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陈伯彦江警官知乎》主角是陈伯彦江警官作家陈伯彦江警官创作。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书中精彩内容:从警校毕业,承袭了我爹的警号后,我就被安排作为卧底接近陈伯彦。理由也无他,因为我外貌像学生,眼神最清澈,却是同期毕业生里最狠的一个。当时,陈伯彦还没成为华西地区最大贩毒组织的老大。他只是个没什么势力的二把手,但他实在太年轻了,所以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如果想一锅端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先慢慢地埋进引线。我以收银员的身份隐藏在他家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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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校毕业,承袭了我爹的警号后,我就被安排作为卧底接近陈伯彦。
理由也无他,因为我外貌像学生,眼神最清澈,却是同期毕业生里最狠的一个。
当时,陈伯彦还没成为华西地区最大贩毒组织的老大。
他只是个没什么势力的二把手,但他实在太年轻了,所以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如果想一锅端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先慢慢地埋进引线。
我以收银员的身份隐藏在他家楼下的小便利店里。
他每晚大概十一二点,都会下楼来买包烟。
他眉目深邃,穿着黑色的冲锋衣,初见他时我有些意外,明明是个年轻而稍显声名的毒贩,他却有张好看到让人惊艳的脸。
皮肤几近冷白,五官也稍显薄情。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在憋了大半个月后才跟他聊上一句。
大概意思就是,看他每天都买烟,让他少抽点。
他扬了扬眉峰,清淡的神色略过我,轻嗯了一声。
之后,我总借着这个机会每天跟他聊两句。
其实,聊了这么些天我总觉得铁树都快被我聊开花了,可陈伯彦那时候愣是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好在,我的战友为我提速了。
那是一次小范围对贩毒链条的打击,虽然没有伤到那个庞然大物组织的根本,但足以让其下的一些小爪牙覆灭。
其中打击目标就包括陈伯彦所在的团伙。
放陈伯彦奄奄一息地逃跑是故意的,为的就是让我好在那片垃圾堆里“救下”他。
捡到他时他全身都是血,本就冷白的皮肤沾上血红的痕迹几近透明。
都这样了,看到我时还是没放下防备。
我的行动,开始只被限制在那一方小院子里。
真厉害啊。
表面上每天出豆糕摊的大婶事实上是制毒的好手。
而那个总在院外喝得宁酊大醉的大叔,灵巧地掌握了所有供货点。
我总以为陈伯彦是孤身一人。
事实上不是,做卧底时,他到底对我留了个心眼。
大婶和大叔好像有个小孩。
总是沉默寡言,一放学,就一个人在院子里玩篮球。
那天,我站在廊下看他把火腿肠分成几分喂楼下饿得喵喵叫的猫。
注意到我在看他,他恶狠狠地瞪我。
「你看个屁!」
「……」
我背着手,风扬起我大衣的边。
之后,我一有时间就会去院子里转。
而陈伯彦那边,虽然他总是对我很温柔,乃至有点宠得过分。
但他这次学聪明了。
我软硬兼施地套话都没套到半点有用的消息。
打针的针眼上,开始出现小溃烂的痕迹。
明明缉毒警是最知道一辈子都别碰毒品的人,可卧底却依旧是最容易沾染上它的警种。
我努力地让自己每天都过得更加乐观,但消极的情绪依旧如密密麻麻的丝线拉扯着我。
……
秋天的傍晚头一次刮了那么大的一场风。
我只是提起过小时候曾在大院里荡过秋千,陈伯彦就叫人特地给我造了一个。
天边的远光捱进黄昏的残阳,我坐在上面数着自己的倒影。
大多时候,我都是这样。
如若要保持清醒,就得让自己一遍遍地思考些东西。
可曾经的我能无比快速地心算速算,现如今连十位数的乘除都要反应半天。
我的脚尖点在地上,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没有回应。
直到我看见他急匆匆地走近院里。
见到我的一刹那,眉眼满是焦急。
「你去哪了?」
我被他上前紧紧地抱住。
「房间,走廊里都没有你的影子。」
「我以为你不见了。」
男人的身上有薄薄的烟草味。
混着秋日的寒凉。
「我好怕失去你。」
风衣的面料蹭在我的脸颊。
我不想耗费力气去推开他。
于是任由他像是要把我揉进他身体里似的。
「不要走。」
「求你了,别走。」
「……」
是呓语,也像哀求。
我仰头,盯着枝头那片落叶晃晃悠悠地飘下。
夕阳的光早就没了,
我心底,也只剩一片黑暗了。
……
我被陈伯彦牵着手拉进房间。
陈伯彦将我抱在怀里时,有时我脑子里会出现混乱的景象。
被推进医院里的侄子、被炸掉了双腿的李研,曾经波涛汹涌的大海,还有走的时候不那么体面的老爸。
他们都站在我面前,有人在指责我,也有人在安慰我。
我老爸推了我一把,我踉踉跄跄地迈着步子。
他说,姑娘,往前走。
别回头。
……
这次,陈伯彦直接将一盒针剂推到了我面前。
他揉着我的头。
「我要走一段时间,如果成功的话,我们就一起去国外。」
「到时候隐姓埋名,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个屁。
……
他走的那天,
我倚在门框那,看他。
窗外暮色沉沉让这人融于一片霞光,残忍的夕阳割裂开他的身影。
我已经站不住了,将自己身体的重量付诸于墙板。
最后,看着他钻进那辆黑色的车里。
目光,却落在藏于墙边的那两桶塑料箱。
“江警官,你看起来不太开心。”
……没有人的一等功跑了还会开心。
在陈伯彦越狱逃跑后的第二十七个小时,警方出动了十五台无人机,将近大半的警犬警力,全线封锁的地毯式搜索后,依旧没有找到他的半分踪迹。
男人走的无比嚣张,走之前,还用押送警员的血,留下了以下字迹:
I 'll recapture my rose.
我将夺回属于我的玫瑰。
这个“玫瑰”指的是谁……
会议室里的一众警员齐刷刷地看向我。
“就算你们这么看我。”
我抱着臂耸了耸肩。
“我也就只能证明陈伯彦是个恋爱脑而已。”
要不然,也不能在我都给他戴上手铐了的时候,他还能问出我到底爱过他吗这种蠢问题。
当然没爱过,本来上班就够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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