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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细节到连刘恩恩死亡的消息都不让传出来,为此还搞到了福尔马林溶液,这绝对不是刘志他还强调,我们从来都不赞成公报私仇,从来都严厉对待犯罪分子,把他们交给法律制裁。但在刘志雄的案件里,没有证据指向他是故意撞过去的,我们不能只听信一个老人的疯言疯语,要按法律来。好一个,按法律来。不过,上面这个问题,后来我找到答案了。大概是在几个月后吧,江建民,死了。不是被报复杀死的。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在他们村子附近,有一条省道,经常会有货车经过。有些大货车横冲直撞,车速开得很快。雄夫妻能接触到的东西。也许,隔壁市的灭门惨案,也是他亲自参与的。因为被灭门的刘子毅父母,他们一定认得刘志雄夫妻,所以他们不可能给刘志雄或者叶青娥开门。也许只有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江建民了。也许,是他们三个人一起做的。「那,我们该怎么应对?」我小声问。「我们啊……」老徐看了看手表,「回去睡觉。」…

免费试读

离开医院,我连夜赶到了刘志雄的家中,那座普通的农村平房。

推门,门没锁。

里面一片漆黑,我提着电筒,没有心思去找电灯的开关。

因为,我要尽快找到刘恩恩的房间。

就算刘志雄不说什么,我也会来,但我之所以会来得这么急,全是因为他说的那番话:

「我没有不顾恩恩的死活,她也不需要人照顾,不信你去看看。」

我甚至都没多问一句,就直接冲下楼跳上车踩下了油门。

我推开一扇房门,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

只要不是血腥味,我就不怕。

刘志雄那番话,让我觉得,他比妻子叶青娥更加疯狂。

「她不需要人照顾。」

刘恩恩的身体状况,她的心理疾病,短时间内,只会存在一种「不需要人照顾」的状态——

死。

我的猜测是,在看到叶青娥那么疯狂的杀人举动之后,刘志雄内心的复仇邪念,也被彻底煽动了起来。

就他撞车这种自杀式的复仇袭击方式,我有理由怀疑,他对这个世界,已经完全没有留恋了。

那么在他动手之前,他一定会先安排好女儿的归宿。

那就是,死。

电筒光照射在漆黑的房间里,没有映出任何一个人影。

但那张床上,倒是有蹊跷。

因为厚厚的蚊帐被挡了下来,我看不到里面是否躺着一个小姑娘。

于是,为了不吓到她,我小心翼翼地说了一句话:

「恩恩,你在吗?不用害怕,叔叔是警察……叔叔是来帮你的……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房间里毫无动静,一点声音都没。

我顾不上那么多,快步走向了那张床。

那种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在揭开蚊帐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这是什么味道了。

这是我在法医那边经常会闻到的味道。

福尔马林!

而同时,蚊帐也被我揭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棺材形状的长方体玻璃缸!

虽然上面也盖了玻璃盖,但味道还是溢出来了。

里面,是满满的一缸福尔马林。

以及泡在福尔马林里的……

一个女孩。

小女孩。

伴随着电筒的白光,我盯着那一缸浑浊的液体,恍神了好一会儿。

是刘恩恩。

她已经被泡得发胀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她的样貌。

没错的,确实是她。

但她的样貌,加上这一缸子的福尔马林……

她的死,明显不是最近发生的事。

我想起之前上门拜访时,刘志雄着重强调过她的精神疾病,并表示她要待在房间里,她不适合见陌生人……

那时候,也确实成功打消了我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原来如此。

如果刘恩恩早就死了,那么,叶青娥离家出走的原因,也许就并不是「忍受不了那样的生活」了。

而是「筹划复仇」。

他们缜密到连女儿的死讯都不想传出去,为的,就是不让那四家人有任何准备。

太可怕了。

说实话,我被吓到了。

连最心爱的女儿都可以忍着不去下葬,这得需要多狠的决心?

而就在那时,我身后的灯光突然亮了。

是客厅里的大灯。

有人进来了?

我连忙转身出去。

大厅里,灯光明亮。

而坐在木椅上的身影,我差点没能认得出来。

是一位老者。

「你是……江老先生?」

片刻之后,我才想起,他是每天都帮刘志雄买菜的邻居,江建民。

此时此刻的深夜,他怎么会如此从容地出现在刘志雄的家里。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指了指旁边的座位,说:

「同志,请坐。」

很老派的称呼,很稳重的语气。

我坐了下来,但一点儿都没有放松,反而非常警惕地问道:

「你是什么人?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是邻居,也是小恩的干爷爷……简单点说吧,叶青娥的那张证,也是我给介绍办的,」

这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这么说的话,「刘志雄一直都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的证词,怕是有问题了。

而且,他在事件中的作用,可能也比我想象中要深。

所以我直接问道:

「刘恩恩,是怎么死的?」

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一个最坏的猜测了。

刘志雄夫妻,已经彻底被仇恨占据了内心,我已经往最可怕的方向去想——

他们不忍看到女儿下半辈子都这样活着,于是杀了她。

然后,再耗尽自己的生命去复仇。

最后一家三口,在那边团聚。

因为刘志雄为了复仇,明显不要命了。

但我居然猜错了,真相,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小恩,她很乖,太乖了……」

江建民开始缓缓说了起来。

原来,刘恩恩,是自杀的。

我是真的没想到。

在我的思维里,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她怎么可能自杀?

她懂什么自杀?

但偏偏,这是真的。

刘恩恩出院回到家后,其实并没有自闭,反而整个家中,最开朗的就是她。

江建民每天都会过来,每天都能看到她甜甜的笑容。

但她对自己的身体,并非一无所知。

因为她每时每刻都要挂着一个尿袋,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不能多走路。

可她还是尽可能地对着爸爸笑,对着妈妈笑,对着干爷爷笑。

直到一个月前的某天,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回到了他们的视野里。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刘志雄夫妻带着刘恩恩,在自家屋门前的晒谷坪里晒太阳,江建民也搬了小凳子,跟他们聚在一起,享受这并不多的慵懒时光。

就当他们谈笑着的时候,一个男孩出现了。

叶家文。

他全家早已搬去了县城,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又一个人回到村子来了。

江建民气得站了起来,直冲他而去。

刘志雄也站了起来,但没有走过去,他怕克制不住自己。

叶青娥则马上把刘恩恩紧紧抱在怀里。

江建民来到叶家文面前,吼道:

「你滚!这村子不欢迎你!」

谁知道叶家文轻蔑一笑,回答道:

「你说滚就滚,你算老几?我又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看看妹妹……」

江建民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继续压低声音驱赶他:

「滚!」

叶家文居然笑出声来了,十二岁的他,已经长得很高大了,也似乎什么都懂。

他大言不惭地说:

「你这老不死的,叫什么叫?信不信我把你也干趴?警察也不会抓我信不信?」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刘家三口都能听到,刘志雄甚至已经站了起来。

江建民气得浑身发抖,但也马上想办法驱赶走了这个恐怖的小恶魔:

「你还不离开的话,我现在就联系你父母,看看他们打不打你就是了!」

之所以那么怒气冲冲地制止,是因为他怕,怕刘志雄失去理智。

「切,一天天就知道叫我爸妈,傻 X 一样……走就走呗,没意思……」

叶家文无所谓地甩了甩头,转身离去。

江建民转过身来,刘志雄就在他身后,只见他紧咬牙关,浑身颤抖,双眼充满血丝。

江建民连忙安抚他:

「别,别……恩恩,她还在这……」

刘志雄的表情,开始缓缓起了皱褶,仿佛下一秒,他就要哭出来了。

他问江建民:

「老爷子……法律保护他……是对的么……是对的么……?」

那一刻,江建民也迷糊了。

他只能好言相劝,让刘志雄冷静,冷静。

但后来,不冷静的,反而是他。

第二天夜里,刘恩恩自杀了。

他家,还留着一口水井。

虽然加盖上锁了,但聪颖的她找到了钥匙。

她趁爸妈都睡着之后,偷偷打开水井,跳了下去。

井旁,只留下了一张纸。

上面用工整的字迹,写下了她跳井的原因:

「我活得不好,我活着也不好,可能我死了的话,爸爸妈妈,干爷爷,你们会活得好一点了。」

她才 7 岁,她识的字不多,许多字,还是用拼音拼出来的。

但仍然是,工工整整。

当刘志雄跟叶青娥从井里打捞出她的尸体之时,她早就没了气息。

而听到哭声赶过来的江建民,心也凉了半截。

法律保护那些恶魔,到底是对是错?

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算他们跑得远,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但是,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知道叶青娥的事,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这段时间,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日不能寐夜不能寝。就让他们怕,一直心惊胆战,一直害怕,除了死,就是怕!」

我再次,被震惊到了。

这也许是,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

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但我至少,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虽然事到如今,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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