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刘志雄家,是村里一座泥砖瓦屋。进门就是天井,天井上还保留着一口打水的圆井,可见家中条件并不好。大厅有些脏乱,他们一家,应该过得相当不好。刘志雄本人也是,他的头发很乱,他的胡茬没剃,他双眼无神,显得很是疲累。对于我们的上门拜访,他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抗拒。我们落座后,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但刘志雄却一股脑把自己的难处都说了出来: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他都非常欠缺。在照顾女儿的这一年时间里,他根本没法工作,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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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出了一起命案,我们直接朝命案现场赶了过去。
这个命案性质非常恶劣,凶手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割喉了。
案发时间在下午四点半,案发现场,在某个小学附近的街道上,当时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少,这条街道两旁还是商铺。
被害者叫徐文华,六年级,遇害时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还有两个同班同学。
可越是安全的环境,就越让人少了警惕。
据目击者所说,凶手是个女人,她全身上下穿得严严实实的,还戴上了口罩。
她不紧不慢地接近徐文华,一直到贴近他身后,才从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
她一手迅速勒住徐文华的头部,使得他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一手用水果刀,把他的脖子狠狠切开。
徐文华根本没有反应得过来的机会,两旁的同学也都吓傻了,更别说其他路人。
凶手做完这一切,迅速跑了。
徐文华捂着脖子倒下去,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脖子上喷出来,所有人都吓傻了,有些女同学还尖叫了起来。
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去追凶手。
等救护车到达时,徐文华已经没了气息。
路旁的监控视频挺多的,全程都拍了下来,凶手犯案经过跟目击者的描述相差无几。
我们也迅速组织人员,沿着凶手的逃匿轨迹进行围堵抓捕。
虽然没有拍下凶手正脸,但极有可能,她就是消失不见的叶青娥。
而没有悬念,受害者徐文华,他也是一年多以前刘恩恩案件中的加害者。
江队差点把自己的头发给薅下来,同时他也无比悔恨地表示:
「妈的,我已经通知过那几个家庭了啊……没想到家长一点都不警惕……没想到凶手这么猖狂……」
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
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名叫叶家文,今年同样是十二岁,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
请示了老徐之后,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如无其他说明,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预防凶手随时出现。
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她都敢下如此毒手,在抓住她归案之前,决不能掉以轻心。
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仅仅耗时三小时,晚上七点多,就把凶手给逮住了——
确实是叶青娥。
真凶,归案。
只是归案的时候,有个小细节……
叶青娥没有反抗,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据同事说,那笑声,实在让人瘆得慌。
但没关系,只要人抓回来,就没问题。
我们回到了刑侦队,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
当然,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
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难度可太大了。
也不是不可能,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再一步一步试探,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
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所以,要么,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
要么,有什么原因,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她才迫不得已,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
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杀完徐文华之后,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几乎不可能了。
但还有两个家庭呢。
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她不是,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
这一切,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得出答案。
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但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整件事,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
甚至从这开始,变得更加离谱。
之前不是提到过,仍有一个伤害过刘恩恩的凶手,叶家文,他家也是住在县城吗?
在抓住叶青娥之前,我让同事去蹲守他家几天,怕叶青娥伤害他。
但叶青娥归案之后,同事也都撤回来了。
然后,就出事了。
这一次,虽然也是命案,但却并不是凶杀案,甚至一开始都不需要刑侦介入。
因为这是一起车祸。
那个夜里,叶家文的父母带着他连夜开车出走,直接上了国道。
从交通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他们明显超速了,限速六十的国道,他们一脚油门干上了八九十。
然后,发生车祸了。
另一部车子,在变道时,把他家的车给挤出国道,滚落在旁边的荒野里了。
坐在后座的叶家文与他母亲都没有绑安全带,两个人当场就无法抢救了。
而司机,即叶家文的父亲,仍在 ICU 抢救。
之所以会通知到我们刑侦队,是因为,另一部车子的司机是——
刘志雄!
就是那个口口声声要照顾孩子,连家门都不愿意踏出去的刘志雄。
他的车子并没有翻下荒野,因此他的伤势不重,只断了几根肋骨,以及左脚骨折。
在医院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样貌,却跟我上一次见到他时,天差地别。
他把头发剪短了,双眼虽然充满血丝,可却充满能量。
他甚至还刮了胡子,哪怕是躺在病床上的,我仍然觉得他精神极佳。
见到是我,他还跟我点头示意。
我问他:「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的回答却是:「我开车,变道时没有观察清楚,出车祸了,但那部车子它跑得太快,我们应该是同等责任。」
他连责任都划分清楚了,说意外谁信?
但只要他不承认,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
我忍不住提高音量吼道:
「你到底怎么想的?你老婆精神病就算了!你怎么也一样?你知道这是冲着死去的吧?你死了,你女儿怎么办?」
他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我,眼里有光,却是一道让我感到无比冰冷的光。
我真的很愤怒。
一来,叶家文母子已经没了,父亲也不一定能抢救过来。
二来,他这是完全不顾自己女儿的死活。
第三,他可是要把叶家文一家灭门了啊,他一定是这样想的!
「不管怎么样,你们也不能牵连到家人啊……」
但刘志雄,却给我抛出了灵魂拷问:
「警官,那我问你,你觉得家长是无辜的吗?如果不是,法律能制裁他们吗?」
这句话,把我的怒火直接干下去一大半,直接干沉默了。
因为,孩子做出那么恶劣的事,家长肯定不是无辜的。
也因为,法律明显不能制裁他们。
「另外,警官,还有一件事……」
而他所汇报的这件事,彻底让我另一半火气,也消失无踪了。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可以说,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
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是有预谋的凶杀案,但我们所有人,都无可奈何。
因为我们无法证明,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
那么,法律就制裁不了她。
就像当初,刘恩恩的案件。
我们所有人,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但我们做不到。
我相信,此刻徐文华的父母,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但是他们也做不到。
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我跟赵俊已经相当认命,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交检察机关了。
说真的,案子办到这里,我是真的觉得已经是大结局了。
这个结局里,没有赢家。
但是江队跟刘警官并不是很接受这个结局。
他们手中还有另一个灭门惨案呢。
所以他们提出,还想再一次对叶青娥提起审问。
老徐表示无所谓,人就在这里,只要不违规,随便问。
这一次,我跟赵俊顾着做案卷,就没有陪着他们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把问询室的监控设备给关掉了。
至于他们在里面沟通了些什么,叶青娥说了什么,在那个时间段,我们都不知情。
而等我们知情之后,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没错,这还不是结局。
我们都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也低估了父母为子女复仇的决心。
伤害刘恩恩的人,还有两个仍然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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