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叶舒华宋清徽的小说》讲述的是叶舒华宋清徽两人的感情故事,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简介:今天是叶舒华穿越以来睡得最满足的一个“懒觉”,她那对大嗓门的大嫂二嫂破天荒的没有天刚亮就站在院子里吵架,这让叶舒华有种久违的“一觉睡到日晒三竿”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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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的秋天,叶舒华绑着两条又黑又亮的麻花辫,站在食堂为人民服务中。
在这个时空,几乎没有人会正儿八经的喊她大名,人们都亲切的管她叫“小妹”。
比如这会儿,几个仗着速度快、比大部队早一步赶到食堂的小伙子,便在门口冲她挤眉弄眼的起哄:“小妹,今天吃什么啊?”
话刚落音,“叶小妹”还没有反应,几个小伙子好像他们说了多么好玩的笑话似的、纷纷争先恐后的笑起来了,露出一口口白牙,黑瘦的脸上带着青春朝气,无忧无虑的样子,还没有让生活把腰压弯。
叶舒华很想叹气,就他们这样撩妹,等着打一辈子光棍吧。
哪怕是以前的叶小妹在这,估计都不愿搭理他们,她只会撅着嘴转头喊她母亲王翠芬同志,然后王同志就像护崽的老母鸡一样冲出来把后生们一个个撵走;
如果是以前的叶舒华,当然也不会搭理这些幼稚的小男生。
但是现在嘛,叶舒华抿唇微笑,装出一副文静甜美的样子回道:“多煮了一锅芋头,其他的还跟昨天一样。”
这一幕已经不是第一天上演了,连着几天都提前来“报道”的小伙子们,却还是被她的笑容震住了,愣了几秒,一个个就跟着开窍了似的,红着脸支支吾吾,到底没勇气再搭讪,便主动退出去排队了。
叶舒华就跟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只顾低着头装文静。
她现在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说了,大姑娘得学会为自己造势,好名声传得越远才越可能找到好人家。
叶舒华深以为然。
上辈子的她从来没考虑结婚问题,主要是才毕业两三年,加上有钱有朋友、父母还万事不管,叶舒华也就专注吃喝玩乐了。
而现在,为了摆脱粪坑里爬完蛆的茅坑、拿稻草当床垫的木床、清水煮白菜配杂粮的三餐,以及每天早上六点为一颗鸡蛋都能吵得不可开交、让人睡不成懒觉的大嫂二嫂,叶舒华不介意早一点嫁人。
是的,她就是这么不思进取,上辈子都好吃懒做到二十几岁,一朝穿越也不可能突然变成励志向上的人。既然可以“靠脸吃饭”,为什么不呢?
叶舒华的表演没有白费,她努力当着壁花,身后的大妈们一边干活一边在王翠芬同志跟前使劲夸她。
“翠芬,你们家小妹现在也像她大姐了,又文静又懂事,过两年说亲的人就该踏破你们家门槛了。”
“我倒是觉得小妹生完病越长越漂亮了,瞧瞧那白嫩嫩的小脸,一点都不像咱们乡下人,反而比那些城里来的知青更像城里人。”
“我也注意到了,小妹长得像翠芬嫂,从小就是咱们大队数一数二的姑娘,现在长开了更不得了,自从小妹来食堂帮工,队上的小伙子哪个不是没事往咱们这儿跑?魂儿都落这了。”
“说起来小妹也该看人家了吧?她长得标致,可不能便宜村里这些傻小子,咱不说嫁城里,公社里家底厚实的小伙子也随便挑啊。”
王翠芬在队里以泼辣著称,作为队长媳妇,寻常小事连队长都让她三分,队上其他人只会更捧着她,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说一不二的脾气,官架子摆得比她男人还足。
不过这会儿,王翠芬和所有人母亲一样,嘴里说着“你们夸张了”的客套话,脸上还是藏不住的露出几分得意。
王翠芬人生有两大得意,一是年轻的时候嫁给了队长,成为整个大队“一人之下,所有人之上”的队长媳妇;二是她肚子争气,给老叶家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除了最小的一双儿女还没成家,三个大的都娶媳妇的娶媳妇、嫁人的嫁人,连孙子和外孙都有了。
不到四十就当了奶奶,整个生产队比王翠芬同志有福气的还真没几个。
不过人生有得也有失。
王翠芬的失落,在于几个大的孩子都没继承到她的精明和泼辣。
两个大儿子像他们爹还好,不精明但也不蠢,队上没人会给他们亏吃;但是大女儿从小跟着她奶奶,养出一副受气包的性子,虽然也有人喜欢她这温吞的性子,当年上门求亲的人家还不少,但是闺女没学到自己半分本事,王翠芬其实是挺糟心的。
于是一双机灵调皮的小儿女,就成了“队长夫人”的心头宠。
这两个小的不仅心眼像她,长得也最像她,特别是小女儿,这两个月小脸长开了,五官越来越标致,一双眼睛黑得跟葡萄似的,看起来讨喜极了。王翠芬心里当然骄傲了,就像大家说的,她闺女这模样,至少也得嫁公社上去,公社里比队上吃得好穿得好,她闺女要是再争气一点,说不定给她相个工人女婿回来,那就真真是“光宗耀祖”了。
王翠芬想着想着,脸上便露出了几分笑容。周围这些大妈大婶也都知道她的心思,更加起劲的奉承起来。
叶舒华还在摆着Pose,听身后三姑八婆们把她夸成一朵花,心里还真得意不起来,好好的白富美做不成,变成一个贫穷年代的小村姑,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哪怕是无端年轻了七八岁,叶舒华都欣慰不起来。
毕竟她上辈子有钱有时间,可以买很多的产品保养自己,就算再过几年,光用护肤品阻止不了细纹的产生了,还有更先进的医美技术在等着她,甚至她一时兴起还可以给自己换个脸。
总之只要有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们。
——这条真理,叶舒华其实是穿越以后才悟出来的。
当富二代的时候,叶舒华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止一次跟朋友抱怨生活太无趣,无所事事、活得没一点激情;
也曾羡慕好闺蜜有父母宠爱,不像她爸妈离婚多年、两人都不管她,她爸这些年忙着结婚离婚又结婚,给她生了四五个异母妹妹,她妈离婚后倒是没再婚,可是换男朋友换得比她还快,他们除了给她车子房子支票和公司股份外,就没尽过当父母的责任!
穿越以后,叶舒华倒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母爱,王翠芬同志都舍不得多给两个儿媳妇一只鸡蛋,让奶着孩子的大嫂和怀着孕的二嫂为了仅剩的一颗鸡蛋吵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低头,却肯每天都给她炖一碗又香又滑鸡蛋羹,有盐有味,隔三差五还会滴点油进去。
叶舒华被这浓浓的母爱感动到热泪盈眶。
在这个炒菜都舍不得放油、顿顿白水煮青菜的年代,每天一碗鸡蛋羹,几乎是她活着的唯一动力了。
可是另一方面,叶舒华也在疯狂的祈求穿越大神把她送回去,她保证回去以后洗心革面,做一个认真享受、再也不无病呻吟的富二代了。
然而穿越大神铁了心不搭理她。
叶舒华也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成功躲过了据说最累最可怕的抢收季,她家那位当大队长的父亲终于有时间喘口气了,回家关心号称躺在床上养病的小女儿,就看到被王翠芬同志每天一碗鸡蛋、养得又白又嫩的叶舒华。
于是继得罪了穿越大神之后,叶舒华又得罪了她的大队长父亲,被无情的赶下床。
以前的叶小妹都不用赚工分,因为叶家全是劳动力,养得起一个闲人,王翠芬就安排她留在家里学做家务了;而现在叶队长决定给装病骗吃骗喝的叶舒华一个教训,要求她必须自己下地赚工分,否则就饿肚子,家里谁都不能接济她。
叶队长无论家里家外都充满威严,他板起了脸,王翠芬都不敢说情,她只能帮叶舒华找一个轻松点的工作,比如跟着她去食堂帮工,食堂都是她说了算,叶舒华偶尔偷懒她爹也管不到这里来。
然后叶舒华就知道了什么叫“没有最苦逼,只有更苦逼”了。
开水煮青菜不是最可怕的,每天只吃个六七分饱、其他时间都在饿肚子也不是最可怜的,一边饿着肚子一边干活,完了还只能吃水煮青菜才是真正的悲催。
而且她还不知道会不会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她。
才干了几天,叶舒华痛定思痛、决定另谋出路,像王翠芬女士说的那样努力嫁进城里就不错,毕竟这个年代不允许经商,不然她还可以试试自己有没有继承父母的创业天赋。
还不能通过考大学跃农门——好吧,就算恢复高考叶舒华也未必考得上,她上辈子是有先见之明的跟闺蜜一起当了艺术生,并顺利通过了艺考,才能混到本科文凭的,就她当年那惨不忍睹的文化分放到现在,叶舒华是一点把握都没有,也不想再去啃书了。
思来想去,还是嫁人最适合她。叶舒华有时候也会苦中作乐的想,要是被上辈子那群姐妹,知道“乱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叶大小姐,也有这么没出息、只想靠男人的时候,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
但现在,什么都比不上吃肉重要!
叶舒华下定决心,扬着笑脸招呼收工来打饭的人们。
不管在哪个时代的国人,似乎都很喜欢呼朋唤友、成群结队,在双岗生产大队的队员们也是一样,年轻小伙子们一马当先赶到食堂,紧随其后就是抱着碗盆有说有笑的大嫂大婶们。
字面上的“大锅饭”早在十多年前就名存实亡了,现在集体供餐是队里为了更好地完成抢收工作,每年的这个季节都会开放食堂,是要在食堂吃、还打了饭菜回家去吃,这个就随各自喜欢了。
在双岗生产大队,家家户户都喜欢把饭菜打回家吃。这个工作男人是不做的,来打饭的基本上都是女人。
队长家的“小千金”,过去十七年很有些“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架势,倒不是叶队长家里讲究,而是他们家劳动力充裕,不需要小女孩下地干活,队里的三姑六婆便喜欢用“难得一见”调侃她。
叶舒华近来得罪队长父亲导致被“赶出家门”的过程,外人无从得知,然而娇宠长大的小姑娘无缘无故跑出来赚工分,这背后究竟有什么原因,还是不可避免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
当然在叶家人面前,没人把看热闹的嘴脸摆出来。刚好相反,三姑六婆每次都要趁着叶舒华给他们打饭的时候,好好夸一通她聪明、漂亮、懂事还能干,都快把她吹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小仙女了。
叶舒华努力憋出一丝羞涩的笑容,并加快手中的动作,直到送走了能说会道的妇女同志们,她才在心里松了口气,人类为什么要互相伤害呢?她不爱听这些耳朵起茧的好话,她们也不见得是真心实意追捧。
如果都能安静如鸡该多好!
每当这个时候,叶舒华就无比怀念她上辈子,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叶大小姐是个我行我素的二世祖,反正爹妈除了开支票、其他什么都不管,她可以尽情的怼天怼地怼空气,别人反而轻易不敢开罪她。
而现在,叶舒华叹气都得偷偷地来,不能破坏她艰难立起来的小仙女人设。
继妇女同志们之后,又来了一批需要叶舒华服务的人民群众,有男有女,他们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色——知青。
叶舒华再次挂起了笑容,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真诚。
她这么高兴,原因有两点,知青一向是最后来打饭的,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干完这票就要准备收工了;另一个原因就是有几个知青长得还不错,比如说朝她迎面走来的宋清徽和沈思默同志。
可能是受父母的遗传。叶舒华上辈子的老爸换了四五个老婆,一个比一个更年轻漂亮,最后那任竟然还是他朋友的女儿,说出去都让人毁三观;不过叶舒华她妈也没好多少,叶舒华觉得自己已经算没节操了,大学四年里换了四任男朋友,平均每年换一任的节奏,而她妈换对象比她还勤快,尤其是刚毕业那年,她妈甚至找了个大二的小弟弟处对象——她都不好意思吃这种嫩草。
总而言之,在父母的熏陶下,叶舒华找对象的标准也越来越简单粗暴,年轻颜好身材棒,只要符合这三点,其他的都可以再商量。
而这两位同志就非常符合叶舒华审美的知青,好看到她都苦逼到这个程度,看到他们出现还是忍不住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容。
其实想要入叶舒华的眼并不容易,她所谓的“颜好”不是指一般的帅哥,而是那种集五官皮肤、形象气质和言谈举止于一体的男神。
连闺蜜都嘲笑过,说她自己书读得不是很多,偏偏对玉树临风那一挂的男生欲罢不能。不过美女都有特权,叶舒华自己就是白富美,所以她的眼光越挑,追求她的男生反而越趋之若鹜。
可惜长得好不能当饭吃,叶舒华只是欣赏了两秒,便公事公办的接过了他们的饭盒,严格按照标准打饭,一粒米都不肯多给,因为她自己都希望能够剩点给她打牙祭。
在吃饱肚子面前,男神都是浮云╮(╯3╰)╭
打完最后一盒饭递给男知青,在对方轻声道谢下,叶舒华一本正经回了句“为人民服务”,目送着他们离开后,转头雀跃的呼唤着王翠芬同志:“娘,今天还剩了一点饭,怎么办~”
王翠芬过来看了一眼,笑道:“这都没两口,专门盛起来我还嫌费碗呢,你自己吃了吧。”
其实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生的大米都可以往嘴里塞,一口米饭当然也要留着下顿吃。不过王翠芬是队长媳妇,饭桶又是叶舒华负责的,她这么安排其他人没意见,甚至还有人趁机夸道,“小妹就是能干,平常也是煮这么多饭,从没剩下半粒饭,小妹打饭就有得剩,说明你为国家省粮食了啊!”
换做其他时候,叶舒华已经不明觉厉了,都能找到这么清奇的角度,舔狗果然无所不能。不过这会儿,叶舒华没时间装羞涩,她一脸珍惜的舀起饭,捏成两个仅够塞牙缝的小饭团,和王翠芬一人一个分吃了。
王翠芬脸上“嫌弃”不够塞牙缝,真被塞了一嘴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你这孩子……”嗔了叶舒华一眼就转身去忙着收拾厨房了。
叶舒华细嚼慢咽的吃完饭团,也心满意足跟在王翠芬同志身后干活了,她不知道,刚走出食堂不远的年轻知青们,正一边回知青点一边讨论着她。
“沈思默,那个叶小妹刚才是不是冲你笑了?”
沈思默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少言的男同志,闻言也只是摇头不说话。
八卦得不到配合,发起话题的女知青也有些不满,拧起秀眉坚持道:“你胡说,我明明就看见她冲你笑了,她肯定是喜欢你!”
最后一句话,多少泄露了女生的心意,沈思默却恍若未闻、埋头往前走。气氛有一些尴尬,另一位女知青上前挽住了李继红的手,温柔的安抚道:“说不定是你看错了呢,继红,刚才宋大哥就在沈大哥身边,我们问问他就清楚了。”
事不关己的宋清徽没想到他也会被点名,不免愣了一下。
其实叶队长家的小闺女第一天在食堂帮工起,他就注意到了,知青点的所有男同志也都注意到了。人都是视觉动物,每天结束了辛劳的工作、精疲力尽的去食堂打饭,就能看到个这么标致的小姑娘眉眼弯弯、笑脸相迎,身上的疲惫都仿佛减轻了许多。
不过宋清徽也只是稍微有留意这个姑娘,还没那个闲情逸致去观察她对别人有什么不同。直到李继红闹了这么一出,他才回想了一下,叶小妹今天的笑容,好像确实称得上甜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难道小姑娘真的瞧上沈思默了?宋清徽对此将信将疑,只是看李继红不依不饶的架势,他还是决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坚定的摇了摇头。
可惜宋清徽想要息事宁人,却不是谁都看得懂眼色,两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知青一左一右,架着沈思默打趣道:“思默,真有你的啊,不声不响就勾走了这么个小妹妹。”
“我听说叶队长家的小闺女在整个公社都是数一数二的好看,还是沈思默有福气。”
“如果叶队长的小闺女真看上你,回城也有希望了啊。”
“对啊,我听说咱们隔壁公社,有个知青跟队长的妹妹结了婚,年初就开了证明回城去了。”
眼见男知青们越说越过火,沈思默皱眉道:“根本没有的事,你们别瞎说了。”
可惜众人平时压抑惯了,说到回城的问题都有些口无遮拦,仍要继续高谈阔论,还是宋清徽不动声色的提醒了一句,“叶婶可还在后面呢,小心让她听见了。”
大队的人都见识过队长媳妇的难缠,包括知青们,因此听到王翠芬的名字,这群先还说得热闹的男知青顿时面面相觑,一个个都怂了。
之前插不上话的女知青们反而接过了话题,“听说叶婶最喜欢她的小闺女,把她宠得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知道的还当是养了个千金大小姐呢。”
“叶婶好像是想把小闺女嫁去公社过好日子,所以宠得厉害呢。”
不管沈思默承认不承认,李继红都把叶舒华视为情敌了,听到大家的讨论突然嗤笑道:“就叶小妹这好吃懒做的样子,还想嫁去公社?我看大队里愿意娶她的都没几个吧。”
先前劝过李继红的女知青温柔笑道:“人家哪里好吃懒做了,这不也在自己赚工分吗?”
“在外面当然要装模作样了,我听他们家隔壁的王嫂说,这个叶小妹在家仗着受宠,抢两个嫂子的鸡蛋吃,害得她两个嫂子天天为了一颗鸡蛋吵得不可开交——估计就是为了这个,被叶队长勒令出来赚工分了吧。你们想想这样的姑娘,但凡知道底细的谁肯要?”
女知青们当然顺着自己的同伴了,便完美忽略了在这个年月、孕妇或喂奶的女人隔三差五吃鸡蛋也很奢侈的事实,一个个深以为然的点头。
宋清徽虽然不想这么八卦,但是听了一耳朵,也忍不住想笑,严肃正直、把整个生产大队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大队长,家里天天为了一颗鸡蛋闹得鸡飞狗跳,怎么想都觉得有趣。
于是在叶舒华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形象早已被一颗鸡蛋毁得干干净净= =
叶舒华有着只要是富二代几乎都会犯的通病——整天不学无术、混吃等死,同时还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所不能。
就像今天,叶舒华凭自己的本事在食堂“骗”来了剩饭,哪怕只有一小团,给她和王翠芬同志塞牙缝还不够,但在她心里自己今天前所未有的高大,甚至自信爆棚到她只要愿意,都可以养活自己和王翠芬同志了!
从某个角度来说,叶舒华确实有资格膨胀,大部分年轻人从毕业以后就基本做到了独立生存,有些能干一点的甚至在大学期间就能养活自己,而叶舒华从毕业到穿越前,一份工作都没有找过,她没钱了就找老爸,找完老爸又骗老妈,这对夫妻离婚至今还在暗中较劲,连给她开支票都非要压过对方一头不可。
所以钱对上辈子的叶舒华来说,真的只是个数字而已。
今天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凭本事吃饭”,付出了辛苦和汗水,比从老爸老妈那里骗钱要有成就感多了。叶舒华认为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高光的时刻,和王翠芬同志收工回家的路上,她兴高采烈挽着这辈子母亲的手,恨不得原地蹦三下来表达她的兴奋。
王翠芬同志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母亲,看得出叶舒华在骄傲得意什么,她却没有泼冷水,因为不只叶舒华兴奋,今天也是王翠芬人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
小闺女可能是前阵子生病的时候饿怕了,病好以后最怕挨饿,王翠芬就想挖点野菜根什么的给她垫肚子,不想小丫头嘴巴还挑,连吃了几天野菜都吃吐了,吃得小脸都呈菜色,看得王翠芬心疼不已,虽然也后悔把小闺女娇惯成这样,可是看她整天吃不饱也不忍心,这才每天煮碗鸡蛋羹给她加餐。
但是王翠芬也知道,鸡蛋也就尝个味道,根本不顶肚子。
今天剩的那点饭小妹要是一个人吃了,晚上至少不用饿得在床上翻来覆去,可是小闺女馋成这样还要把饭分给她,这让她动容不已。
王翠芬泼辣了半辈子,除了关起门来的时候男人知道让她,家里几个孩子都怕她,叶舒华的一小粒饭团,也甜到了王翠芬心里。
更别提叶舒华现在整个一多动症小朋友,挽着王王翠芬一路蹦蹦跳跳了。
从来没有享受过儿女这么亲昵和依赖的王翠芬同志,脸上带着浓浓的笑意,根本舍不得说她一句。
于是叶舒华就一路蹦跶到家。
叶家的条件在整个大队算数一数二,因为叶队长的工分高,两个大儿子也是身强体壮、干活麻利,跟他一样十个工分,很多人家里都没有一个能赚十工分的劳动力,叶家就出了三个,每年的分红就要高出别人一大截了。
男人能干,叶家的女人也不遑多让,王翠芬是出了名的爽利人,不仅干活不在话下,她队长媳妇的名头也很好使,经常帮队里处理女人间的矛盾,算是半个妇女主任了,所以她比妇女组多一个工分,队里都心服口服;两个儿媳妇也在王翠芬的带领下勤劳肯干,养孩子的养孩子、怀孕的怀孕,依然没有耽搁地里赚工分。
勤劳致富这句话,无论放在那个年代都不会错,而中国人有了钱就建房,同样是不变的规律。
前两年叶家老大结婚不久,叶家就推掉了住了几十年的泥坯房,起了这么一间队里独一无二的砖瓦房,还“奢侈”的砌了院子。这座在叶舒华眼里寒酸到没法住的农房,在当地人心里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豪宅了,所以他们搬新家才一个月,叶家老二丈母娘咬死不松口的彩礼也立马松了,同时还备上丰厚的陪嫁,欢欢喜喜把女儿嫁过来。
叶家人每天吃完饭,最喜欢做的事情也是坐在“气派”的院子里闲聊,叶舒华和王翠芬收工回家时,他们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院子里休息了。
食堂的工作是要比其他地方轻松,唯一不好的就是队里都收工、打了饭回家边吃边休息,在食堂干活的却还要忙着收拾东西,至少比人家晚半个小时才能收工。
也是因为这样,叶舒华他们在开饭前就提前吃好了,热腾腾刚出锅的饭菜,不用回来吃剩菜。
可惜不管是刚出锅还是剩饭剩菜,味道都不怎么样= =
叶舒华心情好,进了院子也主动跟大家打招呼,“爹,大哥二哥,大嫂二嫂。”
说着还逗了逗她大嫂怀里的小胖子。
在叶舒华心里,这个世界的大嫂是不怎么滴,但她的大胖侄子还是很有前途的,小小年纪就知道她天赋异禀,人家说有奶就是娘,这小子每次见了她却连喂奶的娘都不要了。
这会儿被最喜欢的小姑姑捏了脸,小胖果然在妈妈怀里挣扎、朝着小姑姑的方向扑腾了,惹得在场大人欢笑不断。
叶舒华对小孩的耐心向来不多,不过今天心情好,可以抱一抱,正想伸手,搬了个凳子坐在屋檐下装文化人的叶队长却突然朝她招手:“小妹,过来帮我写点东西。”
“叶小妹”顿时垮下了脸,不是因为嫌弃这个名字太乡土,而是叶队长的话让她想起自己犯下的蠢。
上辈子叶舒华是标准的九零后,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们都对那个特殊年代讳莫如深,不愿多谈,她自己也没兴趣深入了解,于是一直就想当然的以为字面上的“大锅饭”时期,就跟动荡的那些年一样漫长。
所以在刚大队长赶下床、只能跟着王翠芬同志来食堂工作的时候,叶舒华简直生无可恋,她以为自己要在食堂干三五年之久——印象中是77年恢复的高考,标志着某某时期的结束,叶舒华认为大锅饭的解散应该也是那个时间。
当时只在食堂干一天,叶舒华就已经累成狗了,日复一日地干上四五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崩溃,还不如去死一死。
就在叶舒华怀疑人生的时候,“伟大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过来支招,暗示她家里真正做主的人是她父亲,要让队长父亲对她满意了喜欢了,日子才好过云云。后来叶舒华才知道,王翠芬同志让她去讨好队长父亲,跟她理解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但在当时,她真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了。
叶队长不但在家里当家做主,说夸张点他就是整个大队的“土皇帝”啊,只要把他哄高兴,换个轻松自在蹭工分的工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别指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能有多少高尚情操,叶舒华一点不觉得开后门是多大的事,就看队长父亲愿不愿意为她破例而已。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只能每个月回来住一天,而子女都是被叶队长逼着学习的,大家都对读书不感兴趣,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叶队长一个人练字看报了。
这也正好给了叶舒华投其所好的机会。
叶舒华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不学无术,她父母都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留给她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小时候父母都不管,她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能在这个年代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可见他跟叶队长也差不多,都是爱读书、老干部做派,叶舒华从小跟着爷爷下棋练字,也练出了一手好书法。
升高中那年爷爷去世,正在中二期的叶舒华无人看管,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从此性情大变,小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全都扔了,唯独没有扔的就是书法,有时候想老爷子了,就摊开纸笔练练字,所以这就成了她仅剩不多的特长。
想要讨好队长父亲,就得投其所好,叶舒华确定叶队长就喜欢文化人、连带着对那些知青都爱屋及乌后,就决定行动了,某天“不经意”的在队长父亲面前露了一手、让他看到了她那笔好字——叶舒华能这么操作也是试探过的,叶队长是传统大家长,除了叶三哥还能和他聊聊家国大事,其他儿女跟这位队长父亲都不怎么亲近,叶队长也就无从知晓叶小妹的字迹。
按道理,王翠芬同志这么关心女儿,应该看得出笔迹不同,可惜她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叶舒华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叶队长对叶舒华的字果然“惊为天人”,先还因为叶舒华装病骗吃余怒未消、而对她横眉冷对的脸,瞬间就变得和颜悦色多了,在听她说“初中毕业后才明白读书不易,有空就私底下练字”的励志故事后,对好吃懒做的小闺女更是立刻改观。
爱学习的人怎么会好吃懒做呢?叶队长于是接受了王翠芬同志的理由,肯定是孩子长身体饭量变大了,这是身体原因,也不能完全怪她贪吃。
发现叶舒华字写得好以后,叶队长便物尽其用,经常喊她过去帮她写报告什么的,以前能有此“殊荣”的只有叶三哥,叶队长此举也标志着叶舒华成了除叶三哥以外、最讨队长父亲欢心的孩子了。
叶舒华刚开始还挺高兴,自认为计划通,再装几天就可以求队长父亲给她换岗位了,直到有一天她脑子那根弦回来了,从叶小妹的记忆里得知抢收季才开大锅饭、吃到这个月底食堂就散了的事实。
这特么跟书里写的不一样啊,叶舒华整个人都懵了。因为按照事实,她只需要老老实实在食堂干几天,等食堂解散她又可以回家吃白饭了,真换了工作那才准备干到老吧!
所以她那些天上蹿下跳都是为了什么?
叶舒华犯了蠢,现在队长父亲喊她去写报告,她便有些消极怠工了。
就像上辈子问爸妈拿了支票就消失、缺钱了才找他们一样,叶舒华从不掩饰她的功利。
不过叶舒华不乐意,最疼爱的小闺女得到她爹的重视,王翠芬同志却表示很欣慰,鼓励的拍了拍叶舒华的肩:“去帮下你爹,写完娘给你煮鸡蛋羹吃。”
叶舒华下床干活后,也标志着她养病结束,不能再奢侈的每天吃一颗鸡蛋,虽然王翠芬同志还是会偷偷投喂她,但是叶舒华从来没做个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心里还是不大高兴的,如今听到老母亲光明正大说要煮鸡蛋给她吃,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叶队长身边。
“坐这里。”叶队长没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发表任何意见,而是把凳子让出来,和颜悦色的站在叶舒华身后看她写字。
全家人便知道叶队长这是默认了。
王翠芬小胜一局,不着痕迹的瞥了两个儿媳妇一眼,便得意的去厨房煮鸡蛋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此时也只能讪笑,早上那抢鸡蛋的气势是万不敢当着叶队长的面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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