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小说名叫《恶之审判小说》是刘恩恩刘志雄写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主角是刘恩恩刘志雄。作者文笔极佳,题材新颖,推荐阅读。精彩章节节选:叶青娥住进了隔壁的看守所,等待案件审理判决生效后,才会得到进一步的转移。这个过程,也许会持续好几个月,且不能有任何探视。这意味着其丈夫刘志雄也无法见到她。说到刘志雄,还有个很奇怪的地方。在叶青娥被捕后,我们通知过他,但他却表示,他要照顾女儿。妻子在好几个月之前抛弃了他们,所以无论她做了什么事,他都不想再知道,也不会再理会。此后,他也真的没有来过派出所,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过。徐文华的监护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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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辖内一个村里,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
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现场非常惨烈。
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后还活了下来。
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最小只有九岁。
但判罚结果,却并不是结局。
这起案件的后劲,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
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
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伤害,很快就来了。
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
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从前期交流中得知,他们所在的市区,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父亲刘刚,母亲刘淑梅,十岁的孩子刘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
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再用刀把他们捅死。
不仅如此,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一家三口,摆放得整整齐齐。
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
警方介入,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
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什么证据都没有。
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
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
然后发现了两点: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刘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
没错,就是刘恩恩那起,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
明显的复仇杀人,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
结果很意外,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强调他要照顾女儿,无法抽出时间,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
上门也行,约了下午时间,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
大厅里,灯光明亮。
而坐在木椅上的身影,我差点没能认得出来。
是一位老者。
「你是……江老先生?」
片刻之后,我才想起,他是每天都帮刘志雄买菜的邻居,江建民。
此时此刻的深夜,他怎么会如此从容地出现在刘志雄的家里。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指了指旁边的座位,说:
「同志,请坐。」
很老派的称呼,很稳重的语气。
我坐了下来,但一点儿都没有放松,反而非常警惕地问道:
「你是什么人?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是邻居,也是小恩的干爷爷……简单点说吧,叶青娥的那张证,也是我给介绍办的,」
这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这么说的话,「刘志雄一直都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的证词,怕是有问题了。
而且,他在事件中的作用,可能也比我想象中要深。
所以我直接问道:
「刘恩恩,是怎么死的?」
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一个最坏的猜测了。
刘志雄夫妻,已经彻底被仇恨占据了内心,我已经往最可怕的方向去想——
他们不忍看到女儿下半辈子都这样活着,于是杀了她。
然后,再耗尽自己的生命去复仇。
最后一家三口,在那边团聚。
因为刘志雄为了复仇,明显不要命了。
但我居然猜错了,真相,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小恩,她很乖,太乖了……」
江建民开始缓缓说了起来。
原来,刘恩恩,是自杀的。
我是真的没想到。
在我的思维里,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她怎么可能自杀?
她懂什么自杀?
但偏偏,这是真的。
刘恩恩出院回到家后,其实并没有自闭,反而整个家中,最开朗的就是她。
江建民每天都会过来,每天都能看到她甜甜的笑容。
但她对自己的身体,并非一无所知。
因为她每时每刻都要挂着一个尿袋,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不能多走路。
可她还是尽可能地对着爸爸笑,对着妈妈笑,对着干爷爷笑。
直到一个月前的某天,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回到了他们的视野里。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刘志雄夫妻带着刘恩恩,在自家屋门前的晒谷坪里晒太阳,江建民也搬了小凳子,跟他们聚在一起,享受这并不多的慵懒时光。
就当他们谈笑着的时候,一个男孩出现了。
叶家文。
他全家早已搬去了县城,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又一个人回到村子来了。
江建民气得站了起来,直冲他而去。
刘志雄也站了起来,但没有走过去,他怕克制不住自己。
叶青娥则马上把刘恩恩紧紧抱在怀里。
江建民来到叶家文面前,吼道:
「你滚!这村子不欢迎你!」
谁知道叶家文轻蔑一笑,回答道:
「你说滚就滚,你算老几?我又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看看妹妹……」
江建民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继续压低声音驱赶他:
「滚!」
叶家文居然笑出声来了,十二岁的他,已经长得很高大了,也似乎什么都懂。
他大言不惭地说:
「你这老不死的,叫什么叫?信不信我把你也干趴?警察也不会抓我信不信?」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刘家三口都能听到,刘志雄甚至已经站了起来。
江建民气得浑身发抖,但也马上想办法驱赶走了这个恐怖的小恶魔:
「你还不离开的话,我现在就联系你父母,看看他们打不打你就是了!」
之所以那么怒气冲冲地制止,是因为他怕,怕刘志雄失去理智。
「切,一天
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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