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我给内裤拍了照,然后不动声色地将它放回原处,如往常一样离开他的公寓。晚上项钧果然给我发了消息:「你又去过我公寓了?」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他以前都不会问,今天突然主动来问,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我乐开了花,发的消息却一股绿茶味:「对不起啊,我还是没忍住去打扫了一下。给你添麻烦了吧?放心,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了。」随后给他发了内裤的照片,将所有联系方式删除拉黑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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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舔,啊不,追求项钧的第三年零六个月.
我照常去他的公寓收拾东西,从沙发的缝隙处找到一条玫红色的内裤。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不是项钧自己穿的以后,我呆呆地怔在原地,然后是一阵狂喜。
这段憋屈的日子终于,终于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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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内裤拍了照,然后不动声色地将它放回原处,如往常一样离开他的公寓。
晚上项钧果然给我发了消息:「你又去过我公寓了?」
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他以前都不会问,今天突然主动来问,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我乐开了花,发的消息却一股绿茶味:「对不起啊,我还是没忍住去打扫了一下。给你添麻烦了吧?放心,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了。」
随后给他发了内裤的照片,将所有联系方式删除拉黑一条龙。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窝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码字,对所有的消息都不理睬。
我最新的小说讲述的是女主倒贴男主多年,某日幡然醒悟决定放弃,渣男男主此时却浪子回头,开启漫漫追妻路。
显而易见,这篇小说的原型就是我和项钧的故事,里面的许多细节来都源于我舔项钧的经历。只是与现实不同的是,现实中项钧不会浪子回头,我也不会接受他。
在交稿 ddl 最后一刻,我终于将稿子发给了编辑,闷头大睡一场,醒来时已是深夜,床头的手机屏幕正幽幽亮起,是项钧兄弟的电话。
在此之前他的几个兄弟已经给我打了几十通电话。
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我接通了,对面传来嘈杂声。
「落落姐,你可算接电话了。」
「嗯,有什么事?」
对面迟疑了一会儿,似是换了个安静的地方,「项哥他喝醉了……」
我挑了挑眉毛,「哦。」
对面愣了下,大概没料到我是这个反应。
毕竟以前项钧如果醉酒了,我会立马抛下所有事去照顾他,细致周全,堪称完美保姆。
「那个,洛洛姐……项哥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看要不……」
哟,我刚写的小说情节就这么发生了?
正好交稿了闲得慌,我决定去看看项钧的笑话,淡淡回了一句:「嗯,知道了。」
项钧酒量很好,不会轻易喝醉。
想当初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吧里,我为了写调酒师职业的女主去酒吧找调酒师闲聊。
项钧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他要了一杯血腥玛丽,一双桃花眼淡淡瞥了我一下,在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分外蛊人。
那一刻,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调酒师和我八卦,说这是他们的常客,多情浪子,纵横情场多年,堪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我大着胆子上前要了他的微信,他带着玩味的笑,应得很爽快。扫码的时候我偷偷打量他,非常精致的脸,眉眼冷峻,又因上挑的眼尾生出几分多情。鼻子笔挺,往下是似笑非笑的唇,和利落的下颌线。
一眼万年,他完完全全就是我小说中的男主。
从此我就开始了我毫不知耻的舔狗生涯,我永远站在他身后,以最大的包容和最低的存在感,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伴,每个都风格不一,但他每个都应付得游刃有余。
身为情人,他简直完美。
我偷偷的以他每个不同的女友为原型写文,或清纯,或火辣,或刁蛮。
每篇文的男主也对应他逢场作戏时显露的情态,或霸道,或清冷,或温柔。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深情且专一,永远都坚定地走向女主。
后来我看得多了,就有些厌了,这时编辑建议我试一试舔狗卑微女主,最好还能是渣男男主追妻火葬场加上男二上位。近期这类型的文很卖单。
但我写不出这样的文,痛苦至极,最后看到项钧时茅塞顿开:原型不就在我身边,不就是我自己吗?
因此发现那条内裤时,我真的欣喜若狂,终于有个正当的理由离开他,恰好我的文也可以收尾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项钧的反应。
他这次好像真的喝醉了,窝在卡座里,迷离的眼看到我时亮了一下,又黯淡下去。
「呵,你还知道回来。」
轻飘飘的一句话,恰恰好好让我听见了。
他从来不会对我说这种话。
我有些怔愣。
他突然起身凑近了我,在耳旁吐出五个字,让我头皮发麻。
「番茄薄荷糖。」
这是我的笔名。
草,我掉马了?
项钧没有管浑身僵直的我,将额头轻轻搁到我的肩上,含糊地说道:「我想回家。」
周围他的几个兄弟都是一脸懵逼,随后附和道:「落落姐,麻烦你照顾一下项哥吧。他这几天每天都喝酒,喝醉了就叫你的名字……」
我被酒气熏得反胃,嫌弃地皱眉,「关我屁事。」
几个小伙子下巴都快惊掉了。
也是,我如今人设完全变了,他们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也正常。
但是小说都完结了,哪里还有维持舔狗人设的必要?
就算掉马了,我也是有骨气的!
我打算伸手推开项钧,谁想他迅速反手抱住了我,轻声且不怀好意道:「我没记错的话,你是不是还欠读者一篇五千字的车?」
???
他连这个都知道?
这个承诺都是半年前的事了!
此刻我才意识到,掉马这件事的严重性。
至少不能在酒吧这种公共场合社死。
大女子能屈能伸,我扶住他的腰,脸上挂着笑,咬牙切齿道:「好,我送你回去。」
他发出一声勾人的轻笑,半靠在我身上,跟着我走出酒吧。
初春的冷风把我吹清醒了,出了门我就甩开项钧,把电瓶车上的头盔递给他,没好气道:「戴上。」
他静静地站在那儿,接过头盔,微微歪了头看我,「干嘛?」
全然一副醉酒后乖乖巧巧的模样。
我无语:「送你回家啊。」
他没动弹,那双致命的桃花眼仍望着我,像是欲语还休。
可惜我不吃这套,冷眼瞧他,和他对峙着站着。
最后受不了外头的冷风,我只好上前帮他戴,一边念念叨叨:「你到底真醉还是假醉啊?我警告你,少拿你那些套路对付我,掉马了你又能把我怎样……」
我一路碎碎念,把他载回了他的公寓,正欲转身就跑,又被他一把拉住。
沉默了一路的他终于开口,声音暗哑:「木落。」
夜间的晚风冷得像把刀子,和他的话一起砸到我脸上。
「你究竟喜欢过我吗?」
我在内心疯狂吐槽这是什么尬穿地心的言情桥段,面上无赖道:「既然掉马了,我也不瞒你。」
他冰凉的手攥着我的手腕,一点点收紧。
我嬉皮笑脸,「从来都没喜欢过你,从始至终我都是利用你而已。」
话音刚落,他抿唇,周身气压骤降。
我靠近他,挂上从前对他露出最多的纯良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
「但是你也装醉抱了我,吃了我豆腐,而且这些年我对你也不赖,所以咱们也能算两清了吧?」
他迷离的眼霎时变得清明,松了手,脸却离我更近了些。
「两清?」他呵了一声,直勾勾盯着我,露出意味不明的笑,「你试试?」
试试就逝世。
面对他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撩人举动,我一巴掌呼到了他脸上,「有病就去治。」
这个暧昧的模糊不清的夜晚就以我的一巴掌结束了。
我走时项钧还愣在原地,门都没开。
「应该不会冻死吧。」
我表面担忧地想着,实际上干脆利落地跑路了。
一跑就是两个月。
我去了别的城市旅游,顺带积累一些素材。
游玩途中我认识了林飞宇,一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
和捉摸不定的项钧不同,林飞宇是个心思都写在脸上的人,过来搭讪我时,那双狗狗眼闪闪发光。
笨蛋帅哥谁不爱呢?林飞宇又是很会玩的人,带着我在 S 城玩遍了好玩的地方。
某日,我和他一起坐在游乐园的长椅上吃雪糕,看着阳光落在不远处的旋转木马上,突然就有了灵感。
一个单纯的,有着满腔炽热的爱的笨蛋帅哥,若是与一个精明干练人间清醒的女总裁相遇,故事想必会很精彩。
灵感突如其来,接下来几天我就拒了林飞宇的邀约,窝在宾馆码字,简直业界良心。
林飞宇就是只粘人的大金毛,他耐不住寂寞,几乎每天都要来宾馆找我,哪怕只是待在旁边看我敲键盘都心满意足。
我很想问他没有工作吗?
但转念一想,哦,他是富二代,确实不怎么需要工作。
加上他总是带好吃的过来投喂我,我就习惯了。
直至某一天下大雨,林飞宇仍旧执拗地过来找我,浑身被淋得湿漉漉的,手上的麻辣烫倒完好无损,冒着腾腾热气。
我心有不忍,忙让他进来,「我就是随口一提,你干嘛非要过来。」
他傻里傻气地笑了一下,「我无聊嘛,你也知道的。」
他和我提过,他的父母一直忙公司,从来没管过他。圈子又比较乱,他融不进去,从小到大就只能一个人玩。难为他还能养成现在这样阳光开朗的性格。
我接过麻辣烫,催他去洗个热水澡,顺带打电话麻烦客服买几件男装上来。
全程林飞宇都笑得像个小傻子,进浴室前还不忘显摆,「我身高有 185 哦。」
「知道了知道了,」我无语又好笑地轰他,「快去洗澡别感冒了。」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我开门接过衣服,抬头正好看到一个人,瞬间浑身发毛。
项钧。
他靠在对面的门框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像等候许久的猎人。
林飞宇正巧洗完澡,穿着浴袍凑过来问:「怎么啦,落落?」
项钧闻声,视线移向他,微微扬起了眉,腮帮一侧鼓了鼓。
三年下来,我很了解他,这是他生气的表现。
他此刻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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