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编今天给大家分享小说《恶之审判小说》,本小说讲述了刘恩恩刘志雄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史,内容精彩情节多变,作者文笔精深。值得阅读,简介:我辖内一个村里,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现场非常惨烈。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后还活了下来。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最小只有九岁。但判罚结果,却并不是结局。这起案件的后劲,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而凶手们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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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县城出了一起命案,我们直接朝命案现场赶了过去。
这个命案性质非常恶劣,凶手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割喉了。
案发时间在下午四点半,案发现场,在某个小学附近的街道上,当时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少,这条街道两旁还是商铺。
被害者叫徐文华,六年级,遇害时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还有两个同班同学。
可越是安全的环境,就越让人少了警惕。
据目击者所说,凶手是个女人,她全身上下穿得严严实实的,还戴上了口罩。
她不紧不慢地接近徐文华,一直到贴近他身后,才从兜里抽出一把水果刀。
她一手迅速勒住徐文华的头部,使得他的脖子完全暴露出来,一手用水果刀,把他的脖子狠狠切开。
徐文华根本没有反应得过来的机会,两旁的同学也都吓傻了,更别说其他路人。
凶手做完这一切,迅速跑了。
徐文华捂着脖子倒下去,鲜血像泉水一样从他脖子上喷出来,所有人都吓傻了,有些女同学还尖叫了起来。
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去追凶手。
等救护车到达时,徐文华已经没了气息。
路旁的监控视频挺多的,全程都拍了下来,凶手犯案经过跟目击者的描述相差无几。
我们也迅速组织人员,沿着凶手的逃匿轨迹进行围堵抓捕。
虽然没有拍下凶手正脸,但极有可能,她就是消失不见的叶青娥。
而没有悬念,受害者徐文华,他也是一年多以前刘恩恩案件中的加害者。
江队差点把自己的头发给薅下来,同时他也无比悔恨地表示:
「妈的,我已经通知过那几个家庭了啊……没想到家长一点都不警惕……没想到凶手这么猖狂……」
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
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名叫叶家文,今年同样是十二岁,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
请示了老徐之后,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如无其他说明,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预防凶手随时出现。
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她都敢下如此毒手,在抓住她归案之前,决不能掉以轻心。
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仅仅耗时三小时,晚上七点多,就把凶手给逮住了——
确实是叶青娥。
真凶,归案。
只是归案的时候,有个小细节……
叶青娥没有反抗,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据同事说,那笑声,实在让人瘆得慌。
但没关系,只要人抓回来,就没问题。
我们回到了刑侦队,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
当然,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
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难度可太大了。
也不是不可能,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再一步一步试探,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
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所以,要么,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
要么,有什么原因,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她才迫不得已,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
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杀完徐文华之后,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几乎不可能了。
但还有两个家庭呢。
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她不是,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
这一切,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得出答案。
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但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整件事,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
甚至从这开始,变得更加离谱。
小小的审讯室,挤下我们四个大男人,其实有些拥挤。
但这肯定不是重点。
重点是,叶青娥,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好。
从我们进门开始,就看到她在傻笑,她那一双眼瞪得老大,完全不怕跟我们对视。
她一点都不像是刚刚杀过人的凶残嫌犯,反而像是在看我们笑话。
那一刻开始,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
果然,审问过程非常不顺利。
或者说,我们什么都没有问到,因为无论我们问什么,叶青娥的反应只有一个——
笑。
她一直都在傻笑。
没多久,江队就怒了,一边拍桌子一边吼着让她招供刘子毅的案件。
徐文华的案子证据确凿,即使叶青娥零口供,我们也能把她送上法庭。
但刘子毅家的灭门案就不同了,那个案子做得很细心,没有留下什么证据,若是有凶手口供的话,还能根据口供找到匹配的凭据。
所以我能明白江队的怒火攻心。
但即便如此,叶青娥也同样一句话都不说,就只是傻笑。
那时,我已经觉得不好了。
这个叶青娥,她不会是精神失常了吧?
而在脑子里出现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我突然就明白了——
难道她是故意做出这个模样,想要借此躲避法律的制裁?
我连忙招呼问询室里的几个人出去,然后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
同时,我也马上让信息科的同事去查叶青娥在各个医院的档案,坐在问询室里还能那么肆无忌惮,我真的怀疑她事前就把所有的环节打通了。
就像刘子毅家的灭门惨案一样,做得完美无瑕。
江队很是愤怒地表示:
「怎么可能?她说有病就有病啊?再说了,有病的人能干得出灭门还一点儿痕迹都不留的惨案吗?」
确实干不出,所以……
「所以,她没有承认刘子毅家灭门的案子是她做的,我们暂时也没有证据指证她。」
「不行!必须让她承认!除了她,基本上也没有其他人会那样做了!」
江队说这话是有些怒过头了,因为这话主观性过大,毫无意义。
而赵俊倒是非常不合时宜地提出:
「但是,你们看吧,她那冲出街头,用刀给人割喉的疯狂做法……倒是非常精神病呢,不是吗?」
江队跟刘警官两人都怔住了。
「不管我们怎么愤怒,如果没有她是灭门案凶手的证据,法官看了当街割喉的监控视频,再加上我们问审时她的表现,很难不怀疑她是精神病的……」
「根本就不用怀疑,她就是精神病。」
我们四个抬起头才发现,说这话的,是老徐。
他把一份资料扔我们桌上,继续说:
「刚刚信息科同事找到的,叶青娥的病历,她确实是个精神病患者。」
江队伸手抓起那份资料一看,脸色瞬间就沉了下去。
然后,他把资料递给了我。
我看到,在病情诊断那个栏目里,很明确地标出了:
「间歇性精神病」。
并在症状中提到,其可能会拥有多种突发性障碍,比如:
「间歇性妄想体验」「间歇性情绪障碍」「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等。
而最讽刺的是,医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时,写道:
「可能由至亲女儿受害而导致」。
刘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
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
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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