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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

免费试读

县城出了一起命案,我们直接朝命案现场赶了过去。

这个命案性质非常恶劣,凶手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割喉了。

案发时间在下午四点半,案发现场,在某个小学附近的街道上,当时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少,这条街道两旁还是商铺。

被害者叫徐文华,六年级,遇害时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还有两个同班同学。

可越是安全的环境,就越让人少了警惕。

据目击者所说,凶手是个女人,她全身上下穿得严严实实的,还戴上了口罩。

她不紧不慢地接近徐文华,一直到贴近他身后,才从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

她一手迅速勒住徐文华的头部,使得他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一手用水果刀,把他的脖子狠狠切开。

徐文华根本没有反应得过来的机会,两旁的同学也都吓傻了,更别说其他路人。

凶手做完这一切,迅速跑了。

徐文华捂着脖子倒下去,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脖子上喷出来,所有人都吓傻了,有些女同学还尖叫了起来。

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去追凶手。

等救护车到达时,徐文华已经没了气息。

路旁的监控视频挺多的,全程都拍了下来,凶手犯案经过跟目击者的描述相差无几。

我们也迅速组织人员,沿着凶手的逃匿轨迹进行围堵抓捕。

虽然没有拍下凶手正脸,但极有可能,她就是消失不见的叶青娥。

而没有悬念,受害者徐文华,他也是一年多以前刘恩恩案件中的加害者。

江队差点把自己的头发给薅下来,同时他也无比悔恨地表示:

「妈的,我已经通知过那几个家庭了啊……没想到家长一点都不警惕……没想到凶手这么猖狂……」

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

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名叫叶家文,今年同样是十二岁,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

请示了老徐之后,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如无其他说明,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预防凶手随时出现。

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她都敢下如此毒手,在抓住她归案之前,决不能掉以轻心。

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仅仅耗时三小时,晚上七点多,就把凶手给逮住了——

确实是叶青娥。

真凶,归案。

只是归案的时候,有个小细节……

叶青娥没有反抗,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据同事说,那笑声,实在让人瘆得慌。

但没关系,只要人抓回来,就没问题。

我们回到了刑侦队,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

当然,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

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难度可太大了。

也不是不可能,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再一步一步试探,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

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所以,要么,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

要么,有什么原因,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她才迫不得已,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

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杀完徐文华之后,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几乎不可能了。

但还有两个家庭呢。

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她不是,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

这一切,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得出答案。

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但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整件事,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

甚至从这开始,变得更加离谱。

离开医院,我连夜赶到了刘志雄的家中,那座普通的农村平房。

推门,门没锁。

里面一片漆黑,我提着电筒,没有心思去找电灯的开关。

因为,我要尽快找到刘恩恩的房间。

就算刘志雄不说什么,我也会来,但我之所以会来得这么急,全是因为他说的那番话:

「我没有不顾恩恩的死活,她也不需要人照顾,不信你去看看。」

我甚至都没多问一句,就直接冲下楼跳上车踩下了油门。

我推开一扇房门,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

只要不是血腥味,我就不怕。

刘志雄那番话,让我觉得,他比妻子叶青娥更加疯狂。

「她不需要人照顾。」

刘恩恩的身体状况,她的心理疾病,短时间内,只会存在一种「不需要人照顾」的状态——

死。

我的猜测是,在看到叶青娥那么疯狂的杀人举动之后,刘志雄内心的复仇邪念,也被彻底煽动了起来。

就他撞车这种自杀式的复仇袭击方式,我有理由怀疑,他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没有留恋了。

那么在他动手之前,他一定会先安排好女儿的归宿。

那就是,死。

电筒光照射在漆黑的房间里,没有映出任何一个人影。

但那张床上,倒是有蹊跷。

因为厚厚的蚊帐被挡了下来,我看不到里面是否躺着一个小姑娘。

于是,为了不吓到她,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话:

「恩恩,你在吗?不用害怕,叔叔是警察……叔叔是来帮你的……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房间里毫无动静,一点声音都没。

我顾不上那么多,快步走向了那张床。

那种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在揭开蚊帐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这是什么味道了。

这是我在法医那边经常会闻到的味道。

福尔马林!

而同时,蚊帐也被我揭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棺材形状的长方体玻璃缸!

虽然上面也盖了玻璃盖,但味道还是溢出来了。

里面,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

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

一个女孩。

小女孩。

伴随着电筒的白光,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恍神了好一会儿。

是刘恩恩。

她已经被泡得发胀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她的样貌。

没错的,确实是她。

但她的样貌,加上这一缸子的福尔马林……

她的死,明显不是最近发生的事。

我想起之前上门拜访时,刘志雄着重强调过她的精神疾病,并表示她要待在房间里,她不适合见陌生人……

那时候,也确实成功打消了我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原来如此。

如果刘恩恩早就死了,那么,叶青娥离家出走的原因,也许就并不是「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了。

而是「筹划复仇」。

他们缜密到连女儿的死讯都不想传出去,为的,就是不让那四家人有任何准备。

太可怕了。

说实话,我被吓到了。

连最心爱的女儿都可以忍着不去下葬,这得需要多狠的决心?

而就在那时,我身后的灯光突然亮了。

是客厅里的大灯。

有人进来了?

我连忙转身出去。

我辖内一个村里,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

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现场非常惨烈。

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后还活了下来。

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最小只有九岁。

但判罚结果,却并不是结局。

这起案件的后劲,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

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

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伤害,很快就来了。

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

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从前期交流中得知,他们所在的市区,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父亲刘刚,母亲刘淑梅,十岁的孩子刘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

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再用刀把他们捅死。

不仅如此,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一家三口,摆放得整整齐齐。

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

警方介入,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

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什么证据都没有。

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

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

然后发现了两点: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刘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

没错,就是刘恩恩那起,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

明显的复仇杀人,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

结果很意外,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强调他要照顾女儿,无法抽出时间,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

上门也行,约了下午时间,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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