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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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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医院,我连夜赶到了刘志雄的家中,那座普通的农村平房。

推门,门没锁。

里面一片漆黑,我提着电筒,没有心思去找电灯的开关。

因为,我要尽快找到刘恩恩的房间。

就算刘志雄不说什么,我也会来,但我之所以会来得这么急,全是因为他说的那番话:

「我没有不顾恩恩的死活,她也不需要人照顾,不信你去看看。」

我甚至都没多问一句,就直接冲下楼跳上车踩下了油门。

我推开一扇房门,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

只要不是血腥味,我就不怕。

刘志雄那番话,让我觉得,他比妻子叶青娥更加疯狂。

「她不需要人照顾。」

刘恩恩的身体状况,她的心理疾病,短时间内,只会存在一种「不需要人照顾」的状态——

死。

我的猜测是,在看到叶青娥那么疯狂的杀人举动之后,刘志雄内心的复仇邪念,也被彻底煽动了起来。

就他撞车这种自杀式的复仇袭击方式,我有理由怀疑,他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没有留恋了。

那么在他动手之前,他一定会先安排好女儿的归宿。

那就是,死。

电筒光照射在漆黑的房间里,没有映出任何一个人影。

但那张床上,倒是有蹊跷。

因为厚厚的蚊帐被挡了下来,我看不到里面是否躺着一个小姑娘。

于是,为了不吓到她,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话:

「恩恩,你在吗?不用害怕,叔叔是警察……叔叔是来帮你的……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房间里毫无动静,一点声音都没。

我顾不上那么多,快步走向了那张床。

那种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在揭开蚊帐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这是什么味道了。

这是我在法医那边经常会闻到的味道。

福尔马林!

而同时,蚊帐也被我揭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棺材形状的长方体玻璃缸!

虽然上面也盖了玻璃盖,但味道还是溢出来了。

里面,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

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

一个女孩。

小女孩。

伴随着电筒的白光,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恍神了好一会儿。

是刘恩恩。

她已经被泡得发胀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她的样貌。

没错的,确实是她。

但她的样貌,加上这一缸子的福尔马林……

她的死,明显不是最近发生的事。

我想起之前上门拜访时,刘志雄着重强调过她的精神疾病,并表示她要待在房间里,她不适合见陌生人……

那时候,也确实成功打消了我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原来如此。

如果刘恩恩早就死了,那么,叶青娥离家出走的原因,也许就并不是「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了。

而是「筹划复仇」。

他们缜密到连女儿的死讯都不想传出去,为的,就是不让那四家人有任何准备。

太可怕了。

说实话,我被吓到了。

连最心爱的女儿都可以忍着不去下葬,这得需要多狠的决心?

而就在那时,我身后的灯光突然亮了。

是客厅里的大灯。

有人进来了?

我连忙转身出去。

小小的审讯室,挤下我们四个大男人,其实有些拥挤。

但这肯定不是重点。

重点是,叶青娥,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好。

从我们进门开始,就看到她在傻笑,她那一双眼瞪得老大,完全不怕跟我们对视。

她一点都不像是刚刚杀过人的凶残嫌犯,反而像是在看我们笑话。

那一刻开始,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果然,审问过程非常不顺利。

或者说,我们什么都没有问到,因为无论我们问什么,叶青娥的反应只有一个——

笑。

她一直都在傻笑。

没多久,江队就怒了,一边拍桌子一边吼着让她招供刘子毅的案件。

徐文华的案子证据确凿,即使叶青娥零口供,我们也能把她送上法庭。

但刘子毅家的灭门案就不同了,那个案子做得很细心,没有留下什么证据,若是有凶手口供的话,还能根据口供找到匹配的凭据。

所以我能明白江队的怒火攻心。

但即便如此,叶青娥也同样一句话都不说,就只是傻笑。

那时,我已经觉得不好了。

这个叶青娥,她不会是精神失常了吧?

而在脑子里出现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我突然就明白了——

难道她是故意做出这个模样,想要借此躲避法律的制裁?

我连忙招呼问询室里的几个人出去,然后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

同时,我也马上让信息科的同事去查叶青娥在各个医院的档案,坐在问询室里还能那么肆无忌惮,我真的怀疑她事前就把所有的环节打通了。

就像刘子毅家的灭门惨案一样,做得完美无瑕。

江队很是愤怒地表示:

「怎么可能?她说有病就有病啊?再说了,有病的人能干得出灭门还一点儿痕迹都不留的惨案吗?」

确实干不出,所以……

「所以,她没有承认刘子毅家灭门的案子是她做的,我们暂时也没有证据指证她。」

「不行!必须让她承认!除了她,基本上也没有其他人会那样做了!」

江队说这话是有些怒过头了,因为这话主观性过大,毫无意义。

而赵俊倒是非常不合时宜地提出:

「但是,你们看吧,她那冲出街头,用刀给人割喉的疯狂做法……倒是非常精神病呢,不是吗?」

江队跟刘警官两人都怔住了。

「不管我们怎么愤怒,如果没有她是灭门案凶手的证据,法官看了当街割喉的监控视频,再加上我们问审时她的表现,很难不怀疑她是精神病的……」

「根本就不用怀疑,她就是精神病。」

我们四个抬起头才发现,说这话的,是老徐。

他把一份资料扔我们桌上,继续说:

「刚刚信息科同事找到的,叶青娥的病历,她确实是个精神病患者。」

江队伸手抓起那份资料一看,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

然后,他把资料递给了我。

我看到,在病情诊断那个栏目里,很明确地标出了:

「间歇性精神病」。

并在症状中提到,其可能会拥有多种突发性障碍,比如:

「间歇性妄想体验」「间歇性情绪障碍」「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等。

而最讽刺的是,医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时,写道:

「可能由至亲女儿受害而导致」。

刘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

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

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可以说,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

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是有预谋的凶杀案,但我们所有人,都无可奈何。

因为我们无法证明,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

那么,法律就制裁不了她。

就像当初,刘恩恩的案件。

我们所有人,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但我们做不到。

我相信,此刻徐文华的父母,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但是他们也做不到。

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我跟赵俊已经相当认命,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交检察机关了。

说真的,案子办到这里,我是真的觉得已经是大结局了。

这个结局里,没有赢家。

但是江队跟刘警官并不是很接受这个结局。

他们手中还有另一个灭门惨案呢。

所以他们提出,还想再一次对叶青娥提起审问。

老徐表示无所谓,人就在这里,只要不违规,随便问。

这一次,我跟赵俊顾着做案卷,就没有陪着他们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把问询室的监控设备给关掉了。

至于他们在里面沟通了些什么,叶青娥说了什么,在那个时间段,我们都不知情。

而等我们知情之后,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没错,这还不是结局。

我们都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也低估了父母为子女复仇的决心。

伤害刘恩恩的人,还有两个仍然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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