是在座的小群体中再普通不过的某一个,因为加班误了朋友的聚会,仅此而已,现场凝滞的气氛和大家面面相觑的尴尬似乎跟他毫无关系。
其实说“面面相觑”也不恰当,因为大家视线的焦点除了来人,就是麻将桌旁的司徒玦。他们看看他,又看看她,仿佛都替当事人感到不知所措。
司徒玦的位置斜对着门口,她甚至没有朝那个方向看上一眼。在一片沉默之中,她忽然推倒了自己面前的牌。
“自摸,和了!”
她继而笑着提醒几个牌搭子,“通通都要给钱,你们装什么,想耍赖吗?”
林静笑着掏出了筹码,吴江也跟上。
“司徒,你今晚的运气太好了。”
那边的人也反应得很快,纷纷招呼着来人,就连小根也扭过头打了声招呼。
“起云,你来了。”
被称作“起云”的男人跟美美几个聊了几句,其间三皮冒出一句:“来晚了应该罚三杯。”
姚起云笑笑,权当没听见,也没有人嬉闹着在这件事上纠缠他。大家虽然都是认识的,但正因为认识,也就知道从不参与他们活动的他此次出现,必然有别的原因,那个原因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起云好整以暇地走到那端战况正酣的牌局边上,站在小根的身后,满是兴趣地观战。司徒玦恍若未觉地摸牌出牌。吴江正对着他,两人视线对上,他笑了笑,吴江表情漠然,他也不以为忤。倒是林静明显跟他打过交道,招呼是少不了的。
“林检今天这么有兴致?”
“是啊,陪朋友玩两把。姚总怎么也这么有空?”
“我也是跟朋友好久不见了,所以出来聚聚。”
姚起云一手环抱,一手握拳置于唇边。说完那句话,他就微微俯身去看小根的牌,好像他今天是特意来看小根的。
“状况如何?”他问道。
小根明显是个本分人,干笑了两声,老老实实地说:“刚开始打,司徒刚自摸了一把,她手气好。”
姚起云笑道:“那也不一定,打牌的人有句行话,‘千刀万剐,不和头一把’,刚才输钱是你的运气。”
吴江闻言,若有若无地冷笑了一声。
姚起云一脸的歉意,“不好意思,我并没有恶意。”
司徒玦扔出了一张牌,眉毛都没抬一下。
林静打趣她,“司徒你也太狠了,一整晚都没放出一张好牌。”
小根连连点头称是。
一直看着小根牌面的姚起云这时却轻轻地提醒了一声:“我觉得这张牌你可以碰的,这局你门前清希望不大。”
“哦,对。”小根依言碰了司徒的一张六万,那个多余的五万眼看就要打出去。
又是姚起云无声制止了他,他按住小根出牌的手,略指了指另外一张。小根显然深信他比自己高明,对姚起云的指点唯命是从。接下来姚起云没有再说话,这一盘最后落得流局,谁都没有和牌。洗牌之前大家各自推倒自己的牌,小根这才看到,司徒做的清一色,苦苦等的居然就是他那张险些打出去的五万。她之所以扔出那张六万,只怕也是猜中了他手上捏着她想要的牌。
“起云,还是你厉害。”小根捏了把汗。
姚起云摇头,“哪里。”
他没有说真正的原因,但是在场的不止一个人心中有数,他只是比小根更了解对手。
司徒玦一边洗牌一边慢悠悠地说道:“五个人打四个人的牌,没多大意思。”
小根却会错了意,他如释重负地站了起来,“起云,我去上个洗手间,不如你替我打?”
姚起云也不推辞,竟大大方方落座。牌桌上的气氛顿时有了变化,轻松的场合不复存在,就连一直打着圆场的林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姚起云的牌打得滴水不漏,几圈下来,大家都看出来了,他不轻易和牌,除非自摸,或者是司徒玦打出来的。他仿佛长了一双透视眼,可以清楚地知道司徒玦等的是哪一张,她在他下家,半点好处都没吃到。
司徒玦连连输了好几把,嘴上什么也没说,吴江却已经看出她微微咬紧了牙。
吴江忽然一脸笑容地说道:“司徒你不行啊,我看不是因为和了第一把,而是你情场得意,赌场失意。”
“是么?”司徒玦不置可否地笑。
林静理着自己的牌,漫不经心地问:“情场得意?我说司徒,你还跟那个德法混血在一起?”他说着自己就笑了起来,“当初就是你们太甜蜜,把我这个看不下去的邻居活生生逼走了。”
“哪里的话,明明是你要搬去跟琳西住,还赖我。”
吴江继续揭司徒的底,“德法混血是long long ago的事情,回来前我给她打电话,她那边大半夜的,背景声里的男的明显是澳洲口音,你侬我侬的,难怪她都舍不得回来。”
“澳洲口音?是不是当初追你那个Eric?”林静好奇地说。
司徒玦失笑,“算了吧,不是他。”
三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八卦着,只有姚起云一直都没有出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笑容不再,脸上是一种克制而漠然的神情。
这才是被打回原形的姚起云。
司徒玦垂下眼帘,再抬起头时脸上淡淡的,心里却暖暖地想微笑,这暖意暂时击败了她的惶然和酸涩。吴江和林静都在维护她,她知道。她不禁感叹,自己还是幸运的,至少她还有朋友,知根知底的好朋友,聪明又善解人意,总是毫不犹豫地站在自己这边,关键的时候永远知道在什么地方恰到好处地拉自己一把。
不知不觉夜已深,大家都是要工作的,第二天都要早起上班,陆陆续续有人先行离开,麻将桌上的战局也告一段落,最后谁也没有赢太多。
“司徒,我送你回去,你看你,眼圈乌青的,该好好睡上一觉。”
吴江替司徒玦拿起她随身的手提袋。
姚起云也施施然起身告辞,“既然这样,我也先走一步了。林检,见到你很高兴,下次再会。”
他跟林静握手告别,离开的时候也朝吴江几个笑了笑,径自离开,就像他来时一样。
直到姚起云消失在视线中,大家心里才各自松了口气。这时剩下的人已不多。吴江先一步在司徒玦面前表明立场,“别看我,绝对不是我让他来的。”
三皮他们也纷纷澄清。谁也不傻,明知道司徒在这儿,谁会唯恐天下不乱地叫上姚起云?
司徒玦什么也没说,刚才的尴尬是那么明显,以至于她都懒得当着这些人的面欲盖弥彰,“没事。”
最后小根讷讷地举起一只手,“是我。”
在大家无语的眼神里,他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我也没邀他,他忽然给我打电话,问我今晚在哪,我……我猜就是这样吧。”
“你没脑子啊,他问什么你就说什么?”三皮骂道。
小根也觉得委屈,“电话里他也没说什么啊,更没说要过来。”
“行了。”司徒笑着打断,“困死了,你们吵得我都快睡着了。他来就来吧,丁点大的地方,难免打照面,也不是什么仇人。散了吧,改天再一起出来喝酒。”
这个话题到此终止,大家各自道别。司徒玦和吴江照旧上了林静的车,他分别送他们回住处。
到了车上,司徒玦一直沉默。正如她先前所说,也许她早已知道这次回来难免要跟他打照面,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快。今晚他来去都那么突兀,没有人邀请他,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司徒玦只知道他的出现让她觉得很累,而他离开时的眼神分明也流露出同样的神情。大家都在找累,生命不息折腾不已,究竟图什么?
“你也别怪小根,他现在在姚起云手下干活,食君之禄,自然有身不由己的地方。”吴江对司徒说。
司徒玦不禁有几分讶然,“他在姚起云手下干活?”
说到这里,吴江用手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面颊,“看我也糊涂了,说的是什么话。小根和姚起云现在都在久安堂,应该说那是你们家的公司。”
久安堂药业是南方知名的制药集团,创始人正是司徒玦的父亲司徒久安。当初在父亲的要求下,司徒玦在国内的大学念的也是药剂学,后来跑到国外读生化,再后来为了谋生和立足咬牙考下了Pharm.D,拿到学位后就一直在洛杉矶一家历史悠久的制药机构从事研发。这次回国除了要参加吴江的婚礼,一次规模较大的制药行业研讨会选址恰好是G市,作为公司主推药品研发负责人之一的她推脱不了,这也是她必须回国的重要原因。
司徒久安是国内医药行业说得上话的人,司徒玦的妈妈也是药剂师出身,司徒玦生长于这样的家庭,又在这一行从业,可是别说吴江,就连她自己打心眼里也没有把久安堂看成是“她家”的。她虽然姓司徒,又是家里的独女,但是在她看来,久安堂是她父母的,甚至可以说是姚起云的,但是唯独跟司徒玦没有什么关联。她只是一个漂在外面没了根的不孝女。
原来姚起云现在回了久安堂,看样子还混得不错。不过这也是意料中的事,姚起云跟吴江一样是学医的,司徒玦的父亲那么信任他,久安堂迟早会是他的。也好,各归其位,各得其所。不过就算她的父母最终也成了他的,他们也永远成不了一家人。
第三章 或厌恶到终老,或怀念到哭泣
送司徒回酒店的路上,林静的手机响了好几回,他专心致志地开车,只是看了一眼便任它振动,丝毫没有接听的意思。反倒是司徒玦听不下去了,说道:“接吧,大半夜的,没要紧事别人也不会老打。怕泄密?我和吴江也不是不会装聋作哑的人。”
林静笑着说:“真不是什么要紧的人。”
“那要不我代你接?”司徒玦耍坏地问道。
林静失笑,“饶了我吧。”
司徒玦在后面拍着驾驶座的椅背,“你啊你啊,说是找到合适的人了,先前的烂摊子还没收拾好呢!”
说话间,电话依旧不屈不挠地打进来,看来对方也是个执着的人,林静索性直接掐断。这时司徒玦所住的酒店已经在望。
林静说:“这酒店我都没来过,看来酒香不怕巷子深,离市区还真是不近。”
这是一间刚开业不到半年的四星级宾馆,看起来各项设施都还算不错,只不过所在的位置在G市的一个新开发区,地点相当偏僻。起初吴江一直不解,司徒几年没有回来,这城市变化虽大,但大概的地理方位她应该还是有概念的,不知道怎么非要挑这么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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