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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时卿江北珩写的一本小说,小说主人公是时卿江北珩的书名叫《时卿江北珩》,小说情节刺激诱人,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时卿不想回头,这个声音她认得,是昨天刚见过的程刚。昨天都那样对他了,怎么还会来?程刚有些不死心,又喊了一声:“安然,我们谈谈好吗?”时卿有些无奈,现在人都这么死心眼吗?都已经结婚了还有什么好谈的?又不能在医院大门口闹起来,只能转身走到程刚面前:“我昨天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所以没什么好谈的。”程刚白净的脸上泛着红晕,像是刚喝了酒,说话都有些着急:“安然,你答应说只要你们家没事了,就跟江北珩…

免费试读

时卿还真没注意两人的对话,拎着饭盒进来就见两人表情有些微妙,感到奇怪:“是出什么事了吗?”

宋修言赶紧摇头:“没有,没有,嫂子,江北珩明天就出院了,我看他也没什么大问题,中午我们一起去吃饭?”

时卿看了眼江北珩摇头:“不用了,我刚炖了鱼汤。”

心里依旧觉得了这两人有些奇怪。

宋修言难得坚持:“嫂子,你们结婚的时候,我也没去吃酒席,怎么也要请你们吃顿饭,鱼汤留着晚上再吃。”

时卿想想江北珩的伤口,还是有些犹豫,哪有病人没出院就乱跑的。

宋修言像是看出她的纠结,劝着:“没事,这点小伤对江北珩来说都不算什么,你也不想想,在战场上,肠子都出来了,照样塞回去继续打仗。我们都是些粗人,可没那么多讲究。”

时卿看看宋修言,眉眼清隽皮肤白皙,可真不像个粗人。

江北珩也同意:“中午就出去吃吧,出了医院不远就有国营食堂。”

时卿还能说什么,她也不是医生,说了也不顶用。再说就算她是医生,就江北珩和宋修言这样不听话的病人也多了去。

等中午的时候,跟着江北珩和宋修言去附近的国营食堂。

花岗岩的墙壁上镶嵌着黑色字,为人民服务。

旁边的小黑板上用粉笔写着今天的饭菜。

时卿还是挺好奇这种年代感厚重的食堂,看着简陋,屋子中间还有大铁炉子,炉火正旺,炉子的铁皮都烧得通红。

全是四四方方的八仙桌,四边配着长条凳。

宋修言坐下后,就很痛快地点了卤鸡,红烧牛肉和三斤饺子。

时卿见江北珩神色淡然地坐着,心里再一次感叹,牛逼!这样坐着伤口都不难受?

黄色的搪瓷小盆装着菜很快上来。

宋修言勤快地招呼时卿:“嫂子,快尝一尝,这家的红烧牛肉非常好。”

时卿看着盆里被浓油酱赤烧过的是牛肉,觉得并不是牛肉做得好吃,而是这个年代只要是肉,水煮一下都很好吃。

夹了一筷子还没来得及吃,隔壁桌突然吵起来,接着就有人噗通一声倒在地上,浑身抽抽着。

宋修言和江北珩同时站了起来,已经有人弯腰要去扶躺在地上的人起来。

时卿看了眼症状,再见宋修言也要过去帮忙把人抬起来,喊了一声:“不要动!让他躺平。”

挤过去推开几人:“快去喊医生来,告诉他病人有脑出血症状。”

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护着病人的脑袋,让他侧身躺着。

宋修言愣了一下,江北珩推了他一把:“去喊医生。”

和发病男人同行的妻子直接吓傻,也不知道时卿的身份,见她很懂的样子,也不敢乱说话,就在一旁是小声哭着。

宋修言很快喊来了医生,还抬着担架,简单检查后,确定病人确实有脑出血症状,多亏没有盲目地将人抬起来。

迅速将病人抬走。

饭店里的客人又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小声地议论起来,同时还偷偷看着时卿。

时卿心里懊悔,又暴露了。

每次遇见这种突发情况,她哪儿还有时间去考虑别的,肯定是救人第一。

生怕宋修言和江北珩多问,跑着去洗了个手过来坐下:“赶紧吃饭啊,这个肉看着就很好吃。”

宋修言内心一串问号,为什么时卿看了眼病人,就能知道对方是脑出血?

而且还懂怎么护理抢救,面对失去意识的病人面容冷静。

这不是医生,谁能做到?

可是刚才时卿去洗手时,江北珩叮嘱过他,不要那么好奇,什么都不要问,赶紧吃饭。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江北珩说不让问,肯定就是有原因的吧。

好在两人都没问,时卿轻松地吃完一顿饭,和宋修言说的一样,鸡肉和红烧肉很好吃,饺子也很好吃。

这是她来这个世界,吃得最好最满足的一顿饭。

回了病房,江北珩依旧没问,时卿也算是放了心,觉得可能是江北珩相信了她说的话,曾经跟着外公学过医。

第二天一早,时卿过去帮江北珩办出院,鲁远达过来检查了伤口,恢复得不错,只要回去静养没有问题。

还叮嘱时卿:“你回去一定要看好了,我可是知道江北珩的毛病,没好利索之前不能去上班。”

时卿连连点头:“其他还要注意什么?”

“不用,这小子皮糙肉厚恢复得快,就记得三天给换一次药,过段时间来拆线就行。”

时卿有些不太懂:“过段时间是什么时候啊?”

拆线不是都要告诉具体时间吗?

鲁远达哭笑不得:“我说具体时间,那小子也不会来的,以前拆线,都是他自己拽了。”

时卿沉默,好吧,这位大哥是个狠人。

又去缴费处退钱,江北珩住进来时,钟志国已经让宋凯交了钱,除去江北珩应该享有的待遇,一共花了不到三块钱,还退了七块多回来。

时卿签了字,拿着钱数了数,倒是没想到这时候做手术这么便宜!

把零钱和票据卷在一起,回去递给了江北珩:“这是退回来的钱和票据,你看是不是有用,东西我也收拾完了,我去跟柳眉她们说一声啊。”

江北珩点点头,等时卿出去后,展开手里的收据,匆匆看了一眼,视线落在最后是时卿的签名上。

字迹清瘦有力,笔锋顿挫有度,流畅有风骨,看着就是个洒脱的人。

江北珩一直困扰的谜团有些解开了,他记得当初和时卿领结婚材料时,时卿的字纤细稚嫩,像个小学生写。

一个人的性格可以改变,可是字迹很难改变。

所以,时卿并不是时卿,那她是谁呢?

时卿去跟柳眉几个小护士道别,还惹得几人有些恋恋不舍。

让时卿有空的时候一点回来看她们。

时卿笑吟吟地满口应着,突然想到刚才在收据上的签名,瞬间反应过来不妙,原主的字和她可是千差万别。

江北珩会不会认出来?

陈家炳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他见朱珠这件事,所以来时只是他的几个心腹知道,有些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所以,他带着朱珠去朱振方的墓地,帮里其他人并不知道,解决朱珠也就更容易。

想着,开车速度也快了起来。

到墓地附近时,陈家炳突然停下车,没回头语气又突然变得苦口婆心起来:“朱珠,你是我看着长大的,这些年,我对你什么样,你应该清楚。我和你爹的什么样的感情,你也很清楚。我怎么可能背叛你爹的?”

“你是不是被人利用了?千万不要信了别人的挑拨离间。你爹的不在了,洪都会可不能毁在你手里。”

“朱珠,如果你一定觉得是你爹的是我害死的,那我们就去你爹的墓前说个清楚,你要是想杀了我给你爹的报仇,也没有问题。但炳叔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好好管理洪都会,不要和龙虎帮勾结在一起。”

……

后面还说了很多,都是劝朱珠要相信他,不要被人利用还不知道,到最后毁了洪都会。

朱珠手下用力,枪口紧紧顶着陈家炳的脑袋:“你是不是在录音?等一会儿去我爹的墓前解决了我,然后拿着录音带回去给帮里的兄弟们听,是我听信谗言,害死了我爹的,又想要嫁祸在你身上。”

“而你杀死我,只是不得已的下策?到时候你又可以痛哭惋惜,如果我能听话,怎么也不会走到今天。你也不想看着我死,是我逼着你动手的。”

“陈家炳,你一手算盘打得真好,可惜不能如你愿了,我在来见你的时候,已经找人把你勾结龙虎帮的证据带给了洪涛叔,我想他更想当洪都会的一把手,也更适合。”

陈家炳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你真的把证据带去给了洪涛?”

朱珠嗤笑:“你是不是在赌我没有证据?可惜我有!就算你杀了我,洪都会你也回不去。”

“这么多年,我爹地待你像亲兄弟一样,而你是怎么做的?你竟然在背后出黑手,好几个码头出事,肯定都少不了你的杰作。”

“你还有良心吗?”

陈家炳有些恼羞成怒,捶了一下方向盘,恶狠狠地说道::“你爹地对我不错?你知道我为什么甘愿做一个管家,也不愿意亲自插手帮会的事情吗?”

“因为你爹的就是一个多疑的人,他从来不会真正地信任一个人,我跟在他身边二十多年,他要结婚时,我才知道他有了女朋友。你母亲在国外生下你都一个月了,我才知道这件事。”

“之前,他对所有人都说,你母亲想去国外度假,喜欢瑞士的雪,我也信以为真。结果谁也没想到,她是怀孕了去那边待产生孩子。”

当朱振方搂着明珠,抱着孩子回来给大家介绍时,陈家炳更是有一种背叛的感觉。

愤怒让他不择手段,所以没多久就策划了车祸,让明珠香消玉殒。

朱珠就很奇怪:“这些事是我们家私事,为什么要跟你说?在其他事情上,我爹得有瞒过你吗?那次开会刻意瞒着你了?”

陈家炳不吱声,其他事情上,特别是帮会事情上,朱振方确实从来不会瞒着他,只是这两年跟他沟通少了很多。

想到这里,才惊觉过来,朱振方难道在两年前就发现他的不对劲儿?

他一直以为朱振方因为女儿的叛逆不听话而焦头烂额,所以也就没工夫和他坐下来说说心里话。

就算是坐下来聊天时,也是很痛心的抱怨:“我当初不应该送朱珠去国外,这些年没有陪着她,让她觉得我这个父亲不称职,所以都不愿意跟我好好说话。你看看,现在成天往外跑,我怎么说也不听。”

“哎,我没有带好女儿,你说有一天我去了那边,明珠会不会怪我?”

陈家炳越想越心惊,朱振方这个老狐狸,那时候肯定是知道的。

朱珠不想跟他废话:“你赶紧开车!”

陈家炳一言不发,发动汽车,紧紧握着方向盘,手背上的青筋都暴起,凶狠地盯着前方,既然这样,不如和朱珠同归于尽!

朱珠突然轻飘飘地来了一句:“如果你有什么其他想法,最好先收住,你和我同归于尽,你的私生子也别想活着。”

陈家炳突然一脚刹车,车轮摩擦地面,发出巨大的响声。

他根本不顾脑后的枪口,转头凶狠地盯着朱珠:“你怎么知道?”

朱珠嗤笑:“你对我做什么,我就会让人对他做什么。你看我怎么敢一个人来?我两个同伴为什么没来?”

她也是两年前撞见过陈家炳抱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在南澳那边的渔村里。

当时她还是挺好奇,毕竟所有人都知道,炳叔没有家人,这么多年也一直洁身自好,身边没有女人,也没有成家,更不会有孩子。

所以多看了两眼那个孩子,孩子和炳叔还有几分像,而炳叔看孩子的眼神,充满了溺爱。

就像爹地看她时一样。

就这件事,她回去后还跟朱振方提过,当时朱振方只是呵呵一笑:“他有个孩子也没什么稀奇,你以后不要太好奇,既然炳叔不想让人知道,那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事后朱珠也就没放在心上,曲承安让她写信时,她才在努力想陈家炳还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于是,就想起了这件事,只是这件事并没有给曲承安说,她也有自己的打算。

没想到现在一试,还真让她猜对了!

朱珠冷呵:“你以为你藏的很好?我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怎么敢来找你,是直接送死吗?”

陈家炳咬着后槽牙:“你想怎么样?”

“去墓地,不要再想耍什么花招!”

陈家炳只能恨恨的转头,再次发动汽车,脑海里一直盘算着,这次绝对不能放过朱珠。

但是孩子,是不是又是朱珠在诈自己呢?

车子到了墓地,朱珠下车,举枪逼着陈家炳下车,朝着朱振方墓前走去。

快到地方时,朱珠突然开枪,直接打在了陈家炳腿上……

时卿带着沈朝阳出去溜达了一圈,还去服务社买了酱油和一罐红豆腐,估计时间差不多,才慢吞吞回家。

远远见大门口没了汽车,沈朝阳松了一口气:“快快快,我真是好奇死了,到底什么谁来了。”

两人急匆匆回家,就见沈双禄和沈南光表情严肃地坐在客厅里,钟文清红着眼,显然刚哭过。

沈朝阳就觉得肯定是来人欺负了他们家人,过去挨着钟文清坐下,拉着她的手:“妈,那些人是干嘛来的,他们说了什么?我们怎么还能让人找上门欺负呢?”

钟文清拍了拍她的手:“没事没事,都是一些故友,说到以前的事情,有些伤感。”

时卿见三个孩子没在下面,也没顾上问,先跑着上楼去看孩子。

三个小家伙睡得正香,阿姨和沈红云在一旁叠着尿布,小声聊着天。

时卿看了每个孩子,想想楼下气氛严肃,问沈红云:“姑姑,家里到底来的什么人?还不让我们回家。”

沈红云叹口气:“来找朝阳的。”

时卿也猜到是来找沈朝阳的:“那为什么不让他们见面呢?”

沈红云摇头:“你爷爷和你爸的意思,是要他们先核对了对方的身份,看那家人啥样,确定是好的,才给朝阳讲这件事。”

沈南光的意思很简单,不能来人认亲,就赶紧把沈朝阳推出去认亲,谁知道那个魔都陆家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是听说很不错,具体什么样也没问过。

他们捧在手心长大的孩子,也不可能被轻易地认回去。

万一那个家庭不好,那不是给沈朝阳添堵吗?

时卿觉得也有道理:“魔都陆家,很有名吗?”

沈红玉摇头:“不太清楚,不过今天来的两个男人看着挺气派的。”

时卿忍不住猜测,魔都陆家和陆长风有没有关系,是不是就那一个陆家?如果是这样,那……

陆长风不就是沈朝阳的堂哥之类的?

真就应了那句话,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

这个结果,让时卿都有些接受不了,也不知道沈朝阳知道后会怎样。

……

沈朝阳也是非常聪明的,也明白家里来人肯定和她的身世有关,因为钟文清在,就没有多问。

等吃了晚饭,趁着钟文清去楼上看孩子时,才去书房找沈南光。

沈南光也没打算瞒着她:“今天不让你们见他们,是我和你爷爷想仔细了解一下这陆家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管你以后认还是不认,我们都希望家庭关系会简单一些。”

沈朝阳都能理解,就是很好奇:“是从魔都来的吗?”

沈南光点头:“是。”

“和陆长风有关系吗?”

沈朝阳有些担心这个,要是有关系,她喜欢的人变成有血缘关系的哥哥,那简直不要太可怕了。

沈南光点头:“是,这次来的就是陆长风的叔叔。”

沈朝阳脸上血色全失,心里连最后一点儿希望都没了。

沈南光也知道沈朝阳喜欢陆长风,叹口气:“好在你和长风接触不多,不要太难过。”

沈朝阳脸上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可是,她放不下啊!

沈双禄找人调查魔都陆家,消息回来得很快,陆家属于百年望族,几代人从政从商。

只是经历那些动荡的年月,变得看似平凡普通起来。

却依旧根深叶茂的大家族,现在陆家依旧很多人从政从军,可以算是门楣很高的高干家庭。

沈家对比起来,就显得逊色太多了。

最重要的是,陆家家风很好,家里儿孙个个也很争气。

沈双禄和沈南光就跟钟文清商量,要让沈朝阳认祖归宗,因为沈朝阳的父亲,当年也是战乱和家人走散,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就是这样,陆家人也没放弃过找他。

钟文清舍不得:“朝阳是我们的女儿。”

沈南光安慰她:“我们应该为朝阳高兴,也为竟东高兴,找到了家人。不管什么时候,朝阳还是我们的女儿,而朝阳在这个世界上却多了很多亲人,我们应该高兴才对。”

钟文清也明白这个道理,可是想想朝阳要是跟着陆家回了魔都,以后一年都难见一面,心里就难受。

而沈朝阳在路上也跟时卿哀嚎:“我爸爸为什么是陆家的孩子,我的天呀,我为什么要和陆长风成兄妹,我以后面对他多尴尬啊。”

时卿笑着哄她:“你不是应该庆幸,你们之间还从来没有过什么,你说你们要是谈着对象,然后才知道你们是兄妹,那是不是更惨。”

沈朝阳躺在床上呜呜假哭:“我真是太难受了,这些多年,我好不容易喜欢一个人,还喜欢了那么久,怎么最后变成我哥了呢?”

时卿就挺好奇:“你认识陆长风很久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陆长风的?”

沈朝阳一下坐起来,反正都要成兄妹了,以前那些事情也不是不能说,叹口气:“我在藏区当兵时候,不过有一点点羞耻就是,那时候我不知道他结婚了啊,然后因为我去高原缺氧,还有太阳太毒了,加上又是短头发,就让他以为我是个小伙子。”

时卿就很好奇:“然后呢?”

沈朝阳挠挠头:“然后我们不是演习嘛,我在山里迷路的时候遇见了他,然后我活捉了他,不过我们一起掉进雪坑里了。”

最重要是,在偷袭陆长风时,她袭击了他最脆弱的部位,然后也害陆长风跟她一起掉进雪坑里。

时卿听完都觉得不可思议:“你竟然偷袭了陆长风?”

沈朝阳嘿嘿乐:“我当时装作受伤了,谁让他妇人之仁,看我是个新兵蛋子,就主动背我,然后我就偷袭他了。”

时卿想想,在藏区穿着棉衣棉裤,就算背着抱着,也认不出对方是姑娘的。

不过想想那个画面:“就这样喜欢他了?”

沈朝阳又扑通躺下,生无可恋地说道:“鬼知道他本来就有伤,摔下去后为了保护我,把自己垫在下面晕了过去,然后我给他做了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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