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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介绍

而刘志雄夫妻案件的审理,也相当冗长。尤其叶青娥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就把过程拉得更长了。其实,这期间,我也一直在思考……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这样的人,我们该怎么办?似乎根本没办法处理。也没有办法防范。我也跟老徐提过,但他就说一切按证据来,一切按法律来。…

免费试读

我辖内一个村里,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

六岁女孩被同村玩伴带走虐待伤害,现场非常惨烈。

更可怕的是,她全程清醒,最后还活了下来。

这个案件的判罚结果非常不好,因为凶手只是四个同村的儿童,最大年龄不超过十四岁,最小只有九岁。

但判罚结果,却并不是结局。

这起案件的后劲,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

该案的受害者,化名刘恩恩。

接受完手术的她,足足在病床上躺了一年才出院,她的下半辈子,很有可能需要挂着尿袋生活。

而凶手们均因为未满十四岁,而被判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加以管教。

家长监护人只判赔了金钱上的赔偿,等事情一结束,都马不停蹄地搬离了村子。

两家搬去了一个小时车程距离的县城,两家搬去了家长务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女孩,并没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伤害。

但伤害,很快就来了。

某天,我们接到通报,隔壁市刑侦大队的同事有一起凶杀案需要跨市办案,队长老徐让我负责跟进配合。

前来办案的是江队长跟胡警官,两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从前期交流中得知,他们所在的市区,发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杀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灭门,父亲刘刚,母亲刘淑梅,十岁的孩子刘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当恶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于二十个刀伤,身体里还检测出致幻药物。

即凶手下药迷晕他们之后,再用刀把他们捅死。

不仅如此,凶手还泄愤般把他们的头颅砍了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一家三口,摆放得整整齐齐。

因为被害者一家在当地并无亲戚,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且他们是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房里的,因此案发一个礼拜后,才因尸体发臭太严重而被过路者发现。

警方介入,判断大概率为熟人作案,因为门窗均没有被强行破坏的痕迹。

案发现场被清理得很干净,没有指纹,没有鞋印,没有毛发,什么证据都没有。

也因为该地段略为偏远,周围的治安摄像头太少,没有拍到有用的线索,案件侦查成了大难题。

警方只能从受害者的关系网中寻找头绪。

然后发现了两点: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该地区才几个月,这也是他们在当地没有一个亲朋好友的原因。

第二,受害者刘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过一个恶性案件中。

没错,就是刘恩恩那起,未成年恶性故意伤害案件。

明显的复仇杀人,加上受害者曾经是加害者,因此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江队也很自然就怀疑到刘恩恩的双亲,即刘志雄或叶青娥的身上。

但因为没有证据,我只能先对刘志雄做一个口头传唤。

结果很意外,刘志雄一口拒绝了前来刑侦队配合调查的要求,强调他要照顾女儿,无法抽出时间,但他同意我们上门调查。

上门也行,约了下午时间,我带着江队跟刘警官两人来到了刘志雄家中。

大厅里,灯光明亮。

而坐在木椅上的身影,我差点没能认得出来。

是一位老者。

「你是……江老先生?」

片刻之后,我才想起,他是每天都帮刘志雄买菜的邻居,江建民。

此时此刻的深夜,他怎么会如此从容地出现在刘志雄的家里。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指了指旁边的座位,说:

「同志,请坐。」

很老派的称呼,很稳重的语气。

我坐了下来,但一点儿都没有放松,反而非常警惕地问道:

「你是什么人?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我是邻居,也是小恩的干爷爷……简单点说吧,叶青娥的那张证,也是我给介绍办的,」

这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这么说的话,「刘志雄一直都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的证词,怕是有问题了。

而且,他在事件中的作用,可能也比我想象中要深。

所以我直接问道:

「刘恩恩,是怎么死的?」

其实我心里,已经有一个最坏的猜测了。

刘志雄夫妻,已经彻底被仇恨占据了内心,我已经往最可怕的方向去想——

他们不忍看到女儿下半辈子都这样活着,于是杀了她。

然后,再耗尽自己的生命去复仇。

最后一家三口,在那边团聚。

因为刘志雄为了复仇,明显不要命了。

但我居然猜错了,真相,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小恩,她很乖,太乖了……」

江建民开始缓缓说了起来。

原来,刘恩恩,是自杀的。

我是真的没想到。

在我的思维里,一个才七岁的小孩子,她怎么可能自杀?

她懂什么自杀?

但偏偏,这是真的。

刘恩恩出院回到家后,其实并没有自闭,反而整个家中,最开朗的就是她。

江建民每天都会过来,每天都能看到她甜甜的笑容。

但她对自己的身体,并非一无所知。

因为她每时每刻都要挂着一个尿袋,而且她的身体也不好,不能多走路。

可她还是尽可能地对着爸爸笑,对着妈妈笑,对着干爷爷笑。

直到一个月前的某天,一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回到了他们的视野里。

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刘志雄夫妻带着刘恩恩,在自家屋门前的晒谷坪里晒太阳,江建民也搬了小凳子,跟他们聚在一起,享受这并不多的慵懒时光。

就当他们谈笑着的时候,一个男孩出现了。

叶家文。

他全家早已搬去了县城,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又一个人回到村子来了。

江建民气得站了起来,直冲他而去。

刘志雄也站了起来,但没有走过去,他怕克制不住自己。

叶青娥则马上把刘恩恩紧紧抱在怀里。

江建民来到叶家文面前,吼道:

「你滚!这村子不欢迎你!」

谁知道叶家文轻蔑一笑,回答道:

「你说滚就滚,你算老几?我又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看看妹妹……」

江建民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继续压低声音驱赶他:

「滚!」

叶家文居然笑出声来了,十二岁的他,已经长得很高大了,也似乎什么都懂。

他大言不惭地说:

「你这老不死的,叫什么叫?信不信我把你也干趴?警察也不会抓我信不信?」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刘家三口都能听到,刘志雄甚至已经站了起来。

江建民气得浑身发抖,但也马上想办法驱赶走了这个恐怖的小恶魔:

「你还不离开的话,我现在就联系你父母,看看他们打不打你就是了!」

之所以那么怒气冲冲地制止,是因为他怕,怕刘志雄失去理智。

「切,一天天就知道叫我爸妈,傻 X 一样……走就走呗,没意思……」

叶家文无所谓地甩了甩头,转身离去。

江建民转过身来,刘志雄就在他身后,只见他紧咬牙关,浑身颤抖,双眼充满血丝。

江建民连忙安抚他:

「别,别……恩恩,她还在这……」

刘志雄的表情,开始缓缓起了皱褶,仿佛下一秒,他就要哭出来了。

他问江建民:

那一刻,江建民也迷糊了。

他只能好言相劝,让刘志雄冷静,冷静。

但后来,不冷静的,反而是他。

第二天夜里,刘恩恩自杀了。

他家,还留着一口水井。

虽然加盖上锁了,但聪颖的她找到了钥匙。

她趁爸妈都睡着之后,偷偷打开水井,跳了下去。

井旁,只留下了一张纸。

上面用工整的字迹,写下了她跳井的原因:

「我活得不好,我活着也不好,可能我死了的话,爸爸妈妈,干爷爷,你们会活得好一点了。」

她才 7 岁,她识的字不多,许多字,还是用拼音拼出来的。

但仍然是,工工整整。

当刘志雄跟叶青娥从井里打捞出她的尸体之时,她早就没了气息。

而听到哭声赶过来的江建民,心也凉了半截。

法律保护那些恶魔,到底是对是错?

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讲完这个事情,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

「同志,这个事,你就不要管了。」

对我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屁。

「我倒是不想管,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死了多少个人了,怎么能不管?我戴上这枚警徽,就是个执法者,我就要对法律负责。」

「法律?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但是,江建民没有笑。

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

「叶青娥犯法吗?刘志雄犯不犯法?他们该怎么判,需要我告诉你吗?」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这么猖狂。

我更没想到的是,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

「刘志雄的车祸案件,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建民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

「其中,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个事故中,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也就是说,刘志雄,最多三年。」

我居然无话可说。

「而叶青娥的案件,就更清晰了,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我憋着一口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都是对的。

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他还继续有话说。

「我还想说一个法律,你知道这个吗?」江建民扭过头去,声调微微降了下来,「同样是《刑法》第十七条,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不满 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你说的是,刘恩恩案件,那些凶手。」

他的意思是,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

他的恼怒,在接下来一句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正是!所以,执法者,我问你一句: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我们该怎么办?」

我居然,哑口无言。

良久,我都没能缓过来。

倒是江建民,他的决心无比重。

「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而是秩序。既然如此,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尽管判。」

他青筋暴起,完全不像一个老者,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

「但是我要说,这四个恶魔,加上他们的养育者,他们死定了!你们救不了他们,法律也救不了他们!」

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

「不可能,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那我就一定要管。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江建民居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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