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介绍
《生死与你小说》是周越林言思所写,主角是周越林言思。小说精彩节选:周越死在我们结婚九周年那天。警察说,他出车祸时,手里还攥着给我的戒指。葬礼上,一个女人出现,她苍白消瘦,小腹隆起,盯着我的眼睛里全是恨意。她说:我和周越在一起六年,如果没有你,他是要向我求婚的。现在,我的孩子也没有爸爸了。说完最后一个字,她猛地扑过来,把我从窗口推了下去。再睁眼时,我回到了六年前,我二十五岁生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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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越死在我们结婚九周年那天。
警察说,他出车祸时,手里还攥着给我的戒指。
葬礼上,一个女人出现,她苍白消瘦,小腹隆起,盯着我的眼睛里全是恨意。
她说:我和周越在一起六年,如果没有你,他是要向我求婚的。
现在,我的孩子也没有爸爸了。
说完最后一个字,她猛地扑过来,把我从窗口推了下去。
再睁眼时,我回到了六年前,我二十五岁生日时。
——也是周越遇见她那一天。
睁开眼,窗外阳光明媚,温暖又柔和地落进来。
周越死后,下了很多天的雨,我已经算不清自己多久没见过太阳了。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更清朗一点。
是年轻了六岁的周越。
我怔怔地看着他,目光一寸寸滑过熟悉又陌生的眉眼,直到失去焦点:
……我好像做了一个噩梦。
噩梦?
我梦到你死了,是车祸。警察打来电话,我去医院认领尸体的时候,你的四肢都是断裂了又重新缝起来的——
没有说完,周越已经抬手捂住了我的嘴巴:好了思思,别说这么恐怖,那只是梦而已。
是吗。
只是梦而已吗?
见我仍然坐在床上,没什么反应,他低头亲了我一下,先一步站起身来:
你要是困的话,就再睡一会儿,我去帮你做早餐,寿星早上是要吃面的。
周越很快煮好了一碗长寿面,还在里面磕了两个荷包蛋。
这是我们从小到大的习惯。
只不过从前比较穷,他把荷包蛋给我了,自己就没得吃。
如今,以他年纪轻轻就拥有一家小型公司的成就来看,其实没必要做这些。
但周越很坦然:从二十年前开始就是我们互相照顾啊,我习惯了。
他对我真的很好、很好。
何况一起走过的时间实在是太长,长到我们已经变成彼此生命里的一部分,以至于完全生不出其他念头。
你会想象自己的心脏有一天突然背叛了你、为别人而跳动吗?
我慢吞吞地吃完了那碗面,缓过神来。
然后告诉自己:那大概,真的只是一个梦。
周越开车送我去上班,再回他自己的公司。
并在下班后按时来接我,去订好的餐厅吃晚饭,副驾上还放着一束我喜欢的白玫瑰。
一切如常。
直到。
在餐厅外的停车场,他倒车时,斜里一辆红色奔驰忽然斜插出来,硬生生蹭上车前灯。
一个高挑的卷发女孩从车里冲出来,敲开车窗,和周越吵起来:
没长眼睛啊,你到底会不会开车?
我看着她,那张青春靓丽的脸,好像和六年后的苍白憔悴渐渐重叠起来。
一瞬间,我如坠冰窟。
其实我很早就认识她。
她叫乔沐,后来进了周越的公司。
我之所以从来没怀疑过他们有私情,是因为周越几乎没在我面前提过她。
为数不多的几次,也是皱着眉头,烦躁地抱怨她年纪轻,粗心大意,很多方案都会漏掉细节,还需要他来完善补充。
我安慰他:小姑娘刚毕业,都是这样的。我最开始工作的时候,不是也出过差错吗?当时还是你来开解我的。
周越嗤笑一声:她跟我老婆怎么能一样。
那时候我一点也没意识到,如果真的是工作能力不合格的员工,他只会果断地裁掉。
而不是一边抱怨,一边让她留在自己白手起家建立的公司里,还一路升职到项目主管的位置。
周越向来是冷静稳重的性格。
我和他的身世都不算太好。
小时候住在同一座小镇上,我总是挨饿,在天井里罚站,看弟弟举着鸡腿,得意洋洋地在我面前啃。
周越会走进来,当着我爸妈和弟弟的面把我拽走,带去他家吃饭。
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牵着我的那只手却很暖和。
我爸妈在后面气冲冲地喊:这么喜欢,干脆让她给你做童养媳去好了。
我咬着嘴唇,侧过头,小心翼翼地观察周越的表情。
他忽然停住脚步,转头笑笑:那也好,比待在你家饿死强。
周越的父母在他出生后不久,就死于一场意外,他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
也许是因为这个,他性格很早熟,也会用理智到冷酷的态度去判断一切。
没有什么能动摇他有条不紊的人生。
在奶奶过世后,他为数不多的温情和包容,全都留给了我。
但那应该是,在乔沐出现之前了。
回过神,周越已经推门下车,和乔沐争吵起来。
你考过驾照吗,显然是你全责,来碰瓷的吧?
他不耐烦地说,说吧,要多少钱,我赶时间。
和梦里……不,前世的记忆一模一样。
果然,乔沐更加愤怒。
她目光环视一圈,手从车窗伸进来,扯过我怀里的白玫瑰花束,用力砸在地上,还踩了两脚。
又在周越骤然冷下去的目光里抽出几张纸钞,丢在他脸上,原话奉还:
说吧,要多少钱,我赶时间。
这时候,乔沐才刚大学毕业,开着一辆家里给买的奔驰代步,性格嚣张又明媚。
我怔然地看着地面,积水里狼藉的花束,一下子让我想到前世的自己。
得知周越的死讯后,我开车到医院。
好像突然就不会走路了一样,从停车场到大门一段很短的距离,我摔了好多次。
摔倒,爬起来,再摔倒。
泥泞蔓延上来,冰冷的雨水把我整个人都浇透了。
可我已经毫无知觉。
这么长的前半生,我的生命里一直就只有周越。
现在他离开了,我也像被抽走了全身的骨头,站都站不稳。
可是。
可是。
在我已经伤心到麻木的时刻,却有人站在我面前,清晰又怨憎地告诉我:周越不是你一个人的周越。
他还同时属于我。
我和他甚至有了一个孩子。
我打了个寒颤,猛然从回忆里抽离出来,才发现周越已经怒气冲冲地回来了。
乔……那个女孩呢?
什么女孩,那就是个泼妇。
他说完,像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多生硬,顿了顿,又缓下嗓音,
她开走了,可能知道自己理亏吧——对不起思思,弄脏了你的花,等下吃饭前再给你买一束。
我沉默许久,低声说:不用了。
上大学后,我和周越顺理成章地开始恋爱,而他表白时送我的花,就是白玫瑰。
只有一支。
那时候太穷,我们俩都要勤工俭学,过得很落魄,连这仅有的一支也买得很不容易。
后来我们毕业,周越开始创业,几经周折,一点一点把公司做起来。
他送我的花束也越来越大,无一例外都是白玫瑰,像是对我们年少贫苦的某种补偿。
但这一刻,我忽然记起来。
前世,似乎也是在遇到乔沐后的第二年情人节,周越送我的花突然就变了,变成了色彩瑰丽的厄瓜多尔玫瑰。
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突然换掉。
那时他正在改乔沐交上去的方案,过了好几秒才回答我:这么久了,换换口味也挺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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