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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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迅速把另外两个家庭的资料调了出来,其中一个搬去外省的按下不表,最后一个家庭仍在县城。
当时伤害刘恩恩的凶手之一,名叫叶家文,今年同样是十二岁,在另一所小学读六年级。
请示了老徐之后,我让两个同事马上联系叶家文的家长,如无其他说明,他们会暂时先在叶家附近待命,预防凶手随时出现。
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她都敢下如此毒手,在抓住她归案之前,决不能掉以轻心。
而她似乎也太低估警方的能力了。
在我们出动大量警力围追堵截之下,仅仅耗时三小时,晚上七点多,就把凶手给逮住了——
确实是叶青娥。
真凶,归案。
只是归案的时候,有个小细节……
叶青娥没有反抗,反而是哈哈大笑了起来。
据同事说,那笑声,实在让人瘆得慌。
但没关系,只要人抓回来,就没问题。
我们回到了刑侦队,准备把案件梳理完毕,尽快交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有可能涉及两个案件,老徐安排我跟赵俊配合江队与刘警官,一起对叶青娥进行审问。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徐文华这个案子里,叶青娥这种粗暴残忍的犯案手法,与前一个案子的凶手画像是相当不符的。
当然,这是在假设刘子毅灭门案,凶手也是她的前提下。
因为刘子毅的父母说不定能认得叶青娥,要想让刘子毅家人轻易打开家门,并要成功给一家人下药,难度可太大了。
也不是不可能,但肯定需要大量的时间与耐性,比如改造自己的面容,再一步一步试探,甚至与对方成为熟人。
毕竟江队也分析得出过结论,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所以,要么,两个案子不是同一个凶手。
要么,有什么原因,让叶青娥不得不这么做。
所以她才迫不得已,只能以这种大街上杀人的方式完成复仇。
因为这种杀人方法并不具备太大的逃匿可能性,杀完徐文华之后,想要继续向伤害过她女儿的凶手们复仇,几乎不可能了。
但还有两个家庭呢。
如果她是灭门案的凶手,那么让她觉得没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她不是,那就存在另一个凶手了?
这一切,都要在对叶青娥的审问中,得出答案。
我以为我的准备已经做得足够充分,但没想到,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这整件事,果真并没有因为她的被捕而画上句号。
甚至从这开始,变得更加离谱。
刘志雄家,是村里一座泥砖瓦屋。
进门就是天井,天井上还保留着一口打水的圆井,可见家中条件并不好。
大厅有些脏乱,他们一家,应该过得相当不好。
刘志雄本人也是,他的头发很乱,他的胡茬没剃,他双眼无神,显得很是疲累。
对于我们的上门拜访,他没有表示出任何的抗拒。
我们落座后,并没有直接表明来意,但刘志雄却一股脑把自己的难处都说了出来:
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他都非常欠缺。
在照顾女儿的这一年时间里,他根本没法工作,即使是出院后,也因为各种难题而无法继续外出务工。
雪上加霜的是,妻子叶青娥早就因为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离他们而去了,至今杳无音信。
即是说,现在家里只有他在照顾女儿刘恩恩。
刘恩恩虽然已经能下地走路,但她因为精神状态很不好,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自闭症。
说着这话的时候,刘志雄还把诊断书找了出来,除了病情诊断之外,医生也在病历中建议:短时间内少些让刘恩恩与陌生人接触。
年纪太小使得她内心的接受与复原速度极慢,与陌生人接触有几率会刺激她的情绪,反而让病情恶化。
所以,刘恩恩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自己房间里的。
这打消了我想要探视刘恩恩的念头。
也因此,刘志雄根本无法离开家,这也是他无法去刑侦队接受传唤的原因。
由于刘志雄的先发制人,江队并没有说出刘子毅被灭门的案件,而是旁敲侧击地询问,有没有人证可以证明他一直在家里。
结果是,有。
因为他每天都要托旁边的邻居去买菜,所以他没有时间去隔壁市作案。
案发地与刘志雄家相距甚远,一来一回至少也需要五个小时,更别说还需要踩点,蹲点,以及设计进入室内犯案的方法。
没有待在那边一段时间,办不出这么干净利索的案件。
随后,我们找到了该邻居,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伯,叫江建明。
虽然年龄很大,但他的身子却还硬朗,精气神都很好。
江建民也给出了有利于刘志雄的证词,甚至还拿出了一个小账本,里面记载着他每天给刘志雄买菜的花费。
在他的佐证之下,基本可以判定,刘志雄嫌疑不大。
他没有因为仇恨,而撇下女儿去杀害仇家,这也许是好事。
但叶青娥呢?
她的不知所终,也许是调查的重点。
但还没来得及让我们开始寻找她,就又出事了。
出大事了。
并在症状中提到,其可能会拥有多种突发性障碍,比如:
「间歇性妄想体验」「间歇性情绪障碍」「间歇性行为异常及行动不受控」等。
而最讽刺的是,医生在探究她的病因时,写道:
「可能由至亲女儿受害而导致」。
刘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进她的心脏。
而她把这把刀拔了出来,狠狠刺进凶手们的身体里!
就算如此疯狂地杀戮,她也很有可能不受法律制裁。
叶青娥这种状态,按一般处理流程,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
把她送去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进行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18 条,其中明确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最终评定叶青娥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那么她只需要接受强制治疗,而无须负任何刑事责任。
而且,就目前叶青娥已经拿到过的诊断书而言,她大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可以说,叶青娥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复仇方法。
这明显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复仇计划,是有预谋的凶杀案,但我们所有人,都无可奈何。
因为我们无法证明,她在作案时拥有清醒的意识与认知。
那么,法律就制裁不了她。
就像当初,刘恩恩的案件。
我们所有人,都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里关着,但我们做不到。
我相信,此刻徐文华的父母,一定想把叶青娥碎尸万段,但是他们也做不到。
真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我跟赵俊已经相当认命,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交检察机关了。
说真的,案子办到这里,我是真的觉得已经是大结局了。
这个结局里,没有赢家。
但是江队跟刘警官并不是很接受这个结局。
他们手中还有另一个灭门惨案呢。
所以他们提出,还想再一次对叶青娥提起审问。
老徐表示无所谓,人就在这里,只要不违规,随便问。
这一次,我跟赵俊顾着做案卷,就没有陪着他们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把问询室的监控设备给关掉了。
至于他们在里面沟通了些什么,叶青娥说了什么,在那个时间段,我们都不知情。
而等我们知情之后,事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了。
没错,这还不是结局。
我们都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也低估了父母为子女复仇的决心。
伤害刘恩恩的人,还有两个仍然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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