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我抱着高高一摞文件出电梯的时候没看见人,撞到她的身上。手上的文件散落一地,我一边道歉一边急忙蹲下去捡。然后就听见陆承安的声音,很温柔,很熟悉,只不过是在问他身边的苏珞:「怎么样,没伤着吧?」我手上的动作顿住了,然后抬头去看。我没想到,他当时看着我,在我盈盈的笑意里神色冷漠,淡淡的冲我礼貌的颔首,说:「不好意思宋小姐,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当时不以为意,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这只是他拒绝我的一种方式。直到我进入陆承安的公司,成……
免费试读
——我死后,我男友的悲痛打动了神明。
神明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让我用陌生人的脸回到我男友身边。 若他又一次爱上我,我就可以活过来。 可我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已经有新女朋友了。 我叫唐薇。 我是五年前死在陆承安怀里的。 死于胃癌。 死之后我遇见神明。 神明不相信爱情,他和我打赌,若陆承安在 100 天内爱上我陌生皮囊下的灵魂,他就给我重生的机会。 如果他没爱上我,我就失去轮回转世的资格。 当然这场赌约有两个条件: 第一我不能用任何办法直接告知陆承安我是他死去的女朋友。 第二我要在五年后才能出现在他面前。 如果在五年后他还能透过陌生的皮囊爱上我的灵魂,那才是真爱。 多么严苛的条件。 但为了能回到陆承安的身边,我还是答应了。 当时我沉浸在能和陆承安重逢的喜悦里,没注意到神明垂首无声悲悯的望着我,没有说话。 我一个人在空无一物的茫茫大雾里熬了五年。 陆承安是我撑下去的唯一的一个信念支柱。 我相信他爱我一如我爱他。 爬我也是要爬到他的身边去的。 我在大荒中熬了五年,然后在五年后重生了。 我重生的身体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叫宋瑶,她死于酗酒。 我附在她身上重生的第二天,是她的生日。 在这场生日宴会上,我遇见了陆承安,因为「我」爸爸是他公司的股东。 时隔五年后的重逢。 我想我当时的出场方式一定很隆重,那是一个衣香鬓影、纸醉金迷的场合。 我在璀璨的巨大水晶吊灯下扶着旋转楼梯拾阶而下。 「我」爸爸牵着我的手,将我牵到陆承安的面前,向他介绍我:「承安,这是我的女儿宋瑶,她刚回国,以后就请你多多照顾她了。」 时隔漫漫五年。 陆承安变了很多,眉眼间的轮廓更成熟,静静的站在喧闹的人群中,是经历时间洗礼沉淀下来的另一种风度翩然的气质。 我按耐着久别重逢的喜悦,直视他的眼睛,尽量表现的端庄稳重,我望着他含蓄的微笑,然后朝他伸出手,一字一句认真的对他说:「陆承安,你好,认识一下,我叫宋瑶,你未来的女朋友。」 我知道一段感情是需要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只是我没多少时间,我只能用一种近乎自杀式的强势挤进陆承安的世界。 我需要让他短时间记住我。 |
我没想到,他当时看着我,在我盈盈的笑意里神色冷漠,淡淡的冲我礼貌的颔首,说:「不好意思宋小姐,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当时不以为意,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 这只是他拒绝我的一种方式。 直到我进入陆承安的公司,成为他的秘书。 其实他身边很早之前就不招女秘书了,大概是每一任秘书都想近水楼台先得月,一跃成为老板娘的缘故。 为了能来到他身边,我还用了些手段。 「我」爸爸是他公司最大的股东,他不会拒绝一个股东提出的「想让女儿来你公司实习一段时间」的小小要求的。 知道陆承安已经有女朋友,是在我入职他公司的三天后。 他的新女朋友叫苏珞,长了一张和死去的我如出一辙的脸。 碰见她和陆承安的场景也很仓促,那是午休时,用餐高峰期,一共三十二层高的电梯人满为患。 我抱着高高一摞文件出电梯的时候没看见人,撞到她的身上。 手上的文件散落一地,我一边道歉一边急忙蹲下去捡。 然后就听见陆承安的声音,很温柔,很熟悉,只不过是在问他身边的苏珞:「怎么样,没伤着吧?」 我手上的动作顿住了,然后抬头去看。 苏珞的那张脸和以前的我如此之像,就像在照镜子一样,以至于我短暂的恍惚了一下。 陆承安半抱着苏珞,在检查她被我撞到的地方,苏珞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于是他低下头看向我。 他的眉眼英俊锋利,不笑的时候就显得很冷漠,我其实很少看见他这个表情,因为在我的记忆里,他在我面前永远是温柔含着笑意的。 |
这真是令人控制不住的愤怒。
我和同事 Amy 打听陆承安和苏珞的事。 我的来意太过明显,公司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为陆承安而来。 Amy 和我八卦:「苏珞啊,陆总女朋友,他们在一起四年多了,老天还是公平的,给她开了一扇门,关了一扇窗,她不会说话。」 说完话锋一转,又说,「不过我听说,我听说的啊,她之所以在老板身边在一起那么久,是因为她长得很像老板死去的前女友,就是那种白月光你知道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是自你之后,我身边所有的女人都是你的影子。」 我扯扯嘴角笑,我觉得荒诞,也并不觉得感动。 因为长得再像,那也不是我。 而且我死后不到一年,不到一年啊,陆承安,你就和别人在一起了。 我收拾好文件和心情回到陆承安身边的时候,他正准备会议。 他的视线从我流血的伤口上淡漠的一掠而过,然后问:「下午的会议安排?」 我面不改色的汇报,下午的会议安排比较长,我将所有参会人员的喜好都摸清了,以备准备咖啡茶水和点心,会议上的注意事项一件件列下来,他安静的听着,最后有点惊讶的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他惊讶,他大概一直当我是不学无术高傲自大的无所事事的大小姐。 当年他从家里出来自己创业,是我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啊。 我陪他谈过客户,上过酒桌,当过秘书,自学过会计。 我和陆承安刚谈业务的时候还被一个客户耍无赖骗过,我们这边成本垫付,成交后他那边却拒不付尾款。 那是我和陆承安的第一笔创业金,我把那个老板堵在酒吧门口,一红酒瓶敲下去,敲的他头破血流,我在此起彼伏的尖叫中面不改色,说:「光脚不怕穿鞋的,下一次我拿的就是刀了。」 那老板惊惧的望着我,乖乖交钱。 陆承安知道这件事后狠狠的将我箍在怀里,红着眼跟我说钱没了可以再赚,我要出点什么事他该怎么办,后来他就不让我出头这些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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