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也不会想起你》是最近非常火的一本都市小说,主人公叫魏延秦初初,小说内容精彩丰富,情节跌宕起伏,非常的精彩,下面给大家带来这本小说的精彩内容:他心里还有那个秦初初,我知道,每想到这,我恨地牙痒。镇上的晚霞好像比城市更能漫开残红,我醒来的时候,一地的金黄揉碎于半抹斜阳之中,秋风耸动,家家户户的烟火气便挨个地往鼻子里钻。…
当我再也不会想起你_总体来说写的很不错,故事都很抓人心,淡淡的忧伤却又都是完美的结局。总而言之还是很棒的,值得推荐。
我有一段时间没回老家了。
青砖旧瓦,烟雨蒙蒙,行李箱拖过石板路,依旧会发出扰人的噪声。
「哟,回来啦。」
家里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非正常录像的视角讲述着越来越离谱的家庭纠纷。
老爸坐在电视前,显然也没料到我会在这时候回来。
我没理他,径直走向房间,一把摔在床上。
被子好像刚洗不久,他老人家还是那么爱干净,明明我也不总回家,他依旧会隔三岔五地把我的被子拿出去晒晒。
这几天,我说不上过的是什么感觉。
勉强在朋友家借宿,等再从老家回去应该能住进新租的房子,银行卡里莫名多出一大笔钱,想也知道是谁打的。
我原封不动地给退了回去,欠不了他的。
这几天做梦,还是会梦到他,有的时候半夜醒来,身边没了人还是会恍惚一阵,人哪有那么容易就改变,我喜欢他都快喜欢出惯性了。
可喜欢是一码事,不回头大概是另一码事。
我想的不清楚,没那么明事理。
明明我们都商量着结婚,却还是说了分手。
他心里还有那个秦初初,我知道,每想到这,我恨地牙痒。
镇上的晚霞好像比城市更能漫开残红,我醒来的时候,一地的金黄揉碎于半抹斜阳之中,秋风耸动,家家户户的烟火气便挨个地往鼻子里钻。
「吃不吃饭?」老爸在门口敲门。
我开了门走出去,一桌的饭菜,都是我爱吃的。
「我刚出门买的鱼,嘿,你说巧不巧,最后一条,鱼贩子便宜卖我了。」
老爸翘着二郎腿坐饭桌上,给自己斟满了白酒,对空干了干。
我扒了几口米饭,含糊地跟他说话。
「少喝点酒,上次医生就说你肝硬化。」
「我有分寸,嗯……闺女,你怎么回来了?」
「来看看你不行?」
「得了吧,你没啥要紧事能飞回来看我这老头子,被公司辞了?」
「没。」
「和朋友闹不愉快了?」
「没。」
「分了?」
「……」
我顿住,夹了块鱼狂扒饭。
其实魏延以前跟我来过我老家,不过我爸没见着。
我好像还是能瞧见那个眉眼清晰的少年于灰白的高墙之下朝着我笑,说以后娶我,入乡随俗得在这摆席。
我爸估计猜得十有八九,可他什么都能说,就是感情这方面完全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干脆给我换了个话题。
「我眼睛最近好像有点看不清东西,给学生改作业也模糊。」
他拿筷子比了比自己的眼睛。
「还经常梦见你妈,灰头白面的,说要带我走。」
「……」
我老妈在我高中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爸就总用这种奇怪的方式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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